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最近的名嘴/網紅律師,想起一件往事。
我以前在新北檢時曾經對上過一個名嘴/網紅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的奇葩過失傷害案件,不但告訴事實有點離奇,告訴人要求的和解金額也堪稱敲竹槓。
打電話問了承辦分局,員警在電話中也是語帶保留「我們是很懷疑這個有沒有過失啦,但是律師...」(以下一萬字略)
當時我剛到新北檢,「年輕氣盛」不懂事,也不知道名嘴/網紅律師的名聲和厲害,
只覺得「身為檢察官應該要查明事實,不能冤枉被告」,
於是批了現場勘驗的進行單,為了一件「小小的傷害案」,一個月收上百件案件的一級戰區地檢署檢察官耗費了半天的時間,親自帶著一群警察進行現場模擬與勘驗,重新還原現場狀況,
問題是, #告訴人自己在現場也說不出是如何受傷的。
然後?沒有然後,撤告了。
這件事情在某分局偵查隊裡曾經一度成為笑談:「沒見過檢察官親自衝去模擬現場嚇退濫告的告訴人的」。
後來聽說,名嘴/網紅律師收的委任費「要價不斐」,而且還信誓旦旦跟人家說「這告得成」。
聽完姊姊的這段往事後,蛙小弟表示需要到河邊靜一靜。
真不知道姊姊以前這麼努力工作幹什麼?何不去當名嘴敲盤子?
所以說, #辭職治百病。
---
什麼?你們說「 #律師倫理」?
台灣沒有這種東西。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詹江村,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靠,這是甚麼世界 南投日月潭民眾 經介紹向我陳情 當地二個剛關出來的詐騙犯 當年詐騙賺了不少錢 出獄後轉行從商 見日月潭這幾年 觀光事業蓬勃發展 自行車出租業很夯 眼見當地出租腳踏車 做得不錯的老品牌 名字叫做「趴趴走」 索性在「趴趴走」店二旁 一次開2家腳踏車出租店 也都取名叫「趴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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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隊打電話來 在 一線三的日常 Facebook 八卦
PTT marvel板長篇小說連載
《一線三的日常—相機》
為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本篇以創作為標題,
若有雷同,純屬虛構,請別吉我。
非經同意,請勿轉載、複製、引用,謝謝。
---
風和日麗的午後,咖啡廳室外的露天雅座,
一個皮膚黝黑、梳著短油頭、戴圓框眼鏡的男子,
啜飲著咖啡,一邊滑著今天的新聞,時不時皺著眉;
很快的,遠方出現一名個頭嬌小的身影,
穿著皮卡丘圖案套裝的女子蹦蹦跳跳的進入男子的視線,
開心的對著他揮手。
那是對皮卡丘有著狂熱喜愛的小六,
也是我的大學同學兼前同事。
大學時她便對攝影展現高度天分及興趣,
但一個小女生時常喜歡拍些鳥啊魚啊蟲子的屍體,
坦白說,是個怪咖,旁人無法理解的,
越是獵奇、越是血腥的她越喜歡,
