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配音員的稅務問題,我每年都在跟各公司會計人員與國稅局交手。
主要的問題是,配音員的收入在報稅時,應該被歸類為「執行業務所得-表演人(9A-70)」這一項,享有不須列舉單據的45%必要費用可以扣除。
這是因為「表演人」這種工作,大多是獨立執業,自負盈虧,比領固定薪水的工作者風險高很多。而也因為獨立執業,沒有人力與專業可以處理繁雜的記帳、單據保存與稅務行政程序,所以對於各種類型的表演工作收入,所得稅法規定都可以直接扣45%之後計算所得額。
依照財政部賦稅署每年頒佈的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正面表列的「表演人」包括演員、歌手、模特兒、節目主持、舞蹈表演、相聲表演、特技表演、樂器表演、魔術表演等等,但就是沒有「配音」這種表演類型。
對於配音員而言,我們就是使用聲音進行表演的演員,配音員的英文是voice actor,也反應了我們的工作性質。
雖然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也有「其他表演人」這一項可以適用,但配音員們依然每年都遇到很多阻礙,許多單位都將我們的工作收入報成其他的收入類別,例如薪資或是稿費。
有的時候只是財會人員單純因為不熟悉配音工作的稅務相關規定而報錯,這相當可以理解。我國配音員通通加起來也才差不多一百人,絕大部分的財會人員工作一輩子也不會遇到配音員,這種情況下通常聯絡要求更正就沒事了。
但是我們遇過很多狀況是,財會人員不認為配音是一種表演,進而不認為配音員算是表演人。
「你們配音員不就是拿稿子唸出來而已嗎?哪裡有表演?」
例如 #公共電視,我錄誰來晚餐11年,公視的財會人員一直堅持配音所得是薪資,即使國稅局去要求他們更正,他們也不甩。
例如 #緯來電視網,他們的財會人員甚至挑明著說你要報表演人我就不核銷不出帳,緯來的節目部人員只能滿懷歉意的結束與我的長期合作。
因為聽過不知道多少次這樣的說法,所以我一直在各種場合強調,配音員不是老天爺賞飯吃,不是天生聲音好聽拿稿子唸一唸就有錢賺。配音員是靠控制聲音的技術吃飯,從事這行的人數這麼少,不是因為聲音好聽的人少,而是因為擁有合格控制聲音技術的人少。
每一年,每一年我都周旋在財會人員與國稅局之間,也尋求過各種不同的管道希望能解決配音員們因此而產生的所得損失。
近兩三年在立法委員 蘇巧慧 及其辦公室人員的協助之下,我們跟財政部賦稅署開了不少次會,賦稅署在過程中也相當友善配合,終於在今年,109年的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中,「配音表演人」被正式列在表演人的類別中了。
非常感謝過程中許多人的幫助,也很高興身為配音員,能為這個群體盡一份力,我感到很滿足。
以後,我們就可以拿著政府的正式文件大聲說,我是配音員,我是表演人,配音是一種貨真價實的表演,不只是張著嘴說話賺錢而已。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2萬的網紅Bryan Wee,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費用 核銷 英文 在 曾銘宗 Facebook 八卦
《108.12.12記者會-綠營不追卡神下落 切割卸責 告人掩真相》
一.蘇嘉全介入喬經費?
楊蕙如為其公司爭取主辦WTA網球公開賽,連續3年都向體育署申請補助,金額從1000萬到2500萬元不等,為了向體育署爭取WTA賽事經費補助,竟於立法院開過7次協調會,而主持協調會者就是蘇嘉全的辦公室主任張嘉玲,蘇嘉全不可能不知情。請問蘇院長辦公室為何要介入喬經費?是否明知楊蕙如會將補助經費用在何處?這些錢是否挪為操作網軍之用?
二‧楊蕙如是否詐領政府補助?
楊蕙如所屬的易始公司於民進黨執政後大量取得中央及北市府的標案,2016年至2018年一共標得11案政府標案,總計2,123萬餘元,加上中央及國營事業補助也達5,750萬元,總計7,873萬元,其中有多項標案是限制性招標,請問必要性為何?另前中華網協副祕書長趙安華於12月9日提出告訴,指控楊蕙如疑似涉以不實單據詐領政府補助逾9,000萬元!我們質疑,楊蕙如向政府機關、國營事業申請的眾多補助,有無依法進行報銷?相關經費使用是否符合補助規定?如持有不實發票核銷補助款,是否涉及偽造文書?既然已有人提出告訴,我們呼籲檢調單位儘快介入查辦,調查這些錢是否用來進行網軍操作,攻擊賴清德或在野黨特定人士?
三.楊蕙如已出境?
據傳有目擊者指出,楊蕙如為避風頭,已於12月7日搭機出國!自網軍案爆發以來,楊蕙如持續神隱,直到現在都未曾出面向社會大眾解釋真相,如今又疑似出國躲避風頭,是否民進黨偷偷授意她出境,企圖模糊焦點?為確認楊蕙如是否如傳聞所言出境,本黨團將正式行文移民署調閱相關資料,以釐清楊蕙如是否已經逃到國外,並呼籲檢調加快偵辦腳步!我們也要求,蔡英文及卓榮泰出面道歉,外交部長吳釗燮及駐日代表謝長廷立刻下台!
