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彥秀說政見
台灣的經濟發展,需要你我共創的勞資和諧環境
在民進黨政府執政下,勞資關係愈趨惡劣,民進黨刪除了勞工七天假、一例一休導致勞基法越修越惡、勞工總工時仍高居全球第四名、青年失業率比十年前金融海嘯時更高。這四年間勞工的勞動條件沒有實質改善,勞工的政績只停留在最低薪資調整或平均薪資上漲,但「薪資中位數」的成長幅度明顯低於平均薪資,且薪資中位數佔平均薪資比重也越來越低,代表少數高薪者所得越來越高,但多數民眾的所得卻未隨之成長。
前幾周我提出了產業政策的政見,這周我要提出我的勞動政見,針對非典型勞工保障、無薪假、青年失業、協助高齡就業等政策,藉著各種面向的推動,來共創勞資和諧環境,為台灣的經濟發展創造更好的基礎。
1.保障非典型就業:
隨著新經濟型態以及科技發展下,非典型勞動型態越來越多,與傳統勞僱關係也越來越難區隔,科技的發展讓我們難以確認指揮關係的強弱,「從屬性」也不能一成不變適用到現在的僱傭型態。勞動部在處理非典型勞動權益問題中,只聚焦將勞動關係認定為僱傭,似乎認為適用勞基法就能夠解決問題,但這種作法其實是治標不治本,無法解決新經濟形態下勞動者的權益保障。會選擇非典型就業的勞動者,大多有自己的苦衷或考量,工時的多寡、 工作時間的彈性、需要更多照顧家庭時間或本身身體狀況等因素,都是考量原因,所以強硬將這種勞動型態劃分為僱傭,可能只會減少工作機會,針對這種勞動型態應該是要另外提出職業災害補償、社會保險等規範,把他們納入現有的權益保障中,讓他們擁有更周全的保障措施,一方面可以確保職業災害補償等保障,另一方面又能兼顧彈性及工作機會,這才是面對非典型就業規模越來越大的情況下應該處理的方向,未來我會持續努力完善非典型就業的社會保險、職業災害等問題,來保障非典型就業者的權益。
2.保障無薪假勞工:
依照勞動部統計,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俗稱無薪假)的人數,今年已經高達2,668人,可見無薪假仍然是台灣勞工的困境之一,其實勞工在就業時都有繳納就業保險,給付項目包含失業給付、育嬰留職津貼等,如果勞工遭遇失業或育嬰留職停薪,家計頓失依靠,所以藉著就業保險的給付來協助勞工維持一定的收入,讓勞工有時間跟機會度過艱困期;而無薪假同樣會導致勞工收入驟減,所以「無薪假」也是屬於就業保險應該分擔風險的項目之一,由於勞資地位上的差距,所以許多公司未通報無薪假或未給付薪資,勞方也不敢檢舉的情況所在多有,如果就業保險可以適度介入,相信可以給予無薪假的勞工更多協助,也促進勞資和諧,這也是韓國瑜總統候選人的想法,所以我主張未來無薪假應該納入就業保險的給付項目,來幫助遭遇無薪假的勞工度過困境。
3.提升青年就業:
根據主計總處統計,去年整年度青年的失業率是12%,高於金融海嘯時期的青年失業率;今年九月份的青年失業率更高達12.86%,均為整體失業率的3倍左右;青年失業者有工作機會但未就業原因以「待遇太低」占53%最多,所以要解決青年就業問題必須從提高青年就業意願,解決待遇過低問題著手。我主張可以參考兒少發展帳戶條例的做法,針對一定年齡或一定薪水以下的青年勞工,只要有實質就業並提撥一定數額薪水到專用帳戶,政府就撥入同額之相對提撥款,而這也是韓國瑜總統候選人所提出的勞動三箭之一,藉著這種方式除了可以提高青年就業意願外,也可以照顧到勞工日後生活,讓青年可以穩定工作。
4.協助高齡就業:
台灣已經正式進入超高齡化社會,少子化現象亦非常嚴重,未來勞動力短缺勢必成為重要課題,而台灣目前有中高齡的勞動參與力偏低問題,55歲以後勞動參與率急速下降,之所以產生這個現象大致上不外乎三個因素「照顧家庭、本身健康不佳以及職場歧視」,根據日前三讀通過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我認為整部法律過度仰賴補助,沒有實質促進中高齡者就業的方法。衛福部在106年時進行過調查,55歲到64歲沒在工作的民眾中,有四成的民眾是因為要料理家務而未工作;65歲以上仍在工作者,有6成是自營作業者,這代表中高齡民眾最在乎的是工作時間彈性,因此要解決中高齡勞參率偏低的問題,其實如同青年就業一樣,必須提高就業意願。重點就在於提供多樣的工作方式供中高齡就業者適用,讓中高齡就業者可以有更多私人的時間,無論是調養身體、照顧家庭等等,都需要有別於傳統工作型態的設計,未來我也會持續要求勞動部與各企業溝通,訂出合適的制度供中高齡者適用,藉著時間彈性來創造出更多的工作機會及提高工作意願。
