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新制懶人包 2021年又過了一半,時光飛逝,竟然來到7月,今天是「房地合一2.0」、「實價登錄2.0」新制上路的第一天。
很多人還是搞不懂「房地合一稅2.0」到底是什麼,幫大家整理一個懶人包,簡而言之,要杜絕投機客短期炒作課重稅,原本2年內課稅獲利35%~45%,新制拉長到5年。
另外之前有很多投資客,成立人頭公司炒房,新制法人比照「個人」課稅標準。
對自住客的我們來說,基本上新制對我們沒有任何影響,但如果要「換屋」怎麼辦?記得要用「重購退稅」喔!
📌「重購退稅」三大要件要符合:
第一:是出售前一年沒有做為租賃、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第二:個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並居住。
第三: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移轉登記日要在兩年內。
注意:如果選用重購退稅,5年內所購房屋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房地合一2.0懶人包】7月1日新制上路
適用對象:個人出售房地而獲利者
預售屋換約也要課徵房地合一稅喔!
Step 1.【先算課稅所得有多少?】
成交價-取得成本-相關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所得
※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滿6年出售:免稅額400萬元,超過部分稅率10%
Step 2.【再算要繳多少所得稅?】
課稅所得x稅率(10~45%)=所得稅
※非自願因素(如調職、房地產強制執行)交易 、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後出售、都更危老重建取得房地後第一次移轉:稅率20%
📌【案例說明比較清楚】
Alex購買一間房1000萬,持有1年半轉售,賣了1460萬,另外支付仲介及代書費用約45萬,這段持有期間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土地漲價總數額約15萬。
請問Alex持有1年半,出售房地產,房地合一稅要繳多少?
1460萬-1000萬-45萬-15萬=400萬
400萬X45%=180萬
答案:繳稅180萬
但Alex如果不轉手,若持有6年後符合自住優惠並以相同條件出售,可享有400萬免稅額,超過部分再以稅率10%計算,Alex這次不用繳稅 #提醒6年並非一生只能一次
資料圖片來源/財政部網站
#地產秘密客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20的網紅艾蛙媽 VS. 達樂哥Aiwa Hu,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房地合一稅2.0」新法剖析懶人包看這邊!房仲不能說的秘密。投資客要拋售嗎?! Ft. 台中商仲達人小紀 - #房地合一稅 #短期交易 #投資客 - 本篇影片是我們聚餐時的訪談,背景雜音多,敬請包含!以房仲和投資者的角色來做意見交流~~~我覺得含金量很高!而且非常實用,所以將影片分享給大家! - 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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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個人會成立投資公司方式炒房,利用投資公司買賣,因為是企業賣掉不動產,是併入企業所得課徵營所稅,稅率為20%,相較房地合一稅最高45%低很多。
此外,也有人透過公司買下大量不動產,實質上是土地交易移轉,卻以股權交易的型態進行,除了證券交易免稅,房地合一稅也省下來,用來間接炒作土地。
財政部已責成國稅局,調查是否有個人成立投資公司,專門進行投機性的投資規避稅負。此外,未上市櫃股票的所得稅納入最低稅負制修法通過後,將抑制個人成立未上市櫃公司專門炒作不動產,又藉由出售公司股票方式獲利,可免繳證交所得,又不用負擔個人房地合一稅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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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你還沒處理完黨產!】
8月26日,國民黨貼出文章指出,民進黨執政時期,行政院與監察院所列管的爭議黨產,國民黨「以拋棄方式登記為中華民國」以及「回贈各級地方政府機關」處理了267筆土地與建物,市值約計48億元。(國民黨:爭議黨產已處理完成
http://on.fb.me/1JGMHI7 )
在此,小弟要先為國民黨處理黨產的勇氣拍拍手。但這些就是黨產了嗎?事實上遠遠不只。
讓我們來看一下《黨產解密》一書中對黨產的分類,了解一下黨產的面貌以及國民黨聲稱的進度。
1. 土地、房產:由政府無償取得,或是低價讓售的不動產
國民黨的確處理了一些爭議土地,但所謂「沒爭議」的部份,當初取得有沒有問題?這就是大問題了。根據103年國民黨財務決算書,國民黨仍有61961.65平方公尺,現值約4億的房屋,以及41384.95平方公尺,現值約6億的土地。而且,這邊只計算國民黨本身持有的,國民黨附隨團體如救國團、婦聯會等佔用的土地房產,仍不清楚。
