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高中工安事件,撫慰協助家屬,查明意外原因,追究相關責任
昨天大溪高中工安事件,造成5名工人不幸身亡,除了中央及市府各單位本於職責處理外,我認為,這是重大工安意外,市府會配合地檢署全力調查,針對此一廠商及工地勞檢紀錄、各式稽查紀錄,都將提供相關單位,協助查明真相。市府採取一對一方式協助家屬善後,未來的職災補償、廠商責任等,市府也會專案處理。
教育局曾在7月時,指派品質督導小組視察,要求廠商立即改善工地管理鬆散的狀況;市政府公共工程品質稽核小組10月視察此一工程,針對工安部分,提出包括鷹架固定在內的改善事項。勞動部針對這個營造工地的勞動檢查,也曾經罰鍰處分。
市府針對目前學校及各單位在建工程的工安狀況,也要求所有負責同仁都要加強。而教育局及衛生局,除了該工地停工隔離外,對於師生心理輔導措施,同步進行。
根據資料顯示,該廠商從101年起在桃園有競標公共工程,過去5年在桃園有5件工程,數量不算多,根據資料顯示,這家廠商的下包,曾有違規事項。
桃園市已升格為直轄市,勞工安全衛生法等涉及工安、職災等勞動檢查權,將在明年進行業務移轉給市府,市府在勞檢議題,將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我也要求勞檢資料及工程查核必須要一致,也會將工安列為未來廠商評選項目,讓工安成為重要的指標。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
勞工安全衛生法 在 陳菊(花媽) Facebook 八卦
高雄市政府為展現降低職災決心,今天前往高雄港聯外高架道路(CM01標)執行工安檢查,除要求施工單位確實改善缺失外,並應落實施工安全管理系統,以提升營造業安全衛生水準,保障勞工生命安全。
該工程至今施工進度近六成,多屬高架作業,本次檢查著重於墜落、倒塌崩塌預防,經檢查發現18項缺失,其中4項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予以停工(包括上下設備入口周圍開口無護欄、橋墩上方封模作業未設置安全上下設備等);且因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18條開罰6萬元,其餘項目通知限期改善。市府強力要求業者務必確實改善,市府勞檢處將不定期實施複查,以杜絕工安意外。
市府為加強減災保障勞工安全,勞檢處加強提高營造工地監督檢查頻率,預計9月底前將完成90場「施工架專案檢查」,並針對高風險工程(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2億以上公共工程)列管檢查,對於曾發生重大職災的營建工地會優先檢查,嚴格要求事業單位設置防墜設施;對原事業單位未能落實承攬管理者將加重處罰,以督促落實工地安全衛生統合管理,防止承包商勞工發生職業災害。
市府也呼籲營造業者務必以勞工安全為優先考量,勞檢處也推出工安診斷輔導服務,提供防災技術及管理實務,強化事業單位安全衛生自主管理能力。市府也將再針對高風險作業場所實施工安突擊檢查,請事業單位務必確實維護勞工作業安全!
勞工安全衛生法 在 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八卦
不要讓勞檢裁罰變一場騙局!
今年初,在基隆有一名陳姓單親爸爸,因為一直還沒繳納在4年前積欠的1萬8千元交通違規罰鍰,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在去年查封他所住的透天厝,今年初將他的住家法拍出去,並規定陳姓男子一家老小要在4月底前搬出,否則將強制處分。後來在社會各界協助奔走下,行政執行署已撤銷透天厝的不動產拍賣程序。
我相信大家都對這個新聞印象深刻,而我今天早上,在民政委員會,忍不住又再跟台北市勞動局的一級主管們提起這件事。
為什麼呢?