不置可否,眼光獨特的她,作品受到不少教授的青睞,
安靜乖巧個性卻也讓她形同班上的隱形人。
在一次機緣之下與她分到同組報告而有所接觸,
發現她其實就是個很單純的女孩,平時很文靜,
只是做起自己喜歡的事情會過度認真而忽略其他人罷了。
小六在大三時休學,考上警專,當上警察。
也許是身為警察世家的她註定的宿命吧,
爺爺、爸爸、伯父、舅舅、每一輩都有人當警察,
身為家裡的獨生女,踏入警界似乎也是可預期的結果。
好死不死,我在退伍後也考上警察,
完成受訓後分派到了小六所屬的四季分局,
而她也沒有辜負自己的天賦與當初教授對她的期望,
在我還是小菜鳥時,她已經是鑑識小隊的資深學姊了。
一般情況下,鑑識小隊編制於分局偵查隊內,
與收案小隊和機動小隊一樣,大概五六個人一組,
負責刑案的現場拍照蒐證與事後建檔等,
除非是重大刑案、直接交由縣市警局鑑識中心的那種,
鑑識小隊基本上會經手該分局所有需要鑑識的刑案。
要我說,這也算是緣分吧,
看著當初在班上形同陌路的女同學,
如今成為案發現場負責蒐證指揮的學姊,
五味雜陳的同時也是滿替她高興的。
「等很久了嗎?」皮卡丘女子絲毫不帶歉意的寒暄,
「不會啊,大概一小時吧,跟紅貴賓那一次差不多久。」
男子沒好氣地翻了個白眼。
和她合作的案子中,
印象比較深刻的有三件現場。
第一次是個悶熱的晚上,地點是轄內某間豪宅,
在外租屋的兒子報案說房東向他表示媽媽積欠房租,
打電話給媽媽都轉入語音信箱,便到租屋處敲門,
發現大門被反鎖,只好請消防來破門。
門一撞開就發現臭氣沖天,滿地都是狗大便,
但空氣中瀰漫著除了屎味之外的另一個味道……
屍臭味。
不愧是豪宅,樓中樓格局,二樓還不用彎腰,
在一樓客廳旁的乾濕分離浴室地板,躺著一具乾屍,
乾涸的屍水旁邊地板放著電鍋、炭爐、木炭等用具,
在一旁瑟瑟發抖的紅貴賓解釋了到處都是狗屎的原因。
打電話給勤指後,我們先封鎖現場,等了很久鑑識才來,
原來是他轄有一件跳樓案,但假日只有一人執勤,只好掛號,
大概快一小時才看到小六揹著單眼相機姍姍來遲。
死者應該死亡超過三周,屍體很僵硬,
整個臉部的肉都沒了,像是海盜船旗幟上的骷髏頭,
左手臂因為靠著洗手台,有一層薄薄、橙色的皮黏在上面,
像是撕開漫畫封模一樣脫落,但其他部位的肉依舊清晰可見。
但右手手掌不見了。
擔驚受怕的紅貴賓獨自一狗在這活了將近一個月,
飼料袋空空如也,豪宅內找不到其他食物,
為了活下去,啟動最基本的求生意志,
頓時不難想像屍體的右掌到哪裡去了。
至於臉部,有一說是因為人的臉部只有一層皮膚,
脂肪跟肌肉組織相較其他部位來的薄很多,
加上屍體腐爛的程序無跡可尋,可能從任一部位開始,
但判斷了一下,臉部的腐敗程度與四肢實在相差過大,
所以大概也是被紅貴賓給……
詭異的是,看起來主人是打算跟狗狗一起自殺的,
但我們到場時,案發現場浴室的門卻是半掩的狀態,
狗狗才可以活動自如地在一樓與樓中樓穿(拉)梭(屎)。
浴室內部貼滿了封箱膠帶,將整扇門所有縫隙都封死,
假設主人帶著狗在浴室燒炭,狗是怎麼推開門跑出去的?
若門是主人打開的,那祂又怎麼會死在門縫半開的浴室...。
「到底要怎麼解釋發現屍體時,浴室的門卻是開的?」
畫面轉回街角的咖啡店,皮卡丘女子攪拌著手中的咖啡思索著,
「我到現在還想不通耶.…..啊啊,還有那個,小孩的你記得嗎?」
怎麼會不記得?
