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回娘家?自在、開心就好!】
「大年初二回娘家」,似乎一直都是傳統習俗,而且甚至還嚴禁初一不能回娘家,否則會把娘家吃窮、招致噩運、對婆家大不敬。
但是,我也聽說過不少身邊朋友的例子,包括我自己,都各自用不同的方式,溫柔地突破了這些禁忌。
「初一不能回娘家?那我們就約在外面的餐廳,或是約好一起出遊,沒有進家門,也就不算犯了禁忌!」
「習俗只說初一不能回去,沒有說除夕不能回去,那就選在除夕夜先和家人團聚!」
「單數年去娘家、雙數年去婆家,每年公平輪流,都不失禮!」
「他回婆家陪爸媽,我回娘家陪父母,平常一家人都住在一塊,一年分開幾天各取所需也很好」
像我自己,先前住在苗栗的時候,因為離娘家近,先生覺得我跟爸媽常碰面,過年應該在婆家待好待滿,所以連初二都不一定會回娘家。但對我來說,初二回娘家是跟著媽媽回外婆家,與舅舅、阿姨、表兄弟姐妹齊聚,跟平常與父母碰面,是截然不同的氛圍,幾十個人湊在一起,熱鬧不已;而他,也想要跟著婆婆回娘家,跟許久不見的表兄弟姐妹碰面。
為此,剛結婚的那幾年,真的是常常討論再討論,希望能讓他理解回娘家對我的意義,最後,我們討論出的結論,大多是維持著一年回娘家、一年回回婆婆的娘家。
不過,搬到台北之後,我跟父母碰面的頻率少了很多,反而和公婆與先生在台北的表兄弟姐妹常碰面,再加上過年我們是回花蓮老家,為了想趕上初二中午的聚會,我們便調整成初一晚上回到娘家。
嫁出去的女兒,不應該就成了潑出去的水、別人家的媳婦。現在人生的少,有些家裡只有一個女兒,也應該想想他們過年想熱鬧的心情。時代一直在改變,許多傳統習俗當然也可以跟著調整,而不是成為枷鎖,緊箍著女性。
我想和女性朋友們說,我們是媳婦,同時也是女兒,更重要的是,我們依然是我們自己。
我相信仍有許多女性朋友,每到過年,仍為了何時能回娘家而苦惱,或許下一次,你也能試試這些方法,和家人討論出相互都舒服的方式,自在、開心就好。
畢竟,過年重要的是相聚,彼此都歡喜,才是最重要的❤️
傳統習俗例子 在 洪仲清臨床心理師 Facebook 八卦
成為逆媳,只是為了能好好過生活
成為別人眼中逆媳的她,並不是叛逆,也不是刻意作對,只是想好好過自己想要的生活,想要在婚姻的生活裡和先生過得幸福。作者以幽默的筆法,描述了在婆家的生活中,對待媳婦的總總不合理,以及最後學會聰明「接招」的方法。
從順媳走到逆媳這條路上,她選擇丟棄傳統的束縛,在媳婦這個角色上,只做自己想做的事,走出了一條讓自己舒服自在的路。
同時她也鼓勵讀者:「我絕對不是在慫恿大家要像我一樣。只是,萬一某一天當妳覺得不舒服,知道必須改變卻提不出勇氣的時候,若能夠想到,像我這樣的逆媳也能活得好好的,說不定就會使你產生力量。改變後的我,活得像我自己,並且活得更好。因此,我希望所有嫁到奇幻世界的別人家的寶貝女兒們,也一定要過得很好唷!」
取自《媳婦,也是別人家的掌上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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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社會改變,過去的價值觀或傳統,不一定能應付現代社會的需要。那麼當相對年輕的人,要展現新的行為,就容易被稱為「叛逆」。或者更嚴重一點,會被冠上不道德的罪名。譬如說,有朋友就提到,自從開始「做自己」之後,就「黑得發亮」!
「真的覺得天下最大的謊話就是婆婆跟媳婦說:我會把妳當自己女兒一樣疼!」
昨天有朋友提到這一句,就這麼剛好,就剛好在前幾天,也有媳婦這樣跟我說。這一代媳婦的扮演,有部分人,因為跟傳統不同,還活在罪惡感當中。
當然,是有少數婆媳關係好到,比跟親媽的關係還是要親。但是大部分來說,能做到「互相尊重」,那就要感謝滿天神佛了!
