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開箱03
#堅持初衷天天騎車來開會
#本篇超長認真文請安心閱讀
臨時會的最後一天是大會審查市府提案,比起第一次臨時會的14案,這次總計有41案需要經過議會審查,因此我才會於第二天審查議程的時候提出建議可以有更多的時段處理市府提案,而這次議會最被熱烈討論也是最大爭議點的就是市政府的 #墊付轉正 案。
●什麼是「墊付轉正」?
墊付從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從別的地方借錢先來這邊付」,在市府行政單位中就是拿未來的預算到當前的建設需求來使用,轉正則是「償還這筆先借走的錢」,要在編列未來預算的時候將這筆先花掉的經費納入,或是另外編列追加減預算來償還先前墊付的經費。
●什麼情況需要「墊付轉正」?
當有年度預算沒有編列到的建設需求時,市府通常可以選擇「追加減預算」、「動支第二預備金」、「舉債」以及「墊付轉正」來支應,本次臨時會主要辦理墊付轉正的原因是因為中央補助款,當中央補助款的核定在年度預算編列之後時,為避免受補助的計畫因未有效執行導致中央補助款被收回,因此需要在當年度墊付這筆預算來先做建設。
今天的提案有許多都是市府爭取中央核定補助經費(部分需要地方配合款),需要先辦理墊付才可以後續執行發包的計畫,國民黨團提出市府過去兩年尚未轉正的墊付案(含本次市府提案)累積達17.6億,請市府追減「議員建議事項」的年度預算,再以「追加預算」來辦理本次臨時會提案所需的預算,而不許辦理墊付轉正。
●什麼是「追加減預算」?
如前面所提,市府也可以選擇「追加減預算」來辦理年度預算沒有編列到的建設,若要辦理「追加」顧名思義需要有額外的財源(歲入),一般來源包含「舉債」、「捐款」、「稅收超徵」以及「追減」,而追減就是將去年編列的今年度預算做刪除,就有額度來辦理追加預算。
●「議員建議事項」?
大家比較熟悉的詞可能是「議員建議款」或「議員配合款」,相關爭議暫且不談先介紹它的實務運作,這筆經費在預算書中不會直接叫做「議員建議事項費」的名目,而是分配在如「民政處」、「社會處」、「工務處」…等各局處的「活動費」、「設備費」、「工程款」,這些預算編列後市府會安排相關計畫等待執行,而議員在地方接到的一些小型建設需求可以提「建議事項」給市府,市府參酌之後可以按程序動支這些經費完成相關事項,金額超過10萬也依採購法規定公開招標,錢不會直接進到議員口袋。
●本次市府提案審查總結
國民黨團認為市府要注意財政健全不讓短期債務過高,堅持先擱置提案並要求市府於一個月後的臨時會,再辦理追加減預算來處理本次提案所需經費,市府與民進黨團則是主張中央補助經費爭取不易,有一些具時效性的計畫若不在一定期限內發包,中央就會將經費收回要再爭取就遙遙無期,無共識的情形下進入了黨團協商,最後決定讓「中央全額補助」、「教育相關」、「社福相關」的墊付案通過,其他有地方配合款的提案暫時擱置留到下一次的臨時會再審。
●我的看法
尊重黨團協商結果,然而墊付案雖然在名義上是短期債務,經檢視了林智堅市長任內其在規定期限前的墊付案都有辦理轉正,並確認近五年來市府的總負債並沒有提升而是些微減少,我認為應回歸個案審查,針對內容通過對新竹有益與退回有問題的提案,而不是按「需要地方配合款」或「權責單位」的標準來判斷通過與否。
#議員提案的部分就下周再公布囉
#這次我也有提案唷
----市府提案內容整理分隔線----
#財政甲案號10013:個人申請過戶承租中正路67巷市有土地
上一次臨時會介紹過,過戶承租是原承租人將市有土地上的私有建物贈與他人,現在受贈者要將承租人過戶到他名下繼續租用市有土地,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14:個人申請繼承承租武昌街112巷市有土地
類同上一案,原承租人將市有土地上的私有建物給子女繼承,現在繼承者要將承租人過戶到他名下繼續租用市有土地,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15:公道三拆遷戶安置基地讓售與標售案
安置基地位於公道三預定路線附近 (延平路261巷旁),是公道三道路開闢而遭拆遷居民的補償方案,市府將基地整理好後要抽籤配地給拆遷戶,讓售為市府依抽籤結果將基地賣給指定拆遷戶,讓售價格為基地與拆遷戶持有土地的價差,整個讓售程序結束後若有剩餘土地再以「市價」公開標售給一般民眾,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16:公道三拆遷戶安置基地與周邊私有土地調整界址
該私有土地的部分畸零地位在安置基地的排水渠工程範圍,因此用安置基地的另一塊畸零地去跟私有的畸零地做交換,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17:千甲活動中心報廢拆除與新建預算3530萬
先前的會勘行程我有介紹,千甲活動中心目前建物耐震係數不足,區公所每年要編列許多經費維護建物安全,因此市府爭取長照2.0的前瞻計畫經費3000萬加上市府配合款530萬,,來拆除重建成兩層樓的全新活動中心,未來新建物一樓仍作為里民活動中心使用,二樓為長照辦理據點,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18:茄冬國小圍牆報廢拆除
該圍牆超過使用年限且基底裸露,將搭配茄冬國小正在進行附設幼兒園與茄苳里集會所改建工程一併重整,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19:共同管道系統第二次通盤檢討整體規劃總經費543萬5000元辦理墊付
共同管道是將各種民生地下管線整合在一起,用以避免各單位接連開挖破壞道路品質,這一次的規劃範圍是全新竹市,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20:水源二號橋上游護岸新建及橋梁改建工程總經費1500萬元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1170萬元地方配合款330萬元,因有地方配合款審查結果為「保留擱置到下次臨時會審查」 (下次再簡介)。
#財政甲案號10021:108-109年度新竹市生態檢核工作計畫總經費256萬4000元辦理墊付
因應河岸工程的生態環保觀念提升,生態檢核工作內容包含環境調查、生態監測與效益評估,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22:綠建築審核抽查更新診斷及改造評估暨宣導計畫總經費146萬元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108萬元地方配合款38萬元,其中有公帑支出讓民間建築師做其個人專業受訓認為不妥,審查結果為「退回」。
