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的地方勢力一向很恐怖,比如他就有那個臉要求央行解禁貸款限制,而且是節目業配+建商公會上訴總統+哭喊著要倒閉來威脅銀行。
而今默默的,沒報導的,桃園第一個讓這些囤地囤房的土豪門,分三期漲價。
然後,你同時就看到一堆莫名其妙的報導,比如月入2萬、以前土地稅是20幾萬,而今漲了然後老父死了,就怪罪土地稅漲。這你也信?月入2萬怎繳得起20幾萬的土地稅多年,然後以前沒事一漲就有事?農地如果真務農,哪要繳幾十萬的稅?要掰也掰得像一點!
就像台中那個扯蛋,擁重劃區數億土地,明明就是囤著不用,都說是重劃了土地自然是地主心甘情願的重新分配,你不要再掰祖產自用,政府還送你免稅期,而今漲價地主震怒?
就像劉文治一樣,他囤著房屋也不願降價,當房屋賣不掉時,罵政府不該漲他的房屋稅跟地價稅,當他拿200億元容積時,你可曾感激你的恩人?
你以為拿自住客當幌子,就可以隱藏你的目的,其實根本就是囤屋囤房繳稅很重,然後跳起來罵政府不該漲價。
都不要繳稅好了,大家開心啊,然後啥建設都不要蓋嘛。又要捷運又要房價一直漲又不要繳錢又要政府提供好環境,你是刁民嗎?你是貪財又不願付出的人嗎?你自私不代表大家都要跟你一樣自私。
我不是,我自用的土地也漲了一點點,我心甘情願啊,我家馬路新北市政府有來掃地,我就該繳稅不是?
有人說:你沒有繼承遺產,不知道漲價的痛。
我說:當有人送你一台賓士,然後你養不起,就要罵政府?
有人再說:政府不該對自住客開刀增稅。
我說:這是每三年的地價調漲,不是增稅,當你房價漲了地價當然也要漲。可是罵聲隆隆的多是投資客,他們的痛才是痛,大家都知道,業者只是拿自住客來當擋箭牌,目的是要投資客少繳點錢。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7441
遺產繼承分配表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八卦
【黑金與地方派系?去殖民化過程中的陣痛】
文:就是要寫超長文的小編
李登輝前總統於前日逝世,正當國殤期間,不少中國人卻幸災樂禍,其中對李總統恨得牙癢癢的中國國民黨人,除了大嘆李總統破壞一黨專政、統一大業外,更以「黑金教父」、「引進地方派系」等言詞抨擊。長久以來,這樣的看法似乎成為定見,立場較中立者,也認為引進地方派系是李制衡中國黨非主流派的方式。
然而歷史是否如此簡化?其實,所謂「黑金」,乃對應中國黨壟斷的「白金」,所謂「地方派系」,乃對應中國黨的「無地方性」,中國黨老人們的憤恨,乃在於殖民體系中「外省權貴階級共治系統」的崩壞。
而在這個過程中,李登輝與中國黨的鬥爭,雖最後以中國黨鬥走李告終,但中國黨本土化的失敗,也敲響了中國黨的喪鐘。本次中國黨高雄市長補選,派出荒腔走板的韓草包2.0「影印機」參選,其原因之一,就在於後李登輝時代中國黨地方經營的敗壞。
就讓我們把歷史拉長到戰後的半世紀,來看看李登輝如何透過高超的政治手腕,實現了台灣政經權力分配的乾坤大挪移。
1. 背景:#殖民者打造雙重治理體系
中國國民黨來台之後,建立的不僅是殖民政權,更是「極權主義殖民政權」。
為何要強調極權主義(totalitarianism)?
