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借場地給未立案團體
#現場活動是在連署罷免我?
民眾跟我說,韓國瑜現在在鳳山行政中心前草皮舉辦的感恩守望活動,竟在連署罷免我。市府到下台前的最後一天,直接不演了,搞起政治活動?
今早已有民眾詢問,為何沒有明確借用規定的鳳山行政中心前的草地可以辦音樂會?於是我聯絡主管場地的行政暨國際處詢問,他們回覆說是新聞局借用,所以我又向新聞局詢問。
沒想到還沒得到回覆,就看到新聞局長鄭照新的臉書,批評我多次去電刁難市長告別活動?我想,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今天鄭照新局長還是局長身分,請假就算了,卻跳過正規索資及答覆程序,用臉書來昭告天下我所詢問的事項,局長怎麼會選擇用這種方式來處理最後一天的公務呢?
再來,局長表示該活動是新聞局「指導」,「打狗讚文化協會」主辦,但我查了一下發現,內政部的網站上根本查無此團體。也就是說,高雄市政府新聞局所指導的活動,借給了一個根本不是合法立案的人民團體來主辦活動。
而且,一般高雄市民借不到的市政府草地,竟如此簡單就借給一個不知道從何而來的未立案團體來辦活動,而現場竟是從事政治活動,不只違反行政中立,行國處也未確實做到活動內容審查及人數控管,難道未來若有民代或政黨,申請名意是舉辦音樂會,但實際上是在政治活動,也可以嗎?
韓市府的最後一天,稱「以感恩取代仇恨」,卻是在「假感恩之名行報復之實」下落幕!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記得打開CC字幕 #宗教基本法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蹤志祺 の IG :https://www.instagram.com/shasha77.daily ✔︎ 志祺七七 の 粉專 :http://bit.ly/sh...
內政部人民團體申請 在 羅智強 Facebook 八卦
《理律.台灣.50年》摘文
033 金門協議 兩個悲劇觸發的兩岸前進
1990年,是兩岸大槌破冰的一年,發生二件歷史性的大事。
一是,1990年9月12日兩岸紅十字會簽署的金門協議,這是1949年國民政府遷台後40年,兩岸所簽第一份協議。雖由民間組織簽署,卻有實質的正式效力。
二是,同年11月21日,被稱為「兩岸白手套」具半官方色彩、兩岸交流的專責單位「海峽交流基金會」成立,並於隔年3月9日正式掛牌,開啟了兩岸交流的新路徑、新時代。
這二件兩岸歷史大事,理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長文,既是見證者、更是參與者;他代表臺灣方面簽署金門協議,並共同催生海基會並為首任秘書長。
▲金門協議-兩個悲劇觸發的兩岸破冰
「金門協議」的由來,卻是開始於「二個悲劇」。
第一個悲劇是,1990年7月22日發生的「閩獅漁5540號事件」。
「二十二日凌晨,出海的平潭縣澳前鎮光裕村漁民發現一艘擱淺漁船,登船後打開兩個被密封釘死的船艙,赫然發現一堆橫七豎八的屍體,其狀慘不忍睹。平潭縣人民政府得悉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共發現二十五具屍體,艙中唯一的倖存者林里城也已奄奄一息。經法醫鑒定,二十五名死者全係缺氧窒息而死。」
8月3日,新華社發表了駭人的悲劇報導,引發兩岸震憾。這促使兩岸政府檢討大陸偷渡客「原船遣返」的人道問題。為避免悲劇重演,兩岸第一個協議〈金門協議〉,於9月12日分別由兩岸的紅十字會秘書長陳長文與韓長林在金門簽署。
時空再往前拉到1987年,蔣經國總統宣布解嚴、開放大陸探親。
蔣經國總統7月15日宣布解嚴,這是台灣民主政治發展里程碑。但伴隨解嚴而來的其中一個現象,是大陸來台的偷渡客大增。
一來是解嚴後,漁船檢查工作由警備總部轉移給警察機構,警察人手不夠、經驗不足;二來是兩岸當時的經濟生活水準落差極大,解嚴後資訊傳播的阻礙降低,也透過回大陸探親的臺灣民眾口傳,大陸民眾更嚮往台灣,於是偷渡客大增 ,1993年曾達近六千人,遣返問題讓政府極頭痛。