#財政甲案號10023:新竹市推廣再生能源補助計畫總經費300萬元辦理墊付
全額中央補助,主要工作內容為盤點新竹市再生能源潛能地圖以及推動再生能源建置計畫,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24:新竹市總工會繼續借用本市勞工育樂中心當辦公場所案
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25:新竹市職業總工會擬繼續借用本市勞工育樂中心一樓案
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26:慈雲路及北門市場停車場可行性評估總經費共計 225 萬元辦理墊付
全額中央補助,慈雲路夜市旁規劃立體停車場以及北門市場重建新闢地下停車場,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27:新竹之森天空纜線地下化與標誌共桿整併工程總經費3480 萬元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2853萬6000元地方配合款626萬4000元,因有地方配合款審查結果為「保留擱置到下次臨時會審查」 (下次再簡介)。
#財政甲案號10028:前站天空纜線地下化與標誌共桿整併工程總經費2470萬 4160元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2025萬7411元地方配合款444萬6749元,因有地方配合款審查結果為「保留擱置到下次臨時會審查」 (下次再簡介)。
#財政甲案號10029: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計畫經費180萬1000元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180萬1000元地方配合款19萬9000元,主要是兩名社工的薪水以及身障照顧的業務費用,為社福類預算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30: 108年度未滿2歲兒童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經費4057 萬9000元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4057萬9000元地方配合款716萬1000元,用來提升新竹市托幼準公共化的普及率,為社福類預算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31:108年度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經費1億3861萬3000元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1億3861萬3000元,地方配合款716萬1000元已編入年度預算不用墊付,補助一般家長每個月2500元,中低收入戶每個月4000元,低收入戶每個月5000元,為社福類預算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32:青草湖國小、水源國小、竹蓮國小「學生活動場所興建工程」經費1億4000萬元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1億已撥款,地方配合款1億4000萬元,為教育類預算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33:108年度幼兒園稽核及推動學前教保業務增置人力經費260萬元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228萬8000元地方配合款31萬2000元,主要是3名稽核人員與1名業務的薪資,為教育類預算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34:朝山國小「新建風雨球場工程」經費新台幣770萬6000元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420萬地方配合款350萬6000元,讓師生與附近居民有室內的運動場所,為教育類預算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35:107學年度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計畫第二期經費264萬元辦理墊付
中央全額補助,搭配「maker」的風潮透過親手做,讓學生學習機電整合、機械結構控制等能力,為教育類預算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36:108年運動i臺灣年度性專案計畫經費388萬元整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34 萬元地方配合款47萬元,主要是推動全民運動風氣的宣傳經費,為教育類預算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37:108年運動i臺灣一般性專案計畫經費1016萬1932元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894萬2500元地方配合款121萬9432元,主要是辦理以運動為主軸的活動經費,為教育類預算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38:108年度身心障礙教育經費2539萬2307元辦理墊付
中央全額補助,包含特教中心業務及設備費、師資經費、家長研習經費、身障輔導費,為教育類預算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39:108年推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經費436萬3962元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401萬7962元地方配合款34萬6000元,主要是家庭教育中心的業務費專案教育費,為教育類預算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40:本市私立幼兒園107學年度導師費加給差額及教保費經費1228萬8000元辦理墊付
