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瞒你说,巴黎是其中一个我回到家之后依然念念不忘的城市。
我喜欢泡在那些不知名的咖啡店里(站着和坐着喝的价钱不一样的。)、我也喜欢它那些小到不行的书店、还有它很多选择的酒吧、还有那些不知名的艺术廊。好吃的食物都很贵,便宜的食物都不好吃。
我喜欢在酒吧里一面抽烟、一面摇着酒杯喝法国酒庄酿的红酒,听着我今生根本就无法听懂的法语。到现在,最喜欢的红酒还是首选法国,总是觉得很高贵。是的,#别人哈韩,#我很哈法。
我最喜欢巴黎的微雨,故意不撑伞,让自己淋湿,尤其是走在夜晚的雨天里。天啊。喜欢的不得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就是很非常态 #这些微雨是不会淋湿的
我也喜欢走在塞纳河畔,漫无目的地走着,那一天就是带着耳机不停重复地听着阿桑的叶子,还有久石让所有的音乐。回到来不久,就听见阿桑去世了。生命就是这样子安排的。
我走啊走,有一个很特别的经验,穿越一个走廊,抵达一个大操场,我知道这个地方我来过。很熟悉、很熟悉。很Déjà Vu的。这件事促使我相信我曾经在这里“活过”。我没有骗你的。因为我在三岔路口上,能说得出转左是什么风景,转右是什么画面。连走廊那堵墙,有一扇窗口,窗口是圆的。(我都“记得“一清二楚。)
这也是人生唯一的经验让我相信或许真的有前世今生这种事。一切都是如此熟悉。我到现在都无法解释那份熟悉。
然而,巴黎,我喜欢它的古典美,却不喜欢它被抹上浓妆。
我不喜欢巴黎铁塔晚上bling bling 的样子。一点都不喜欢。我不喜欢它的捷运系统、复杂程度吓坏我。而且还挺肮脏的。我也不喜欢它的名胜古迹、除了罗浮宫。我在里头逗留了两个“一整天”,去看法国抢回来的物品。
那一整排不只是卖LV包包的香谢丽舍大道,我走了一下,瞄了一下,我就急急忙忙的离开了。想要回到那些古老的街道上,坐在咖啡店门前,喝着苦到不行的咖啡,选了一个好位置,看着人来人往。
那一年,我因为太爱巴黎,我很想extend my stay 而cut short 其他城市的旅居。可是一切都安排好,所以我无法如此做。其实是可以如此做,不过这样会花我很多钱,我不舍得如此浪费。
我和自己说过,这个城市,我会再回去。我甚至有疯狂到想要在五十岁这一年,住在巴黎至少三个月。我想给自己一份很奢侈的生日礼物,天天买醉、天天抽雪茄。可是,这只是狂想而已。现在看来,更是妄想了。我也为此,失落了好几个小时。是的,这已经是很严重的失落了。我通常都是一两小时,就搞定心情。(骄傲的说)。
为什么今晚如此狂念巴黎?是因为刚看完Emily in Paris,更加让自己经历了这些对巴黎所带来的预知性失落(anticipated grief)。
刚刚疯狂地在google找出那些我曾看过的电影,全部都和巴黎有关。好喜欢。
有关巴黎,我首推 midnight in Paris。这五年,我至少看了五次。因为这部电影非常吻合我的生命观:“古典的东西,是最迷人的。”我记得我也曾在这里分享过这部电影迷我之处。
这12部有关巴黎的电影,和你们分享。没得去巴黎,也可以在这些电影里找到一些些补偿之效啊。
写着写着这些文字的时候,今晚是开了一瓶智利的红酒来喝。说实话,法国红酒不敢买太多,太贵了,喝不起。尤其是这个年底,谁也说不准,明年将会是什么风景。
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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