第二次共事,是一件震驚社會的案件,
雖然網路上找得到新聞也大概看得到判決書,
但這篇是創作文,還是對內容稍做修飾。
不是最噁心,也不是最血腥,卻是印象最深刻,
小六也說處理這一件是她至今心裡最難過的。
僅僅學步兒年齡的幼小身軀,臥倒在滿是糞便的浴室地板,
周圍只有一個手機皮套,還有一罐喝空的鋁箔飲料包,
像骷髏般的皮包骨、雜亂稀疏的頭髮,眼神空洞沒了生氣,
不到一坪大的廁所內充斥著絕望的氣味。
第一眼看到就心痛萬分,好難想像祂生前受到怎樣的對待。
死者的生母有輕微智能障礙,職業是八大,
每天與同居人夜夜笙歌,對小孩完全疏於照顧,
甚至當祂因為餓肚子哭鬧時,將祂鎖在廁所內眼不見為淨,
猜測那個手機皮套是送給祂打發時間的「玩具」。
最後因為長期未進食而脫水死亡。
就像是一個沒有人要玩的布娃娃一樣,
靜靜地躺在滿是穢物的磁磚上,慘白的肌膚與瓷磚同色調,
沒有機會發育的纖細四肢像是四支蠟燭一樣,僵硬詭異,
腹部因為細菌增長的關係已經腫脹呈現黑綠色,
難以抹去的是那雙瞪大卻混濁無神的雙眼,
似乎在離開人世前一瞬還不明白發生甚麼事。
當下我無法控制內心激動的情緒把臉別了過去,
眼角餘光發現小六在現場蒐證時是邊拍照邊落淚。
生母在現場激動的表示:
「早上我還看祂站著啊!怎麼可能死一個禮拜了!」
本來很想嗆回去,卻看見小六被偵查隊的學長叫住:
「小六,妳來站這邊。」
學長賊頭賊腦的向她招手,
指示小六移動所站位置,
來到生母的左側,一邊看她荒誕不羈的表演。
「唔…...好臭!」
她忍不住掩住口鼻,看到偵查隊的學長似笑非笑的看著她,
「那妳移動來我這個位置看看。」
跨了兩步,繞過生母,來到她的右側,
神奇的是,這裡一點味道都沒有。
「有發現齁?」學長悠悠一笑,
那臭味……怎麼有點孰悉,跟廁所的味道好像,
糞便混雜嘔吐物、體臭,加上一點點絕望的味道,
看到床頭櫃上一張雙親與小孩的合照相框,
照片上小孩掛著天真爛漫的笑容,站在媽媽的左側。
被帶回去做筆錄時,生母馬上一改現場的態度,
變成一位唯唯諾諾、貌似不擅應答的小女人,
垂頭喪氣地做筆錄。
事後這案件開庭小六剛好有出席,她跟我說,
她永遠忘不了,當法官裁定不羈押、僅限制住居時,
生母像是如釋重負一般對著法警大吼「幹你娘機掰啦!」的表情。
「是啊,幹你娘機掰。」
短髮男子雙手抱胸,露出苦笑的表情,
「最痛苦的是我們好像什麼也做不了。」
「不是耶,我覺得最痛苦的,還是阿翔那件事.…..」
皮卡丘女子說道,眼神黯淡了下來,短髮男也陷入沈思。
第三次遇到她,也是工作上碰面的最後一次,
原本以為是很單純的A2受傷車禍,到場趕緊疏導交通,
搭擋的學弟分工合作確認傷者狀況,撥打119,
機車騎士搶快左轉,被直行的公車擦撞。
看著機車騎士動也不動地躺在地上,
頭上戴著看似昂貴的全罩式安全帽,
反光的遮光罩因為是彩色的,看不出他的表情,
只見越來越多鮮血從安全帽下汩汩流出,
學弟趕緊給我打pass,學長這個不太妙啊……
靠近一看才發現安全帽稍微變形了,所以罩子無法完全打開,
用力扳開罩子一看,映入眼簾是個稚氣未脫的微笑,
但無論怎麼拍打,騎士都沒反應,只好想辦法把罩子再往上拉,
接著,兩顆紅通通的眼球就這樣從面罩噴了出來.…..
依照目擊者的說法是,
騎士在被擦撞後,被公車的後輪碾了過去.…..
整顆頭顱嚴重變形,當場死亡。
圍上圍幕,依照死亡刑案現場做處置並通知鑑識,
小六夯不啷噹的背著單眼晃到現場,
一邊語帶輕鬆地和大家打招呼準備上工,
沒想到一掀開帷幕,她先是倒退幾步,
接著跌坐在地上,開始放聲大哭,
無論怎麼勸依然無法停止。
我先帶她到旁邊休息,安撫她的情緒,
平復了一會,小六才向我開口,
那是她前陣子和朋友出去玩認識的朋友。
---
鑑識小隊每個人都會配發一台單眼相機,
大概就是台可以外接閃光燈的中高階單眼,
平常會讓隊員自行保管,屬公有財,
按照規定是不能夠攜出外用的。
但,規定是規定,總有不小心打破的時候。
大約一週前,小六自己一人加班到很晚,
在處理某件震驚社會大眾分屍案的存卷與照片,
因為內容太過龐大,她打算在隊部過夜,
打開外送app叫了麻辣燙來吃。
(沒有綽,鑑識小隊每個對於屍體的腥羶早已習慣,
一邊處理被大卸八塊的照片,一邊用餐是家常便飯)
半夜實在敵不過睡意,趴下睡了一會,
結果一不小心就被刺眼的陽光所吵醒,
低頭看錶發現已經九點半了,她猛然驚醒,
距離與閨蜜們約好要出遊的時間早過了半小時,
媽呀,今天約好大家要去白沙灣跑車的!
