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包山包海,不要連公婆都要她包了。】 、
孝順父母天經地義,排除掉那些不負責任的父母之外,我很同意這句話,畢竟父母生我、育我,把我辛苦養大,當然非常同意。但「媳婦」這角色,結了婚就一定得孝順、照顧、配合、給公婆好臉色嗎?其實不一定,以上那些只是附帶、順便,並不是必要。
「大逆不道、妖言惑眾。」無數長輩跟老公,開始破口大罵。
擦乾了我臉上被噴的口水,各位大哥、大姊冷靜一點,您們想想,你們家是有為「媳婦」,辛苦、付出、照顧過人家什麼嗎?
人家從小到大,是有吃過你們家一口米、喝過一滴水,用過你們家「一分錢」,受過你們家什麼「恩惠」過嗎?
「沒有嘛!」
那你們到底憑哪一點,老是要求人家東,規定人家西的?到底憑什麼,總要媳婦比照24孝,老萊戲彩、湧泉躍鯉、孟宗哭竹似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還要天天和藹可親地照顧、伺候、尊重著你們?只要稍微一點不順你意,就要被冠上,「不孝媳婦」這四個字。
天公北阿,她們只是「媳婦阿」,在法律的撫養義務順序上,我沒記錯的話,好像還排在第六順位後,要找人孝順當然可以,怎麼都忘了前面那一堆,您辛苦撫養長大,流著你身上血緣的孩子們,一個個正等著你召喚使用阿,甘那沒血緣的媳婦屁事?還是直系的他們都掛了?那我就閉嘴,否則是不是都找錯「該孝順您」的對象了。
【 婆家,永遠不會是媳婦的娘家;公婆也永遠不會是媳婦的父母】,可為什麼媳婦,卻老被要求對公婆,必須像對自己親生父母一樣,甚至必須更好、更用心的伺候照顧著,這不是很本末倒置、強人所難的行為嗎?
我當然不是鼓勵每個媳婦,看完文章後,就直接衝進公婆的房間,開始海扁婆婆、幹瞧公公,我是要大家知道,媳婦會願意去孝順、照顧、配合適應著婆家的一切,是因為,「愛著你的兒子連同愛屋及烏的」,也想愛著你們、孝順著你們,(有些可能是被迫啦),好啦,不管是愛屋及烏還是被迫,媳婦是欠誰了?
講難聽一點:「對待自己的父母,她也許都沒這麼孝順、禮貌、好臉色過了,卻老要她不能有情緒跟想法,必須熱臉貼冷屁股的去面對、孝順,其實根本沒這麼熟跟有感情的,老公的父母? 」 這不是挺怪的事情嗎?
當然也有公婆對媳婦很好,媳婦也就互相,連帶對公婆像父母一樣好的案例,但這就是彼此之間有「互相跟尊重」,而不是一味的,只會用長輩的高姿態,或者是老公的威嚴,要求媳婦或是太太,必須好好孝順、伺候、照顧好你們,請問你們的兒子、女兒都人間蒸發了嗎?還是以後財產、房子、土地,都要交給媳婦繼承了嗎?
「沒有嘛!」
那是不是更要懂得「珍惜」,跟尊重別人「無償的付出」,要知道,這只是順帶,不是必要。
最後提醒一下當老公的,孝順父母,是你的「義務跟責任」,不要老是推給妳老婆,你老婆不欠你父母什麼,還辛苦幫你們家傳宗接代,當你在要求你老婆,要盡到做媳婦的責任(我一直覺得媳婦責任也太多),要照顧孝順奉養你父母,盡量配合遵守你父母的想法跟原則,一定要這樣或那樣的同時,你自己對岳父、岳母也有同樣的標準嗎?
還是娘家人出事的時候,老是一句:「岳父、岳母有你哥哥或弟弟會照顧,還輪不到我們」,就想打發你老婆?
也許你還會說,我也想要盡孝順的責任,好好陪伴在父母身邊,但礙於現實、工作跟環境,男人就必須出外養家(其實女人也能養家),不然生活怎麼過的下去?
完全同意,那是不是更該好好巴結對老婆好一點?因為人家可是代替了你,做了你應該做的義務跟責任,不要老一邊糟蹋著自己的太太,嫌人家沒賺錢沒收入,對這個家沒幫助,一邊還老要求人家,要有好臉色地伺候著你的父母,這說得過去嗎?
