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紓困台灣產業、積極保障基層勞工,紓困 3.0 三讀通過!
感謝台灣防疫團隊的努力,台灣疫情日漸趨緩,生活也逐漸恢復,不過,過去受到的疫情衝擊仍在繼續,因此,紓困計畫也能在持續,希望能幫助受到疫情影響的國人,今天上午,立法院針對紓困 3.0 特別預算案,也正式宣告三讀通過。
一直以來,時代力量不管是從 1.0 到現在的 3.0 紓困預算,我們都積極參與、提出許多建設性的方案,希望讓政府在政策的規劃面以及執行面上,能夠更有彈性及效率,更期望能有效紓困到台灣的產業、保障基層的勞工群眾。
針對本次紓困振興第二次追加預算案,其中有兩部分是我認為特別重要想向大家報告的:
1️⃣ 拒絕不肖業者,禁止一邊打壓勞工權益,一邊領取國家補助!
經濟部針對紓困預算振興條例中規定,企業不得對員工實施減班休息、減薪或裁員等減損員工權益的行為。若有違反,主管機關可以撤銷或廢止補貼,並且能夠追回先前已經撥付的款項。
不只是經濟部,農委會、文化部、教育部也都同樣設有設置類似追回補助的規範。
不過,基於保障勞權的立場,我們認為,勞動部身為主管全國勞工的主管機關,本來就有義務協助各部會清查違反勞基法、職安法等其他勞工法規的雇主,將他們的補助追回!
所以,在週三的黨團協商中在我們的積極爭取後,勞動部次長同意,未來將函文給各部會,要求提供受營運資金補貼的廠商、企業名單,並經由勞動部調查完後,回報給各部會違反勞基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的違規名單,再由各部會依法取消並追回補助。
在此,我們也呼籲各部會,儘速將廠商名單提供給勞動部調查!
我們無法接受任何有包庇廠商的行為出現,也希望各部會在收到勞動部調查完的名單後,能夠確實依法追回補助,以免有不肖業者一手打壓勞工權益,一手卻拿政府補助的狀況發生。
2️⃣ 檢討現行補助規範,將「情節重大」要件放寬,確實拒絕不肖業者!
經濟部提出的其他企業補助,像是「傳統產業研發創新計畫」、「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等,所採用法規不一,導致若企業出現對勞工不利的行為,要廢止補貼或追回補助,必須要構成「情節重大」這樣嚴苛的要件。
然而,我們查到,以傳統產業創新研發、中小型製造業即時輔導及產創平台,補助名單有 1,059 案,其中 179 案確定有違法情事,但僅有 1 家被認定「情節重大」。
我們鼓勵企業創新研發,提升技術,但對於企業不體恤勞工,對勞工實施不利措施,例如減班、裁員等情事,政府所給與的補助就應該予以追回。
因此,我們也在向經濟部協商的過程中達成共識:
🔺 經濟部將針對目前已出現涉嫌重大違規的企業儘速查明,一旦認定有針對勞工做出不利措施,就依法取消補助,保障勞工權益。
🔺檢討現行補助規範,進行研擬修改法制作業程序,將「情節重大」的要件放寬。
以上是在這次紓困預算中,時代力量所爭取到的提案,也感謝其他委員的支持。
無論是紓困或是振興,我們都不希望全國勞工權益受到傷害,時代力量會繼續堅持,持續捍衛勞工權益!
勞工安全衛生法廢止 在 邱顯智 Facebook 八卦
【解決廠住不分,雇主自行聲明,有用嗎?】
為落實邊境防疫,政府多年未曾過問的移工「醫管公司宿舍」,因讓48名移工睡在無隔間的大通舖,恐有交叉感染疑慮而備受關注。事發後,勞動部與各部會迅速緊急建置通報系統,並於12月初完成清查,一共21處中有10處違反相關規定。
所謂的醫管公司宿舍,僅是移工入國後等待健康檢查期間短暫的住所,那真正的移工宿舍呢?
2017年的桃園蘆竹矽卡工廠大火,越南移工6死5傷。2018年的桃園平鎮敬鵬工廠大火,2名泰國移工死亡、6名消防員殉職。一直到今年3月22日,台中大肚鉦偉金屬研磨工廠發生大火,3名越南移工因受困於鐵皮屋工廠上方的宿舍,房內的所有窗戶,都被加裝了釘死的防盜鐵窗。最後3名越南移工因「廠住不分」葬生火海。
勞動部在108年3月12日預告修正「外國人生活照顧計畫書裁量基準草案」,增加雇主聲明建築安全、消防安全、廠住分離及工廠是否有危險因子等項目,將於明年的1月1日開始施實。但是,有用嗎?
