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的時候,老婆有天跑來跟我說收到彰化查緝隊的通知,請她到案說明,上面寫她違反農業管理法。
我們看到之後一頭霧水,老婆也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偵查員。他請老婆檢查郵局的本子,是不是有被蝦皮匯入$1的紀錄。果然有一筆109年匯入的資料,但因為平常老婆沒有在使用郵局的帳號(只用來申請育兒津貼),所以根本也不會注意到😥
我們也配合彰化查緝隊,特地去了一趟彰化做說明。當時初步的了解就是有人用老婆的身分及郵局帳號,在蝦皮上開賣場,賣了一些不合法的農藥!但他們真正收款的帳號,當然不是老婆的帳戶。老婆的郵局帳號只是被用來註冊用的。而犯罪者怎麼取得老婆的個資,就無從得知。
過了一個多月之後,老婆又陸續接到地檢署的通知,一樣要到案說明。又過了一個多月後,地檢署寄發不起訴通知書。一直到七月初左右,彰化海巡署也發佈相關新聞稿,表示他們針對這起事件,已經找到12個嫌疑犯,偵查到一個段落。我們也確認過,才決定發布這支影片。
這是真實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老婆真的很無辜,明明是受害者,卻以被告者出庭整起事件花了快半年才結束,聽說還有其他不少人一樣被盜用,其中包含年長者,這些年長者還要處理這些事真的更辛苦!拍攝這支影片提醒大家多注意,請認真看這支影片,也請幫我分享,希望大家都不會遇到這樣的事💪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0萬的網紅吳鳳Rifat,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年二月的時候,老婆有天跑來跟我說收到彰化查緝隊的通知,請她到案說明,上面寫她違反農業管理法。 我們看到之後一頭霧水,老婆也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偵查員。他請老婆檢查郵局的本子,是不是有被蝦皮匯入$1的紀錄。果然有一筆109年匯入的資料,但因為平常老婆沒有在使用郵局的帳號(只用來申請育兒津貼),所以根本...
電話通知到案說明 在 謝立聖插畫 Facebook 八卦
哎呀!被告了~
上周收到中正一分局寄來的到案通知書,案由寫著:妨礙名譽。
我想半天想不透誰會告我?就等11/23到警局後再去了解詳情,事先抽了塔羅看看狀況,基本上牌面沒什麼大事,我就不太擔心。
後來昨天去了中正一分局說明,承辦的員警是個年輕小帥哥,很客氣也無奈,一開頭就問:「謝先生,我以為你不會來欸?」
「咦?通知書上面不是寫無故不來會被發拘票嗎?」我說。
「基本上還是會再次通知啦,因為你都沒打電話來問案情,我就以為你不會來了...你大概知道是誰提告的嗎?」他問。
「不知道欸,但我基本上沒跟誰惡言相向,所以我就想說直接來了解比較快。」我說。
年輕帥警就打開桌上一本卷宗,我看到我的畫,瞬間我就知道是誰提告了。
「嗯嗯,我知道嘍~」
警察無奈的闔上卷宗,然後聳聳肩,我懂他的無奈。
圖是我今年7月18日畫的,暗諷陳玉珍立法委員強硬伸手奪取林昶佐委員褲子裡的票,我畫了新都市鬼怪,珍禽玉獸篇,她伸手向人褲襠搶東西的圖。
問了法律相關朋友,他們說基本上這種都不會起訴,但她一整串的留言全提告,忙到快吐血的警方就是要一個個寄信通知到案說明,然後一個個網友做筆錄,再一個個送去地方法院,檢察官再一個個寄出不起訴通知。
主因是我們並非無中生有的去污衊,而是那天新聞就是反覆播送她強硬伸手去搶林昶佐褲襠裡的票,我們對此做了繪圖創作,而網友延伸討論罷了。
今天我收到私訊,有人說他也受到到案通知單,要跑台北一趟來說明,因為他打電話去警局問案情,結果得知是在我這留言被提告,他就以為是我告的,就問我是哪裡無意冒犯到...
