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到底是不是勞工】
上週外送員第三起死亡車禍,讓外送服務被政府盯上,針對某兩家勞檢並做出「假承攬,真雇傭」的認定。
外送員很辛苦,但辛苦與勞工不是等號,法律關係還是要看契約與事實才知道,並不是所有外送服務都一樣,否則真的會變成某些人口中的「扼殺新創」。
🎸為什麼勞動部說是雇傭關係、勞工?
據報載,勞動部認定的理由大概包含以下:
「…業者要求外送員在服務期間穿著制服、使用制式品牌圖樣保溫箱、也要在車身貼上公司logo貼紙;且隔天若無法上工,須24小時前回報公司等規定,認定外送員與業者間具「組織從屬性」,符合「雇傭關係」要件。」
🎸可是panda、uber說自己是承攬關係、非勞工?
所謂的承攬,指的是「完成特定工作以獲得報酬」的法律關係,說起來很抽象,但其實「工程」就是一種典型的承攬,你請某人幫你蓋好某棟房子,並以房子蓋好後給最終報酬。
勞動部雖然認定兩家業者是雇傭關係,但這還不是最終的答案,因為進行法律認定的最後機關是「法院」,或許這也是兩家業者仍在堅持的原因。
而兩家業者旗下註冊的外送員分別有2萬、3萬,要轉換成勞雇關係的成本很大,我認為業者不會輕易退讓,那麼接下來勢必會開罰,一切就會走到法院裡見真章。
🎸法院會怎麼判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法院判斷的標準是:「從屬性」。
雖然勞基法、民法都沒有寫清楚,但實務上目前判斷「是不是勞雇關係」的時候,基本上看的是有沒有從屬性,也就是兩個人之間的服從關係到底多緊密,而這個從屬性又可細分成「人格從屬」、「經濟從屬」、「組織從屬」。
(可參考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1294號民事判決)
人格從屬,指的是你日常工作是不是受對方的指揮、有沒有上司、需不需要遵從對方的命令;
經濟從屬,指的是你的收入是否完全、大部分源自於對方並受制於對方;
組織從屬,指的是你的工作是不是與別人有組織間的關係,例如一家公司裡有職員、經理、副總、協理等職位,而你佔據其一,或是一間工作室但大家平等、無職位、無具體分工。(前者可能偏向有組織從屬,後者可能就沒有)
🎸從屬性高不高,決定外送員是不是勞工
勞動部的理由也是承襲法院的見解,並沒有問題。
例如,制服、保溫箱、logo貼紙等,都凸顯了外送員與業者之間具有組織上的從屬性;而不上班的回報規定,也有點偏向人格上的從屬性,意味著外送員在這些地方都「受制於業者」,因此有勞雇關係的可能性比較大。
但反過來說,我也能想到一些不具從屬性的理由。
例如工作時間。以我的認知,有些平台並沒有要求外送員要做滿幾小時,或是一周要工作多久;除此之外,也沒有說外送員「不能兼職」,想同時當兩家平台的外送員也不是不行,這一點也跟傳統勞工不一樣。
此外,假如外送員有接單與否的選擇,相較於一般勞工沒有拒絕工作的權利,這一點好像也不太一樣。
我的看法是,如果某平台外送員是想做就做、不想做也能拍拍屁股走人的話,那我就覺得這個外送員不是勞工。
🎸不是勞工的話,那可能是什麼?
