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比較沒有傷害】
#韓國瑜用人標準緊緊緊
高雄前市長 #韓國瑜 對於用人標準立下三大原則:清廉、專業、熱情。
韓國瑜上任後,在2018年12月3日宣布將延攬 #林國權 擔任原民會主委,隔天卻立刻被爆料起底涉嫌詐騙吸金案,官司纏身,林國權當天以「考慮韓市府形象」宣布放棄出任,並說等一審判無罪後再出任。
韓市府用人標準也因此案修改為:首重清廉沒有前科紀錄、專業、熱情。但其實林國權只是被「#起訴」,連定讞都沒有,更別說前科了。
後來林國權與公司員工等81名涉案人一審獲判 #無罪,檢察官不服上訴,林卻在2020年1月過世。台中高分院審結,維持原判駁回上訴,林國權則公訴不受理,全案定讞。
https://tinyurl.com/y6gzkoyj (入韓國瑜小內閣不成 林國權詐騙吸金案等不到無罪判決黯然離世)
韓市府所自律的沒有前科,是與作為官員清廉有關的,後來執政黨及其側翼把韓團隊每個人過去翻了一遍,查到有前科的叫說謊、查不到前科的叫酬庸。
------沒有比較沒有傷害分隔線--------
#陳其邁用人標準鬆鬆鬆
高雄市長 #陳其邁 2020年8月15日當選,8月24日率各局處新任首長就職,客委會主委 #陳志勇 10月23日遭國民黨高雄市議員 #李雅靜 踢爆,陳志勇6月19日才經法院刑事判決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陳志勇表示其並未向市長報告,造成市長與市府團隊困擾,已向市長口頭請辭。
#陳其邁在選前曾說他的用人標準是以專業_在地為主
#所以說那個清廉呢
#不付錢就不算嫖_不立標準就不算失格?
高雄市長陳其邁10月8日在議會接受國民黨市議員 #方信淵 質詢,開頭市議員就先問市長陳其邁是否相信輪迴?
陳其邁回應:「我相信,人在做天在看」。
接著,方追問是否敢跟前高雄市長韓國瑜一樣,如果貪污就放棄假釋,永遠關到死?
陳其邁回應:「做為市長、局處首長,恪遵中華民國的法律,嚴守清廉原則,不能循私舞弊,對憲法宣誓。」
不過,方信淵回擊:「所以說你敢不敢放棄假釋?敢不敢,回答一下好不好,有這麼困難嗎」
陳其邁則說:「我剛剛已經講過我的立場,公務人員已經宣示…」,
方信淵則打斷說:「每個人都有宣示,結果很多都是貪污。」
陳其邁最後回應:「不喜歡用在過去,選舉已經結束了。」
方信淵一連三問:「放棄假釋有這麼困難嗎?團隊放棄假釋這麼困難嗎,這麼清廉放棄假釋有這麼困難嗎?這代表什麼,未來有可能發生,大家要共同來監督。」
#方議員先知了
#官在做_民在看
https://tinyurl.com/y34k38r7 (「貪污關到死」藍議員搬出韓國瑜 陳其邁:我已經宣示過)
https://tinyurl.com/y6zwadj6 (陳其邁小內閣請辭第一人!客委會主委陳志勇涉違採購法遭判刑走人)
#高度差太多
#綠側翼安靜太多
#首長對清廉的決心差太多
#這不是最嚴格標準_這只是韓國瑜標準
吸金案判決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八卦
《文茜的世界周報》
#含主持人陳文茜解說,請於Youtube「訂閱」文茜的世界周報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iwt1aanVMoPYUt_CQYCPQg
右邊👉 「訂閱」,並開啟小鈴鐺 🔔
以下是本周【完整版】2020.10.31《文茜世界周報-亞洲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dv13qbDKM4
【單則推薦】
又一個韓國前總統遭判刑確定,即將正式展開坐牢生活。韓國前總李明博步及收賄貪污案件,歷經13年的調查審理,由最高法院在29號做出終審宣判,駁回李明博上訴維持原判。即有期徒刑17年 罰金130億韓元,並追繳犯罪所得57億8千萬。李明博貪污案,一二審法官都認定,其家族汽車零件公司(DAS),由李明博掌控,做為收取籌措資金的白手套,包括收取三星集團的巨額款項,另外李明博還透過黨內提名、人事案收取千萬到上億韓元不等的政治獻金。最高法院29號宣判指出,二審判定沒有任何問題,維持原判決。
{內文}