移民署粉絲團 - NIA 蔡英文 Tsai Ing-wen 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OC(Taiwan)
#蘇嘉全辦公室主任張嘉玲
#楊蕙如
費用 核銷 英文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八卦
綠營不追卡神下落 切割卸責告人掩真相
立法院國民黨團多位立委與雙北市議員,上周就「蘇啟誠案」前往外交部陳情,遭到大批警力阻擋在大門外,雙方爆發推擠衝突,外交部日前向警察機關告發曾銘宗等6名立委和市議員涉嫌妨害公務與強制罪。黨團總召曾銘宗、副書記長許毓仁與律師魏平政今(12)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斥外交部長吳釗燮藐視國會議員依法行使職權,還教唆駐衛警對民代施暴,造成藍委陳玉珍、林奕華在推擠中受傷送醫,到頭來還反告立委,根本無視法律賦予國會議員監督政府的權利,因此在記者會後,前往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吳釗燮誣告、妨害公務罪。
曾銘宗表示,根據《立法院組織法》第33條明定,黨團是立法院法定單位,可依法執行公務,國民黨團在12月6日上午8點,以電話通知外交部國會組執行長邱高偉,外交部並沒有回覆當日拜會有困難。此外,依《憲法》規定立法委員依法監督外交部,外交部依法向立法院來負責,國民黨團當日在執行公務,竟然遭數百名警察與拒馬阻攔,造成2位立委受傷送醫,顯然是外交部妨害公務且誣告立委。
律師魏平政指出,立法委員對國家政府官員的施政措施,依法可提出質疑要求其說明,這是法治國家依法賦予立法委員監督與質詢的權利,國民黨團事前透過外交部國會聯絡人,請吳釗燮就蘇啟誠前處長輕生事件與楊蕙如網軍案提出說明,並告知拜會時間,外交部未回覆當天部長是否因公不便拒絕,結果立委抵達外交部竟被500位員警、駐衛警和拒馬圍欄阻擋,多次以強暴、脅迫方式阻止立委行使職權,明顯妨害到國會議員問政權,這才是觸犯刑法妨害公務罪。
魏平政表示,立法委員既然具有對政府施政提出質疑要求說明的權利,當立委抵達外交部大門前,遭到大批警方阻擋於門外,又哪來的妨害外交部官員正依法執行公務?外交部官員當時又在執行甚麼樣的職務?吳釗燮應該很清楚知道,曾銘宗等人根本沒有進入到外交部內,也沒有妨害外交部官員正在行使職權,何來的妨害公務?顯然是吳釗燮意圖讓曾銘宗遭受到刑事上的訴訟,因此對吳釗燮提出誣告之反訴。
另外,據傳有目擊者指出,楊蕙如為避風頭已於12月7日搭機出國,為了確認楊蕙如是否如傳聞所言出境,國民黨團已正式行文要求移民署調閱相關資料,以釐清楊蕙如是否已經逃到國外,並呼籲檢調加快偵辦腳步。國民黨團再度嚴正呼籲,蔡英文總統及民進黨主席卓榮泰應為「楊蕙如網軍殺人案」公開道歉,並要求外交部長吳釗燮及駐日代表謝長廷立刻下台負責。
曾銘宗也批評,楊蕙如為其公司爭取主辦WTA網球公開賽,連續3年都向體育署申請補助,金額從1000萬到2500萬元不等,為了向體育署爭取WTA賽事經費補助,竟於立法院開過7次協調會,而主持協調會者就是蘇嘉全的辦公室主任張嘉玲,蘇嘉全不可能不知情,蘇院長辦公室,為何要介入喬經費?是否明知楊蕙如會將補助經費用在何處?這些錢是否挪為操作網軍之用?
曾銘宗質疑,楊蕙如所屬的易始公司於民進黨執政後大量取得中央及北市府的標案,其中有多項標案是限制性招標,必要性為何?中華網協前副祕書長趙安華於12月9日提出告訴,指控楊蕙如疑似涉以不實單據詐領政府補助逾9,000萬元。楊蕙如向政府機關、國營事業申請的眾多補助,有無依法進行報銷?相關經費使用是否符合補助規定?如持有不實發票核銷補助款,是否涉及偽造文書?既然已有人提出告訴,國民黨團呼籲檢調單位儘快查辦?
副書記長許毓仁諷刺,吳釗燮管不動駐日代表,謝長廷倒像是吳釗燮的長官,既然要求謝長廷返台說明大阪處長輕生與楊蕙如網軍案如此困難,他打算發起群募活動幫謝長廷買機票,讓謝能夠毫無懸念的回台說清楚。當全國關注楊蕙如人在哪裡時,竟傳出已出國避風頭,許毓仁強烈懷疑楊蕙如是跑到日本避風頭?謝長廷更應該出面說明,是否正在包庇楊蕙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