中央全額補助,原本教師薪資不用課稅,現需課稅後就導師費的部分給予補貼,為教育類預算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41:建功高中辦理社區共讀站經費280萬元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238萬元地方配合款42萬元,主要辦理改善學校圖書館空間,開放居民共享學校圖書資源來推廣閱讀風氣,為教育類預算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42:108年度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計畫經費239萬9892元辦理墊付
中央全額補助,設置在南寮與頂埔等原住民聚落,辦理社區共餐結合長照等服務,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43:108年度優質公廁環境推動計畫經費2116萬7000元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1778萬元地方配合款338萬7000元,因有地方配合款審查結果為「保留擱置到下次臨時會審查」 (下次再簡介)。
#財政甲案號10044:108年度資源回收工作計畫經費1466萬元辦理墊付
中央全額補助,為6名清潔人員的薪資、回收車維護費以及推廣資源回收的業務費,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45:108年演藝廳場館營運升級計畫經費357萬2000元整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250萬元地方配合款107萬2000元,因有地方配合款審查結果為「保留擱置到下次臨時會審查」 (下次再簡介)。
#財政甲案號10046:新竹市地方知識庫寶藏計畫經費630萬元整辦理墊付
中央全額補助,要做新竹300活動、新竹市志、續修新竹市志、經典新竹…等文案內容的數位化並上傳到文化部平台,審查結果為「通過」。
#財政甲案號10047:108年度新竹市鐵道藝術村營運計畫經費611萬元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250 萬元地方配合款361萬元,因有地方配合款審查結果為「保留擱置到下次臨時會審查」 (下次再簡介)。
#財政甲案號10048:108年度竹塹工藝推廣扎根計畫經費257萬2000元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180 萬元地方配合款77 萬 2,000 元,因有地方配合款審查結果為「保留擱置到下次臨時會審查」(下次再簡介)。
#財政甲案號10049:新竹市美術館專業升級計畫經費357萬2000元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250 萬元地方配合款107萬2000元,因有地方配合款審查結果為「保留擱置到下次臨時會審查」(下次再簡介)。
#財政甲案號10050:108-109年度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運籌機制計畫經費 658萬元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460萬元地方配合款198萬元,因有地方配合款審查結果為「保留擱置到下次臨時會審查」(下次再簡介)。
#財政甲案號10051:108 年度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升級計畫經費858萬元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600萬元地方配合款258萬元,因有地方配合款審查結果為「保留擱置到下次臨時會審查」(下次再簡介)。
#財政甲案號10052:108-109年新竹市北管文物普查建檔計畫經費150萬元辦理墊付
中央補助82萬5000元地方配合款67萬5000元,因有地方配合款審查結果為「保留擱置到下次臨時會審查」(下次再簡介)。
#二預甲案號10003:107年度總預算第4季(10月至12月份)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案
為釐清並研擬單筆動支多少二預金需要送交議會備查,審查結果為「保留擱置到下次臨時會審查」。
#寫到這裡真的累翻啦
#越後面越簡潔有力XD
#對哪個提案要再多瞭解可以留言提出唷
「土地繼承過戶費用」的推薦目錄:
土地繼承過戶費用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八卦
『不動產該如何傳給下一代啊?』
這是我碰到最多人問我的問題之一,今天我花一點時間,把傳承不動產的四大方法(遺囑、贈與、買賣、信託)做一個簡單扼要的比較,讓大家可以清楚、有智慧的把財富傳給下一代,讓人都能感受到『愛與平安』。
歡迎轉傳分享,把這份『平安』的心意傳出去!
一、 遺囑指定繼承
優點:
1. 所有權握在自己手上最放心(自己沒錢時還可以辦理以房養老)
2. 預立遺囑程序比過戶簡單
3. 遺囑不必事先公開,具有隱密性
4. 遺囑隨時可以改變傳承的對象,而且可以跨代繼承(給孫子繼承)
5. 不必繳交土地增值稅、贈與稅
缺點:
可能會有爭產或特留分問題
二、 生前贈與
優點:
所有權移轉完成,沒有繼承人之間的爭產問題
缺點:
1. 贈與後子女不孝,難以取回
2. 房地可被子女轉賣
3. 繳交贈與稅、土地增值稅(相對於繼承)
4. 宜考慮未來子女在出售房地時,房地合一稅的負擔
三、 直接買賣
優點:
1. 直接移轉給子女,可以賣便宜一點又取得養老資金。
2. 運用每年夫妻贈與子女的免稅額,先贈與部分金錢給子女,累積數年後由子女購買,可以達到『傳承』效果又合法節省稅賦。
缺點:
買方需要真正的資金作買賣,否則會被認為是贈與而課贈與稅,甚至要罰款。
四、 信託掌控
優點:
1. 利用信託控制的特色,讓子孫只能獲益,不能處分。
2. 彈性大,可以設計多人獲益又劃清界線,例如:將不動產設定信託30年,30年間由配偶使用收益,再用遺囑指定該不動產30年後給某子女繼承,如此一來,配偶得到保障,子女也能順利繼承財產。
缺點
1. 信託專業度較高
2. 額外有信託費用的支出
土地繼承過戶費用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八卦
受贈房地,小心重稅上身?夫妻也一樣?