青瓦台的下一站是監獄,這句話再度印證在韓國前總統李明博身上,李明博涉及淘空家族經營,(DAS)汽車零件公司資金做為自己的政治小金庫,並收受巨額賄賂案從爆出爭議到終審判決,歷時長達13年,韓國最高法院 10月29日做出最終判決,判處17年有期徒刑確定,而年初才獲得保釋出獄的韓國前總統李明博,短暫的自由僅僅八個月,預計周一(11/2)將發監執行。
(新聞旁白)
韓國前總統李明博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確定,最高法院針對李明博上訴案,駁回檢方和李明博的上訴,維持原審判決,裁判部表示關於貪污或受賄,二審法官的判決沒有任何錯誤,此前李明博被認定,為DAS公司實際掌權者貪污349億韓元,並由三星電子代支付,DAS公司在美國的訴訟費68億韓元等,受賂110億韓元等嫌疑被起訴
(新聞旁白)
(判決隔天)李明博在剛剛9點20分左右出門,李明博方面表示"已經向醫院預約治療",因而向檢方要求,原定10/30發監執行延至下週一即11月2日
李明博DAS弊案的源頭是由李明博哥哥創建的汽車零件製造公司(DAS),根據檢方調查,DAS在李明博從政後,就做為他的政治金庫籌措非法資金349億韓元,做為李明博競選市長及總統時的經費,也供其家人各種的花費支出,DAS另外涉及一起非法炒股吸金案(BBK案),在美國遭到調查,已故三星會長李健熙當時也正因為逃漏稅遭到調查,三星於是為DAS公司支付高達500萬美元的訴訟費,換來時任總統的李明博發布特赦,免去了李建熙的牢獄之災,另外李明博在總統任內,也藉由人事請託 黨內提名等,收取千萬到上億元不等的政治獻金,甚至連最高情治單位國情院的特別活動費,都被親信拿出來上繳給李明博使用,總計收賄金額達到163億韓元。
(新聞旁白)
一審時李明博遭控涉及16項罪嫌,法官認定其中9項有罪成立,判刑15年 罰金130億 追繳金82億,二審法官對李明博收賄金額認定,再增加了9億 量刑也隨之加重,判處17年徒刑 罰金130億,追繳金57億8千餘萬,最高法院則認定二審判決沒有問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二審法官都認定李明博才是DAS背後真正老闆,挪用公司資金 收賄事證明確,但李明博始終堅稱自己和DAS沒有關係,最高法院最後駁回李明博上訴,並且維持原本的二審判決,17年有期徒刑 罰金130億(韓元),並追繳犯罪所得57億8千萬(韓元),李明博以健康因素申請的保釋也被立刻取消,預計11月2號發監執行,扣除審判期間的扣押天數,現年78歲李明博得坐牢16年,直到95歲才能出獄。
(李明博2007大選經濟總統廣告)
半夜三更 怎麼回事 肚子餓了嗎,(李明博肚子餓了),吃飽了吧,一定要救活我們的經濟啊,(讓經濟重新復活 實踐的經濟總統)
2002年當選漢城(首爾)市長,創造了清溪川整治 首爾森林公園奇績,接著角逐總統大選,締造韓國第二次政黨輪替記錄,2008就任第17屆總統的李明博,還沒有踏入政壇之前,是一個貧困出身,從基層做到現代建設社長,韓國貧戶翻身的典範人物,1992年在金泳三的邀請下,從競選國會議員開啟了他的政治路,李明博以民生經濟做為訴求,時常走到市場小吃攤了解民情被譽為經濟總統,李明博也大力改造首爾成為國際都市,從漢城改名為首爾也是在他任內完成,整治清溪川工程更讓他享譽國際,被稱為環保英雄,2007年角逐黨內初選的時候,挾著首都市長的高人氣一舉打敗朴槿惠,在入主青瓦台之前,李明博所涉及的DAS弊案及炒股案,就已經開始遭到調查,但這都無損他的政績和形象,讓他順利走進了青瓦台,直到文在寅政府上台後,大力清掃國家弊案,檢方第五度啟動對李明博的調查,還策反李派親信做為污點證人,才終於抓住了李明博。李明博至今仍然堅稱自己無罪,並且控訴這是一場政治迫害,韓國司法已經傾倒,但判刑確定,即將正式展開牢獄生活的事實,已經是定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RqtaryJ5JI
以下是本周【完整版】2020.10.31《文茜世界周報-亞洲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dv13qbDKM4
吸金案判決 在 馮光遠 Facebook 八卦
【生活筆記:周玉蔻被判拘役五十天,比我多了三十天】
有記者問我有關周玉蔻被判拘役五十天的事
一來,我忙
二來,如果沒有讀到判決書裡的精準文字以及引用的法條
就這樣去評論一個判決
對雙方當事人都有失公允
所以訪問都婉拒了
不過,Google一下資料,總可以吧!