「…很多男人,自己無法搞定媽媽,所以期望娶個老婆來幫忙搞定媽媽,而這樣的媽媽都有很恐怖的掌控慾,期待透過指揮媳婦掌控兒子,深受這樣雙重期待這樣的老婆,很辛苦。」
也有朋友提到上面的說法,這也是我曾關注過的狀況。婆婆那種填不滿的控制慾,碰上非常期待被認同的媳婦,就可能讓媳婦有異常悲慘的命運。如果這樣的婆婆又剛好寵女兒,那對比之下,媳婦變成了傭人,自尊常被打擊到懷疑自己。
還好,現在文化上慢慢有了新的調整,女性的教育程度與經濟能力不同以往。也有大姑小姑能將心比心,站出來勸自己的媽媽好好對媳婦的例子,這樣的變化讓人欣喜。
人最重要的,是自己能認同自己啊~
祝福您!
(如果以上兩段摘錄留言的朋友,希望我附上姓名,歡迎告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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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媳婦當成女兒一樣看待?
【文/ 逆媳】
我喜歡名牌包。因為很堅固,所以放進三、四本書也不容易壞;手感很好能一手掌握;看起來有種不輕浮的帥氣……這些全都是屁話。我是因為昂貴,所以喜歡。只要有一個名牌包,就算不說出「我有可以購買價值五萬塊包包的經濟能力」,也可以「裝作」我有。雖然這樣聽起來,我像是個愛慕虛榮的庸俗之人,但這就是我誠實的內心。所以我喜歡名牌包,不,準確來說,是喜歡拿著名牌包的我。
照我這樣說,我擁有的名牌包應該可以塞滿整台購物車,但事實上我只有兩個。一個是弟弟去義大利旅行的時候,在 Outlet 買的Y牌包包。弟弟為了要減少行李,所以把盒子和防塵袋全都丟掉了,還將那個高貴的名牌包隨便塞在行李箱裡面帶回來。
託他的福,包包在到達我手上時,就像是已經用了十年一樣。看了都會讓人懷疑,那是在二手市集而不是在 Outlet 買的。看著屬於我的第一個名牌包上到處是皺褶,我的心就像被撕裂般疼痛。
為了撫平包包上的皺褶,我把家裡所有的絲巾都拿出來,一邊塞進包包裡面,一邊祈禱,但是不管怎麼做都沒用,不管是人,還是名牌包,皺紋一旦產生就不容易消除了。就在我差不多遺忘第一個名牌包的痛苦記憶時,第二個名牌包來臨了,是想都沒想過的婆婆送的禮物。
結婚前夕,兩家人都同意簡化婚事,但婆婆卻說希望不要省略現金禮緞①,無論是當時還是現在,我都不知道為什麼女方一定要給現金禮緞。一直以來,傳統的習俗是男方得準備未來要一起居住的房子,女方則是準備房子裡的家具、家電等。
難道是因為買房子花的錢比準備家具、家電還多,所以要送給男方現金禮緞,以表示感謝嗎?或者是因為婚禮上男方花了很大筆的費用,所以要幫忙補貼?但是,時代不同了,現在帶著一棟房子娶老婆的男人並不多。大部分的夫妻都是一起存錢買房子、一起準備購買家中所需。我跟先生也是這樣,但儘管如此,婆家還是要我準備現金禮緞,真令人覺得諷刺。
由於當時老公才工作一年,所以幾乎沒有存款。雖然婆家有幫忙補貼全租房②的保證金,但真要計較的話,我也支出了跟那差不多的結婚費用。明明雙方花的錢差不多,我卻要因為那該死的傳統還什麼的,親手將我用「血、汗、眼淚」積存的二十五萬元領出來、親手包裝、奉送出去。當然,我並沒有因為捨不得那些錢,就把停在停車場的汽車後照鏡全都砸碎,但這絕對不是令人感到愉快的經驗。
總之,我們除了禮緞費用之外,其他奢侈的習俗我們都不打算遵守,例如:互相贈送手錶或包包之類的事。可是後來情況變得有點曖昧,因為老公想在結婚之前買車,算一算還缺八萬塊,我覺得沒必要為了這點錢分期付款,因此毫不猶豫的拿出這筆錢,並對老公說:「買車的時候拿去補貼吧!」
婆婆知道後,覺得我懂事乖巧,十分讚賞我,於是擅自決定要買包包,送給這位補貼兒子買車的善良準媳婦。
「妳正在工作嗎?」
「是啊,但可以講一下電話沒關係,婆婆有什麼事嗎?」