當時兩岸政府仍維持「不接觸」的政策,因此遣返作業採單邊、片面進行;而限於人力、經費與兩岸連繋管道不暢等因素,就採「原船遣返」方式。然而,偷渡客所用漁船大多破舊,安全性堪慮;而且為避免偷渡客在遣返途中鬥毆、熟悉港區地形、跳船上岸,作業人員甚至對偷渡客加綁、蒙眼、在艙口封釘木條。
凡此種種,種下「閩平漁5540號事件」的禍因。
1990年7月14日凌晨1時50分。閩平漁5540號漁船(該船駕駛艙當時噴寫船名為「經燕五五八一號」)在馬崗外海一浬處被我國海軍查獲。
7月21日下午1時46分,警備總部將76名大陸偷渡客集中於原漁船,除13人於駕駛艙操舟外,餘63人分置五船艙,經補給加足油、水,備妥每人兩日份乾糧及飲水,由海軍護送出港,於23時10分抵海峽中線處附近,在海軍目視下由該船自行駛返大陸。
沒想到,8月3日,大陸新華社引述倖存者林里城的話,指控發生25人悶死的慘劇:「將私自渡海入台被陸續抓扣的大陸同胞,用黑布蒙住雙眼強行關進船艙,隨即用六寸長的全新圓釘橫向、豎向地將船艙頂蓋封死,並壓上木頭等重物,並由台灣艦艇押返駛向平潭。每個船艙僅一米來高、三米見方,被關進的人只能擠蹲在一起,缺氧缺水,悶熱異常,很快就感到呼吸不暢。求生的本能驅使被關押者用頭頂、手砸,試圖把封死的艙蓋打開,但直至頭頂破了、手掌擊爛了甚至胳膊撞斷了也未能掀動艙蓋,就這樣,被關者一個個痛苦地死去。」
這一指控引發兩岸爭執,警備總部8月11日公布〈○七二一報告〉,稱遣返作業並無不當。並對中共新華社報導中的疑點進行查證、台灣記者實地採訪,及新近偷渡漁民的陳述,認定偷渡客死因應是械鬥。質疑新華社的報導顯與事實有極大出入 。
新華社則於8月20日再發布〈閩平漁五五四○號調查報告〉,仍堅稱台灣方面「以極不人道的方式遣返」導致缺氧致死。
就在兩岸你來我往爭執不已的同時,第二樁悲劇「閩平漁5202號事件」發生了。
由於前一事件引發兩岸與國際關注,台灣在遣返時格外謹慎,在新華社報導指控一周後的8月11日,警備總部在趙少康等六位立法委員監看下,執行閩平漁5202號漁船的遣返作業。
50名大陸客一一點名證實身分無誤後,被送上這艘15噸級70匹馬力「外觀老舊不堪」的大陸木製漁船「閩平漁5202號事件」 。8人在駕駛艙與甲板上開船,餘42名偷渡客安排進入5個小船艙。作業人員在五個艙口各封釘兩條橫向木條,警備總司令周仲南上將向立委解說,這是不得已措施,用以防止跳海泅水游回岸,而當航行一段後,大陸客都會自行撞開木條爬上甲板。該船在我國海軍巡邏艇及砲艦的護送下,駛離碼頭。
然而,當晚22時,在基隆外海13浬處,該漁船竟撞擊護送的文山軍艦,漁船斷為兩截,經海軍搜救,救起29人,21人失蹤。
不可思議的重大悲劇竟連續發生,輿論大嘩,兩岸氛圍更趨凝重。
▲紅十字會,兩岸第一組中介機構
在第一件慘案發生時,媒體即點名以紅十字會為中介,赴大陸瞭解、善後處理,必須依人道改進遣返技術;並提醒政府設立兩岸中介機構的迫切性。
時任紅十字會秘書長陳長文表達遺憾:「對於非法入境者的遣返事屬當然,但方法要改善,應講求人道,他認為,所謂的人道包括遣返方法和態度兩方面。他並表示,雙方對於如何處理偷渡、從如何接待、限制其行動到送回,並且使他們不再來的方法都要一系列的訂出來。」
8月8日,國防部長陳履安與陳長文交換意見後決定,將交由紅十字會實施遣返,國防部從旁配合。他也希望儘快通過兩岸關係條例,提供處理類似個案的法源基礎。
而紅十字會之所以會被各界點名為處理此次危機事件,其來有自,因為在此之前,紅十字會即承政府之命,處理大陸探親的相關工作,成為兩岸交流的中介團體。
1987年5月大群榮民聚集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辦公大樓前,要求返鄉權利時,和警衛肢體衝撞。蔣經國總統聽聞後感慨:「離開家鄉三、四十年的人,沒有人不想家的,這是人情之常。政府應該開放赴大陸探親,應該樂觀其成。」政府遂開始積極研議、推動開放大陸探親。
10月15日,內政部長吳伯雄宣布臺灣民眾赴大陸探親的具體辦法:同意除現役軍人及公務員外,凡大陸有三親等內血親、姻親或配偶的民眾,均可於11月2日起,向「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登記赴大陸探親。