「承攬」是一種可能,例如Uber自己說自己是「承攬」。
從Uber的契約來看,確實他開宗明義有把這份約定當作承攬契約,而從Uber的運作模式來看,雖然表面看起來是一種餐廳跟客戶的「媒介」,但實際上這一群外送員是固定要替Uber完成運送服務,只是時間、地點跟人並不固定而已。那麼說是承攬好像也不為過。
而另一種可能是「居間」,也就是媒介、仲介。但從Uber外送員要用公司Logo的保溫袋、報備等情況來看,好像又不是仲介這麼單純。
🎸勞動部想把外送員當勞工,背後的理由其實只有一個:保障。
我國對勞工的保障相當高,勞基法、勞健保等各項給付,都讓勞工的生活條件有基本保障。而這個保障,其實也是這次外送員之死的問題核心。或許在這麼一夕之間政府也生不出個法律或單位來管這種「非勞工又很像勞工」的工作,所以才這麼快就決定把他丟進勞動部的管轄範圍裡。
這樣當然可以給外送員保障,但也不可否認會有所犧牲,犧牲的就是現存的外送模式。
例如,這兩家業者必須開始幫3、2萬外送員保勞保,這個保費算下來可不得了;而契約也必須全部重寫,因為工時、休假等都需要遵守勞基法;最後工作模式可能也會改變,當關係變成勞雇,反倒平台業者對外送員有更強的主導與控制權,就沒那麼自由了。也許,最後業者撐不住這些成本直接收掉也不一定。勞動部決定已成,就看什麼時候會開罰、什麼時候打官司,還有最後法院怎麼判了。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勞基法勞健保 在 許毓仁 Facebook 八卦
是否進辦公室工作,近十年來一直是科技業的一大話題,
去年一整年,因為疫情的關係,更成為各企業的主要課題之一。
網路時代的來臨,以及自由業態的興起,
其實都是整個世界越來越「去中心化」的一種表現形式。
最早期的SOHO、後來的斜槓與零工經濟,到近期的數位游牧,
商務中心到全球暴增的共享辦公室,到處都有Wi-Fi與插座,
其實都足以證明過去傳統的工作形式以不一定是最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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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科技公司持續鼓勵WFH(Woek From Home),
微軟日本一週上班四天後,效率提升40%,
Twitter開放永久在家工作選擇,
Facebook預計未來十年鼓勵一半員工遠距工作,
Netflix鼓勵員工5天中有1天只要遠端工作就好,
Google甚至一週只有3天「合作日」需要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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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看看台灣,因為防疫而沒有面臨這麼大的變動,
但也因此較難有個外力來強迫台灣企業轉型、升級。
並非是台灣所有產業都該一體適用,那並不一定好,
但我國的勞基法、勞健保等制度,跟得上嗎?
我們的商業保險能提供到甚麼程度的配合?
承攬、委任與僱傭,這些規範至今還沒有新型態的規範,
都還是以過去一人可能會在一家公司工作一二十年,
甚至在一家公司做到退休,較為日式的思維來思考,
也因此,許多新型態的工作模式也讓各間公司綁手綁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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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讓許多國外優秀人才來到台灣,
希望我們也準備好面對這些不同工作型態的專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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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勞健保 在 無限期支持陳水扁總統,台灣加油! Facebook 八卦
政大校長遴選在7名候選人出爐後,下週將對全校進行校理念說明,並於6月中舉行教職員及學生代表投票,政大學生會11日將舉辦以學生會為主體的座談,由學生向候選人提問,學生代表提出學生關注程度較高的議題,要候選校長等接招,議題中包括「對於校內威權象徵的去留有何看法?」、對於校區的「蔣公騎馬像」如何處理?
政大校長候選名單共有7人通過資格審核,包括前法學院院長郭明政、經濟系教授莊奕琦、政大副校長張昌吉、傳播學院院長林元輝、資訊科學系教授李蔡彥、社會科學院院長江明修、成功大學副校長林從一,林從一曾在政大哲學系任教超過10年。
6月中旬將進行全體教職員及學生代表同意權投票,政大學生會已選出81名學生代表。學生會表示,「這是政大第一次、台灣第一次」,經歷政大學生長期參與校園民主的多年耕耘,將見證台灣校園史上首次最大規模的學生力量,對校長候選人進行同意權投票。
學生會表示,學生代表經開會討論後,也選出政大同學們最關心的十大提問,這些問題包括課程精實制度、新制雙輔制度、核心通識課程必要性與其效益、兼任助理的勞動權益、校園中性別平等與友善的議題、校內威權象徵處理、校務會議中民主程序的落實 等等。
在校園民主與轉型正義方面,學生提問「對於校內威權象徵(中正圖書館及後山蔣中正銅像、果夫樓)的去留有何看法?您順利當選校長,對於位在山上校區的『蔣公騎馬像』,將會如何做處理?」
政大針對校園內的蔣銅像,曾決議在山上騎馬銅像與圖書館內的坐姿銅像之間選一座遷移,今年經政大教務會議表決後,決定遷移圖書館內的坐姿蔣公銅像。
另外,學生會也指出,政大過去處理校園言論表達時曾發生兩套標準,如在黃絲帶運動的處理即與過去野火的裝置藝術有顯著的差異。學生想問校長候選人,可否承諾將「以相同的標準對待各式言論的表達,讓政大的學生能夠落實言論自由,也讓政大校園裡可以包容更多不同的聲音?」
此外,學生也關注學生兼任研究助理、教學助理,是否納入勞基法、勞健保的保障? 對於校園性平,如性別自由廁所、性別平等宿舍的看法為何?
依政大校長遴選時程,7名候選人將在5、6日對全校說明治校理念,並於6月中旬由全體教職員及學生代表投票,至少選出兩位符合資格者,送至遴委會,經遴選委員投票獲過半同意將成為當選人,預計7月底人事案報教育部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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