所謂極權主義,指得是服膺獨裁權威,全面性控制公眾與私人生活,箝制思想,消弭一切反抗的體制,以蘇聯、中國等共產國家,和納粹德國、義大利等法西斯國家為代表。然而,這樣的極權國家,統治的對象通常是「自己國民」,而鮮少出現在殖民地。
原因很簡單,思想的改造與全面監視,需要耗費大量資源,在殖民地做這樣的投資不一定合算,而要思想控制外族人,甚至根本難以成功。
以1956年的人口統計資料統計,二戰後來台者約121萬人,其中約一半為軍人,而原本台灣籍人口增加至801萬,合計922萬。以13%人口統治87%原本住民,固然比起二戰結束時6%日本人統治94%台灣人來得多,但又和美、紐、澳之類殖民地殖民者人數多於原住民不同,其統治基礎仍然不穩。
在被殖民者占多數,且已有一套社會基礎的地方,人數不多的殖民者要不將原住民殺害殆盡,要不就得釋放部分權力,讓被殖民者在基層部分自治,例如大英帝國的印度一般。
因此,中國黨在地方政府、基層公務員,則必須廣納台人,以擴充其治理力量,並證明「我把你們當國民看」的「同化政策」與「有限民主」成功。因此,中國黨必須與原有之地方派系合作並將其納編,而保留其核心力量,用於軍警、特務組織和中央行政機關,在被殖民者的協助下,進行全面的極權控制。
然而,在中國黨的黨國體制下,地方派系出身者,就算忠黨愛國,最頂端只能爬到省轄縣市長,和「核心」無緣。這對於民主世代從地方到中央依序選起的體系有很大差異。以高雄為例,在高雄升格院轄市前,市長多由地方派系輪流出任,戰後有台南、澎湖、本地三大派系,後者就包含陳家等橫跨政商的政治家族。至於高雄縣則也有紅、白、黑三派。中國黨的策略就在於將大部分派系一一收編入黨或成為「黨友」,分配利益,任其有限度的競爭或輪替。
因此,中國黨與地方派系的合作,自然遠早於李登輝上台之前,而自然為了統治方便,中國黨也會容許這些地方派系在地方壟斷某些利益,所謂地方金權,早已開始!
至於所謂的「黑」,在戰後台灣黑道分為外省掛與本省掛,外省掛中的四海幫成立於1954年,竹聯幫成立於1957年,都是在那黨國藍腦印象中「治安安定的時代」,甚至情治機關還吸收幫派份子,成為政府的打手來對付、甚至謀殺異議份子(江南案),如同香港黑警與黑道兩面並用策略一樣。
「地方派系」、「黑金」在早期中國黨殖民政權中就已存在,但未成龐大勢力,原因在於,上層的嫡系殖民結構,仍將這些不入流的下層結構牢牢壓制。就算到了1980年,純以血統論,僅佔13%的外省族群,仍佔中國黨中常委70%,地方派系的頭人或許可以成為中常委,但絕無可能成為領導核心。
2. 鬥爭:#擊破極權政府的上層殖民架構
我們要了解中國國民黨,不能從今天一般民主政黨的脈絡去了解,而是要從同為極權主義國家的政黨來比較,正好,在21世紀的今天,我們還有中國共產黨這個歷久彌新的獨裁極權政黨,可以讓我們觀察。
在這兩個中國黨中,實施的是「三權合一」制度,也就是掌權者,需要控制「黨、軍、政」三個體系才代表順利掌權。
以黨而言,領導人為中國國民黨黨主席或中國共產黨中央總書記。
以政而言,領導人為中華民國總統,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軍權上,中華民國採納了普魯士與日本的法系,採統帥權理論,由國家元首行使統帥權,直接經參謀總長指揮軍隊,依循軍政軍令二元化體系,不須經行政權(行政院)。而以中共而言,就是中共中央軍委主席。
但實際上,控制「黨政軍」有時不需正式職務,以中共而言,拿到「黨、軍」掌控權,就算沒有獲得頭銜(如鄧小平晚年),通常就是有效掌權,反而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不一定有實權。同樣的,以中國黨政權而言,在蔣介石晚年到過世之後,蔣經國雖未擔任總統,但實質控制「黨、軍」,也自然控制政府,而能有效掌權。這就是「以黨領政」、「槍桿子出政權」,因而「國家機器」的政府,反而排名在黨、軍之後。