我就跟他簡單說明案情,請他放心。
在等做筆期間,聽到外面很多警察忙進忙出的在為了大大小小的案子費心費力的偵辦,但就是卡了幾百個告網友的案子要擠出警力來一個個做筆錄,我就一直跟帥員警說:「辛苦了,我知道你們超忙超累,超多案子等你們處理...還要為了這個案子對數十數百個網友這樣打字錄影和通知,真的辛苦你們了!」
警員對我透出一種無奈的苦笑,也暗中帶著感謝的點頭示意。
最後我們順利做完筆錄,就等後續法院的通知或是和解庭。
我不會停止繼續對時事的繪圖與評論,畢竟這是我粉專一直以來的堅持與初衷,但我從不會無中生有的亂栽贓。
如果有粉絲最近收到中正一分局的通知也不用擔心,我們可以一起組個群組聊聊,不用獨自面對,一切平常心。
謝謝大家一路陪伴與相挺,這波折不會讓我閉嘴,我還會更吵的繼續關注各種時事,畫更多更多的圖文紀錄台灣與世界發生的一切。
當初那篇的網址連結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417644881756243&id=136103809910363
如果有法律相關資源的朋友願意分享你專業,我很願意在需要時付費跟您請教或委任,感謝您!(鞠躬)
我也會再畫一張新的唯美版,讓大家記得,隨意伸手搶人口袋裏的票,是不對的行為,就算上了節目被稱為新一代女戰神,也還是不對的行為!
以此跟各位分享最近發生的近況,謝謝嚕。
電話通知到案說明 在 許秀雯 律師 Facebook 八卦
【敬告:警察切莫淪為恐同打手】
前日夜間,一位住在偏遠地區的少年傳訊給我,說他收到台北市大安分局的通知書,要求他在指定的時日到大安分局作「刑事案件查證」,他覺得匪夷所思,想不通何以離家百公里遠的台北警局要傳喚自己?
昨日,少年母親打電話詢問警員,警方竟然因為少年「檢舉谷阿狗的影片」有可能影響信望盟選情,因此以涉及違反選罷法為由,欲傳喚他到案說明為什麼要檢舉谷阿狗的影片,以及為什麼留言說「守護家庭公投違憲」?!如果真是這樣,伴侶盟的夥伴和呂秋遠律師早就大聲疾呼守護家庭公投違憲,為什麼警方不敢送傳票給我們,只敢挑少年網民傳喚?難道警方企圖用司法手段恐嚇人民,限制人民言論自由?
更何況,這位來訊的少年是未成年人,警察發通知時就已明知其為未成年人(通知書載明出生日期,還特別註明「請協同監護人到場」),卻辦案辦到不知道涉及少年事件原則上應該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相關規定嗎?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就算要調查,也應該交由這位少年住所地的少年法院管轄,何以輪到台北大安分局來傳喚?!
因為此事疑點重重,伴侶盟律師團陳明彥律師乃特別去電警察局了解情況與提醒警方注意相關規定,警察支吾其詞,辯稱只是希望少年下課後去電警察局說明即可,陳律師當場回覆警方:有話到法庭說,電話說明也不能當證據。
無獨有偶的是,昨日太太也接到同志朋友求助,表示朋友因為在路上嗆信望盟候選人,一早警察就上門,將其帶去警局問訊。看起來反同組織動作頻頻,警方也以出奇驚人的效率辦案,我們要鄭重提醒警察,全國人民都在看,行使公權力請謹守法紀分寸,注意比例原則,切莫以查案為由淪為恐同打手或幫兇!
如果有朋友遇到疑似反同組織發動的刑事騷擾手段,需要法律諮詢與協助的話,歡迎聯繫伴侶盟律師團 tapcpr2010@gmail.com
電話通知到案說明 在 吳鳳Rifat Youtube 的評價
今年二月的時候,老婆有天跑來跟我說收到彰化查緝隊的通知,請她到案說明,上面寫她違反農業管理法。
我們看到之後一頭霧水,老婆也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偵查員。他請老婆檢查郵局的本子,是不是有被蝦皮匯入$1的紀錄。果然有一筆109年匯入的資料,但因為平常老婆沒有在使用郵局的帳號(只用來申請育兒津貼),所以根本也不會注意到😥
我們也配合彰化查緝隊,特地去了一趟彰化做說明。當時初步的了解就是有人用老婆的身分及郵局帳號,在蝦皮上開賣場,賣了一些不合法的農藥!但他們真正收款的帳號,當然不是老婆的帳戶。老婆的郵局帳號只是被用來註冊用的。而犯罪者怎麼取得老婆的個資,就無從得知。
過了一個多月之後,老婆又陸續接到地檢署的通知,一樣要到案說明。又過了一個多月後,地檢署寄發不起訴通知書。一直到七月初左右,彰化海巡署也發佈相關新聞稿,表示他們針對這起事件,已經找到12個嫌疑犯,偵查到一個段落。我們也確認過,才決定發布這支影片。
這是真實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老婆真的很無辜,明明是受害者,卻以被告者出庭🥲 整起事件花了快半年才結束,聽說還有其他不少人一樣被盜用,其中包含年長者,這些年長者還要處理這些事真的更辛苦!拍攝這支影片提醒大家多注意,請認真看這支影片,也請幫我分享,希望大家都不會遇到這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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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通知到案說明 在 莫名收到詐欺通知書 - 閒聊板 | Dcard 的八卦
所以需要我到案說明⋯⋯? 傻眼貓咪的我,一時慌了,忘記問被害人提供的電話是多少,只問他可以移轉到我們最近的警察局,因為疫情嚴重,希望能到最近 ... ... <看更多>
電話通知到案說明 在 Re: [其他] 警察電話通知到警局- 看板PttLifeLaw - 批踢踢實業坊 的八卦
【簡化爭點】:警察可否僅以電話告知到案說明,而不發到案說明通知書?
