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正義政策的檢討】
這幾年,在居住正義的落實上,我們蓋了全台灣數量最多的公宅,調降了單一自住的房屋稅。我們很努力做,但還有很多可以檢討反省的地方:
#公宅流標數太多
公宅進度落後跟這件事有很大的關聯性,很明顯,我們在設計發包過程出現問題,才會出現三興段公宅總共流標六次這種情形。
我也要求預算編列到執行的時間必須縮短,否則時間因素造成的物價變動,影響廠商投標意願。同時,減項施作、預付部分款項也是我們可以做的,未來每一次的流標,都要寫檢討報告,我都會親自批改,不能把流標當作理所當然。
#社會住宅定位不清
過去台北市政府蓋了很多「宅」,有國宅、整宅、平宅、中繼住宅,每一項的申請資格、租金計算方式,甚至是補助都不一樣,民眾沒搞清楚,政府自己也搞混了。
未來統稱「社會住宅」,而且規格也要重新規範,比方說,聯開宅、都更分回的50、60坪大坪數的住宅,根本沒辦法當作社會住宅,因爲租金超過一般人可以負擔,所以整個規格、分佈、管理和價錢,市府要重新思考。
#一律採最有利標
前幾天,我才在晨會罵一個以前的案子,得標價竟然比底價還低11億元。低價搶標,結局是公司倒閉,然後我們接手之後,為了善後傷透腦筋。
公宅之所以被很多人當成鄰避設施,就是對政府的管理和品質沒有信心,所以從我開始,所有建築都一律採最有利標,蓋出來的東西要符合城市美學,而且把公共空間拿來做大家所需要的托嬰、托幼、托老,以及居民活動中心。只有用最有利標,才能確保品質。
#包租代管誘因不足
到目前為止,台北市包租代管的數量只有1千戶,然而台北市超過一年以上沒有住人的房子高達3萬6千戶,顯示包租代管政策需要修改。
從重陽敬老金我學到一課:政治上要「先給後拿」,所以接下來,單一且自住的房屋稅會從1.2%降到0.6%,單一且自住地價稅也考慮調降,讓只有一棟房子、真正在住人的有優惠,接下來才是透過空屋稅或其他手段,讓更多空屋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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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還是要落實在人民生活的每一天,坦白說,人民的生活才是施政重點,甘特圖、行程表還是要做得到才算數。
我們要重新建立國家治理的秩序,扎實的做好每一件事情。
#國家治理
#居住正義
#進步價值光榮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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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2的網紅立法委員吳玉琴,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說明 立法委員吳玉琴委員 105.09.22 住宅法於100年12月30日公布全文,並自公布後一年施行。施行四年下來,許多條文與實際政務之間屢見扞格。這次本席所提住宅法修法重點有以下三個。 第一、 居住安全的保障: 今年(105)年2月6日的美濃大震災,震出國人...
包租代管誘因不足 在 柯文哲 Facebook 八卦
【居住正義政策的檢討】
這幾年,在居住正義的落實上,我們蓋了全台灣數量最多的公宅,調降了單一自住的房屋稅。我們很努力做,但還有很多可以檢討反省的地方:
#公宅流標數太多
公宅進度落後跟這件事有很大的關聯性,很明顯,我們在設計發包過程出現問題,才會出現三興段公宅總共流標六次這種情形。
我也要求預算編列到執行的時間必須縮短,否則時間因素造成的物價變動,影響廠商投標意願。同時,減項施作、預付部分款項也是我們可以做的,未來每一次的流標,都要寫檢討報告,我都會親自批改,不能把流標當作理所當然。
#社會住宅定位不清
過去台北市政府蓋了很多「宅」,有國宅、整宅、平宅、中繼住宅,每一項的申請資格、租金計算方式,甚至是補助都不一樣,民眾沒搞清楚,政府自己也搞混了。
未來統稱「社會住宅」,而且規格也要重新規範,比方說,聯開宅、都更分回的50、60坪大坪數的住宅,根本沒辦法當作社會住宅,因爲租金超過一般人可以負擔,所以整個規格、分佈、管理和價錢,市府要重新思考。
#一律採最有利標
前幾天,我才在晨會罵一個以前的案子,得標價竟然比底價還低11億元。低價搶標,結局是公司倒閉,然後我們接手之後,為了善後傷透腦筋。
公宅之所以被很多人當成鄰避設施,就是對政府的管理和品質沒有信心,所以從我開始,所有建築都一律採最有利標,蓋出來的東西要符合城市美學,而且把公共空間拿來做大家所需要的托嬰、托幼、托老,以及居民活動中心。只有用最有利標,才能確保品質。
#包租代管誘因不足
到目前為止,台北市包租代管的數量只有1千戶,然而台北市超過一年以上沒有住人的房子高達3萬6千戶,顯示包租代管政策需要修改。