「我現在在百貨公司。想要買包包給妳。」
「咦?包包?」
「對啊!雖然我沒什麼錢,但是因為妳很乖,所以我想買一個包送妳,妳喜歡什麼顏色?」
上班的時間,突然接到這通令人驚慌的電話,還叫我挑選包包的顏色,讓我有點不知所措。雖然我很想問婆婆是什麼品牌?怎樣的款式?但實在是不好意思開口。婆婆說她現在就在店裡,要我趕快選,所以我只是想到什麼就說什麼。
「嗯,深藍色。」
「奶茶色?」
「不,是深藍色。」
「好啊!奶茶色很漂亮。」
是我的發音不標準嗎?還是正確答案已經是奶茶色了呢?就這樣,我的第二個名牌包誕生了,但是我並不開心。儘管它的用途是為了展示給別人看,但這完全不是我可以駕馭的款式。就連我媽媽一看到都皺著眉頭說:「哎呀,這……包包是怎麼回事?」
「如何?包包妳還滿意嗎?」
「媽,真的非常感謝您。不過……跟我想要的款式有點不太一樣,我可以拿去換嗎?」
「嗯……這樣啊?那我幫妳跟店家聯絡喔!」
隔天我就拿著包包去了百貨公司。店裡美麗的包包們,包括我說的深藍色包包正敞開雙臂等待著我。店員對我說接到婆婆的來電了,請我輕鬆自在的挑選喜歡的包包。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在百貨公司逛名牌精品店。我東摸西摸還試提了幾個,終於選定了其中一款。
「我要換這一個。」
「好的,客人。這個包包一年四季無論什麼時候拿,都是既時尚又美麗喔!您還需要補三萬塊的差額。」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還要再付三萬元?店員解釋說,因為我新挑選的包包比我婆婆送的那個還要貴,所以需要補差額。我心想「好像也沒那麼喜歡」便放下了那個雖然時尚,但是身價不菲的包。
然而,尷尬的事情持續發生。即使我選擇它旁邊的包包,或它旁邊的旁邊的其他包包,需補的差額每個都在三萬到四萬之間。最後,我選了同款的其他顏色,但是就連這樣都還要多補二萬元的差額。
「客人,因為您婆婆購買的包包是特價商品,所以基本上不管是換哪一個都需要補差額喔!」
「喔……所以這個包包是整間店裡最便宜的嗎?」
我的臉變得通紅,聲音微微顫抖。我覺得既丟臉又傷自尊。店員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反而說了更令人傻眼的話。
「這個您覺得怎麼樣呢?這是本次新上市的新品,反正都要補差額嘛,這款可是最暢銷的喔!您的小姑也是買這一款喔!」
等等,等等。為何小姑會突如其來的登場?原來如此,婆婆和小姑一起來買我的包包,然後買給媳婦的是根本沒陳列在店裡的特價包,買給女兒的則是最新最暢銷的新品包。
我的手因為店員的話而抖個不停。為了現金禮緞我將每個月一點一滴存下來的存款貢獻出來,結果我那價值二十五萬元的血、汗、淚水,竟然只換來一個特價包,這實在是太荒謬了。我覺得我的眼睛裡,好像立刻就要噴出血、汗和淚水了。
「把媳婦當成女兒一樣看待」這句話簡直是胡說八道。媳婦和女兒就如同特價包和新品包,兩者是完全不一樣的。
第二個名牌包,我一次也沒用過。
註
①在韓國的結婚習俗中,新娘要送給新郎家絲綢當禮物,藉此表現禮儀誠意,今日除了絲綢也可以用禮物或現金代替。
②房客先繳交一筆錢給房東,通常是房屋總價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七十,之後入住期間不需再付任何租金,只需付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等,期滿退房後,房客可拿回當初繳交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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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字取自