新聞中,有一學童繼承父親購買沒多久的房地,因為無法負擔800萬元貸款,所以親友就用相同價錢1000萬元賣出,沒想到,卻收到270萬元的稅單,賣掉房地的價金扣掉稅款,竟然還無法還完貸款…。
顯然繼承到房地或受贈他人房地,如果要『出售』,要特別注意『房地合一稅』的計算,以免重稅上身。
同樣的,在夫妻在談判離婚或夫妻財產分配時,心情很煩很亂,以為要求對方把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就是佔到上風?如果要繼續自住比較沒問題,如果想要離婚後立刻賣掉獲利,真的要先算『房地合一稅』,才知道你是不是真佔到便宜?
舉例來說:丈夫貸款800萬元購買1000萬元的房地(公告地價現值共為400萬元),登記在丈夫名下,不到半年兩人因為感情不和吵架談判離婚,雙方約定房地過戶給太太之後辦理離婚,這位太太想說賣掉房地還完貸款還有200萬元?
這是大錯特錯的想法,因為她沒有想到立刻出售,她要繳『房地合一稅』(持有房地一年內出售者,以45%稅率計算,持有期間包括先生持有期間加上太太持有期間),還要繳270萬元的房地合一稅單。
出售房地實際金額1000萬元-400萬元(太太取得成本)-費用(本案例省略,實際上如有符合的費用可以扣抵)=600萬元,太太持有該房地(從先生購買當時起計算)未滿一年,所以要用45%稅率計算,600萬元*45%=270萬元。
所以在談判夫妻財產分配時,如果要取得房地,就要特別注意『課稅成本』,上面夫妻分產案件中,如果真要拿房產,就建議要自住使用,符合自用住宅的特別規定下,自住超過六年之後,課稅所得在4百萬元以下免稅;超過4百萬元部分,按10%稅率課徵,所以如果這位太太取得房地離婚後也符合自住6年的規定,房地合一稅只要支付20萬元(1000-400-400)*10=20,稅金差距相當的大。
每個房子都有每個房子的故事,不論心情再煩、再亂,仍要靜心計算稅賦成本,算準出手時間,才能夠有更豐盛的人生。
歡迎分享
#豐盛的人生
#平安的人生
#房地合一稅
(照片的豪宅不是本件不動產)
小常識(實際稅額計算仍須以詳細稅法規定,認定個別事實狀況計算之,以下為簡單摘要):
1. 房地合一稅的算式:房地收入-成本-費用-依土地稅法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
2. 稅率:
持有一年以內稅率為45%,持有2年以內(超過1年)以35%計算,持有10年以內(超過2年)20%計算,超過10年以15%計算。
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課稅所得計算在4百萬元以下免稅,超過4百萬元部分,按10%稅率課徵房地合一稅。
土地繼承過戶費用 在 請教辦理遺產繼承及過戶的代書費用? - Mobile01 的八卦
各位前輩好:小弟家裡要辦理遺產過戶,想請教各位前輩,關於代書的費用。阿公過世,名下財產分別為A區:土地四筆、建物一筆。B區:土地一筆、建物一筆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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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milycpa.blogspot.com/2009/06/blog-post_27.html
人活著要申報綜合所得稅,往生後逃不過遺產稅申報。亡故之後如遺有財產或當年度及前
一年度有所得者,應依限分別申報遺產稅或綜合所得稅。
辦理土地、房屋等繼承過戶手續,若想花錢請代書,不同地區收費標準不同,聽我姑姑說
(從年輕做到現在的地政士):$12,000 僅為基本收費,每多跑一處都會加收錢,且地政
要親自跑一趟後,才能後續用郵件往返辦理。
心想可自己辦的,效法媽媽以前不辭辛勞到處幫家人代辦精神 ,自己辦繼承不但學到東
西也省約台幣 2 ~ 3萬代辦費。第一步先上網收集相關資訊後,找到各單位地址及電話,
勤問加上多跑幾次終會成功。幸好媽媽的告別式已經辦好,只要專心處理繼承過戶瑣事即
可。
網路上搜到這篇文章寫的很清楚詳細,適合想省錢自辦者參考,讓我胸有成竹少碰到麻煩
。~辦理繼承瑣事備忘。主體架構大致引用,但細節按照碰到的情況做更動。榮民及非上
市櫃公司股東投資不適用在我家;失效連結刪改後,加上市股票繼承手續,寫成以下備忘
文章:
必到機關流程及應辦文件列表:
→〔戶政處〕死亡登記及申請除戶謄本(備註加上何時死亡的,收回被繼承人身份證)、繼
承人戶籍謄本 (各地戶政單位可申請)、繼承人印鑑證明 (第一次辦理需本人回戶籍地帶
身份證、印章)、門牌證明 2份給國稅局和地政處 (若建物和土地所有權狀記載為舊門牌
號碼)。
→〔金融機構〕拿著存摺去補登存款或投資餘額(找不到存摺就花錢申請餘額證明),存