從重陽敬老金我學到一課:政治上要「先給後拿」,所以接下來,單一且自住的房屋稅會從1.2%降到0.6%,單一且自住地價稅也考慮調降,讓只有一棟房子、真正在住人的有優惠,接下來才是透過空屋稅或其他手段,讓更多空屋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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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還是要落實在人民生活的每一天,坦白說,人民的生活才是施政重點,甘特圖、行程表還是要做得到才算數。
我們要重新建立國家治理的秩序,扎實的做好每一件事情。
#國家治理
#居住正義
#進步價值光榮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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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代管誘因不足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八卦
📢📢社宅包租代管精進釋誘因,三期開辦展績效🏠🏠
#內政部 為落實蔡總統「#安心住宅計畫」,加速達成8萬戶 #包租代管 計畫目標,擴大租屋協助,政府透過修法及持續精進計畫作為提高誘因及效率,三期開辦後單月及當季破新高,展現民眾參與計畫信心加溫。絕無報載所稱社宅包租代管誘因不足難達標之情形。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包租代管誘因不足 在 立法委員吳玉琴 Youtube 的評價
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說明
立法委員吳玉琴委員 105.09.22
住宅法於100年12月30日公布全文,並自公布後一年施行。施行四年下來,許多條文與實際政務之間屢見扞格。這次本席所提住宅法修法重點有以下三個。
第一、 居住安全的保障:
今年(105)年2月6日的美濃大震災,震出國人對於「居住安全」之疑慮。目前由於沒有法律授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居住品質維護業務因缺乏配套的政策工具,導致危屋強制健檢和整建維護在實務上礙難執行。修法之後可以強化政府介入住宅清查及改善,以期民眾生命財產不再飽受威脅。
第二、讓民眾住得起、租得到:
明確規定租金補貼之預算占總體住宅補貼預算之比例,避免政府向購屋利息補貼傾斜。
補貼額度應依據中央主管機關建立合理的金額計算方式,視受補貼對象的負擔能力,提供分級補貼。依據不同國民的負擔能力及生存需求,以多元方式提供分級的差額補貼,以使住宅補貼得到合理分配。
第三、補強社會住宅興辦機制:
本次修法參照世界各國推動社會住宅之經驗,以「只租不售」、「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優先」及「可負擔租金」為核心原則。
現行條文除「只租不售」原則有明確條文規定,在「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優先」方面僅設百分之十保障比例,難符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優先申請入住之原則。至於「可負擔租金」方面則未加以規範,致該項原則在實務上很難被落實。社會住宅的興辦也缺乏各項誘因,導致民間興辦付之闕如。
這次修法,在增加社會住宅興辦的措施上面。有以下幾個重點:包括:
(1)強調政府及民間得以多元且合乎公共利益原則之方式興辦社會住宅,除新建外,增訂包租代管、土地變更及容積獎勵回饋等途徑取得社會住宅。
(2)為使政府興辦社會住宅具備財務可行性,政府各機關(機構)之土地得無償撥用、作價投資或長期廉租,以減輕直接興辦社會住宅之困難。
(3)為使社會住宅事業得運用民間大量空餘屋資源,本席立法提供房屋稅、地價稅及租金所得稅等租稅優惠,引導民間房屋所有權人將空屋委託政府或專業機構出租作社會住宅用途,以補充社會住宅數量不足的問題。
(4)為避免造成實務執行困難,並考量可能之弊端,修正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結算之相關規定。
在解決弱勢保障措施上,包括:
(1) 修正條文新增法人可為社會住宅之承租者,以提供特殊需求及身分者住宅單元相關之福利服務。
(2) 明訂承租租金的計算應比照租金補貼額度計算方式,即視受補貼對象的負擔能力,提供分級的租金補貼。
感謝趙天麟召委排審住宅法的修正案,也感謝內政部同仁一個會期內就完成院版的修正案,希望內政委員會同仁能秉持解決民眾居住問題,提升居住安全及品質的精神,盡速完成住宅法修正草案的審查,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