此一辦法發布後,許多追隨政府遷臺的大陸各省籍人士,老淚縱橫,難以抑制。十一月二日,紅十字會開始受理探親登記及信函轉投。當天原計劃上午九時開始受理登記,孰料凌晨時分,「紅十字會」的辦公室外早就人山人海,幾乎衝破大門,而當天辦妥手續的多達一千三百多人。當時,紅十字會為辦理老兵返鄉手續,準備了十萬份申請表格,半個月內就被索取一空。
「漢賊不兩立」政策漸漸走入歷史,親情的呼喚終於漫過了國共的對峙。而紅十字會,則成為兩岸政府仍不接觸的時代下,處理探親尋人與轉信的民間中介機關。
「經國先生在晚年,以悲天憫人的心,讓兩岸分離數十載的親人,得以重聚,真是歷史一刻。紅十字會能夠為讓這些被時代悲劇、戰爭洪流硬生生拆散的家庭,搭橋鋪路,讓他們再次相會,也深覺責任重大、意義深遠。」陳長文回憶道。
因為有了中介經驗,於是當「閩平漁5540」、「閩平漁5202」事件連續發生,紅十字會與陳長文即成為被點名的救火隊。
「政府希望趕快解決這個問題,紅十字會當時已經在開放探親後,擔任尋人、轉信等工作,我們跟大陸的紅十字會之間已經有了溝通,也就是說,政府和政府沒有任何接觸的狀況之下,紅十字會當時是兩岸唯一的溝通單位。因此對於大陸偷渡客的安全遣返回到大陸,政府也希望紅十字會扮演這個角色。」陳長文説。
在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居間連繋下,大陸方面的紅十字會釋出善意,8月10日表示願參與遣返作業。
雖然11日又發生「閩平漁5202號事件」,兩岸煙硝一度升高,但並未影響兩岸紅十字會共同參遣返作業的意願。事實上,「閩平漁5540」、「閩平漁5202」在不到一個月內悲劇連來,後者更是在萬方矚目、高度透明情況下發生,更顯示如何安全、人道地遣返大陸偷渡客,已不容兩岸意氣相爭,也刻不容緩。
▲金門協議:擱置爭議,求同存異
兩岸紅十字會的溝通管道通暢,煙硝漸緩。終於商定於9月11日在金門會談、簽署協議。
第一個問題是在哪裡談?「那是個週末,我向郝伯村院長報告進度,在那之前我和行政院副院長施啟揚、研考會主委兼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執行秘書的馬英九也談過。我問郝院長,要在哪裡談。郝院長說『為什麼不到金門來?』可是那時我心想,1990年,戡亂時期還沒有終止,金門是戰地,大陸紅十字會的朋友大多是共產黨員,跟共產黨員接觸,還在金門戰地接觸,説不定會被扣叛亂的帽子?在電話中,我就問:『院長,是真的嗎?』他說:『為什麼不可以?』我轉念想,金門是個好地方。」
9月11日在金門會面,隔天由當時雙方的紅十字會秘書長陳長文與韓長林簽訂協議,並獲兩岸當局認可據以執行。
根據「金門協議」的遣返方式,舉凡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區域的居民或刑事嫌疑犯與刑事犯,經一方將查獲的待遣返人士造冊後,經由兩岸紅十字會傳送到另一方主管部門。經查核無誤後,即訂出接收時間,並將偷渡客由基隆載運至馬祖,雙方於約定的時間在馬祖碼頭依冊點交,由兩岸紅十字會代表簽字見證人員的身分與健康情形等,再由對方以掛有白底紅十字旗幟的專用船載回福建馬尾。若因氣候、海象等因素,得改以廈門、金門為交接點。
「用的不再是『原船』的破船,而是安全堅固的船。」陳長文説。
協議簽署大致順利,但仍有小小「技術問題」。一是如何稱呼對方,「當時,對方立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是其一部分,我們當然說是中華民國。另方面,國內雖有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呼聲,但還沒廢止前,中共仍是叛亂團體。這樣搞下去,永遠沒完沒了,什麼也別簽了。然而,兩邊認為人道與安全遣返最優先,便在協議開頭寫了『兩岸紅十字會組織』,就這幾個字,解決了稱謂問題。」陳長文説。