還有一大批土地房屋,已經轉手賣給第三人,有許多的出售還有賤價拍賣、圖利第三人的可能。
特權取得的低價土地國民黨有面對嗎?拍賣給第三人的土地國民黨有面對嗎?沒有。
2. 黨營企業及投資
國民黨目前最常見的作法,就是把黨營企業「信託」,然後就當做處理好了。但問題是,信託後,所有人是誰?獲益算誰的?答案是,都算國民黨的。根據財務決算書,信託獲利有約10億,是收入總決算的65.26%。
根據以往的資料,黨營企業除了獲利回饋給黨以外,還會用捐贈的方式,捐贈給國民黨這個政黨法人及其外圍團體,計算為公司支出,減少帳面獲利。
過去,國民黨的七大控股公司,有中央投資、光華投資、啟聖實業、建華投資、悅昇昌、景德投資、華夏投資。目前國民黨未信託的事業投資,仍有中央投資與欣裕台公司。
根據國民黨自己的財務決算書,這兩間公司的事業投資仍有232億,而國民黨並未計入信託的投資事業。但信託的投資事業和營利仍是國民黨的,國民黨迴避處理這些公司的態度很明顯。
3. 政府對黨營事業及附隨組織的補助委辦
過去,政府給黨營事業以及附隨組織相當多的補助委辦。比如說,內政部、教育部都有補助救國團的營隊,政府對中廣(對,就是趙少康那個中廣)的補助也達到732萬。黨營的復華證券金融公司,也曾在中央的特許下,獨門融資、融券業務。
1979年7月行政院發布「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規定經營證券金融事業必須獲得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證管會)之核准,隔年證管會下令,要求原本經營全國證券融資業務的三家官方銀行:台銀、土銀、交銀,自復華證金開業之日起,停辦一切證券融資業務。復華證金成為證管會唯一授權的證券融資、融券機構。直到90年代,政府開放新設公司,才打破復華證金長期壟斷的狀況。
這些補助、委辦、特權,讓附隨組織和黨營事業經營有方,風生水起,這些不當得利有被計算嗎?沒有。
4. 減免稅捐
國民黨長期透過「稅捐減免」的方式減少繳納的稅務,根據財政部分析,光1997至2005國民黨於該期間內取得之股、息及租收入的所得稅,國民黨就少繳約24億元。地價、房屋稅在51~95年間的減免,也有將近6千萬。
國民黨有計算這些稅收,重新繳納的國庫嗎?沒有。
5.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遭國民黨把持
原先政府所成立的基金會,基金會董事、監事需由政府機關核備,但國民黨相關人士在政黨輪替時,自行修改章程,將需政府機關核備的董監事改為自行聘任,脫離政府掌控。最有名的例子,是財團法人台灣糖業協會,在2000年政黨輪替後,在國民黨高官張有惠主導下,短短兩週內修改章程,脫離政府掌控,現改名為財團法人台灣武智紀念基金會,資產約有54.8億。這是唯一一件嗎?當然不是,還有更多基金會遭國民黨以這種方式把持。
這些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國民黨有列入黨產計算嗎?沒有。
6. 黨職併公職,溢領退休金
民眾服務社是國民黨的地方組織,但在過往黨國不分的時代,卻將在其中服務的黨工年資併入公務人員年資中計算,根據行政院調查,有581人採計黨職資,每年溢領的退休金約有3億。最近要跑去中國閱兵的連戰,就額外計算了3年8個月的年資,隨行的林豐正,還額外計算9年6個月的年資。
這些溢領的退休金有打算要繳回嗎?嗯,可以在閱兵典禮上問問看。
7. 附隨組織發動的勸募
國民黨附隨的一些組織,如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婦聯會,都曾大規模發動勸募,這些勸募有些是由公營事業「認捐」,有些則如勞軍捐一樣,是強制對民眾勸募。以勞軍捐為例,若以2007年的價值估計,其價值高達4606億5250萬元。
這些勸募得到的金額,成為附隨組織的財產,被國民黨掌握。但這些財產有被列為黨產嗎?沒有。
這些黨產,有許多錢是當初政府給予國民黨附隨組織的不當補貼、不當減稅,或是以政策圖利黨營事業。有許多黨產,則是再一次又一次的轉手後,到了私人的口袋;還有一些基金會,直接成了私人的基金會。更有許多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如婦聯會、救國團等,由於成為人民團體,反而難以追查相關財產。
而國民黨的黨產報告,對這些其他團體略過不提;對那些已經托管,獲利佔國民黨收入總決算65.26%的黨營事業也略過不提,以往國庫通黨庫的財產也略過不提,轉賣第三人的土地房屋也不提,所以才剩下約兩百多億的財產。
所以,國民黨清償了不當黨產嗎?遠遠不夠啊。
參考資料:
黨產解密:
https://www.gitbook.com/…/bil…/decipher_kmt_property/details
國民黨103年財務決算書:
http://www.moi.gov.tw/dca/001/103/A001.pdf
國民黨103年黨產報告
http://www.slideshare.net/yourkmt/1031231-43112004
轉載自:林雨蒼(作者已同意刊登)
公司出售土地免稅 在 艾蛙媽 VS. 達樂哥Aiwa Hu Youtube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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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合一是什麼?