摺影印封面及內頁最後載有餘額那一頁給國稅局申報遺產稅、拿終止申請書。
→〔地政處〕土地:土地登記簿謄本 (注意是否為當年土地公告現值);房屋:建物登記
簿謄本。若房屋和土地是同一地號的就會一起列出。
→〔地方稅務局〕房屋稅籍證明。(電詢國稅局後,不需要這個)
→〔國稅局〕各分局或總局查詢「被繼承人財產、所得及贈與資料」。遺產稅申報到總局
受理。
→〔地方法院〕如果有辦理限定或是拋棄繼承。
→〔國稅局〕拿到遺產完(免)稅證明。
→〔地方稅務局〕拿遺產完稅證查補地方稅蓋章、繳分割協議書印花稅。
→〔地政處〕申請繼承登記(含分割繼承),土地及房屋所有權狀變更。通知取件拿新的土
地及建物謄本、國稅局發的遺產完(免)稅證明、遺產分割協議書及繳費後的印花稅單。
→〔地方稅務局〕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重新申請自動扣
款繳稅款。
→〔金融機構〕存款領回及終止、重新申請電話瓦斯水電等自動扣繳。
→〔證券公司〕到被繼承人開戶的證券公司辦理集保股票繼承過戶。
→〔其它〕水電瓦斯、電話辦理變更或終止等。
一、死亡登記(死亡之日起一個月內)
*攜帶死亡證明書、代理人身份證、印章至被繼承人之轄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申請除戶謄
本10張應該就夠:https://www.pingc.gov.tw/cht/howto/faqansx_np9.html。
*辦理死亡登記時身份證會繳回去,戶口名簿用紅筆劃掉被繼承人再歸還。除戶戶籍謄本
可替代死亡證明,或是被繼承人個人資料身份證明。另外被繼承者之配偶身份證上的配偶
欄也需變更,可以申請保留配偶姓名多加歿字或者直接刪除,另繳新製身份證的費用 $50
。
*可代請戶籍謄本不需本人親辦,所需文件:
https://www.tccg.gov.tw/sys/SM_theme?page=4576b3a2
*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證明:首次或是變更需本人親自辦理,補請則只需申請人的原留印
鑑+身份證及被委託的人的印章+身份證。從未辦過要多收 $20,若換戶籍地視同新辦。每
一張印鑑證明要收 $20。https://www.chht.gov.tw/files/5001.htm
*若準備辦房屋及土地繼承過戶,且地址經過改編,可申請「門牌證明」2份,一份附送
給國稅局遺產稅申報證明現有地址與土地登記簿謄本、建物登記簿謄本上舊地址不符之用
;一份給地政處,辦新權狀時順便更正。
二、申報遺產稅(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
依照被繼承人生前之戶籍所在地申報遺產稅,去國稅局拿表格填,或等國稅局公文通知配
偶或法定繼承人申報。我在申報完遺產稅也拿到完(免)稅證明後,才收到「遺產稅暨綜
合所得稅申報通知書」 (約辦好除戶後半個多月收到)。
財產多人繼承時,只要其中一個繼承人提出遺產稅申報即已達到完成申報的義務。其他繼
承人若對已經提出的申報書有疑義,並認為有補報的必要,都可以在法定申報期限內補報
。
在遺產繼承之前,繼承人應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繼承人必須先繳納遺產稅,否則地政
機關不得逕為辦理移轉登記。國稅局於繼承人繳納遺產稅完畢之後,發給遺產稅繳清證明
書(如果不需繳納遺產稅,則國稅局會發給遺產稅免稅證明書)。
*申報遺產稅時應檢附文件:
https://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28656&ctNode=11556
*98年1月23日(含)以後繼承案件,遺產稅免稅額1,200萬元,單一稅率10%。遺產免稅額
細節請查財政部網站 :
https://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21159&ctNode=11177。
*遺產稅申報書(範例).pdf[98年1月23日(含)以後發生之繼承案件適用]
*繼承系統表搭配的是每一位繼承人的現戶戶籍謄本。如果子女中有人被收養,出養給別
人的子女對親生父母親是無繼承權的(養子女則是有繼承權),出養子女不需印鑑證明,
但需附出養時的戶口謄本證明無繼承權。繼承系統表:
https://www.tcjs-land.gov.tw/doc/acc.doc。
* 如果不清楚被繼承人到底有什麼財產,可先至全國各地國稅局(不限轄區)申請「被繼
承人財產、所得及贈與資料」。內容包括各類所得,如薪資所得、利息所得、股利所得、
土地、房屋不動產車輛等。請先攜帶以下證件去辦理:
◎ 繼承人身份證正本、影本及印章。
◎ 被繼承人除戶謄本或死亡診斷證明書或載有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