二是,結尾要填上日期。「月日很容易,9月12日,但『年』呢?現在我們習慣用西元,但那時都用『民國』,而對岸習慣寫『西元』,我們一度商量是否用天干地支。後來,我寫79.9.12,對方寫90.9.12。這是『一年各表』,精髓是『擱置爭議、求同存異』。」陳長文笑著説。
金門協議簽署後,不再發生遣返人道悲劇。而隨著大陸經濟快速發展,偷渡來台被遣返的人數,從1993年最高峰的5986人,降到2012年的17人。來台的大陸人士不再是偷渡客,而是來台灣消費的觀光客。
2011年金門協議簽署廿週年,馬英九總統在治國週記中向陳長文說道:「民國38年10月25日,這是古寧頭大捷的發生地點。民國47年8月23日,這是八二三砲戰發生的地區,兩場戰役都有很多人死傷。過去這是一個殺戮戰場,但在《金門協議》之後,開始把它一步一步帶往和平廣場。」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E050045284?sloc=main
內政部人民團體申請 在 羅智強 Facebook 八卦
《理律.台灣.50年》摘文
033 金門協議 兩個悲劇觸發的兩岸前進
1990年,是兩岸大槌破冰的一年,發生二件歷史性的大事。
一是,1990年9月12日兩岸紅十字會簽署的金門協議,這是1949年國民政府遷台後40年,兩岸所簽第一份協議。雖由民間組織簽署,卻有實質的正式效力。
二是,同年11月21日,被稱為「兩岸白手套」具半官方色彩、兩岸交流的專責單位「海峽交流基金會」成立,並於隔年3月9日正式掛牌,開啟了兩岸交流的新路徑、新時代。
這二件兩岸歷史大事,理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長文,既是見證者、更是參與者;他代表臺灣方面簽署金門協議,並共同催生海基會並為首任秘書長。
▲金門協議-兩個悲劇觸發的兩岸破冰
「金門協議」的由來,卻是開始於「二個悲劇」。
第一個悲劇是,1990年7月22日發生的「閩獅漁5540號事件」。
「二十二日凌晨,出海的平潭縣澳前鎮光裕村漁民發現一艘擱淺漁船,登船後打開兩個被密封釘死的船艙,赫然發現一堆橫七豎八的屍體,其狀慘不忍睹。平潭縣人民政府得悉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共發現二十五具屍體,艙中唯一的倖存者林里城也已奄奄一息。經法醫鑒定,二十五名死者全係缺氧窒息而死。」
8月3日,新華社發表了駭人的悲劇報導,引發兩岸震憾。這促使兩岸政府檢討大陸偷渡客「原船遣返」的人道問題。為避免悲劇重演,兩岸第一個協議〈金門協議〉,於9月12日分別由兩岸的紅十字會秘書長陳長文與韓長林在金門簽署。
時空再往前拉到1987年,蔣經國總統宣布解嚴、開放大陸探親。
蔣經國總統7月15日宣布解嚴,這是台灣民主政治發展里程碑。但伴隨解嚴而來的其中一個現象,是大陸來台的偷渡客大增。
一來是解嚴後,漁船檢查工作由警備總部轉移給警察機構,警察人手不夠、經驗不足;二來是兩岸當時的經濟生活水準落差極大,解嚴後資訊傳播的阻礙降低,也透過回大陸探親的臺灣民眾口傳,大陸民眾更嚮往台灣,於是偷渡客大增 ,1993年曾達近六千人,遣返問題讓政府極頭痛。
當時兩岸政府仍維持「不接觸」的政策,因此遣返作業採單邊、片面進行;而限於人力、經費與兩岸連繋管道不暢等因素,就採「原船遣返」方式。然而,偷渡客所用漁船大多破舊,安全性堪慮;而且為避免偷渡客在遣返途中鬥毆、熟悉港區地形、跳船上岸,作業人員甚至對偷渡客加綁、蒙眼、在艙口封釘木條。
凡此種種,種下「閩平漁5540號事件」的禍因。
1990年7月14日凌晨1時50分。閩平漁5540號漁船(該船駕駛艙當時噴寫船名為「經燕五五八一號」)在馬崗外海一浬處被我國海軍查獲。
7月21日下午1時46分,警備總部將76名大陸偷渡客集中於原漁船,除13人於駕駛艙操舟外,餘63人分置五船艙,經補給加足油、水,備妥每人兩日份乾糧及飲水,由海軍護送出港,於23時10分抵海峽中線處附近,在海軍目視下由該船自行駛返大陸。
