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和林淑芬委員召開了「沒有程序正義,便沒有土地正義 史上最大區段徵收案─桃園航空城行政聽證應如何舉行?」公聽會。
攸關全國人民5000億納稅錢與近8000戶、約兩萬多人居住權益的桃園航空城都市計畫案,從2009年至今,桃園航空城徵收面積從原本不到1000公頃,擴張到3倍大。這個過程中爭議不斷,除多數居民意見未能在都市計畫審議過程中被採納外,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收賄護航遠雄集團取得航空城安置方案之一的八德合宜住宅標案、葉世文任職於營建署航空城時被行政院核定為國家重大建設、蔡仁惠為航空城計畫在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之審議委員,也讓人懷疑究竟桃園航空城計畫是否還有更多弊案牽連其中?儘管航空城反迫遷聯盟及許多民間團體提出立即停審、全面調查並全區進行聽證的要求,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仍於今年7月29日通過航空城都市計畫,駁回多件要求不願被徵收的陳情案,做成「分期分區開發」決議。
今日公聽會當中,國發會指出,目前行政院核定通過的僅為機場園區綱要計畫第三跑道預定地(615公頃)和自由貿易港區(130公頃),而航空城的土地取得計畫仍未通過行政院核定。這個消息令我們非常的驚訝;這幾年航空城計畫的圈地範圍快速擴大,民眾一再陳情,交通部民航局及內政部營建署都消極以對;原來這些擴張的計畫範圍根本沒有通過行政院核定,部會計畫卻自行擴張高達幾千公頃,並已在7月29日通過內政部都委會的審議,即將進行下階段的土地徵收。行政官僚一再口口聲聲說「依法行政」,究竟把人民的生存權、居住權放在哪裡?
之前交通部民航局表示,將僅就土地徵收條例所規定,涉及第一期特定農業區徵收部分之農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行政聽證;至於聽證範圍是否也納入整體區域的問題,民航局只表示會再考量。對此,台灣人權促進會的執行秘書王寶萱表示,桃園航空城計畫涉及特定農業區的土地徵收,已引起重大爭議,若要討論特農區土地徵收的必要性,則不可能將一般農業區的範圍排除在外。以位在特農區的被徵收區宏竹村為例,該區未來是規劃為第三跑道預定地共六個村的安置街廓,要討論宏竹村的土地徵收的公益性必要性,勢必得檢視位在一般農業區的第三跑道預定地的徵收必要性,限縮舉辦聽證的範圍,根本無法來釐清航空城的爭議。
在地居民、航空城反迫遷聯盟許多人今天忿忿不平地表示,每次參加航空城的相關說明會感覺官方不斷在畫大餅,卻沒有讓居民了解內容,究竟航空城徵收民地的必要性在哪裡令人質疑。如果官員們願意到當地做一輪訪視,就會發覺其實百分之九十九的居民都反對被徵收。
要討論航空城徵收案的公益性,就應該像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所說的,本應由公眾決定,而非少數專家及技術官僚認定,所以需要聽證制度來補足官僚體系的不足。航空城計畫在興辦事業計畫階段,身為規畫者的交通部就應該要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63條及164條辦理行政聽證,卻不肯落實人民參與,而今航空城已經走過都市計畫,接下來將邁向土地徵收的階段,其實都已經太晚了。當然,我們希望的是行政部門立即亡羊補牢,補足當初應該舉辦的聽證程序。
從桃園航空城的案例我們看到,行政機關面對民意的反彈,不斷想要草率地跑完相關程序,創造出大部分民意贊成的假象,從不願意誠心面對居民的種種質疑。反觀今天政大法律系傅玲靜副教授所說的,德國徵收為了一個車站徵收民地引起抗爭後,開始檢討是否應該更加提早行政程序過程納入民意的階段;我們的行政官僚總是不願意深入檢討何謂真正的「民主」。這是行政官僚從上到下和地產利益掛勾在一起的後果,人民的居住權和生存權在這個體系下,變成官僚們不願意考量的選項。
最後,附上今天公聽會的結論:
1. 儘管行政部門一再強調桃園航空城的計畫可以帶動經濟成長和就業率等好處;但是從航空城反迫遷聯盟成員所反映的種種在地居民面臨到的被迫遷案例讓人質疑,這般的計畫到底增加誰的經濟和就業率?是否僅圖利財團而不考慮在地居民的處境?
