《108.12.12記者會-綠營不追卡神下落 切割卸責 告人掩真相》
一.蘇嘉全介入喬經費?
楊蕙如為其公司爭取主辦WTA網球公開賽,連續3年都向體育署申請補助,金額從1000萬到2500萬元不等,為了向體育署爭取WTA賽事經費補助,竟於立法院開過7次協調會,而主持協調會者就是蘇嘉全的辦公室主任張嘉玲,蘇嘉全不可能不知情。請問蘇院長辦公室為何要介入喬經費?是否明知楊蕙如會將補助經費用在何處?這些錢是否挪為操作網軍之用?
二‧楊蕙如是否詐領政府補助?
楊蕙如所屬的易始公司於民進黨執政後大量取得中央及北市府的標案,2016年至2018年一共標得11案政府標案,總計2,123萬餘元,加上中央及國營事業補助也達5,750萬元,總計7,873萬元,其中有多項標案是限制性招標,請問必要性為何?另前中華網協副祕書長趙安華於12月9日提出告訴,指控楊蕙如疑似涉以不實單據詐領政府補助逾9,000萬元!我們質疑,楊蕙如向政府機關、國營事業申請的眾多補助,有無依法進行報銷?相關經費使用是否符合補助規定?如持有不實發票核銷補助款,是否涉及偽造文書?既然已有人提出告訴,我們呼籲檢調單位儘快介入查辦,調查這些錢是否用來進行網軍操作,攻擊賴清德或在野黨特定人士?
三.楊蕙如已出境?
據傳有目擊者指出,楊蕙如為避風頭,已於12月7日搭機出國!自網軍案爆發以來,楊蕙如持續神隱,直到現在都未曾出面向社會大眾解釋真相,如今又疑似出國躲避風頭,是否民進黨偷偷授意她出境,企圖模糊焦點?為確認楊蕙如是否如傳聞所言出境,本黨團將正式行文移民署調閱相關資料,以釐清楊蕙如是否已經逃到國外,並呼籲檢調加快偵辦腳步!我們也要求,蔡英文及卓榮泰出面道歉,外交部長吳釗燮及駐日代表謝長廷立刻下台!
移民署粉絲團 - NIA 蔡英文 Tsai Ing-wen 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OC(Taiwan)
#蘇嘉全辦公室主任張嘉玲
#楊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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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不追卡神下落 切割卸責告人掩真相
立法院國民黨團多位立委與雙北市議員,上周就「蘇啟誠案」前往外交部陳情,遭到大批警力阻擋在大門外,雙方爆發推擠衝突,外交部日前向警察機關告發曾銘宗等6名立委和市議員涉嫌妨害公務與強制罪。黨團總召曾銘宗、副書記長許毓仁與律師魏平政今(12)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斥外交部長吳釗燮藐視國會議員依法行使職權,還教唆駐衛警對民代施暴,造成藍委陳玉珍、林奕華在推擠中受傷送醫,到頭來還反告立委,根本無視法律賦予國會議員監督政府的權利,因此在記者會後,前往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吳釗燮誣告、妨害公務罪。
曾銘宗表示,根據《立法院組織法》第33條明定,黨團是立法院法定單位,可依法執行公務,國民黨團在12月6日上午8點,以電話通知外交部國會組執行長邱高偉,外交部並沒有回覆當日拜會有困難。此外,依《憲法》規定立法委員依法監督外交部,外交部依法向立法院來負責,國民黨團當日在執行公務,竟然遭數百名警察與拒馬阻攔,造成2位立委受傷送醫,顯然是外交部妨害公務且誣告立委。
律師魏平政指出,立法委員對國家政府官員的施政措施,依法可提出質疑要求其說明,這是法治國家依法賦予立法委員監督與質詢的權利,國民黨團事前透過外交部國會聯絡人,請吳釗燮就蘇啟誠前處長輕生事件與楊蕙如網軍案提出說明,並告知拜會時間,外交部未回覆當天部長是否因公不便拒絕,結果立委抵達外交部竟被500位員警、駐衛警和拒馬圍欄阻擋,多次以強暴、脅迫方式阻止立委行使職權,明顯妨害到國會議員問政權,這才是觸犯刑法妨害公務罪。
魏平政表示,立法委員既然具有對政府施政提出質疑要求說明的權利,當立委抵達外交部大門前,遭到大批警方阻擋於門外,又哪來的妨害外交部官員正依法執行公務?外交部官員當時又在執行甚麼樣的職務?吳釗燮應該很清楚知道,曾銘宗等人根本沒有進入到外交部內,也沒有妨害外交部官員正在行使職權,何來的妨害公務?顯然是吳釗燮意圖讓曾銘宗遭受到刑事上的訴訟,因此對吳釗燮提出誣告之反訴。