沒想到,8月3日,大陸新華社引述倖存者林里城的話,指控發生25人悶死的慘劇:「將私自渡海入台被陸續抓扣的大陸同胞,用黑布蒙住雙眼強行關進船艙,隨即用六寸長的全新圓釘橫向、豎向地將船艙頂蓋封死,並壓上木頭等重物,並由台灣艦艇押返駛向平潭。每個船艙僅一米來高、三米見方,被關進的人只能擠蹲在一起,缺氧缺水,悶熱異常,很快就感到呼吸不暢。求生的本能驅使被關押者用頭頂、手砸,試圖把封死的艙蓋打開,但直至頭頂破了、手掌擊爛了甚至胳膊撞斷了也未能掀動艙蓋,就這樣,被關者一個個痛苦地死去。」
這一指控引發兩岸爭執,警備總部8月11日公布〈○七二一報告〉,稱遣返作業並無不當。並對中共新華社報導中的疑點進行查證、台灣記者實地採訪,及新近偷渡漁民的陳述,認定偷渡客死因應是械鬥。質疑新華社的報導顯與事實有極大出入 。
新華社則於8月20日再發布〈閩平漁五五四○號調查報告〉,仍堅稱台灣方面「以極不人道的方式遣返」導致缺氧致死。
就在兩岸你來我往爭執不已的同時,第二樁悲劇「閩平漁5202號事件」發生了。
由於前一事件引發兩岸與國際關注,台灣在遣返時格外謹慎,在新華社報導指控一周後的8月11日,警備總部在趙少康等六位立法委員監看下,執行閩平漁5202號漁船的遣返作業。
50名大陸客一一點名證實身分無誤後,被送上這艘15噸級70匹馬力「外觀老舊不堪」的大陸木製漁船「閩平漁5202號事件」 。8人在駕駛艙與甲板上開船,餘42名偷渡客安排進入5個小船艙。作業人員在五個艙口各封釘兩條橫向木條,警備總司令周仲南上將向立委解說,這是不得已措施,用以防止跳海泅水游回岸,而當航行一段後,大陸客都會自行撞開木條爬上甲板。該船在我國海軍巡邏艇及砲艦的護送下,駛離碼頭。
然而,當晚22時,在基隆外海13浬處,該漁船竟撞擊護送的文山軍艦,漁船斷為兩截,經海軍搜救,救起29人,21人失蹤。
不可思議的重大悲劇竟連續發生,輿論大嘩,兩岸氛圍更趨凝重。
▲紅十字會,兩岸第一組中介機構
在第一件慘案發生時,媒體即點名以紅十字會為中介,赴大陸瞭解、善後處理,必須依人道改進遣返技術;並提醒政府設立兩岸中介機構的迫切性。
時任紅十字會秘書長陳長文表達遺憾:「對於非法入境者的遣返事屬當然,但方法要改善,應講求人道,他認為,所謂的人道包括遣返方法和態度兩方面。他並表示,雙方對於如何處理偷渡、從如何接待、限制其行動到送回,並且使他們不再來的方法都要一系列的訂出來。」
8月8日,國防部長陳履安與陳長文交換意見後決定,將交由紅十字會實施遣返,國防部從旁配合。他也希望儘快通過兩岸關係條例,提供處理類似個案的法源基礎。
而紅十字會之所以會被各界點名為處理此次危機事件,其來有自,因為在此之前,紅十字會即承政府之命,處理大陸探親的相關工作,成為兩岸交流的中介團體。
1987年5月大群榮民聚集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辦公大樓前,要求返鄉權利時,和警衛肢體衝撞。蔣經國總統聽聞後感慨:「離開家鄉三、四十年的人,沒有人不想家的,這是人情之常。政府應該開放赴大陸探親,應該樂觀其成。」政府遂開始積極研議、推動開放大陸探親。
10月15日,內政部長吳伯雄宣布臺灣民眾赴大陸探親的具體辦法:同意除現役軍人及公務員外,凡大陸有三親等內血親、姻親或配偶的民眾,均可於11月2日起,向「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登記赴大陸探親。
此一辦法發布後,許多追隨政府遷臺的大陸各省籍人士,老淚縱橫,難以抑制。十一月二日,紅十字會開始受理探親登記及信函轉投。當天原計劃上午九時開始受理登記,孰料凌晨時分,「紅十字會」的辦公室外早就人山人海,幾乎衝破大門,而當天辦妥手續的多達一千三百多人。當時,紅十字會為辦理老兵返鄉手續,準備了十萬份申請表格,半個月內就被索取一空。
「漢賊不兩立」政策漸漸走入歷史,親情的呼喚終於漫過了國共的對峙。而紅十字會,則成為兩岸政府仍不接觸的時代下,處理探親尋人與轉信的民間中介機關。
「經國先生在晚年,以悲天憫人的心,讓兩岸分離數十載的親人,得以重聚,真是歷史一刻。紅十字會能夠為讓這些被時代悲劇、戰爭洪流硬生生拆散的家庭,搭橋鋪路,讓他們再次相會,也深覺責任重大、意義深遠。」陳長文回憶道。
因為有了中介經驗,於是當「閩平漁5540」、「閩平漁5202」事件連續發生,紅十字會與陳長文即成為被點名的救火隊。
