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真相時代
從 #參審與陪審的攻防
看 #我們是如何被片面事實操縱的?
就在剛剛,#國民法官法誕生了。我們在這裏見證了歷史,民衆黨及各黨一起站在國會殿堂上,逐條地爲了參審制、陪審制與司法改革,協商、辯論、攻防、投票。非常遺憾,兩制雙軌併行無法通過。但我們尊重民主機制,也相信所有過程中的發言都將被歷史記錄。交出這份“最小限度司法改革”成績單的執政黨,也終將為其結果負政治責任,不論結果是好是壞。作為在野黨,我們將緊盯未來6年的成效評估,讓民眾看清楚民進黨的參審制究竟問題何在。
自從開議以來,我在臉書曾就陪審參審寫了不少文章,今天我想借這次國民法官法的攻防,來談談執政黨政府是如何以片面事實來操弄輿論的。
司法院長許宗力昨日(20)表示,“參審制”合乎國民期待,最適合我國國情。司法院爲了證明這個觀點,提出一份民調:“超過八成民衆贊成參審制、贊成法官參與討論”。哇!有這麽高的民意基礎,那麽司法院一定是對的!但真的是這樣嗎?有趣的是,民間司改團體也做了民調,發現居然只有6%左右的民衆聽過“日德的參審制”。原來司法院的問卷調查的問題是設計成這樣的:“你希望法官在審判中參與討論嗎?”、“你希望人民跟法官一起投票決定判決結果嗎?”、“你認爲判決書一定要附理由嗎?”
試問,在民衆對參審陪審制度有一個脈絡性的了解之前,難道有任何人會對上述的這些問題say no嗎?如果民衆知道職業法官有能力透過審判中間討論影響國民法官的判斷、在證據能力的部分甚至可以進入密室討論且不用錄音錄影或筆錄,這樣還有民眾會對上述問題say yes嗎?
政府就是如此以片面事實操縱輿論的。他會跟你說9成民衆支持參審,但不會跟你說9成民衆根本沒聽過日德的參審制!他會跟你說司法院就參審制已舉辦了47場模擬法庭,但不會跟你說他從一開始連一場陪審制的模擬法庭都沒有辦過!他會跟你說前瞻計劃一期的“計畫經費”執行率96.2%,但不會跟你說所謂“計畫經費”執行率是指國發會的“撥錢率”,只要錢撥出去就算執行,而實際“建設”的執行率,地方政府平均不到50%,23項軌道交通建設計畫僅只有28.3%!
Hector Macdonald的著作《後真相時代》,是我在空閑時會讀的書。真相往往具有繁複的面貌,在立法院中,我們能看到不少操弄真相以塑造對自己最有利的面貌的情形,而我更是經常被人以片面事實大做文章,遭受攻擊。今天,民衆在被動接受到執政黨政府提供的片面事實後,無從選擇,最後只能拿到一個參審制的國民法官法。但在這個法律以外,我們更須警惕的是,當今天不僅執政黨政府,連本應公平公正的司法院也選擇以片面事實來操弄輿論時,我們將面對一個怎樣的 #司法改革?台灣將擁有一個怎樣的未來?
國民法官法立法理由 在 洪孟楷 Facebook 八卦
肯定檢調堅持司法正義,七點理由有備而來!
北檢今上訴太陽花佔領立院無罪之案,寫了洋洋灑灑七點理由,比起一般檢調上訴沒寫那麼多,看來法院判太陽花佔領立院理由讓北檢難以接受,這次有備而來,捍衛司法正義,值得肯定!
開宗明義,北檢本次上訴理由第一到三點,即與國民黨於4月11日開記者會所說一樣,就是「公民不服從」並非法令,乃是概念、研究,如使用在司法判決上,則完全抵觸了憲法80條及法官法第13條「法官應『依據憲法及法律』,公正審判」的規定。
是以,如果法官捨法令而就學說,只是自我矮化、自我推縮,將葬送司法尊嚴。
再者,因太陽花無罪此例一開,讓年金改革群眾至立院抗議,遭受到史上最大拒馬陣阻擋在外,往後如每個人民都持「公民不服從」前往機關四處抗議、霸佔,難道這就是我們想要的社會嗎?期待高等法院能夠不懼壓力、依法處分。
其餘包括與在場維持秩序員警拉扯、碰觸,又或把立法院匾額強取在地踐踏、潑灑不明液體以羞辱公署。種種脫序又頑劣之行為,如果不能依法處置,往後又怎麼能夠讓警員執法有據、民眾又怎能尊敬國會過半的民進黨團呢?
肯定北檢上訴,也期許法官們能稟持公平正義,做國家司法守護者、也做實在正義的捍衛者。
太陽花占領立法院無罪 北檢提起上訴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即時新聞 CNA NEWS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04285018-1.aspx
#公民不服從不是法律
#力挺北檢上訴
#七點理由有備而來
國民法官法立法理由 在 謝衣鳯 Facebook 八卦
根據司改會昨天發布的民調,台灣人對於法官辦案的水準,有 6成4 的人沒有信心,有 8成1 的民眾認為現行法院審判制度有改變的必要。但是有 9成2 的台灣民眾對於司法院提出的「國民法官參審法」並不了解,如果民眾了解民進黨的《國民法官法》,#一定會反對這個假參審法!
1. 草案只開放「最輕刑度有期徒刑 10 年以上之罪」和「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者」等「超級重罪」,來讓民眾參與司法審判,跟一般民眾認為「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就是重罪相互比較,將來民眾可以參與審查案件恐屈指可數。
2. 只按照刑度的「長短」為標準,限制民眾參與審判的範圍,排除民意高度關注案件「質」的考量,例如嚴重酒駕肇事等案件,這種立法實在跟擴大人民參與的司改目標,完全背道而馳。
3. 草案實際上效法日本的「裁判員制度」,而日本就以減輕裁判員負擔為理由,採取集中審理的方式,而為了方便集中審理,公開審判前的準備程序都是由法官、檢察官和辯護律師進行,#排除民眾的直接參與所以法官實際上仍居於主導地位!
4. 同時為了速審,設有開庭前整理程序,說法是讓參審民眾可以能了解審、檢、辯三方所整理的資料,但實際上是按已定的方針進行審判。 尤其是草案規定,有罪之認定,要有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在內, 2/3 以上的同意才能認定有罪,等於是讓職業法官掌握少數的否決權。所以,民眾參與司法審判,#只是按照法官劇本演的魁儡,只能幫法官的判決來背書!
國民法官法立法理由 在 【高點讀書館】國民法官徵的就是你|讀書會|高點網路書店 的八卦
本書的寫作的目的,在於讓讀者了解如何在既有的刑事訴訟法基礎上,快速建構 國民法官法 制度的體系,以便能夠立即上手投入考場。因此,除了整理 立法理由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