小六趕緊傳了訊息表示自己會晚到,
慌慌張張的盥洗完,抓起桌上的單眼相機便匆匆出門。
到達現場果然大家都在等了,
加上她四男四女,共五部重機的大陣仗,
體諒她的職業,閨蜜們沒有對她生氣,
反而跟她說,今天特地找了個男生一起同行,
就叫他阿翔吧,也是位重機愛好者,對小六揮了揮手。
三位閨蜜們分別都讓自己的男友載,
由於小六個性使然,對於閨密們刻意的配對感到彆扭,
卻也與阿翔一前一後騎著自己的重機墊後著。
一群人沿途欣賞沿途風景來到目的地,
最後要求小六幫大家拍一張大合照做為紀念,
小六拿起單眼,找了個平坦的基石設定倒數,
拍了張海天一線、風景絕美的大合照,
接著去附近的小餐車坐著看海景喝咖啡聊是非,
也在眾人的起鬨下與阿翔交換聯絡方式,
阿翔笑起來給人一種小男孩純真的感覺,
講話時會盯著小六的眼睛看,十分誠懇,
小六發現靦腆的阿翔其實滿可愛的。
返程後小六回到辦公室繼續整理照片,
整理物品時瞥見抽屜裡她個人的單眼相機,
才覺得有些奇怪,一比對才發現剛剛帶出門的相機上,
貼著「四季分局公有財」的貼紙。
「原來今天我把公務相機帶出門了啊……」
沒想太多的小六,把記憶卡插進電腦裡檢視照片,
因為天氣很好,照片不用後製調色就很美,
唯獨剛剛的大合照怎麼看怎麼不對勁,
排在最後面角落的阿翔,臉怎麼有點模糊,
不知道是不是沒對到焦,抓進電腦放大一看,
才發現阿翔的臉是爛掉的。
整張臉血肉模糊,白色紅色的肉塊覆蓋在原本俊俏的臉龐,
只剩原本應該是嘴巴的部位依舊掛著稚氣未脫的微笑,
雖然嚇了一跳,但身為老江湖的小六立刻安慰自己,
大概是iso值或對比沒有調好的關係導致相片曝光了,
也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
直到今天來處理車禍才想起來,
那一天出遊合照裡阿翔那張爛掉的臉,
就跟車禍現場那頂昂貴安全帽裡面的慘狀一模一樣。
---
傳說在清朝時期,西方攝影師曾經想幫皇帝拍照,
在百般無奈之下皇帝同意了,卻只接受閉著眼睛拍,
當時有個傳聞,外型像一台大砲的古董相機會轟掉你的腦袋,
或者另一說是,相機會攝取你的靈魂,
一旦你的雙眼與它對視,靈魂便遭吸取,
永世不得超生。
平時大多時間都在拍屍體的公務相機,
除了大觀外,屍體的特寫與傷口細節是少不了的,
長年累月下來不知道與多少具死不瞑目的屍體四目相交,
是因為這樣而累積的過多的負面能量嗎?