房地合一為2016年上路的房地交易新稅制,與作為「持有稅」的房屋稅不同,性質屬交易稅,出售房地才須申報,有獲利得進一步繳稅,凡2016年後取得房地,出售時均得適用。
與房地交易舊制差異在於,需就房屋、土地出售所產生的實際收益一併課稅,為更健全的稅制設計,並自有一套適用稅率規定,並對「短期交易」課以35%或45%重稅。
二、房地合一2.0版與1.0版差異為何?
房地合一1.0版上路5年多,因應資金寬鬆氛圍下快速升溫的房市,2.0版預計今年7月1日上路,前後差異有4大重點。
1.拉長「短期交易」重稅期:由持有1年內出售課45%,延長至2年內,並將持有逾1年、未滿2年課35%規定,拉長為持有逾2年、未滿5年。
2.提高境內企業稅率:由原本出售房地一律課20%,改為需適用「短期交易」重稅,持有逾5年以上出售,稅率才能回到20%。
3.課徵對象納入預售屋:持有5年內出售都得適用重稅,在預售屋一般持有期間僅2至3年情況下,效果等於一網打盡,只要轉賣預售屋獲利,就得負擔35%或45% 稅負。
4.補足1.0版避稅漏洞:新增規定交易未上市櫃、未興櫃股票或出資額時,交易額度若超過總股份或總出資額的一半,且該公司股權或出資額50%以上是由國內房地構成,也得納入2.0版課稅,防堵假借公司股權移轉之名、行房地交易之實的避稅行為。
並訂定計算稅額時可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上限,及明訂未能提供費用證明文件情形,只能以成交價3%作為費用,上限新台幣30萬,避免有心人士藉墊高成本、費用避稅。
三、房地合一2.0版的適用範圍、上路時程?
2.0版適用範圍與1.0版一致,為2016年後取得房地,不過在上路日、也就是今年7月1日後出售案件,才須以2.0版課稅,若在7月前賣屋,仍可適用1.0版規定。2016年後取得、先前已出售並以1.0版課稅的交易案件,完全不受2.0版上路影響,不會回溯補稅。
四、房地合一2.0主要影響對象為何?對自住族是否有影響?
2.0版修法重點在打擊短期炒作獲利者,一般買房後長期持有的自住族,不受影響;若為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超過6年出售,稅率僅10%,並有免稅額度400萬元。假設是因故需於同年買賣預售屋,只要沒獲利,也不會被課以重稅。
五、是否有特定出售房地情形,可排除適用「短期交易」重稅?
為避免傷及無辜,設有多項排除條款,例如個人、企業若因財政部公告的「非自願因素」出售持有期間5年以內房地,或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5年內出售,均可適用20%稅率。
至於何謂「非自願因素」,現行僅就個人訂有6種排除情形,如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賣屋、無力償債遭強制執行房地、需出售房地負擔醫藥費等,後續財政部將針對企業、預售屋特性,訂定排除情形並對外公告。
此外,為避免影響房屋供給、都更進程,放寬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首次出售房地,以及個人、營利事業參與都更或危老分回房地,在5年內第一次移轉登記,也可適用較低的20%稅率課徵。
六、房地合一2.0上路後,是否會產生稅損?
財政部評估,上路初期,交易量將下滑,造成所得稅淨稅損4.74億元,其中企業部分因稅率提高,營所稅將微增0.71億元,個人綜所稅則有稅損5.45億元;但以中長期觀察,稅收將緩步回升。
資料來源: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409013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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