2.交通部在桃園航空城興辦事業計畫之始,便沒有按照《行政程序法》第164條「行政計畫有關一定地區土地之特定利用或重大公共設施之設置,涉及多數不同利益之人及多數不同行政機關權限者,確定其計畫之裁決,應經公開及聽證程序,並得有集中事權之效果」來辦理聽證,也不願像空軍總部對面的帝寶所涉及的計畫一樣,為確保地主的參與,不斷地以各種說明會等各種形式讓地主了解開發計畫內容。交通部應該亡羊補牢,針對桃園航空城計畫辦理全區聽證,且聽證的參與人不應該限縮為僅有「涉及第一期特定農業區徵收部分之農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依照《行政程序法》第55條規定之「行政機關舉行聽證前,應以書面記載下列事項,並通知當事人及其他已知之利害關係人」,利害關係人應包括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者及具有土地管理權之人。
3.在預備聽證的過程中,主管機關就聽證之舉行,應與公民協調,徵詢公民團體包括主持人應如何選任、爭點應如何蒐集及釐清,程序如何進行等,並確保所有相關資料能公開透明,以免因為行政機關過去缺乏舉行聽證之經驗而草率舉行桃園航空城之聽證。
4.考量到交通部為需地機關,若同時為聽證的主管機關將會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故聽證會應將主管機關提升到行政院。
八德都市計畫案八德地區 在 桃園市議員李光達-市長初選民調參選人 Facebook 八卦
怎麼了!這項有關桃園區發展的事,竟如此推動不力!
如此不受關注!問題出在那裡?
#主管單位要深究檢討。
4/8下午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所屬的二級單位「住宅發展處」,委託辦理,於桃園區公所4樓會議廳舉行「擬定桃園區舊城區周邊地區都市更新計畫案」公開展覽說明會。
我滿懷希望去参與,以為會有很多關心桃園廟後舊城區市民屋主、權利人會去關注聆聽。
萬萬沒想到出席的民意代表本人只有我一人,另一位派助理。
不可思議的是,出席市民只有一個人。
唉!提到桃園區的城市發展,傾聽地方意見,我聽到好多好多想法及意見。
我總結,一個都會的發展,擴張往外輻射發展是必然,就是陸續開發的重劃區,甚至跳島式為均衡地方區域發展為名~如青埔地區、八德擴大都市計畫……,或政策性開發計畫~如航空城及周邊區域計畫,另有我無法定為何考量的草漯都市計畫。
……
上一屆,一開始我就提醒,除了新興都市計畫、重劃或區段徵收,務要正視早期都市形成舊城區的沒落,或基於交通壅塞不便、街道廊廓狹小、停車不便、人行不友善,以致生意商機沒落。
核心迫切問遲早要面對的課題就是都市更新。
談白講,我為市民給我的職務摸著我的良知,關心幾項必需從結構性改變的問題~
例如:
少子化,不敢生育問題之一。是幼教費用高,公立幼兒園不足,於是去年已達成廣設公幼及非營利幼兒園及私立幼兒園往下補助到中班。
醫學中心等級醫院,資源及床位不足問題,4年多來我摸著良心面對供給與需求嚴重落差,強力主張導入增設,已露曙光。(再另篇向市民報告)
第三項就是舊城區的都市更新。
我知道,要桃園區廟後一帶50幾公頃一次更新到位,那是天方夜譚。
我先點出問題,希望以引導助燃的渠道,希望一塊一塊來,有了第一區塊的整合重建,真實呈現便利與發展,才有可能催化起而效尤的無形影響,才能帶動跟進。
都更重建的問題,當然會面臨很多困難與阻力,權利人來自對舊屋情感、所擁有一樓店面租金尚有收益、尚可營業賺錢的本位主義……等等阻力。
即使一旦進入投資重建,又有交換利益的問題,如何配屋?幾樓?店面價值如何計算……等等。
因為困難,我也知道上一屆都市發展局承諾我而成立的「都市更新輔導團」,用在這個區塊,4年過去了,完全不彰、毫無作為。
應付應付心態而已,主管單位還不想面對這個問題,但是我依然覺得很重要。
或許,綠色捷運G08站永和市場站完成後,自主整合的力量就會進場撮合,力道也會更強勁。
而我的看法,不仿政府力量提早介入,併行提前規劃改造風貌,符合市民期待。
既然已是必然發展趨勢,也必需這樣做,現階段在增額容積獎勵50%的部分,在結合微社福單元、獎勵公共停車位興闢前提上,都市委員會審議委員,應有不吝嗇核定獎勵的共識。
更有力的積極作為應該是,既然是大眾捷運系統的重要出入口周邊,主管單位應該向內政部營建署爭取區塊內住、商更高的容積率。