◎ 委託他人申請時,除上述證件外尚須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及受託人身份證正本、影本
及印章。
【利息所得】研判被繼承人存款情形,但不是每家開戶的金融機構都會被列出,只有利息
收入高到被銀行預扣繳利息後才會出現,所以每找出一本存摺就去補登。
【股利所得】推斷被繼承人上市股票投資狀況,開集保戶證券公司補刷集保存摺,確定持
有股數餘額明細。影印集保存摺封面及內頁載有持股餘額給國稅局,以被繼承人死亡當日
收盤價為準,我將每日的 e-mail對帳單上有收盤價印下來一併給國稅局。
*目前好像沒有債務清冊這種東西,如果有疑慮被繼承人之前做過保人或有不明債務,可
以到法院辦理限定繼承。限定繼承或是拋棄繼承都去法院公證,相關請看
https://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4367
*若土地登記簿謄本;房屋:建物登記簿謄本為舊地址,與現在的地址不符,先去戶政處
申請門牌證明 2 份 各給國稅局及地政。為了門牌證明讓我在大熱天多跑好幾次啊!
*一般區域的國稅局分處不受理遺產稅申報(比如松山分處、善化分處這類),得至轄區
縣市的國稅總局辦理。申報收件後最快半天可寄發或是自領(二種方式自選)完稅證。
三、查有無欠繳土地、及房屋稅
於欠稅未繳清之前,不得辦理移轉登記。繼承人拿到核發之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
後,必須持該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洽地方稅局,查註該遺產之標的無欠繳地價稅
或房屋稅後,再向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繼承登記。
*根據遺產完稅證明上的遺產明細自行訂定「遺產分割協議書」,各繼承人可依協議方式
議定遺產分配方式,為免麻煩起見:最好是每個繼承人或多或少都繼承到一些遺產。如:
房屋、土地、股票、銀行存款或現金等。
https://www.miaoli.gov.tw/files/%E5%88%86%E5%89%B2%E7%B9%BC%E6%89%BF%E5%8D%94%E8%AD%B0%E6%9B%B8.doc
。
訂立遺產分割協議書一式二份,蓋已到戶政處做過印鑑證明章,地方稅局開立印花稅單後
,繳交協議成立時土地及房屋價值千分之一印花稅。
地方稅局不會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上貼印花,而是根據協議書上的金額開立印花稅單去繳納
,故以後如需要可以自己影印再蓋印鑑章就可以,遺產分割協議書一定要搭配印鑑證明單
才算是有效文件。
遺產權利人及分配比例那欄,要將幾分之幾比例列出,如果為單一人繼承要寫「XXX全部
繼承」幾個字。
四、房屋土地申請繼承登記(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
房屋及土地繼承過戶先到請到轄區地政事務所拿表格,再準備文件如下:
1.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戶政所)
2.所有繼承人現在之戶籍謄本。(戶政所)
3.所有繼承人印鑑證明。(戶政所)
4.繼承系統表-->用該所提供或是先打好的。(見上方附有表格)。
5.遺產分割協議書正本 2份、繳費後的印花稅單。(地方稅務局查有無欠稅時可先繳印花
稅)
6.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影本 1份。 (國稅局發的)
7.土地登記申請書-->該所提供。
8.登記清冊-->該所提供。
9.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繼承人印章。
10.繼承人如有拋棄繼承,應檢附繼承權拋棄相關證明文件。(法院公證文)+影本一份
11.其他依法律或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文件。(如果是單純繼承這條基本上是不用
理)
*繼承人檢具上開文件之後,應填具登記申請書(地政處現場拿,有範本可參考填表),
檢附原始房地權狀(如權狀遺失得由繼承人檢附切結書辦理)。
https://www.csla.taipei.gov.tw/cgi-bin/SM_theme?page=43c20eea
*以上這些文件備妥準備送件前,先到地政服務台人員幫忙看是否有遺漏未填妥。讓服務
台人員整理訂成一本,方便承辦人員查核。
*土地登記申請書只需預定繼承房屋土地之繼承人填申請人欄位即可,不用寫上全部所有
繼承人。若非本人親辦需加代理人。