「天無照甲子,人無照天理。」做人,剛剛好就好 ,千萬不要吃人夠夠阿。菸。
#粉絲團按讚文章影片不漏看
#歡迎分享請勿複製貼上
土地繼承順位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八卦
「聽說.....遺產配偶可以先分一半,其他由子女平分,是嗎?」
「好像不是喔!我聽說配偶繼承權跟子女是一樣的,應該是大家一起平分遺產才對吧!」
大家覺得呢?你又是『聽說』什麼呢?
其實這兩個答案都不算正確。到底配偶死亡時,另一方可以分多少財產?
關鍵在於當夫妻其中一方先死亡時,有關於財產分配的部分其實牽涉到兩個權利。
一、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你沒有看錯喔!不只是離婚,當夫妻的其中一方死亡時,另一方在跟其他繼承人分配遺產之前,可以先主張夫妻財產差額分配,只是這部分的分配比例,並非配偶所留下的財產的一半,而是夫妻財產差額的一半,也就是說,還是回歸法定夫妻財產制的規定,計算完婚後財產差額並扣除後,所剩下的錢才是由繼承人分配的遺產範圍。這就是很多人會「聽說」或「誤以為」,生存的配偶是分一半財產的原因。
二、遺產繼承權
等到生存配偶先拿走可以分配的婚後剩餘財產差額後,剩下的部份才是依民法的順位來分遺產,第一順位就是跟子女一起平分。
因此假設生存配偶名下完全沒有財產,而死亡的配偶名下的全部都是婚後賺的的財產,生存配偶可以分到的錢其實是超過財產一半的。
因此,最近就看到一個有趣的法院判決(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家上易45號)
一位丈夫死亡的妻子在跟其他繼承人(或許是子女或其他順位的親人)辦完遺產繼承登記後,起訴請求其他繼承人要將所繼承的房屋土地移轉一半的應有部分給她,請求的依據就是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法院因此判其他繼承人們應該配合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雖然很多母親其實還是會將亡夫的遺產直接登記給子女,但是還是提醒大家,其實在財產的分配上,遺孀可以分的可能比你想的多更多。
另外,我們還常常被問到的問題有:
一、離婚再嫁後,如果單親媽媽單獨監護,小孩還可以繼承前夫的財產嗎?
可以的喔!只要父親欄還是前夫,小孩對前夫就有繼承權。
二、那如果幫小孩改姓呢?會影響對生父的繼承權嗎?
同上,只要父親欄還是前夫,小孩對前夫就有繼承權。
三、那離婚後有什麼可能性小孩會沒有繼承權嗎?
如果繼父收養了小孩,父親欄就會更改為繼父,小孩就會喪失對原生父親的繼承權,但相對的,也會變成繼父以後的繼承人。
四、如果離婚後前夫過世了,但前公婆還健在,小孩對阿公阿嬤有繼承權嗎?
有的,只要父親欄還是前夫,小孩對阿公阿嬤還是有繼承權,這叫代位繼承(爸爸的繼承地位)。
五、既然有繼承權,那不就代表也可能會繼承債務?
是的,所以要記得去拋棄繼承喔!
六、聽說拋棄繼承要在知悉三個月內,萬一我都跟前夫沒有來往,也忘了幫小孩拋棄繼承,有一天才被銀行或其他債務人追債,怎麼辦?
只要到國稅局調遺產清冊,證明沒有繼承到財產,回函給銀行,通常他們都會不了了之,但千萬不要把支付命令丟到垃圾桶裡,記得閉著眼睛異議就對了。
其實,我也聽過不少後妻來諮詢,怎樣可以讓前妻的小孩不要繼承自己現任丈夫的財產,原則上,除非生前就過戶,即使有遺囑,還是有特留分問題,也就是一定要保留部分遺產給法定繼承人,我想如果現任丈夫不想做那麼絕,或許也只能接受那也是他的過去,那就回到本文最前面跟大家分享的夫妻一方死亡時的剩餘財產分配,先多拿一點留給自己的小孩囉!
講真的,據不負責任觀察,我發現有時父母留給小孩越少財產的,兄弟姊妹感情反而好,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種感覺呢?