桃園的未來人口數、工商條件、發展潛力均不亞於台北,台北能拿到的容積,也不應吝嗇給桃園。
若能有以上利多,投建者願意進場、屋主願意談,投資與交換比例條件能謀合,達成都更重建。
重現商機再造繁榮,中央及地方政府各有擴大稅基利益,市民享有社福單元服務、交通及市容改造的多贏。
我是被付託的民意代表,我關心的議題,有些需長期督促,短期內或許看不到,但我有不同特質與自許責任感,我不做秀,我的堅持、鍥而不捨的精神不會改變。
八德都市計畫案八德地區 在 林欽榮Charles Lin Facebook 八卦
【北市都委會704次會議審議通過 建成圓環及兩處分由民間與內政部營建署辦理都市更新之都市計畫變更案】
今(22)日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04次會議,審議通過【大同圓環專用區變更為廣場用地計畫案】、【信義區吳興街配合遷建住宅更新之都市計畫案】,以及內政部營建署申請之【中山女高南側地區都市計畫案】。
【大同圓環專用區變更為廣場用地計畫案】,市府經兩場地方座談會、1場公民論壇,並進行26次地方訪談,多數民意支持拆除圓環建物,變更為廣場用地,提供作為休憩之開放空間,並希望將市定古蹟「大稻埕圓環防空蓄水池」納入廣場整體規劃設計,重現圓環歷史意象。其中,公園處表示其廣場規劃設計業提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2016年12月19日第88次會議報告,市定古蹟「大稻埕圓環防空蓄水池」將採可視性的展示方案。委員會聽取市府相關單位簡報與補充說明後,同意市府變更本「圓環專用區(兼供市場使用)」為「廣場用地」審議通過。
【信義區吳興街配合遷建住宅更新之都市計畫案】,是市府協助更新實施者配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而辦理之細部計畫變更案,計畫區位於信義區吳興街、吳興街583巷、松仁路308巷以及吳興街600巷所圍地區,面積8,429平方公尺,市有地約佔28%。本案基地為市府公劃都市更新地區(遷建基地),本次市府提會審議之計畫方案擬變更吳興街583巷8弄道路用地為住宅區,以利基地整體規劃設計,並配合周邊道路系統,拓寬計畫區北側吳興街北側583巷原6公尺計畫道路為8公尺計畫道路、松仁路308巷原6公尺計畫道路為12公尺計畫道路。市有土地透過本更新案,未來取得西北側之房地(預估約有64戶),也將指定作為市政府公共住宅使用。
本案經委員會討論,委員均予以肯定,認為市府參與本更新案並協助遷建基地之改建,除了要求本案周邊基地,未來進行都市更新時需留設補足計畫道路寬度,打通吳興街583巷及松仁路308巷銜接至松仁路,以健全周邊地區交通系統之整體性外,市有取得之房地優先作為公宅使用,也需補強地區如公共褓姆、居家照顧、托嬰等社福機能之公共服務水準,此外,未來該基地進行都市更新審議及都市設計審議時,應朝以低衝擊開發方式,做好基地的保水與透水。
本次會議同時審議通過內政部營建署推動公辦更新之【中山女高南側地區都市計畫案】,該計畫區位於建國北路一段、長安東路二段、八德路二段及八德路二段199巷所圍之地區,北側為中山女高中,計畫面積3.47公頃,公有土地占86.98%,因區內老舊建物與台鐵荒廢日式宿舍、歷史建築混雜使用,居住品質與安全有待提升。為促進國有土地再利用、改善居住品質、加強都市防災與發揮歷史建築使用效益,由內政部營建署推動都市更新計畫,以公辦都更方式啟動,完成先期規劃,未來將分為二期進行招商開發。
本案為中央政府在北市第一處公辦都更案,也是中央與北市合作推動公宅的首例。委員會支持中央對閒置公有土地的有效再利用,以及以開放空間或遊戲巷之街道縫合概念,進行區內歷史建築街區的整體規劃與活化,藉由本案新增之公園用地及拓寬的計畫道路,提供市民更好的生活環境品質,並期許本案未來進行都市更新審議及都市設計審議時,需落實智慧生態社區建構。至於本計畫區西北側第三種住宅區,面積約2000平方公尺,市府也說明未來預估將可提供約100戶公共住宅,相關開發方式等細節,後續將由中央與市府進行討論,此案也樹立了中央與地方合作公辦都更的新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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