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賣場裡,泡麵、乾糧等民生物品架上空了好大一片,這是雙北市宣布疫情三級警戒後的情況。
因應全台都進入三級警戒、民生物資需求提升,勞動部宣布,相關民生物資廠商要配合需求趕工,可以適用勞基法規範,不受一例一休和加班工時上限。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全台三級警戒,各地賣場引發搶購潮,勞動部宣布,因為防疫升級,相關的民生物資生產可以適用勞基法的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規定,讓勞工加班。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7037 - 由台灣公共電視新聞部製播,提供每日正確、即時的新...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的加班 在 柯建銘 Facebook 八卦
【只准我轉彎 不准你修法?】
去年的勞基法修法所造成的高度社會對立,至今仍叫人餘悸猶存。而當時囿於在野黨與勞團的強烈杯葛與抗爭,導致在委員會審查的時候,淪為立委互相爭先加碼的拍賣場,因而出現了幾條「超現實」的法規,導致新法雖然公布,實際上勞動主管機關卻不敢真正執行的窘境。
如今,新上任的賴清德院長鑑於這一年來,新法所造成的社會亂象,再度由行政院提出院版的修正條文,欲將法規與現實的距離盡可能地拉近。果不其然,這個議題再度成為在野黨的表演舞台,尤其是時代力量黨團,更是在黨團官方臉書,每日一篇質疑行政院的版本,對於修法如此用心,這態度著實令人讚嘆,但,若與去年修法時的狀況一同比較,則這樣美好的表象,恐怕要打個折扣了。
事實上,時代力量在去年的時候,與國民黨一樣,一開始都是堅持「兩例」,也就是勞工一週有兩天例假,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特別因素,否則雇主不可要求勞工加班,如此缺乏彈性的設計,當然遭到許多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反對。
不知道是不是接到了許多抗議的聲音,在106年十一月十七日的衛環委員會審查的當下,時代力量的立場突然大轉彎,由黃國昌委員提出了「一例一假」的修正動議,與先前堅持兩例的不同在於,除了一天例假外,另外一天則為「休假日」,勞工要出勤只需勞資雙方同意即可,但工資必須加倍,且給予補休一天。
但其實這個版本,與當時勞動部提出的「一例一休」相比,可說是相當類似的,差別只在於在休息日的加班費給予上,勞動部的版本,出勤2小時內,工資按平日每小時的工資額,再加給1.33倍,2小時以上,則按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66倍,但未有補假。至於時代力量提出的「一例一假」,勞工可於休假日出勤,且工資加倍,並給予補休一天。
由此可見,其實時代力量自己也了解「二例」有多麼脫離現實,然而從去年勞動部於七月端出修正條文開始,時代力量不僅大力開記者會宣揚自己為了「落實勞工全面週休二日,所以堅持二天例假」的立場,甚至還演出搶占委員會主席台的戲碼,正當外界紛紛認為,時代力量是來真的的同時,立場突然就變了,「二例」就再也不提了,改成「一例一假」才是正途,這突然的轉折,彷彿前面的動作全都是一場戲,實在令人驚訝不已。
但,若按照時代力量指控民進黨的邏輯,這樣的轉彎,算不算是一種與「資方」妥協呢?就留待社會公評吧!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262562
圖/張家銘攝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的加班 在 吳育仁-勞心勞力 Facebook 八卦
育仁今日與工會先進共同召開「支持40工時、加班防A、掃蕩違法」記者會。公務員早在2001年實施每周工時40小時「周休二日」,而目前勞動基準法仍規定法定工時兩周84小時,即「隔周休二日」,法規落後現行制度。育仁提案修法在今日審查,降低勞工每週工時,不得超過40小時。未來一旦實施,可促使624萬以上勞工受惠。勞工朋友們,我們一起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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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黃金十年」馬吳競選白皮書的降低工時法案,今(30)日將在立法院進行續審,可獲朝野共識,趕在五一勞動節前送上勞工大禮。提案的立法委員吳育仁、蘇清泉及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全國產業總工會、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中華民國全國聯合總工會…等全國性總工會代表,在立法院國民黨團記者會室共同舉辦「支持40工時、加班防A、掃蕩違法」勞工記者會。吳育仁表示,一、降低工時,照顧廣大勞工,是政府在五一勞動節應有的基本佳餚。二、休假及加班費配套修法不能沒。勞工加班要防A,權益不能總被老闆A走,休假要確實,加班費要入勞工口袋。三、要求勞動部專案勞動檢查,掃蕩偷走勞工加班費或法定休假的事業單位,壞雇主的小偷行為,等同違法。
吳育仁說,一、支持40工時。因為公務員早在2001年實施每周工時40小時「周休二日」,而目前勞動基準法仍規定法定工時兩周84小時,即「隔周休二日」,法規落後現行制度。而「黃金十年」政策綱領宣示全面檢討勞工休假制度。比照國際公約之基本勞動條件,以符合公平勞動。許多工會致力推動,吳育仁並提出勞動基準法第30條條文修正草案,降低勞工每週工時,不得超過40小時,一旦實施,可促使624萬以上勞工受惠。
二、推動「加班防A條款」。吳育仁表示,行政院版提出「雇主違反本法相關規定使勞工於例假工作者,應加倍發給工資及給予補假休息」,「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使勞工於假日工作之補假休息,應於各該日工作結束後7日內給予」,「勞工於加班或休假日工作後以補休辦理者,應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加班之補休時數依延長工資所定加成依比例加倍給予;補休應於事實發生後10日內決定,並於6個月內依發生時間先後順序補休;逾期或契約終止時未補休者,應依發生時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這些防A條款有助解決壞雇主惡意剋扣工資,違法加班等行為,吳育仁強調,防A的做法就是要給勞工工資,雇主「該給就要給,別想著要偷雞」。未來推動配套修法「加班防A條款」,該休假就休假,不是補休,就是補加班費。
三、要求勞動部專案勞動檢查,掃蕩讓勞工違法加班或偷走勞工加班費及法定休假的事業單位。據勞動部近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統計結果可知,25%勞工違法加班成常態?統計年年是如此!因為小偷行為,等同違法。主管機關確實執法,保障勞工權益,才不會淪為空談。另外,事業單位加班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許多事業單位設立「空殼勞資會議」偽造同意書,工會或勞資會議應實質參與,而非做橡皮圖章。勞動部應對此進行專案勞動檢查。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的加班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評價
全台三級警戒,各地賣場引發搶購潮,勞動部宣布,因為防疫升級,相關的民生物資生產可以適用勞基法的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規定,讓勞工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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