問題就在於,在強人死後,當政權處於相對真空階段,這種「三權合一」制度,就會在領導小圈圈中,引發爭奪。當李登輝上台時,他必須和代表黨的李煥、蔣宋美齡一派,代表軍的郝伯村,以及血統純正,代表政的俞國華這些高級官僚拼個你死我活。
要注意的是,「政」是表面上地位最高,但實際上在極權國家中權力卻最弱的,因此李登輝先借勢拉下俞國華,把李煥調離黨職去當行政院長,後來又把郝伯村調離軍職也接任行政院長,顯見他對此體系的熟稔。然而,李煥與郝伯村並非坐以待斃,例如李煥肯接行政院長,因為他認為自己仍可主導「黨、政」,而郝伯村也嘗試在行政院長任內召開軍事會議,意圖跨足「軍、政」,但都一一被李擺平。
在二月政爭中,李登輝仍成功爭取到黨大老的支持,以穩定黨內為訴求壓制「非主流派」反撲,然而,這樣的權力結構有如走鋼索,仍然不安穩。所以李登輝才會感嘆:「我沒有槍,拳頭母也小粒」。
因而,在李登輝真正當選總統後,即屢次利用「學運」、反對黨運動所代表的台灣人民民意,衝擊上層結構,並透過「漸進式修憲」,成功處理掉萬年國會、引入直轄市與省長直選、再壓制非主流派聲音(包含馬英九),成功推動總統直選,完全變更國體,使台灣人有機會取得政權。
1990年至1996年,是李登輝展現現實主義政治家手腕的高峰,在他的全盛期,透過自己的偽裝控制黨機器,透過推動「軍隊國家化」消除政變風險,透過憲改與民主化創造兩黨政治。成功的化解了三股力量團結反撲的可能,將其一一擊破。
若按照非主流派中國人的民主化劇本,則雖解嚴但仍保留特務組織與刑法100條,軍警特務為中國黨服務,雖民主但採委任直選,再加上一個保守持中國統一立場的領導人(林郝=>馬)與大老團體,則台灣就算不被併吞,中國黨也至少可執政至2016年、甚至至今(以國會2016年才第一次輪替來看)。也難怪中國黨會這麼恨李登輝,因為讓他們少撈了十幾二十年呀!
3. 扎根:#失根政權地方化
我們前面說中國黨雖廣納「地方派系」,也與「黑金」合作,但本質上仍是權貴血統取向政黨。
基本上,中國黨是個毫不「地方」(local)的政黨,因為他們的家在中國,根本看不起這塊土地,也不會認同這塊土地而深耕。雖然早期中國黨與地方仕紳、土豪、角頭等各方勢力合作,但地方與中央並不流通。要進入領導階層,主要來源包含黨系(藍血貴族)、軍系(黃埔軍官團)、政系(技術官僚),後者機會已經算相對開放。
蔣經國時代,雖實行「吹台青」政策,拔擢台籍菁英進入內閣,但這些菁英多是未經地方民主洗禮的行政官僚。相對來說,在禁絕台語等「文化滅絕」政策上,蔣經國時代比蔣介石變本加厲,也就是「我們給你機會,好好讀中國書就有機會出頭,但也要讓你忘了你是台灣人」的「中國版皇民化策略」。
而雖然與中國黨合作,但不論是台籍地方勢力,或由角頭衍伸而出的本省掛黑幫,頂多能分配地方利益,但在「上層」流動性極低,國會萬年不改選,政務官不是藍血(黨軍後代)也至少要藍腦(忠誠考核),因此存在著「殖民者的隱形天花板」,而李登輝的堅韌之處,即在於他「騙過了」殖民者的重重審核機制,打入了核心階層,但從未忘記自己與殖民統治者不同的身份。
在「金權」方面,地方的派系,不論是黑是白,都和「黨庫通國庫」的中國黨中央金庫無法相比。例如,在1993年,中國黨中投公司對黨產的說法,是戰後至今營運累積「9639億元」,而在兩蔣期間,中國黨的投資橫跨金融、石化、水泥、能源、交通、電子、文化、營建......等產業,「富可敵國」根本不是形容,而是現實! 替中國黨操盤海外黨產的張嘉元則表示,中國黨海外轉投資超過5000億,更在中國也投資百億以上。就算到了2015年左右,財政部、《今周刊》、《財訊》等來源,推估中國黨黨產(含不動產)都還有千億以上。
試問,一個黨國不分,資產近兆的「政黨」,哪還需要什麼黑金,各位國民每天出門上班,努力工作,乃至煮飯洗澡,都等於在幫中國黨賺合法的「白金」!而又有哪些地方黑金能打的過?
因此就可看出,李登輝引進「地方派系」、「黑金」的講法,根本是要「故意掩蓋」中國黨本質比這些勢力更可怕十倍百倍的事實!