亦或是,阿翔就是單純的地獄倒霉鬼而已呢……
處理過上千百件死亡案,練就了麻木的專業身手,
畢竟那些屍體即便死狀再難看,都是素昧平生的菩薩,
無論是被復合不成的前男友由愛生恨大卸八塊棄屍、
或是男女吵架一時情緒過不去選擇在警方面前跳樓的小飛俠,
只要帶著為民服務的心態,即可心安理得地做事。
直到那一天,處理的當事人是自己認識的朋友,
那張記憶中的臉,伴隨著外力的擠壓、衝撞,
變成白色、粉色、肉色的膏狀不明物體時,
當下崩潰的心情大概是旁人無法理解的。
__
「所以妳現在還好嗎?」短髮男子將咖啡一飲而盡,打趣的問,
「很好啊,我找到新工作了。」皮卡丘女子露出微笑。
小六在處理完阿翔的死亡案後就辭職了,
說也奇怪,這些日子沒見好像整個人都變開朗了,
她應徵上一家知名寺廟編輯的工作,不但可以繼續拍照維持興趣,
在寺廟內似乎也不用怕會拍到怪東西……
「我現在拍的,都是祂們的老大哦。」
短髮男子拿出一本銀色封面的書遞給皮卡丘女子,
作為交換,女子拿出一本XX寺100週年紀念專刊,
雙方看了一眼手中的空杯相視而笑。
「你呢?調偵查隊了沒?」小六問,
「沒有欸,依然在派出所,」一線三回答,
「 比起在辦公室批公文,我寧可跟神經病或刁民相處啦。」
看著逐漸西下的夕陽,時間差不多了,兩人起身,往反方向走去。
「生而為人,我們只能用自己的方式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好。」
加油吧,無論如何。
- -
#一線三的日常
Edited by Mo
Written by 一線三
Post by M編
Refine by Jun、Pika
Special thanks 淵哥
這一篇歷時蠻多時間才寫出來,
同時應該也是字數最多篇幅最長的一篇,
創作期間受到不少人很多的幫助,
真的是萬分感謝!
希望各位喜歡!
偵查隊打電話來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八卦
不是說在拚打鐵績效?這不就「天(花板)外飛來」的一包槍毒了?
啊,不對,這是十年前的無頭公案,沒辦法列入績效,反而要懲處了。
超過十年的證物(裡面是槍、子彈和毒品),「不知是誰留下」,於是「順手」藏在天花板,還要等「失主來認領」?
是有多順手?槍和毒品不趕快扣押入庫,要給誰領走?
扣到槍和毒品的SOP是什麼?為什麼沒有依照標準作業程序進行,連承辦人是誰都不知道???
為什麼連槍和毒品這種重罪的扣押物都沒有登錄列管?
這就是「正確的管考」的重要性。
遺憾的是,我國公務機關的管考,從來沒有放在正確的地方,反而永遠都在枝微末節的地方打轉,例如:桌面乾淨否、物品整齊否,就像小學生一樣要檢查手帕衛生紙;
再不然就是盲目追求績效,用數字製造假裝客觀的表象來欺騙大眾,專案期間槍和毒品都會跑出來,非專案期間槍和毒品銳減治安變好棒。
金玉其外,敗絮其內,外表看似「整齊」「乾淨」,但天花板裡藏汙納垢,連槍和毒品都有。
這,就是我們台灣所謂的管考、績效成就。
最後東窗事發了,當然是要丟到地檢署,請檢察官擦屁股。沒頭沒尾的十年舊案,警方自己都搞不清楚了,難道檢察官會通靈?
擷取自新聞〈丟失百萬名錶再出包! 新北刑大天花板 竟搜出槍毒〉:https://bit.ly/3qIF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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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整理一篇還沒公開的舊日誌,發生在我從澎檢調到新北檢後一年:
某日,我收到某寶分局幾件沒頭沒尾的2-3年前的竊盜案,全卷連同前科表不超過10張紙,裡面附上職務報告「 #事隔太久證據滅失」卷裡的筆錄也問得亂七八糟不清不楚,書記官連絡不上告訴人,於是發函到新北督察室要求調查。
隔幾天後,又收到一件類似的新案,也是陳年竊盜舊案,更狂的是全卷不到5張紙,連告訴人筆錄都沒有,只見一張職務報告「#事隔太久卷宗滅失」,是的,連卷宗都不見了。
正在我感到火大的時候,同樣也在整理新案的同辦公室同組同事也崩潰了,大吼:「卷宗遺失是什麼意思?」原來同組同事也收到某寶分局類似的案件.我們仔細比對,發現都是同一個承辦人。
看來,這不是單一個案,因為我們辦公室就收到了三件。
打電話到某寶分局直接找上偵查隊長算帳,問到底怎麼回事?為什麼案件藏了2-3年才全部一起移送,而且卷裡沒證據,還說證據滅失?