「政府希望趕快解決這個問題,紅十字會當時已經在開放探親後,擔任尋人、轉信等工作,我們跟大陸的紅十字會之間已經有了溝通,也就是說,政府和政府沒有任何接觸的狀況之下,紅十字會當時是兩岸唯一的溝通單位。因此對於大陸偷渡客的安全遣返回到大陸,政府也希望紅十字會扮演這個角色。」陳長文説。
在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居間連繋下,大陸方面的紅十字會釋出善意,8月10日表示願參與遣返作業。
雖然11日又發生「閩平漁5202號事件」,兩岸煙硝一度升高,但並未影響兩岸紅十字會共同參遣返作業的意願。事實上,「閩平漁5540」、「閩平漁5202」在不到一個月內悲劇連來,後者更是在萬方矚目、高度透明情況下發生,更顯示如何安全、人道地遣返大陸偷渡客,已不容兩岸意氣相爭,也刻不容緩。
▲金門協議:擱置爭議,求同存異
兩岸紅十字會的溝通管道通暢,煙硝漸緩。終於商定於9月11日在金門會談、簽署協議。
第一個問題是在哪裡談?「那是個週末,我向郝伯村院長報告進度,在那之前我和行政院副院長施啟揚、研考會主委兼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執行秘書的馬英九也談過。我問郝院長,要在哪裡談。郝院長說『為什麼不到金門來?』可是那時我心想,1990年,戡亂時期還沒有終止,金門是戰地,大陸紅十字會的朋友大多是共產黨員,跟共產黨員接觸,還在金門戰地接觸,説不定會被扣叛亂的帽子?在電話中,我就問:『院長,是真的嗎?』他說:『為什麼不可以?』我轉念想,金門是個好地方。」
9月11日在金門會面,隔天由當時雙方的紅十字會秘書長陳長文與韓長林簽訂協議,並獲兩岸當局認可據以執行。
根據「金門協議」的遣返方式,舉凡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區域的居民或刑事嫌疑犯與刑事犯,經一方將查獲的待遣返人士造冊後,經由兩岸紅十字會傳送到另一方主管部門。經查核無誤後,即訂出接收時間,並將偷渡客由基隆載運至馬祖,雙方於約定的時間在馬祖碼頭依冊點交,由兩岸紅十字會代表簽字見證人員的身分與健康情形等,再由對方以掛有白底紅十字旗幟的專用船載回福建馬尾。若因氣候、海象等因素,得改以廈門、金門為交接點。
「用的不再是『原船』的破船,而是安全堅固的船。」陳長文説。
協議簽署大致順利,但仍有小小「技術問題」。一是如何稱呼對方,「當時,對方立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是其一部分,我們當然說是中華民國。另方面,國內雖有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呼聲,但還沒廢止前,中共仍是叛亂團體。這樣搞下去,永遠沒完沒了,什麼也別簽了。然而,兩邊認為人道與安全遣返最優先,便在協議開頭寫了『兩岸紅十字會組織』,就這幾個字,解決了稱謂問題。」陳長文説。
二是,結尾要填上日期。「月日很容易,9月12日,但『年』呢?現在我們習慣用西元,但那時都用『民國』,而對岸習慣寫『西元』,我們一度商量是否用天干地支。後來,我寫79.9.12,對方寫90.9.12。這是『一年各表』,精髓是『擱置爭議、求同存異』。」陳長文笑著説。
金門協議簽署後,不再發生遣返人道悲劇。而隨著大陸經濟快速發展,偷渡來台被遣返的人數,從1993年最高峰的5986人,降到2012年的17人。來台的大陸人士不再是偷渡客,而是來台灣消費的觀光客。
2011年金門協議簽署廿週年,馬英九總統在治國週記中向陳長文說道:「民國38年10月25日,這是古寧頭大捷的發生地點。民國47年8月23日,這是八二三砲戰發生的地區,兩場戰役都有很多人死傷。過去這是一個殺戮戰場,但在《金門協議》之後,開始把它一步一步帶往和平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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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0:14 你有聽過《宗教基本法》嗎?