花了點時間稍微上網路查了一下,現在跟大家報告如下:
(之一)
周玉蔻在聽到判決之後,反應如下:
「謝謝你,審判長陳筱佩女士,你的自由心證在歷次出庭時,都表現得淋漓盡致,政治色彩鮮明,毫無掩飾,希望對得起你的良心。陪審及受命2位男性法官,你們的懦弱,讓人開了眼界。」
(之二)
接著,打上「陳筱珮法官」,也Google了一下
然後,發現周玉蔻所謂的「妳的自由心證在歷次出庭時,都表現得淋漓盡致,政治色彩鮮明」,也不是毫無根據
原來,陳筱珮法官的一些審判紀錄都很有名,例如:
※ 案件A
2009年,陳水扁案的判決出爐,無期徒刑
爭議
此案的爭議點包括,扁辦指控高院院長黃水通把案子交給陳筱珮法官審理,這種由院長指定特定的法官來處理特定的案件,涉嫌違反「法官法定原則」,扁辦還要求法院應該公布休假被召回的陳筱珮法官,她接手扁案那段期間,請假、休假及出境紀錄。為此,台灣高等法院也被迫發出新聞稿試圖澄清
連結
https://m.nownews.com/news/863121
扁辦爆:高院曾違規召回度假法官
http://tph.judicial.gov.tw/newsDetail.asp?SEQNO=35197
台灣高等法院澄清新聞稿
※ 案件B
不詳
爭議
有鄉民出陳筱珮的庭,結果在「中國」與「大陸」的名詞使用上
與審判長陳筱珮發生衝突
鄉民在PTT上寫道:
小妹我上個月去高等法院作證 作證的時候有提到自己曾經去過中國留學
結果審判長陳筱珮突然發神經說"你要講大陸 不可以講中國"………
連結
https://disp.cc/b/163-8uWi
※ 案件C
民進黨副秘書長李俊毅在擔任立委期間,被控向中藥商收賄案
爭議
最高法院最後駁回檢察官的上訴通知,無罪確定
李俊毅後來開記者會,指出,四次判決,唯一一次判他有罪的三名法官
包括審判長陳筱珮,應該向他道歉,李俊毅並解釋了其中的理由
連結
https://tw.news.yahoo.com/%E4%B8%AD%E8%97%A5%E5%95%86%E6%A1…
中藥商案無罪 李俊毅:法官和同志須道歉
※ 案件D
朱明德非法吸金案
爭議
這件案子涉及的犯罪事由包括吸金、詐欺等
案子很複雜,請大家看「法治時報」去年九月的分析
在此,我只po出該報的結論
「參:餘論
陳筱珮,是法訓所第19期(71年)結業,從事審判工作34年,90年即升二審庭長,審判經驗很豐富,可是,她卻是本刊(烏龍檔案)的「常客」,第67期、139期、143期、164期、175期,均評述她違反刑事基本功之離譜謬誤,如今,在(本案)中,她又犯下罔顧不利被告卷證,顯有「放水」之嫌。
(本案)並非社會矚目大案,若非最高法院召開刑事庭會議,研討「以詐欺方法非法吸金」之審判爭議,陳筱珮的離譜無罪論證,恐怕仍會隱藏在純屬法律見解爭議的審判核心保護傘下。」
連結
http://lawpaper.tian.yam.com/posts/168926483
「法治時報」的「烏龍檔案」專欄,此文談及高院法官陳筱珮拿最高法院當擋箭牌搞烏龍
就降啦!
吸金案判決 在 [東森新聞HD]最貴判決書!紅富海吸金案印刷郵資300萬 的八卦
![影片讀取中](/images/youtube.png)
「紅富海」公司負責人黃圓映被控從2003年開始,以豐厚利息為餌,廣設道場辦心靈講座非法 吸金 近200億,共8千多人受害。台中高分院法官光是寫 判決 就耗費 ... ... <看更多>
吸金案判決 在 [刑事] 有關詐騙吸金案的和解- 看板PttLifeLaw - 批踢踢實業坊 的八卦
事實經過:
我 -------> 朋友A ------> 業務 -------> 吸金公司負責人
由於透過 朋友A 介紹,誤入吸金公司陷阱,
在這之前都是透過 朋友A 直接匯錢給 吸金公司負責人
合約書也是請 朋友A 跟 業務 及 吸金公司負責人 簽訂
(合約書有 業務 及 吸金公司負責人 的簽章,沒有 朋友A 的簽章)
而我則是 朋友A 的下線,除了一開始的投資金是匯到 吸金公司負責人 帳戶外
一切的連絡跟利息收入都是透過 朋友A 帳戶
而 朋友A 則聲稱他對上窗口都是業務
後來公司倒閉,朋友A 避不見面, 業務也聲稱錢不是他捲走
我求償無門,只知道涉案人眾多,已經有人提起告訴,
因此也自己找資料寫了一份「刑事告訴狀」,請檢察官併案調查
原本以為無疾而終,近日卻接到 業務 來電通知,希望簽訂和解書,
以減輕刑事判決(以銀行法判)
問題:
1. 詢問過法律事務所,一致都希望我不要和解,起訴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
若要和解,一定要收到部分賠償金後才可以和解。但法官跟審判長卻建議我,
簽訂和解書可以在法院監督下拿到部分賠償金額,因為被告怕被判刑,所以
通常會先借錢來還,以求刑期降低?若不簽訂和解書,法院判決若是緩刑,
就拿不到任何錢,且民事賠償只能查封財產,不一定能拿到錢。請問我到底
是該簽還是不該簽和解書?
2. 若是想用同樣的銀行法告 朋友A,可是沒有任何跟他簽訂的合約書證明,
只有匯款證明文件,請問這樣告成功的機率大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46.42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