未來希望藉著這些勞動政策,創造出勞資和諧的工作環境,搭配之前提出過的產業政策等,讓台灣經濟重新好轉,解決長期低薪問題。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作業」的推薦目錄: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作業 在 李彥秀 Facebook 八卦
#彥秀說政見
台灣的經濟發展,需要你我共創的勞資和諧環境
在民進黨政府執政下,勞資關係愈趨惡劣,民進黨刪除了勞工七天假、一例一休導致勞基法越修越惡、勞工總工時仍高居全球第四名、青年失業率比十年前金融海嘯時更高。這四年間勞工的勞動條件沒有實質改善,勞工的政績只停留在最低薪資調整或平均薪資上漲,但「薪資中位數」的成長幅度明顯低於平均薪資,且薪資中位數佔平均薪資比重也越來越低,代表少數高薪者所得越來越高,但多數民眾的所得卻未隨之成長。
前幾周我提出了產業政策的政見,這周我要提出我的勞動政見,針對非典型勞工保障、無薪假、青年失業、協助高齡就業等政策,藉著各種面向的推動,來共創勞資和諧環境,為台灣的經濟發展創造更好的基礎。
1.保障非典型就業:
隨著新經濟型態以及科技發展下,非典型勞動型態越來越多,與傳統勞僱關係也越來越難區隔,科技的發展讓我們難以確認指揮關係的強弱,「從屬性」也不能一成不變適用到現在的僱傭型態。勞動部在處理非典型勞動權益問題中,只聚焦將勞動關係認定為僱傭,似乎認為適用勞基法就能夠解決問題,但這種作法其實是治標不治本,無法解決新經濟形態下勞動者的權益保障。會選擇非典型就業的勞動者,大多有自己的苦衷或考量,工時的多寡、 工作時間的彈性、需要更多照顧家庭時間或本身身體狀況等因素,都是考量原因,所以強硬將這種勞動型態劃分為僱傭,可能只會減少工作機會,針對這種勞動型態應該是要另外提出職業災害補償、社會保險等規範,把他們納入現有的權益保障中,讓他們擁有更周全的保障措施,一方面可以確保職業災害補償等保障,另一方面又能兼顧彈性及工作機會,這才是面對非典型就業規模越來越大的情況下應該處理的方向,未來我會持續努力完善非典型就業的社會保險、職業災害等問題,來保障非典型就業者的權益。
2.保障無薪假勞工:
依照勞動部統計,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俗稱無薪假)的人數,今年已經高達2,668人,可見無薪假仍然是台灣勞工的困境之一,其實勞工在就業時都有繳納就業保險,給付項目包含失業給付、育嬰留職津貼等,如果勞工遭遇失業或育嬰留職停薪,家計頓失依靠,所以藉著就業保險的給付來協助勞工維持一定的收入,讓勞工有時間跟機會度過艱困期;而無薪假同樣會導致勞工收入驟減,所以「無薪假」也是屬於就業保險應該分擔風險的項目之一,由於勞資地位上的差距,所以許多公司未通報無薪假或未給付薪資,勞方也不敢檢舉的情況所在多有,如果就業保險可以適度介入,相信可以給予無薪假的勞工更多協助,也促進勞資和諧,這也是韓國瑜總統候選人的想法,所以我主張未來無薪假應該納入就業保險的給付項目,來幫助遭遇無薪假的勞工度過困境。
3.提升青年就業:
根據主計總處統計,去年整年度青年的失業率是12%,高於金融海嘯時期的青年失業率;今年九月份的青年失業率更高達12.86%,均為整體失業率的3倍左右;青年失業者有工作機會但未就業原因以「待遇太低」占53%最多,所以要解決青年就業問題必須從提高青年就業意願,解決待遇過低問題著手。我主張可以參考兒少發展帳戶條例的做法,針對一定年齡或一定薪水以下的青年勞工,只要有實質就業並提撥一定數額薪水到專用帳戶,政府就撥入同額之相對提撥款,而這也是韓國瑜總統候選人所提出的勞動三箭之一,藉著這種方式除了可以提高青年就業意願外,也可以照顧到勞工日後生活,讓青年可以穩定工作。
4.協助高齡就業:
台灣已經正式進入超高齡化社會,少子化現象亦非常嚴重,未來勞動力短缺勢必成為重要課題,而台灣目前有中高齡的勞動參與力偏低問題,55歲以後勞動參與率急速下降,之所以產生這個現象大致上不外乎三個因素「照顧家庭、本身健康不佳以及職場歧視」,根據日前三讀通過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我認為整部法律過度仰賴補助,沒有實質促進中高齡者就業的方法。衛福部在106年時進行過調查,55歲到64歲沒在工作的民眾中,有四成的民眾是因為要料理家務而未工作;65歲以上仍在工作者,有6成是自營作業者,這代表中高齡民眾最在乎的是工作時間彈性,因此要解決中高齡勞參率偏低的問題,其實如同青年就業一樣,必須提高就業意願。重點就在於提供多樣的工作方式供中高齡就業者適用,讓中高齡就業者可以有更多私人的時間,無論是調養身體、照顧家庭等等,都需要有別於傳統工作型態的設計,未來我也會持續要求勞動部與各企業溝通,訂出合適的制度供中高齡者適用,藉著時間彈性來創造出更多的工作機會及提高工作意願。
未來希望藉著這些勞動政策,創造出勞資和諧的工作環境,搭配之前提出過的產業政策等,讓台灣經濟重新好轉,解決長期低薪問題。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作業 在 周春米 立委 Facebook 八卦
⚠️立法委員周春米與台灣勞工陣線聯合聲明⚠️
因應防疫,#就業安全 誰來顧?三級警戒下停業之勞工,薪資應有積極救濟管道
2020年五一勞動節時,立委周春米和台灣勞工陣線舉辦記者會,呼籲勞動部檢討「僱用安定措施」。當時雖疫情逐漸趨緩,但仍造成的國內、外經濟與就業市場的不小衝擊,因此共同要求勞動部應再檢討僱用安定措施的啟動門檻,確保受衝擊勞工的工作權。然而,針對這次來得又快又急的疫情,立委周春米和台灣勞工陣線再次呼籲:「因應防疫升級,許多工作場所被強制停業,勞工薪資大受影響,除突顯僱用安定措施檢討之急迫性」,此外,立法院即將審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修正案,因此勞工陣線主張,應將被國家強制停止營業工作場所勞工的薪資補償方案納入紓困條例當中,以確保勞工在這段期間的所得安全和工作權。
🎯全國三級警戒特定產業停工將至相關從業勞工喪失勞動所得
此波疫情嚴峻,5月15日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雙北市進入第三級警戒,5月19日更進一步拉高防疫規格,全國升至三級警戒。勞陣指出,目前因全國升至三級警戒,許多營業場所依照規定不得開業,包括:休閒娛樂、觀展觀賽、教育學習場域等場所,影響從業人員人數眾多,如下:
「三級疫情警戒必須關閉的場所」:
一、休閒娛樂場所,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指壓按摩場所、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保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麻將休閒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二、觀展觀賽場所:展覽場、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集會堂、體育館、展演場所(音樂廳、表演廳、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活動中心、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專營兒童遊戲場及其他類似場所。
三、教育學習場域: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K書中心、社會教育機構(社會教育館、科學教育館、圖書館)、老人共餐活動中心等其他類似場所。