00:30 為什麼政府要制定跟宗教有關的法律?
01:00 五進五出的《宗教團體法》
01:38 《宗教團體法》和《宗教基本法》的不同
02:40 財務不用再公開透明啦!
02:55 超脫民法!主管機關跟法院不能干涉家務事
03:22 到底要怎樣做才能在職場中達成宗教歧視呢?
04:21 族繁不及備載的無雙護體
05:15 立委們的態度真的很神秘
05:35 取之社會,用之社會?
05:55 大到抓不住!
06:20 目前已撤簽但仍需要持續關注
06:58 掰比
【 製作團隊 】
|企劃:熬夜看完法條ㄉ土龍
|腳本:決定皈依88教ㄉ土龍
|剪輯後製:還在學習洞察宇宙真理ㄉPookie
|演出:77ㄉ教主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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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宗教基本法草案:https://bit.ly/2D2XYv6
→ 【圖解】匪夷所思《宗教基本法》,宗教法人凌駕於法律與國家之上:https://bit.ly/2PhqI93
→ 律師呂秋遠解讀《宗教基本法》:https://bit.ly/2ApDgCR
→ 聯合聲明:反魔鬼法案《宗教基本法》:https://bit.ly/2PeSMdh
→ 宗教法惹議綠委撤簽 內政委員會暫不審:https://bit.ly/2D0RvRs
→ 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黃昭順臉書聲明:https://bit.ly/2qapD4Q
→ 堅決反對《宗教基本法》草案干涉學校教育,影響學生、教師權益-民間團體聯合聲明:https://bit.ly/2yWf4WY
→ 滅香只是假議題?《宗教團體法》為何讓住持不開心:https://bit.ly/2PnkF2E
→ 宗教團體法》小型宮廟土地產權亂糟糟,內政部擬免去轉移稅務解套:https://bit.ly/2PhJs8h
→ 政府為什麼要制定宗教團體法:https://bit.ly/2PklAkz
→ 宗教團體法草案修正 落實宗教自治精神:https://bit.ly/2D1rdhL
【 延伸閱讀 】
→ 宗教團體型態:https://bit.ly/2SgdrMt
→ 宗教自由的法建構-兼論「宗教團體法草案」:https://bit.ly/2Aru3u5
→ 【第一次監督國會就上手】立法院的法案是怎麼審的?:https://bit.ly/2ApArSw
→ 林靜儀委員解釋立法流程:https://bit.ly/2R9aZ9u
→ 如何申請成立宗教財團法人?:https://bit.ly/2z8v0FR
→申請設立(或變更)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規定:https://bit.ly/2q5Ov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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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人民團體申請 在 張耀中 Youtube 的評價
【台灣民政府發證件 林佳龍:不具法律效力,將依法處理】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灣民政府」成員洪素珠辱罵老榮民,引起社會對該組織的關注。台中市議員張耀中、何敏誠、江肇國今天指出,台灣民政府在台中成立台中州,並核發身分證、護照、車牌,已逾越公權力,未來有可能產生爭議。市長林佳龍強調,台灣民政府不是政府,未申請登記或備案,自行發行的護照、身分證及車牌不具法律效力,已違反法治規範,政府必須依法辦理。
張耀中指出,台灣民政府宣稱有成員5萬人、官員3700人,並將台灣分為6大行政區,以台中州為例,分別在中區、太平區設有聯絡處,萬一未來台灣民政府台中州長發文給台中市長林佳龍,市府要怎麼因應?
張耀中指出,台灣民政府還宣稱將來執政可免12年牌照稅,65歲以上民眾每月可領800至1200美元的老人年金、滿18歲公民配送房屋、大學以下學費全免、全民健保免費、學生就學貸款不用償還等福利措施;並核發身分證、護照、車牌,還要收費,這些有混淆政府業務視聽的宣傳訊息,難道沒有逾越政府的公權力?