土地繼承順位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八卦
「聽說.....遺產配偶可以先分一半,其他由子女平分,是嗎?」
「好像不是喔!我聽說配偶繼承權跟子女是一樣的,應該是大家一起平分遺產才對吧!」
大家覺得呢?你又是『聽說』什麼呢?
其實這兩個答案都不算正確。到底配偶死亡時,另一方可以分多少財產?
關鍵在於當夫妻其中一方先死亡時,有關於財產分配的部分其實牽涉到兩個權利。
一、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你沒有看錯喔!不只是離婚,當夫妻的其中一方死亡時,另一方在跟其他繼承人分配遺產之前,可以先主張夫妻財產差額分配,只是這部分的分配比例,並非配偶所留下的財產的一半,而是夫妻財產差額的一半,也就是說,還是回歸法定夫妻財產制的規定,計算完婚後財產差額並扣除後,所剩下的錢才是由繼承人分配的遺產範圍。這就是很多人會「聽說」或「誤以為」,生存的配偶是分一半財產的原因。
二、遺產繼承權
等到生存配偶先拿走可以分配的婚後剩餘財產差額後,剩下的部份才是依民法的順位來分遺產,第一順位就是跟子女一起平分。
因此假設生存配偶名下完全沒有財產,而死亡的配偶名下的全部都是婚後賺的的財產,生存配偶可以分到的錢其實是超過財產一半的。
因此,最近就看到一個有趣的法院判決(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家上易45號)
一位丈夫死亡的妻子在跟其他繼承人(或許是子女或其他順位的親人)辦完遺產繼承登記後,起訴請求其他繼承人要將所繼承的房屋土地移轉一半的應有部分給她,請求的依據就是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法院因此判其他繼承人們應該配合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雖然很多母親其實還是會將亡夫的遺產直接登記給子女,但是還是提醒大家,其實在財產的分配上,遺孀可以分的可能比你想的多更多。
另外,我們還常常被問到的問題有:
一、離婚再嫁後,如果單親媽媽單獨監護,小孩還可以繼承前夫的財產嗎?
可以的喔!只要父親欄還是前夫,小孩對前夫就有繼承權。
二、那如果幫小孩改姓呢?會影響對生父的繼承權嗎?
同上,只要父親欄還是前夫,小孩對前夫就有繼承權。
三、那離婚後有什麼可能性小孩會沒有繼承權嗎?
如果繼父收養了小孩,父親欄就會更改為繼父,小孩就會喪失對原生父親的繼承權,但相對的,也會變成繼父以後的繼承人。
四、如果離婚後前夫過世了,但前公婆還健在,小孩對阿公阿嬤有繼承權嗎?
有的,只要父親欄還是前夫,小孩對阿公阿嬤還是有繼承權,這叫代位繼承(爸爸的繼承地位)。
五、既然有繼承權,那不就代表也可能會繼承債務?
是的,所以要記得去拋棄繼承喔!
六、聽說拋棄繼承要在知悉三個月內,萬一我都跟前夫沒有來往,也忘了幫小孩拋棄繼承,有一天才被銀行或其他債務人追債,怎麼辦?
只要到國稅局調遺產清冊,證明沒有繼承到財產,回函給銀行,通常他們都會不了了之,但千萬不要把支付命令丟到垃圾桶裡,記得閉著眼睛異議就對了。
其實,我也聽過不少後妻來諮詢,怎樣可以讓前妻的小孩不要繼承自己現任丈夫的財產,原則上,除非生前就過戶,即使有遺囑,還是有特留分問題,也就是一定要保留部分遺產給法定繼承人,我想如果現任丈夫不想做那麼絕,或許也只能接受那也是他的過去,那就回到本文最前面跟大家分享的夫妻一方死亡時的剩餘財產分配,先多拿一點留給自己的小孩囉!
講真的,據不負責任觀察,我發現有時父母留給小孩越少財產的,兄弟姊妹感情反而好,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種感覺呢?
土地繼承順位 在 繼承順位 的八卦
政府速修法還土地產權給原始開墾人#繼承順位#土地台帳#總登記爭議事件#聲請法官迴避#聲請交付法庭錄音光碟#上訴第三審應委任律師#直系血親尊親屬#直系血親卑親屬#拋棄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