*申請登記時申請人應依不動產價值繳納登記費、及書狀費(每張新台幣 80元)。繼承
登記自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 6 個月內為之。逾期申請者,每逾 1 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
1 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 20 倍。
*建議帶所有的印鑑章去,收文的人會當場看文件,修改部份要補蓋章。正式收文後三天
內如沒有再補件會通知領新的權狀。若有急需可向承辦人員情商是否能快點拿到,我的情
況是隔天下午就可拿著號牌及印鑑章拿到新權狀。
五、存款提領結清
先補登存摺確定餘額,列入遺產稅申報。要全體繼承人到現場不太可能,但可拿「繼承存
款委託書」蓋印鑑證明章代理,所有人含無繼承權人的戶籍謄本。存款餘額不到 20萬時
,此筆存款向國稅局做過遺產申報,且知道印鑑章及通儲密碼就直接領光,要做結清動作
更麻煩。
如果有出養子女最好附一張繼承系統表 。如果不急著用錢,未到期的定存單可以直接轉
移換成繼承人名字續存,不用中途解約。
如果被繼承人的帳戶申請過存款自動扣款:如郵政壽險保費、公用事業費用轉帳代扣等,
早點去辦終止就不會再自動扣繳。請記得再提供新的戶頭去辦裡扣繳,要帶要做扣繳過的
帳單以便申請填寫。
*看各家金融機構經辦人及主管做法,最麻煩的是按照繼承手續,拿所有繼承人的戶籍謄
本、印鑑證明、繼承系統表、國稅局的完(免)稅證明、繼承人未到現場者要附委託書等。
碰到櫃檯經辦老鳥看存款餘額不多或成為靜止戶不給利息,印鑑章也對,就睜一隻眼閉一
隻眼讓你領光,免得辦一大堆手續引來彼此麻煩。
*郵政儲金戶繼承(代管)存款申請書:
https://www.post.gov.tw/post/internet/q_localpost/1234935089722/98-04-45-22.doc
六、地方稅變更申請
*房屋現值被地方稅局評定低於10萬不會課徵房屋稅,之後如有增建就會動到現值。拿到
新權狀後順便做一下變更。
「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申請書」:
https://www.gov.tw/(A(0IgyT6vlyQEkAAAAZmNlZGRjZmEtNjAzMS00NTI3LTg1Y2MtNDhiMGViMGFkMzBi0))/category/cateformscontent.aspx?categoryid=C14&formno=376520101D-C14-008
。
*如果繼承人戶籍與繼承地同一地址可申請地價稅減免,影印新申請出來土地及建物所有
權狀、所有權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戶口名簿一併送件。申請成功會發正式公文通知,
在每年 9/22 前申請才可適用於今年。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
https://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41672&ctNode=10791
七、各項保險理賠通知申請
a.勞保局申請本人死亡給付及傷病給付(死亡之日起二年內)
在投保勞保期間,本人死亡時可選擇按投保額之35個月;或是只領本人之30個月,另留3
個月給家屬中勞保投保額較高者去領。約等 2 週就可申請下來。若在醫院住院時往生者
,別忘一併申請傷病住院補助。(比本人死亡給付要晚點下來)
帶死亡證明書、除戶戶籍謄本、申請人戶籍謄本~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遺有配
偶、子女及父母、祖父母或受其扶養之孫子女及兄弟、姊妹者得請領;存摺封面影本(款
項直接入戶)及印章到原投保單位辦理。
b.勞保局申請家屬死亡給付(死亡之日起二年內)
父母或配偶死亡時,發給投保薪資 X 3個月,同一死亡人不得重複請領,故有勞保的投保
人中擇一最高投保額度的人來申請這筆補助款較為有利。若繼承人超過二人有勞保就是誰
先請領先贏。寄出申請約 2週後,錢就下來了。
所需文件詳見 https://www.bli.gov.tw/sub.asp?a=0006036
c.郵政壽險理賠:
找出原保單,攜帶死亡證明書、除戶戶籍謄本、受益人身份證及印章。回當初承保郵局申
請,或是去各地郵局辦理壽險的窗口,轉到方便辦理郵局受理。
投保超過 2 年者,約等 5天就通知去拿回理賠金支票,若投保未滿 2年者要寫查閱病歷
資料同意書,會拖更久。可選開有受益人抬頭的支票出來、存入郵局戶頭、或是國內匯款
。若保單上的受益人有二人會將金額平均分配,各開一張支票出來。
● 勞保局發給之死亡給付及退休金應否報稅?