江肇國也說,萬一有民眾覺得要退已申辦的台灣民政府身分證,請問市府要視為一般消費糾紛?還是人民團體內的衝突?又或者是未登記政黨團體內的內部事務?
何敏誠則說,他參與過台灣民政府的聚會,連他都以為台灣民政府是有登記立案的人民團體或政黨,他建議市府應該主動了解,輔導台灣民政府做適法性的登記,否則將影響市府公權力及公信力。
林佳龍對此表示,台灣是法治國家,憲法雖保障集會結社與言論的自由,但必須依照政黨法、人民團體法等合法登記或備查,台灣民政府沒有依據人團法向內政部申請備案,尤其私自發行護照、身分證及車證,違反國家法治規範,並不具法律效力,這個部分政府必須依法辦理。
林佳龍也說,議員的質詢有助於澄清,台灣民政府不具法律效力的行為可能造成部分民眾損失,政府也有責任讓更多人了解正確資訊,這是全國性的議題,內政部長已表達將重新檢視人民團體相關法令。
內政部人民團體申請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評價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7)日在內政委員會就中國人權議題質詢陸委會賴幸媛主委。林佳龍委員呼籲盡速通過《難民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條文修正案,讓中國民運人士和維權人士感受身為華人民主國度的台灣所傳達的溫暖關懷,並期許身為主管兩岸政策的陸委會主委應仿效美國國務卿希拉蕊的作法,把這些受中國極權打壓的名單放在身旁,在重要的外交場合上適時表達我方的關注。
林佳龍委員首先請賴主委列舉十位中國維權人士的資料,賴幸媛推稱對人名的記憶力不佳,僅能舉出劉曉波、艾未未及陳光誠三位,林佳龍希望賴主委能對人名多熟悉、了解,重大案件往往有故事性,多說故事將有助於讓國人了解中國人權的狀況。目前遭受中國極權壓迫的不只是陳光誠,還包括曾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提名的高智晟律師,高智晟的重要性不亞於劉曉波,他為受中國人權壓迫的基層民眾仗義執言,並提供法律協助,對於賴主委無法掌握高智晟等維權人士的背景和近況,林佳龍深表驚訝,並呼籲身為主管兩岸政策的陸委會主委應重視人權,仿效美國國務卿希拉蕊的作法,把這些名單放在身旁,在重要的外交場合上適時表達我方的關注,讓這些民運人士感受我們的關懷。
六四即將來臨,台灣的人權團體和大學生刻正籌辦紀念晚會,林佳龍詢問賴主委是否記得其個人對六四曾發表過的聲明或言論,賴主委表示曾在臉書發表相關文章,除了呼籲六四能盡早獲得平反,並期許大陸能進一步推動政治體制的改革,以和平、理性、民主的方式解決因經濟快速成長所致的人權侵害事件。針對林佳龍委員詢問賴主委是否願意出席相關活動,賴主委先稱會推派同仁出席,但願意親自接見及聆聽籌辦活動人員的意見。
林佳龍委員詢問賴主委有無意願推動《難民法》,賴主委表示該法的主政機關為內政部,上一會期也被列為優先法案,陸委會已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條文併《難民法》送立法院審查。林佳龍表示在民進黨執政時期,《難民法》曾通過一讀,該法涉及對大陸人士的態度,尤其在我國簽署聯合國兩公約後,6月20日又適逢世界難民日,身為華人的民主國度,陸委會或應透過修法的方式,伸出援手進一步保護中國的民運人士和維權人士。林佳龍也詢問賴主委,若陳光誠有意願來台,陸委會是否歡迎?賴主委表示政府歡迎陳光誠「按規定申請」來台,陸委會願意提供必要的協助。
內政部人民團體申請 在 2023房貸補貼3萬如何線上申請?補助資格、查詢ptt何時發放 的八卦
預計為期一年的房貸補貼,民眾除了 不須額外提出申請 以外,內政部擬以金管會提供 ... 原住民、65歲以上年長者等對象提高補助至1.2倍,讓弱勢團體能享有穩定居所保障。 ... <看更多>
內政部人民團體申請 在 社會團體法草案懶人包 - YouTube 的八卦
發佈日期:2017年5月25日[ 內政部 ;合作及 人民團體 司籌備處;2017/5/25;其他;1/1;社會團體法草案懶人包]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