媳婦,也是別人家的掌上明珠:從「好媳婦病」中徹底痊癒、覺醒的逆媳養成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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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公益講座_相信自己是夠好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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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習俗例子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八卦
《愛是人生最重要的事:羅素》分享好文
*很奇怪,大多數社會對愛通行的態度是兩方面的:一方面,愛是詩歌、小說、戲劇的主要題旨;另一方面,它又為大多數態度認真的社會學家所完全忽視,他們認為對於經濟或政治改良計劃來說,愛不是必須的。我個人認為這種態度是不正確的。
*我把愛視為人生中最重要的事物之一,任何制度,只要它不必要地干涉愛的自由發展,我就認為它是壞的制度。
當愛這個字用得適當的時候,它並不一定指兩性間的關係。愛是含有充分的情感的一種關係,這種關係不單是身體上的,而且是心理上的。愛可以達到任何熱烈的程度。像崔斯坦與易沙德這一戲劇裡所表現出的那種情緒,是與無數男女的經驗相符合的。
要將愛的情緒藝術地表達出來,這種能力是不多見的,但是愛這種情感本身,至少在歐洲是很多的。在有些社會中,愛的情緒要比其他社會更普遍些,我想這並不是因為各處人民性情兩樣,而是因為各地的制度和風俗不同的緣故。
在中國,愛的情感很少見,並且在中國歷史上,愛徬彿成了那些受不良妃子蠱惑的昏君的一種標徵:中國傳統文化反對一切強烈的情緒,認為一個男子無論在什麼情形之下都應該保持理性的主權。
這一點類似於歐洲18世紀的早期。
我們經歷過浪漫主義運動,法國革命和歐洲大戰,因而感悟到人生理智的部分並不如英國女皇后在位時人們所希望的那樣佔主導地位。而且理性在創造心理分析學說的同時,就已經背叛了它的本職。
現代生活中有三大理智之外的活動,即宗教、戰爭和愛情;三者都是理智之外的。
*但愛情並不是反理智的,換言之,即一個有理性的人能夠合理地享受愛情的存在。現代世界里宗教和愛情之間存在著一種敵對。我不以為這種敵對是不可避免的,它是由於基督教和其它宗教不同:基督教是根深蒂固地建立在禁慾主義基礎之上的,只是因為這個事實,宗教和愛情才有一種敵對關係。
*然而在現代世界中,愛情還有一個比宗教更為危險的敵人,那就是人們工作和經濟上的成功原則。
*一般都主張——尤其在美國——一個人不應該讓愛情妨礙他的事業,假如他為愛情而犧牲事業,那他就是一個傻子。但是此事和一切的人事一樣,需要一種平衡。為愛情而犧牲了整個的事業,雖然有時也許是一種悲壯之舉,然而總的來說是愚蠢的;為事業而完全犧牲愛情,同樣也是愚蠢的,而且絲毫沒有悲劇意義上的英雄氣概。但是在一個人盡爭利的社會裡,這種事還是會發生,而且不可避免地要發生。
我們試注意一下今日一個典型商人的生活,尤其是美國的:從他成人的最初時候起,所有他的最優秀的思想,所有他的最旺盛的精力,都通通用在發財的事務上,其餘的一切在他看來都是無關緊要的消遣罷了。他年輕的時候不時以嫖娼來滿足肉體上的需要,不久他結婚了,但是他的興趣完全和他太太的興趣不同,他從未曾和她真正親密過。他每天又晚又倦地由公事房回來,第二天早上在他太太未醒之前就起來了。禮拜天呢,他會去打高爾夫球,因為他需要運動以保持健康的身體來為繼續賺錢而奮鬥。在他看來,他太太的興趣大部分是屬於女人的,他雖然贊成卻不想去分享。