另外,據傳有目擊者指出,楊蕙如為避風頭已於12月7日搭機出國,為了確認楊蕙如是否如傳聞所言出境,國民黨團已正式行文要求移民署調閱相關資料,以釐清楊蕙如是否已經逃到國外,並呼籲檢調加快偵辦腳步。國民黨團再度嚴正呼籲,蔡英文總統及民進黨主席卓榮泰應為「楊蕙如網軍殺人案」公開道歉,並要求外交部長吳釗燮及駐日代表謝長廷立刻下台負責。
曾銘宗也批評,楊蕙如為其公司爭取主辦WTA網球公開賽,連續3年都向體育署申請補助,金額從1000萬到2500萬元不等,為了向體育署爭取WTA賽事經費補助,竟於立法院開過7次協調會,而主持協調會者就是蘇嘉全的辦公室主任張嘉玲,蘇嘉全不可能不知情,蘇院長辦公室,為何要介入喬經費?是否明知楊蕙如會將補助經費用在何處?這些錢是否挪為操作網軍之用?
曾銘宗質疑,楊蕙如所屬的易始公司於民進黨執政後大量取得中央及北市府的標案,其中有多項標案是限制性招標,必要性為何?中華網協前副祕書長趙安華於12月9日提出告訴,指控楊蕙如疑似涉以不實單據詐領政府補助逾9,000萬元。楊蕙如向政府機關、國營事業申請的眾多補助,有無依法進行報銷?相關經費使用是否符合補助規定?如持有不實發票核銷補助款,是否涉及偽造文書?既然已有人提出告訴,國民黨團呼籲檢調單位儘快查辦?
副書記長許毓仁諷刺,吳釗燮管不動駐日代表,謝長廷倒像是吳釗燮的長官,既然要求謝長廷返台說明大阪處長輕生與楊蕙如網軍案如此困難,他打算發起群募活動幫謝長廷買機票,讓謝能夠毫無懸念的回台說清楚。當全國關注楊蕙如人在哪裡時,竟傳出已出國避風頭,許毓仁強烈懷疑楊蕙如是跑到日本避風頭?謝長廷更應該出面說明,是否正在包庇楊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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체류자격 거주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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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考了韓國法務部舉行的社會統合分班考,居然被不只一人私訊問,是不是要嫁給韓國人了(登冷
其實拿e1.2.3.4.5.6.7.d2.5.6.7.8.9.10簽證的人,持滿一年,再符合出入境管理局訂的評分標準滿80分,就可以申請換成居住簽證F2,2015年開始每5年換一次簽即可。
我一直以為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識(被打,之前因為都是拿E7工作簽證,延簽費用也一直都是公司報銷,所以也沒有什麼動力想換F2。
但聽同為外國人的同事說,有F2簽證,在韓國能核下比較高的信用卡額度、貸款也能貸比較多、換工作也不用煩惱辦好新工作簽前不能合法上班,更不用每年跑出入境延簽。最重要,今年11月開始還可以申辦自動通關,我整個超有動力想換der!
2013年起,出入境的評分表項目包括:年齡、學歷、韓國語能力、年所得、納稅事實、韓國留學經驗、義工活動、海外專業分野。每種項目還有細項,依據各人狀況來評分。
例如我是人文學士、年齡是25-29歲、沒考過韓檢、有年所得和繳稅事實、只有韓語文研修留學,所以我分數只有54分,但可以選擇上社會統合課程,通過考試之後,可以加10分。韓國語能力也會被認定為5級程度,可以加18分。或是在韓國做法務部認可的義工活動3年以上也能加5分。
當然在韓國有犯罪事實也會被扣分,例如國家考試作弊、交通罰單未繳、非法滯留等等,出入境會依照評分表格扣分。
而社會統合課程是提供給外籍配偶、移民換國籍者、或我這種想換居住簽證的人可以上的課程。英文簡稱KIIP,免費可以申請,當然分數夠的人不用申請KIIP也可以。
詳細換簽的評分表格請上hikorea官網下載,有韓文和英文兩種版本,內容實在太多,老小姐老了,非常懶,無法一一翻譯(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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