#系統介接動起來
針對勞動部之改正,監察院後續追蹤指出,由於單靠雇主的聲明事項,仍須系統介接建管、消防及職業安全衛生資料,掌握移工宿舍之建築物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及危險因子等事項,內政部亦須彙整各地工廠供勞工住宿建築物列管清冊,以利後續管理。據行政院函復,勞動部、內政部已協商確認同意資訊系統介接,刻正辦理資訊系統介接與功能測試中。
今天我詢問勞動部及內政部,明年1月1日就要開始實施,目前系統介接的進度如何,結果和半年前的進度一樣,刻正辦理中。讓我們繼續追下去。
#廠住分離有那麼難嗎
從「外國人生活照顧計畫書裁量基準草案」的修正,就可以看出勞動部一直到現在,都還不願對移工廠住分離明確表態。
今天若是雇主在外國人生活照顧計畫書的聲明事項中,(一)廠住未分離:勾選了「是」,勞動將如何處置。限期改善?沒有。罰鍰?沒有。不給予聘僱許可?沒有。都沒有。
針對廠住要分離,一直到現在勞動部還在說:「由於經濟部強調現行法規工業區得設置單身宿舍,所以法規調和還需時間。」、「按照經濟部相關法令,這都沒有違法。」
我們來看看是什麼法規。《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第3條:「工業園區內規劃之產業用地(一),以供與工業生產直接或相關之下列各行業使用……,前項各款所列行業使用之土地,得併供下列附屬設施使用:……五、單身員工宿舍。」
請問,「工業區」裡面得設置單身宿舍,和不要讓移工住在「工廠裡面」有什麼關係,請勞動部不要再混淆視清,蒙騙社會。
勞動部自己就可以於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中明訂「廠住應分離」,新申請許可之廠商,可以不予核發聘僱移工許可,舊廠商積極輔導改正,未改正,可以廢止聘僱移工許可 。
不要再讓大火吞噬生命的悲劇發生,只有一個解決辦法,就是明訂「廠住應分離」。
至於還要逝去多少生命,勞動部才能明白這個簡單的道理?我不知道。這樣的移工政策,又能贏得多少東南亞國家的尊敬呢?
質詢影片看這裡👉https://youtu.be/2bP_Xp8H6ks
勞工安全衛生法廢止 在 林淑芬 Facebook 八卦
【漁工勞動權益保障公聽會】
當我們在大啖尚青的海鮮美食,
不能漠視隱藏在美食背後─
#討海人搏命抗風浪所捕撈的漁獲。
台灣是遠洋漁業產值大國,
根據漁業署統計年報104年產值391億7211萬元,
占該年度漁業總價值42.46%。
#海上作業是公認的高風險職業,
船上作業機具同時具有骯髒(Dirty)、危險(Danger)、辛苦(Difficulty)和離家遠(Distance)等4D職業特性,
國人願意投入遠洋漁業越來越少,
#越來越倚重非本國籍漁工。(本國人1萬8634人;境外聘僱外籍漁工1萬7616人)
由於政府主張遠洋漁業可採取境外聘僱,
#不受國內勞動法令規範,
外籍漁工的薪資欠缺基本保障,仲介服務費也未明文規定,
漁工出海一年的薪資所得遠低於仲介抽成費用。
再加上文化上的差異,部分船主經常採取高壓式管理,
在海上作業密閉式,一天長達16小時的工時,
不時傳出漁工遭虐待致死,或不堪忍受選擇跳海自殺,
近年來屢屢成為美國人口販運報告應待改善項目。
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基於漁業的高危險性,
已於2007年6月14日通過「漁業作業公約」(第188號公約),
以確保漁工在漁船上享有一定的勞動條件、住宿和膳食、職業安全和衛生保健,以及醫療和社會保障。
我國遠洋漁業作業勢必受到國際公約規範無法置身事外,
政府應正視海上勞動保護課題,
以廢止境外聘僱的政策方向,
#要求勞動部會同漁業署依ILO188號公約研議漁業勞動保護法規,
#以扭轉我國血汗海鮮形象。
勞工安全衛生法廢止 在 一、職業安全衛生法 的相關結果
... 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55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原名稱:勞工安全衛生法) ... 條件、認可、撤銷與廢止、合格標章、標示方法、先行放行條件、申請免驗、安全 ... ... <看更多>
勞工安全衛生法廢止 在 立法院102年6月18日三讀通過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案 的相關結果
立法院102年6月18日三讀通過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案,更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 · 一、擴大適用對象,並及於所有勞動場所: · 二、建構機械、設備及化學品源頭 ... ... <看更多>
勞工安全衛生法廢止 在 廢:勞工安全衛生法 的相關結果
﹝1﹞ 雇主不得使妊娠中或產後未滿一年之女工從事左列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 一、已熔礦物或礦渣之處理。 二、起重機、人字臂起重桿之運轉工作。 三、動力捲揚機、動力運搬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