根據勞動部解釋,此波因為政府公布三級警戒而強制停業,乃「因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一方,停業期間之工資得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也就是雇主不發給薪資並無不法。不過,反觀企業如因爲疫情影響不能繼續營業或是受到衝擊,則可依「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與員工協商實施減班休息(俗稱無薪假),並進行通報,且員工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因此,遭政府強制停業的員工,反而有可能陷入沒有薪資保障的困境,此制度上漏洞必須補正。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九條規定,已經授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予以紓困、補貼、振興措施及對其員工提供必要之協助。但目前勞動部仍只有去年所提出方案,僅針對紓困貸款、自營作業者、失業勞工與減班休息勞工提出相對應政策,對於被迫停業之從業人員,卻以「勞雇雙方協商約定」聊備一格帶過。
🎯立委周春米強烈要求政府應積極保障被迫停止營業而喪失勞動所得的勞工
立委周春米表示,疫情嚴峻下,政府為防疫之公共利益考量,勢必會採取要求特定產業停業的強制手段,相信企業與勞工也願意為防疫的公共利益來共體時艱,但政府不應該讓經濟上處於弱勢的勞工完全負擔公共政策所帶來的不利益,更不能如同先前的政策僅補助自營作業者,而要求被迫營業的受雇勞工與雇主「勞雇協商約定」,實務上就連有實力的工會都未必能實現此項協商,更遑論沒有工會談判條件相對弱勢的受雇勞工。因此,強烈呼籲勞動部應有更積極的作為,來保障承受風險較高的特定產業勞工其基本生活之維持。
🎯勞工陣線主張勞動部應提出對應政策支應停業員工薪資或相關補貼,並重申勞動部應全盤檢討「僱用安定措施」
勞工陣線主張,國家因防疫之公共利益,以強制手段要求特定民間企業停業,理應有更積極的政策措施,協助受衝擊之勞資雙方撐過疫情艱困期間,避免勞工因這個社會風險而遭到解僱或陷入生活困頓。況且,紓困特別條例既已授權各主管機關,提供必要協助,因此勞動部應勇於任事,對於被迫停業之從業人員提出相對應政策,而目前在立法院即將修正的紓困條例,也應匡列特別預算額度用來支應停業員工薪資或相關補貼,讓勞資雙方共度難關。最後再次重申,在疫情趨緩後,勞動部也必須立即全盤檢討「僱用安定措施」,以免再次重蹈覆徹。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作業 在 勞雇協商減少工時專區 - 勞動部 的相關結果
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因應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及處理注意事項.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更新日期:2021-11-30 發布日期:2017-04-28 點閱 ... ... <看更多>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作業 在 通報無薪休假(減班休息)程序- 事業單位實施勞 ... - 新北勞動雲 的相關結果
雇主應事先與勞工協商並簽訂減少工時協議書,正本加蓋事業單位大小章,由勞雇雙方各執1份。1份(可接受影本蓋與正本相符章)連同「通報函」、「減少工時通報 ... ... <看更多>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作業 在 111、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作業 - 市民服務大平臺 的相關結果
首頁; 依機關分類; 勞動局; 111、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作業. 網路申辦 · 書表下載. 檔案下載. 書證表單 附件1-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函.doc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