他既沒有時間談婚內的愛情,也沒有工夫搞婚外戀情,不過當他因公外出的時候,也可能偶爾去尋花問柳。他的太太在性方面對他多半是冷淡的,這是用不著奇怪的,因為他從來就沒工夫去向她求愛。在下意識中他是感到不滿足的,但他不知道是出於什麼原因。
他把不滿大部分排遣在他的工作中,有時也排遣在其他不甚合意的方法中,如參觀拳擊比賽或懲治激進黨人之類,以此獲得一種淫虐狂的快樂。他的太太和他一樣地不滿足,她通過消磨歲月於次等文化之中找到一個出路,她還通過磨難那幫生活自由的人以維持自己的德行。這樣一來,夫妻雙方在性生活上的不滿就轉而變成為憎惡戴著公德心和崇高道德標準的假面具的人類。
這種不幸事情的發生,主要是因為我們對性的需要這一觀念的錯誤理解。
聖保羅顯然地主張,我們之所以需要結婚,只是因為有機會做愛的緣故,這個觀點曾一致地受到了基督教道德家們的鼓勵。
*這些道德先生因為厭惡性的緣故,遂對性中優美的方面都蒙蔽不見;結果,幼時受了他們這種教育的人們,活了一世,竟對自己最優良的潛能都不認識。
*愛情絕不只是性交的願望,愛情是逃避寂寞的主要方法,這種寂寞使大多數男人和女人在一生中的大部分時間上承受痛苦。
大多數人對於冷淡的人世和人類可以達到的殘酷程度,都懷有一種深沈的恐懼之心。因而他們都渴求人之情愛,而這種渴求的心理又常常被男人的粗暴、鄙陋或魯莽的態度以及婦女的蝶喚不休所理沒。
只要男女彼此有熱烈的情愛,這種事情就不會發生;愛情可以把自我的堅壁攻破,產生出一個合二為一的新生命。
大自然造人,並不是叫他們各自孤立著,因為除了憑藉愛戀對象的幫助,人不能完成生物學上的目的;並且文明人若沒有愛情就不能充分滿足他們性的本能。
*倘若一個人的整個生命——肉體的和精神的——不一致地參加性的關係,性的本能是不能完全滿足的。那些從未曾經歷過相互愉悅的愛情中沈酣的親密和真摯的情誼的人,實在是失卻了生命所能給予的最美好的東西,他們會無意識地——倘若不是有意識地,感到了這種損失;結果,他們因為失望的心理,每每發生妒嫉、欺壓與殘酷的行為。
*給熱烈的愛情一個適當的地位,於是成為社會學家應該關注的一個問題。因為假如人們失掉了這種經驗,他們的發展就不能達到充分的高度,對其餘的人們就不能發生一種仁愛的熱情;而要是沒有這種熱情的話,他們的社會活動一定會是有害的。
大多數的人,只要具備適當的條件,在他們生命中的某個時期,會發生熱烈的戀愛。
但是沒有經驗的人很難把熱烈的愛情和一時的誘惑區分清楚,尤其是大家閨閣中受過良好教育的女子,她們領受過父母師長這樣的教育:要是一個女子不愛一個男子,她是不會和他接吻的。這樣的女子對於上述的區別,尤其難以清晰瞭解。假如我們希望一個女子到結婚的時候仍是處女,那麼她平常受的教育和得的經驗會使她很容易墜入別人臨時設置的性誘惑的圈套里;要是一個有性經驗的婦人,則很容易把這種誘惑和真正的愛情分開。
這無疑是造成不幸婚姻的一個常見的原因。
即使是彼此都有愛情的時候,只要一方或另一方覺得愛情是罪惡的話,他們的愛情也是會受到傷害的。這種心理也許是很有根據的。譬如巴涅爾的通好無疑地是犯罪,因為他這樣一來使愛爾蘭希望的實現延遲了好些年。縱使罪過的心理是沒有理由的,愛情也一樣地會受損壞。
*倘若愛情要產出它所能達到的一切好處,它必須是自由的,慷慨的,不受拘束的,傾心盡力的。
俗世的教育覺得愛情中有罪惡的成份,這種心理在下意識中,不但女人有,男人也有;不但拘泥禮教的人有,自命思想解放的人也有。
這種態度的影響很多。
它常常使男子做愛的時候是獸性的、笨拙的,並且不會體貼和同情,因為他們不能夠溫文爾雅地把他們的愛情表達出來,以確定女人的感情。
性的最後一幕應該漸漸地推進,這樣才能使女人感到快樂,對於這裡面的價值,他們也不是十分明瞭。