事實上,在李登輝上台後,實施民主改革、國會(國民大會與立法院)提供大量名額,如同瞬間開啟權力真空的大門,吸引眾家勢力入場爭奪,而在選區從「萬年不改選的中國淪陷區」,變成「三、四年改選的台灣在地選區」的狀況下,所謂地方派系,當然會在這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其中不乏「黑道」背景者也是事實。有趣的是,外省幫黑道當時也紛紛嘗試參選洗白,但效果不如預期,就算是黑道,接地氣的程度果然也有落差。
李登輝是一位有高超手段的現實主義者,就在這樣「地方包圍中央」、「在野黨逼迫執政黨」的手段下,李登輝成功的收攏權力,把中國黨非主流派系收編或驅逐,而往政權本土化邁進。在他當政時期,各級選舉開放、傳媒解禁、建立政黨補助款的制度,都讓反對黨能穩定成長,所謂「寧靜革命」,就在於李總統約束了中國黨的反撲勢力,促成政權不流血轉移。
而這個過程,只花了不到半代人的時間。
4. 遺產:#公民政治意識的建立和中國國民黨的困境
在李登輝主政時期,他擊破了「雙重殖民體系」,讓「外省權貴階級共治系統」崩解,讓「去地方的政權」本土化,但在這個過程中,原本被中國黨上層殖民結構壓制的「地方下層結構」被釋放,加上經濟自由化,建立起影響政治的政商共同體,讓地方派系宰制了各層選舉(基層更嚴重)。
當然,李登輝在任期內,推動了教育與文化等多重層面的本土化,然而這樣的養成需要一代人的時間,而李登輝種下的種子,就在2014年太陽花學運後,年輕世代大量投入參政後開花結果,這一批年輕人,如3Q 陳柏惟所言,就是有記憶以來,就處在李登輝主政時代(約1982-85年以後)的年輕人。
李登輝的任內,僅推翻了上層殖民結構,而讓未經篩選的各路勢力入主政壇,這樣的亂象,就有待具有公民意識的「民主子女」們成熟,進行「二次改革」,但我們不能忘記,這是「第一次解殖」的延伸,連帶的也必須把李留下未完全解決的去殖民化完成(脫中入世、追回黨產、轉型正義....)。
另一方面,李登輝在2000年政黨輪替後,遭中國黨清算驅逐,其實斬斷了中國黨完成本土化轉型的過程。中國黨並未建立起如民進黨從地方到中央培訓人才的過程,反倒淪為「殖民權貴與地方派系」共治的混亂場面,地方仍舊由眾多諸侯把持,但大位仍由殖民者後代獨佔(如王金平被馬、韓排擠)。在高雄、台南這些區域,中國黨在後李登輝時代僅能由地方土豪維持,完全培養不出一個具全國視野的政治人物。
這就造成,在高雄中國黨從黃昭順(地方派系)、楊秋興(叛將)、韓國瑜(舊軍系聯合多重地方派系,空降)、李眉蓁(地方派系的二軍),每況愈下的悲慘場面。但因為中國黨過去實在吸納太多地方派系,加上仍有大量財源以及中國加持,中國黨便安於現狀,不思改革,於是離台灣年輕世代越來越遠。
反倒是李登輝任內培養的一批國安、政治人才(包含蔡英文),許多為民進黨政府所用,民進黨繼承了相對穩定的李登輝路線,加上能夠自己培養政治人才,逐漸搶占都會票源,在2016年完成了台灣第一次的完全政黨輪替。
1988(特別1990後)-1996,李登輝以高超的手腕,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了國體改變的「寧靜革命」;而在1996-2020年這段相對更長的時間內,經過七次總統選舉與三次政黨輪替,李登輝看著繼承他遺產的下一代台灣人,逐漸成長而改變這個國家。撐到最後的獲勝,老先生不論在哪個意義上,都做到了這一點。在他離開的時候,應該足以含笑九泉了。
剩下的,就是我們的事了。
遺產繼承分配表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八卦
你知道預立遺囑,有哪些眉角不可不知?可不是白紙黑字就可以,小心不要立了無效的遺囑喔!