今天民政委員會審查勞動局107年度的決算報告,這一次已經是第三輪審查,意思是勞動局為了這個107年度的決算已經來委員會三次了。原因是從第一輪審查開始,我們就發現,在審計部的審核報告中,勞動局有比例超過一半(57.48%)的應收保留數,總共6201萬元左右,是來自於「違反勞動基準法及就業服務法等規定之罰鍰尚待收繳」,白話文就是:
光是截至107年底,台北市政府勞檢發現違反勞基法等相關罰則, #開了罰單後還沒收回來的罰金, #有6201萬元。
所以我們一再要求勞動局提供更詳細的資料,一直到今天,決算審查進入第三輪,我們終於拿到「97年至106年勞動局應收罰鍰截至109年5月31日止應收未收明細表」,也就是終於看到,97年到106年間,違反勞動法規被開罰,但一直到現在都還沒繳錢的明細。
一攤開,洋洋灑灑26頁的資料,看了真的很難過。
🔺2011年(100年)「太O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數條勞基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共被開罰1,570,000元,至今繳納:28元。
🔺2013年(102年)「高O營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數條勞工安全衛生法、勞基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共被開罰1,210,000元,至今繳納:23,199元。
🔺2015年(104年)「中O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數條勞基法,共被開罰460,000元,至今繳納:0元。
🔺2016年(105年)「磐O開發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數條職安法,共被開罰560,000元,至今繳納:0元。
🔺2017年(106年)「長O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數條勞基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共被開罰2,030,000元,至今繳納:0元。
🔺2017年(106年)「蝶O花旅行社有限公司」違反數條勞基法,共被開罰2,100,000元,至今繳納:0元。
26頁的資料,總計有462件行政處分,這只是其中幾個案例。
熟悉社會新聞的朋友應該都猜的到,其中就包含 #太子汽車、 #中興航空,還有 #因司機過勞引發遊覽車翻覆嚴重交通事故的蝶戀花旅行社,都因為公司倒閉、旅行社關門,所以往往一毛錢都收不到。
台北市勞動局針對違反勞動法規的裁罰,如果一再催繳之後,還是收不到錢,就是移送至 #行政執行署;但一直到現在,還有從2009年至今,已經積欠超過10年,約3000多萬的罰鍰,依然追討不到。
今天勞動局提供的這份裁罰清單,就像潘朵拉的盒子,顯示出目前制度的不公之處:
📢第一、 #嚴罰老百姓, #縱容大老闆:
我在一開始有提到,基隆的陳姓單親爸爸,只因為4年前一萬八的交通罰鍰,房屋就被行政執行署法拍。而勞動局整整26頁目前還沒追討回來的罰款,隨便一個金額都遠超過一萬八;但移送到行政執行署後,如果一直沒收到罰鍰,勞動局卻只是一年向行政執行署催促一次,或者是取得債權憑證給審計部註銷, #該收回來的罰金還是沒收回來。
我只好奇,為什麼行政執行署向基隆的單親爸爸追討一萬八,就如此雷厲風行,而面對違反勞動法規的老闆,卻遲遲執行不了。
📢第二、 #老闆犯法, #公司解散就沒事:
勞動法令處罰的是公司法人,所以一旦公司法人倒閉、解散清算,就算負責人另外成立公司、 #另起爐灶, #行政單位也束手無策,這樣的案例,在各行各業都層出不窮。
有錢的老闆或負責人,就算被罰了,還是有資源再去開新公司、拓展人脈,繼續營利, #苦的永遠都是基層勞工。
台北市的勞動檢查一向被社會大眾信賴並且讚譽有加,我相信許多第一線的公務員,也都認為替社會大眾把關勞動條件,是件非常重要的事。
勞動法規之所以明訂要罰錢,就是希望透過這些裁罰,遏止不重視勞工權益的惡老闆繼續違法。但如果被開罰了也沒差、罰金也不用繳,那其實就是空有法條,就算安排再多勞動檢查,最後只是累死勞檢員。
因此我向勞動局提出具體要求:
👉勞動局應該更積極向行政執行署溝通,若是已經被開罰、並且持續犯法,依然還在營業的公司,應該要 #盡速追討回罰鍰。
👉目前看到有許多營造工程公司,被開罰之後遲未繳納罰金,若對方已解散公司, #應確認其負責人是否有另外開設營造公司,並 #將此資訊提供給台北市其他局處,列入審查評選資格項目中,不要讓這些違反勞基法的惡老闆還能來得標市府工程。
要真正改善勞動條件,除了勞檢要有效之外,也仰賴確實開罰、落實勞動法規。這樣才能讓惡老闆付出更多成本,讓遵守勞基法的好業者在制度上受到鼓勵;要讓大家的勞動條件變更好,我們還有很多面向要努力,我會持續監督,也希望大家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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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用簡單口語的方式帶大家了解職業安全衛生的世界,如果你是考生也可搭配圖解進行記憶,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