隊長吞吞吐吐的訴苦,說該偵查隊裡一位員警「出了一點狀況」,隊長清理他承辦的案件,在他的公文抽屜裡發現 #一整疊的陳年竊盜案,#全部都沒有處理,「只好 #先全部移送地檢署再說」(檢察官=擦屁股)。
「我們剛剛收到督察室的通知,已經好幾位檢察官發函到督察室查了!」
這一拖拉庫的陳年竊盜案根本就是燙手山芋。
隊長表示寶寶不說但是寶寶苦,後來接手的新承辦人更苦。
但最苦的還是檢察官,沒有證據也只能和被竊盜的苦主說抱歉了。
這就是公務體系,問題其實不是「人力不足」,而是「冗員太多」(參見《扭曲的正義》第一部第五章〈「人」才是根本〉第129頁以下)
後來開庭傳喚其中一件案件的告訴人,告訴人在偵查庭裡非常火大:「我家在兩三年前被人侵入行竊,警察都沒有什麼動作,現在地檢署才調查?我家都被入侵了怎麼會沒證據?我要申訴你們!」
是的,這就是當檢察官的風險,因為民眾不會知道是哪個環節出問題,他們只會覺得是恐龍/奶嘴檢察官拖延辦案。
#辭職治百病,真心不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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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伸: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第一部第五章〈「人」才是根本〉第129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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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隊打電話來 在 詹江村 Youtube 的評價
靠,這是甚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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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介紹向我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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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詐騙賺了不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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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日月潭這幾年
觀光事業蓬勃發展
自行車出租業很夯
眼見當地出租腳踏車
做得不錯的老品牌
名字叫做「趴趴走」
索性在「趴趴走」店二旁
一次開2家腳踏車出租店
也都取名叫「趴趴走」
來個前後包抄
這二個前詐騙犯
還多次故意用刀
割破原「趴趴走」店招
動不動就說原「趴趴走」
店員用眼睛「睛」他
藉故到店裡打人
讓原「趴趴走」員工都不敢作
昨天更甚
邀集三台車的人
拿長魚鏢,鐵管,棍棒
齊聚他的店門口
民眾害怕迅速報案
還好派出所就在斜對面
我要受害者早上
到派出所正式報案提告
但派出所先前的
打人傷害都還沒移送
並說,這都是同一個案件
以後再合併一起函送
現在是怎樣
以後是什麼時後
等人被打死以後
再一併辦理嗎?
我要被害人直接到
南投警察局刑大報案
並請桃園縣警局打電話
給南投縣警局
剛剛南投縣偵查隊長來電
我告訴南投偵查隊長
最好保佑被害人不會被打死
否則我詹江村一定到警政署抗議
好友們一起「分享」
做個見證吧!
偵查隊打電話來 在 偵查隊打電話來我家....... - Mobile01 的八卦
一大早偵查隊打來原來是之前我告人的案子要我去補充證據前陣子因為這個案子卡太久了想說對方告我的都不起訴結案了就動用人脈去關心了一下結果偵查隊打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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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隊打電話來 在 [閒聊] 分享近期遭三方詐騙後解除警示心得- 看板RO 的八卦
本來是想把東西都清光後便安靜退坑離開這傷心地,
沒想到在最後一哩路還要讓我碰上這種事,又更傷心了。
但從被通報到解除警示只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
比我預期地快非常非常多,
除了特別感謝警察熱心的協助外,
也謝謝這陣子給予我經濟援助的人們,
上來分享一下自己的處理流程,
給無辜遭受三方詐騙導致帳戶被凍結的玩家一些希望。
內文主要都是在分享處理警示帳戶的流程,
若不適合分享在RO版,在麻煩告知刪文,謝謝!