事實上,他們每每不知道婦人也應該有快樂的經驗;假如她不能感到快樂,那就是她的情人的過失。受過習俗教育的婦女常常有一種冷淡的驕態,她們在身體方面非常矜持,不願意輕易讓人親近。手段高妙的求愛者或者能征服這類怯懦行為而達到目的;但假如他以女子的謹小慎微為貞操的表示,欣賞並且誇獎這類行為,則他多半不能成功,結果就是婚後多年夫妻的關係仍然是勉強的,多少有些形式的成份。在我們祖父那代人的時候,做丈夫的從來不希望看見他們妻子的裸體,而他們的妻子若聽到這樣的提議,也會為之驚恐。這種態度在今比比我們所想像的還要普遍些,即使在那些不守這類束縛、思想比較進步的人當中,許多舊習慣的約束仍然是免不了的。
現代社會關於愛情的充分發展,還有一個心理上的障礙,那就是許多人害怕不能保持他們的個性。
這是一種愚蠢的恐懼心理,然而又是比較現代化的恐懼。個體本身並不是一個目的,它必須和外面的世界發生多結果實的接觸。既然要和世界發生接觸,那它肯定不能保持孤零獨立。
*一個在玻璃箱子藏著的個體會萎謝,而一個在與人類接觸中自由發展的個體則變得更加充實。
愛情、子女與工作,是繁榮個人與世界上其餘的人發生接觸的源泉。在時間上,三者之中,以愛情為最先。並且男女的愛情對於父母子女之愛是很必須的,因為小孩子容易模仿父母雙方的特徵;假若父母彼此不相愛戀,當雙方的特徵在孩子身上表現出來的時候,各人就只欣賞自己的特徵,對於對方的特徵總覺得苦惱。工作不見得總是能使人與外界作有益的接觸,工作能否發生這種效力,要看我們用什麼樣的精神去工作;以金錢為唯一動機的工作,不會有這種效用;唯有體現某類奉獻的工作,或是對於人的,或是對於事的,或是對於某個理想的,才會有這種價值。愛情若只是佔有性的,它本身就沒有任何價值,它與目的只在於金錢的工作是一樣的。要想愛情發生剛才所說的那種價值,我們的心中必須敬重愛人的人格,有如我們對待自己一樣,並且我們需要知道對方的情感和願望,猶如是自己的一般。換言之,我們不單要有意地、而且要出自天性地把我們自己的情感擴而充之,以包涵對方在內。部分源於基督新教、部分源於浪漫主義運動的愚蠢的個性崇拜,兼之以我們的競爭好勝的社會,遂使上述那種愛情是很難得了。
現代思想解放的人們使適才說的那種真正的愛情遭受著一種新的危險。
當人們在每個甚為微小的衝動下就傾向於性交而不再有任何道德上的防範時,他們會養成一種習慣,把性和真摯的情緒割裂開來,並把它和愛情割裂開來。他們甚至於會把性交和厭惡的情感混為一談。
關於這一點,阿爾都斯·赫肯黎的小說有極好的例子。他小說中的人物,和聖保羅一樣,以為性交只是一種心理上的發洩;性交所能聯結的那種更高的價值,他們似乎都不知道。從這樣的態度到禁慾主義的復興,中間只隔一步罷了。
愛情有它自己理想的模式和它本身道德上的標準,這些理想和標準給兩件事弄得糊塗了,一是基督教的說教,一是在現在許多青年中對一切性道德不分皂白的反抗。離開愛情的性交不能使我們的本能有深刻的滿足。我並不是說,離開愛情的性交應該永不發生,因為要保證它不發生,我們就不得不設計一套很嚴格的障礙,這將使愛情也不容易發生了。我所說的是,離開愛情的性交沒有什麼價值,最多只能視作為愛情而做的一種實驗而已。
所以,愛情在人生中需有一個被承認的地位的要求,在我們看起來的確很重大;但是愛情是一種不聽支配的力量,倘若任它自由,它就會跳出法律和習俗的範圍之外。
只要不牽涉到小孩的問題,這也許沒有多大的關係;但是一有了小孩,情勢就不同了,愛情就不復是自管自的了,而是為了種族生物學上的用處服務。我們應該有一種與兒童有關係的社會倫理道德,
遇有衝突的時候,這種道德就可遏止熱烈愛情的要求。
不過,一個聰明的倫理會減少這種衝突到極小的限度,這不單是因為愛情本身是美好的,而且,假如父母彼此相愛,對他們的子女也是有益的。
聰明的性倫理的主要目的之一,即在孩子幸福的範圍之內,極力減少干涉愛情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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