生命的長度無法預測,自己辛苦打拼累積一生的資產,不可能算好在過世的那一天剛好用完。
當然,多數的人一定希望,到離開人世的那一天,都可以衣食無虞,所以,儲蓄與財務管理就是讓你不至於老來無所依的基本要件,照這樣推論下來,每個人在死亡來臨時,或多或少多都會有積蓄,這時候,難免你就會想要把自己辛苦攢來的錢,留給對自己好,或自己愛的人。
我想很多人都知道,遺產在民法上是有規定的法定應繼分的,如果被繼承人沒有立下遺囑,那麼,依民法規定,配偶會依下列順位跟其他親屬共同繼承遺產: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也就是兒子、孫子,親等近者優先繼承)。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如果先順位沒有拋棄繼承,後順位就沒有權利繼承。
另外因為配偶有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關係,所以還可以在跟所有的繼承人分遺產之前,先拿一份婚後財產差額的一半,扣掉這部分之後,繼續跟其他順位繼承人分遺產。
當配偶跟直系血親卑親屬共同繼承時是每個繼承人平均分配,譬如說,夫妻雙方有三個孩子,夫先過世,那麼,妻除了可以先請求婚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外,還可以就剩下的遺產跟三個孩子們一人分四分之一。
當夫妻雙方沒有生育孩子時,夫先過世,妻跟公婆或大伯小叔大姑小姑(第二或第三順位)同為繼承時,也是先請求婚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不過在此之後,還可以先分遺產的二分之一,剩下的二分之一,由同一順位的繼承人平均分配。
最後,如果妻是跟夫的祖父母(第四順位,不分內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繼承的話,那妻在請求婚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後,可以先分走遺產的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由夫的祖父母依人數均分。
假設夫都沒有這些順位的繼承人親屬,那就是由妻拿走全部的遺產。
但是,如果夫不想按照法律規定來分配他的遺產,可以預立遺囑,按照自己的意思來分配,目前民法規定的訂立遺囑方式,有下列幾種:
(在此要提醒大家特別注意,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遺囑,是有可能被法院認定無效,回歸民法的法定應繼分分配的方式,千萬不要以為自己自行隨意寫下的遺囑或是生前千交代萬交代的身後事,法院就會認有效。)
1.自書遺囑
遺囑人親自書寫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且親自簽名;如果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及字數,再另行簽名。
這樣的遺囑,看起來雖然簡便,但是因為沒有證人,常常被繼承人們質疑真實性,而引發爭奪遺產的大戰,先前就看過一個案例,因為立遺囑人的書寫語氣、句讀,不像過往的書寫習慣,驗筆跡也無法驗出,而造成法院判決遺囑無效的案例。
2.公證遺囑
遺囑人指定二位以上的見證人,在公證人面前由遺囑人口述遺囑的意旨,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再由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同時簽名,遺囑人如果因身體障礙不能簽名的話,由公證人將其事由記明,就可以用指印代替。
公證人必須通過國家資格考試,律師跟一般民眾都不能當公證人,此外,最好在立遺囑時同時錄音或錄影,可以減少往後的爭議,我們也看過,即使找公證人來公證遺囑,還是有不在場的繼承人,質疑遺囑內容是否為立遺囑人的真意,懷疑公證人是否有跟其他家人串通,或是未確認立遺囑人的身份,所以依舊纏訟多年的。
還有個案例雖然經公證人公證遺囑,也錄音錄影了,但因為錄影過程遺囑人都使用嗯嗯的回答方式,居然在身後的遺產糾紛中,法院認定這樣無法知道遺囑人的真意,所以遺囑無效。
3.密封遺囑
遺囑人在遺囑上簽名後密封,於封縫處簽名,並指定二位以上的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如果不是本人自寫,要說明繕寫人的姓名、住所,由公證人在封面記明該遺囑提出之年、月、日及遺囑人所為之陳述,與遺囑人及見證人同行簽名。
4.代筆遺囑
遺囑人指定三位以上的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的意旨,見證人其中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可以按指印代替。
另外,民法有規定遺囑見證人不能夠是下列身份:
一、未成年人。
二、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
三、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
四、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
五、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
5.口授遺囑
如果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像是病榻前),不能用其他方式來立遺囑者,才能例外使用口授遺囑,方式如下:
一、由遺囑人指定二位以上之見證人,口頭陳述遺囑意旨,由見證人其中一人,將遺囑意旨作成筆記,並記明年、月、日,與其他見證人同行簽名。
二、由遺囑人指定二位以上之見證人,口頭陳述遺囑意旨、遺囑人姓名及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口述表示遺囑為真正,並口述見證人姓名,全部予以錄音,將錄音帶當場密封,並記明年、月、日,再由見證人全體在封縫處同行簽名。
口授遺囑因為是生命危急的特殊應變方式,所以法院規定從遺囑人能依其他方式立遺囑開始起算三個月內會自動失去效力。且要由見證人其中一人或利害關係人,於遺囑人死亡後三個月內,提經親屬會議認定遺囑的真偽,對於親屬會議之認定如果有異議,可以聲請法院確認。
看到這裡,大家是不是覺得在台灣立遺囑真的是要過五關、斬六將呢?千萬不要大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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