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
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不計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https://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51400&ctNode=11572
八、集保股票繼承
集保戶之投資人死亡時,其繼承人得檢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二十四條
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完稅或免稅證明,向被繼承人往來參加人(開集保戶的證券公司)
提出轉帳申請,由參加人將繼承人檢具之相關資料,透過代轉至發行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
構審核,發行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審核無誤後,通知將有價證券轉帳至繼承人集保帳戶
。https://www.tdcc.com.tw/tc_04faq_main01-11.htm"
被繼承人名下有幾檔股票就要寫幾張繼承系統表、股份分配同意書 (依照繼承遺產分割協
議書及完(免)稅證明所標示的股票)。所以先去補登集保存摺股數餘額,再據以做遺產分
配及填入遺產稅申報書。
帶所有繼承人身份證及印鑑證明章、準備文件詳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
24 條:二、繼承過戶。
*流程為:原開戶證券商送件到集保公司,再轉到各家股務代理辦理。通知補件由股務代
理直接聯絡原開戶證券商再轉知繼承股票申請者。
*沒繼承到股票的繼承人要在股份分配同意書寫上,分配到 0 股蓋上印鑑證明章。有幾
家券商股務要求這樣寫,為了這點又跑了一趟。
*若是繼承股票後成為新股東者,可打電話向股務代理查詢是否須補件,是否留有銀行帳
戶資料供現金股利發放,碰到除權、除息年中這段時間,問清楚新配發之股利或股票進到
誰的名下。
九、水電及電信用戶名變更
電話水電帳單名稱更改,辦理自動扣繳時是認電話號碼、水號、電號等,用誰的名字沒差
,所以這些不是很急著改,忙完了再做。
【電力公司】線上申請
https://wapp.taipower.com.tw/naweb/apfiles/nawp2j1.asp#title
【水力公司】線上更改戶名
https://www.water.gov.tw/03online/counter_readmeall.asp,要網上申請帳號、找出
水費收據查出水號輸入。上網申請一個帳號變更。馬上有e-mail 確認申請項目,隔天水
公司的人打電話確認是否只改戶名,原來在那家銀行代扣的是否要變更。
【中華電信】需除戶後之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明,代辦人帶著身份證及另一證件及印章到各
地營業櫃檯辦理即可,辦完之後可能再出一期帳單,更名不需繳更名費。代辦人身份證及
死亡證明影印後歸還,即可停話。記得查詢是否有保證金的問題,過戶不用收費。服務電
話用室內電話撥 123 即可。
十、小提醒
*所有辦理財產繼承的單位會用到文件有:遺產完稅證明、被繼承人除戶謄本、繼承系統
表、繼承系統表(含無繼承權)所有人現戶戶籍謄本、繼承人印鑑及印鑑證明。不動產及
集保股票繼承過戶會用到遺產分割協議書。
*切實掌握被繼承人銀行存款狀況,知道原留印鑑及存簿通儲密碼。若能往生前能先做好
規劃去提領存款或結清帳戶,則會省下後續遺產稅申報及提領手續麻煩。
*遺產稅申報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申報、印鑑證明申請依照繼承人戶籍所在地
、房屋及土地依所在地的縣市地政管轄。
*國稅局跟地方稅局是兩個不同的單位。戶政所與地政所不同。各單位上班及中午休息時
間不盡相同,可先上網查詢電話及地址,問清楚辦公時間及申請細節,免得大熱天往返汗
流浹背。
*高雄市國稅局總局: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四樓(遺贈櫃台),查詢電話:
(07)7256600 分機7291‧7296 傳真:(07)7241990,外面放有綠色的『遺產稅案卷』,表
格都訂在一起,準備什麼資料申報遺產稅見『遺產稅櫃臺化案件應檢附之資料』單張說明
。
* 高雄市國稅局查詢專線 (07) 725-5839 、0800-000-321。遺產稅贈與稅電腦題庫問答
:https://www.etax.nat.gov.tw/wSite/np?ctNode=10741。
* 到政府機關辦事都要自己花錢投幣影印證件,多準備些零錢或是自行印好再去。
*少有一次到位辦好的,心態上持著多跑幾次就好了。現在大部份為抽號碼牌作業,好的
櫃檯經辦人員可遇不可求,若碰到囉唆挑剔無法溝通的經辦,與其花時間力爭,倒不如先
閃人辦其他事,再回來重抽號碼牌換人辦理。
*其它人的經驗參考:https://blog.xuite.net/harris1020/assassin/1405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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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 天天開心,Happy Everyday!! XD
旅美熟姐日記 https://emilycpa.blogspot.com
香榭大道上的一隻蝸牛 https://europewoman.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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