111/8/30
晚上廣播賣著自己剩餘不多的R及裝備,
有一位買家私訊我希望用Line聯繫交易細節,(ID都是符號,也沒特別截圖)
一如往常的確認[台新]帳戶收到錢,貨交出去後就關機休息了。
111/9/1
上班時間要從[富邦]帳戶轉帳給同事午餐錢,
發現轉帳功能被停用,
致電客服確定是因為[台新]被通報為警示戶的關係,
換打電話去[台新]客服了解情形。
接下來這步驟滿重要的,
銀行可以提供是哪個警局通報的案子,
跟客服拿到警局電話後,打電話去警局了解情形,
經過一番解釋,我請警察讓我跟報案人也說明一下狀況,
但警察不會提供報案人(以下簡稱A)的資料給你,
於是我問警察能不能把我的電話給A,請A聯絡我,
警察說可以,我也在當天晚上接到A電話。
跟A互相釐清雙方碰到的事情,
確認是該死的三方詐騙後,A願意積極協助處理;
A是在台南報案,但我被通報的[台新]帳戶開戶地是在新竹,
所以案件應該會轉到新竹來。
111/9/6
電話聯絡台南承辦案件的偵查隊,
確認案件已轉出到新竹的分局,
打電話到新竹偵查隊,找處理警示帳戶的警官說明情形,
希望能盡早到偵查隊做筆錄,警官說收到案件公文的話,
會請偵辦的警官"""直接電話通知"""我做筆錄。
111/9/7
晚上接到偵查隊電話,約了中秋連假後到分局做筆錄,
另外警官電話中說到,如果我說的是事實,
有機會提前解除警示帳戶(免等到地檢署偵結),
但需要先跟A和解,簽立和解書,這樣流程會比較快。
大家可以上網去查警示帳戶解除的相關規定,
如果是單純商業交易糾紛或是存款帳戶遭利用等情況,
偵查隊偵查屬實的話,是可以提前幫你解除警示的。
掛了電話後我跟A聯絡先簽好和解書,
(因為跨縣市,所以我們是簽名蓋章後彩色掃描互傳)
隔天一早就去銀行把錢存給他。
很多人會疑問說,和解是不是等於認罪?
其實不是這樣,兩方和解是針對民事的部分,
因為跟你交易的人實際上不是匯款給你的人,
所以多數案例最後判決還是要把款項還給告訴人,
而賣家只能再去告騙你的人,跟他求償。
和解書上要簡單寫一下事情經過,表明兩方都是受害者,
並在確認被告無詐欺故意之前提下達成和解等字眼,
有這些文字,和解也就不會被認為是認罪協商了。
111/9/12
依約定時間到警局偵查隊做筆錄,把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都交出去,
做完筆錄警官帶我去找處理警示帳戶的承辦人,
填寫完申請書,把和解書一併給他後,就回家了。
111/9/14
致電警示帳戶承辦警官,說已經送件了,大概需要14個工作天。
111/9/22
早上上班無聊點一下[富邦]網銀的轉帳功能,發現已經可以正常轉帳,
但[台新]還是不能用,不過下午就接到[台新]的照會電話,
說有收到警局電子公文了,還要通報聯徵,所以要再等兩天才能使用帳戶。
這邊覺得蠻奇怪的,主要被通報的[台新]都還沒解除警示,
為何衍生管制帳戶[富邦]會先解除呢?
就我所知,警局只有發文給[台新],而[台新]也尚未通報聯徵,
不懂衍生管制帳戶怎麼會比警示帳戶還要早能使用XDD
這可能要請有相關專業知識的版友協助解答了。
但帳戶被凍結的問題到這邊應該就算順利解決了,
剩下的就是等案子送到地檢署偵結,整件事才算完美落幕,
估計大概要再等個半年吧!(暈)
從事情發生到解除警示帳戶只過了三個禮拜左右,
希望把經驗分享給有需要的人,
自己覺得有幾個蠻關鍵的點:
1. 發現帳戶不能用馬上聯絡客服,然後跟通報的警局聯絡
2. 想盡辦法連絡上報案人
3. 跟報案人和解,並積極連絡偵查隊,在"第一時間"去做筆錄。
可能有人會覺得我這樣是在幫詐騙仔背鍋,助長他們的氣焰,
但因為這次的交易金額跟帳戶被凍結所帶來的不便相比,根本微不足道,
才會選擇先和解,趕快處理好帳戶的問題後,
就等偵查隊.檢察官的調查結果,再決定要不要繼續去告那個真的騙子,
但我是不抱能抓到人的期待就是了。
爬文也有看到幾例最後是不需要賠償告訴人的,
但帳戶就要等到案件偵結或訴訟完後才能解除,
這部分就自己去衡量了。
最後祝全天下詐騙仔,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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