【試答】
一、到案說明的種類
大致可分為-自願到案、拘捕到案、口頭告知到案、書面通知到案等等。
二、實務運作與法律依據
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四條規定:警察對於(1)有事實足認其能提供警察完成
防止具體危害任務之必要資料者、(2)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具體危害,而有對其執
行非侵入性鑑識措施之必要者,得以「口頭」或書面敘明事由,通知到案說明.
而上述條文所稱之口頭告知到案說明,實務上認為以電話通知亦屬口頭告知方式
之一種,若被通知者因受通知而到案說明,亦有利案件之順利偵辦。此方式為法
律所明定,故覈無不法。
三、犯罪偵防之觀點
再依刑事犯罪偵防之觀點而言,刑事犯罪偵防本具隱密性,期為順利完成對訴追
犯罪、調查事實、發掘真相,避免因訊息洩漏以致證據湮滅、犯嫌逃匿,影響司
法後續偵察、審判之障礙與難度,故有採取因應手段之必要。惟所採取之手段須
與欲達成之目的間具相當關聯性、合理必要性,且執行的方式與過程須顧及相關
人之人格尊嚴保障,乃為司法院大法官所重視,並屢屢闡釋。
設若本案係屬特殊敏感案件(涉及不名譽事項),或因涉及地方人事物事項(地域)
若以投郵方式寄發到案說明書,就信封上之罪名,在未判刑定讞前之偵查階段,
恐造成相關人、嫌疑人人格不可回復之損害,或造成地方鄰里之騷動;亦可能進
而導致真正犯罪者有所警覺,而採取防範作為,影響案件偵查之順利進行。故由
此觀點,警察以電話通知相關人到案說明有其合理必要性。
四、就本案提問者之描述
依本件提問者之描述,「警察要求其到案說明(詢問),並未要求其是否作筆錄」
或可推論係對犯罪嫌疑得否排除予以初步瞭解,或基於特殊案件進行指認。此部
分因個別案件而有所不同,不一而論。
五、本件非詐諞集團所為
若是詐諞集團電話,應該會要求提問者直接到提款機操作匯款手續,而非到警察
局進行說明。故由此推論,應可排除詐騙集團所為。
六、警察以電話告知到案說明雖合法,但可不予理會
警察以電話告知到案說明,雖然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但無法律強制拘束力
。因此,受電話告知到案說明之相關人得不予理會。
若警察基於犯罪偵查、調查證據,而認為有再度通知到案說明之必要時,應會改
以書面之「到案說明通知書」投郵寄送方式送達。 (PS.此時警察應該會不爽)
七、基於偵查犯罪之必要,經書面合法通知後,犯嫌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得報簽拘票
警察基於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蒐集證據之必要,經合法通知犯罪嫌疑人到
場詢問(說明),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刑事訴訟法第七
十一條之一定有明文。
八、預算考量
基於政府機關年度預算編列,經由立法院通過之法定預算項目,最後撥交各地警
分局、派出所、駐在所,經費有限。從一個地方法院所設分院的規模,單刑事庭
一個月基於【郵務支出】就會用掉新台幣33萬元,尚不包括其他民庭、非訟、行
政等單位。若由此觀之,地方警局預算應該也是相當吃緊,不得不先以電話通知
九、就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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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ο◢◎ 〒〃 Guilty or not guilty?
◤ ◣◢ ◢│ 快說! 案子是不是你做的?
∣Judge ψRhadamanth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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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Rhadamanthuz 來自: 114.42.213.97 (07/30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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