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1562期精彩內容
【封面故事】 蔡政府遇「少子+高齡 化」雙重危機
今年2月,台灣老年人口將首度超過幼年人口。這是難以再回頭的一次變動,台灣國安將遇上少子加上高齡化的雙重危機,未來10年難以迴避五大人口困境,包括勞力短缺、貧富不均、高教危機、長期照顧、年金改革等。
蔡英文政府負責人口政策的政務委員林萬億雖然表示:「新政府面臨高齡少子化同時出現,情況比日本還嚴重,我們已注意到了!」但他說政府目前正處理幾大改革議題,之後會很快去面對。
只是高齡化問題來得又急又猛,也來得那麼無聲無息,是不是還有餘裕等其他議題處理完才面對呢?
【二二八事件七十年】台灣從美中共管到「中華民國」載體
今年是二二八事件70周年紀念。這個事件是台灣戰後史上衝突面最廣、死傷最為慘重,也是影響最深遠的事件。
從1980年代以來,對二二八事件的調查記錄、研究詮釋已累積了豐富的成果。不過,之前研究多聚焦在中國與台灣的關係;台大歷史系教授陳翠蓮則以國際視野重新審視二二八。她即將出版的新書《重構二二八》,從二次大戰後東亞秩序重組的角度看二二八,以及這個事件對往後台灣發展的影響。
陳翠蓮提出「戰後美中協力體制」概念,指出:「美國為掌握戰後國際優勢與遠東秩序,選擇中國國民黨做為合作對象。」美國在二二八事件中默許國民黨政府作為,之後美國政府內部出現「台灣託管論」,而到了國府於國共內戰失勢,美國一度動搖對國府支持、美中體制鬆動。最後,因韓戰爆發,美國與蔣介石政權再度攜手,中美合作體制重新確立、強化,直到1971年國府代表被逐出聯合國為止。台灣也因而成為「中華民國」的載體。
作者引用了許多日本國會圖書館二戰前後美國國務院、軍方、國安部門的資料、美國國家檔案館(NARA)檔案,還有美國戰略情報局(OSS)在二二八事件前後從台灣逐日發出的關鍵電報檔案。其中許多是之前二二八研究中未曾出現過的史料。
歷史雖然不會重演,但是在川普(Donald Trump)上任美國總統、舊的國際秩序在解構重組之際,重新檢視二戰後東亞國際秩序劇烈重組的歷史,可讓我們看清楚台灣如何走到今日,而哪些結構、元素是在改變,哪些則否。這將有助於我們判斷所處現狀,並對未來方向做出更正確的選擇。
【政治】挺洪大逆轉 公教軍警推協調取代競選
去年初國民黨黨主席補選,多數退休公教軍警黨員把票投給了洪秀柱,孰料才過一年,全國公教軍警暨退休人員聯合總會竟發出聲明「倒柱」,「期待洪主席的一個轉念,一個優雅轉身」,主動站出來,號召主席參選人共同協商出新主席,避免國民黨陷入內鬥。
【內閣改組】表姊部長林美珠 搭救表妹總統民調
儘管行事作風低調,但身為某人「表姊」,讓林美珠躲都躲不掉鎂光燈的聚焦。如今將接掌因「一例一休」遍體鱗傷的勞動部,「表姊部長」林美珠要怎麼拯救「表妹總統」的民調支持度呢?
【人物】傅崐萁:第三次世界大戰可能就在台海展開
花蓮縣長傅崐萁表示早於去年八月,就在媒體和縣府會議預告川普將當選美國總統,同時也認為搞民族主義的川普為吸資金回美降低失業率,可能會以發動戰爭做為手段,他警示蔡政府要全力避免台海陷入中美戰雲之中。
【司法】法務部新見解 劉泰英不必再入獄
法務部日前開會決議,重核假釋不再依往例只採計「實際在監日數」,只要假釋期滿且未經撤銷,將「全額扣抵」。此舉不但讓劉泰英不用再入獄,也讓假釋中的王令麟等人,好整以暇的算日子。
【財經】李瑞倉動嘴許願 投資市場湧出大紅包
封關年前,李瑞倉提出他對雞年台股成交量的期許。依照近期的數據,李瑞倉的「新年新希望」,標準其實並不算太低。不過,李瑞倉僅僅要了五毛,但熱錢出乎預期的湧入、新台幣升值的情況下,投資市場大方地給了他一塊的「大紅包」。
【財經】蘋果意外拉了聯發科一把
日前,蘋果針對專利授權費的問題怒告高通,訴訟未來一旦成功,有可能大幅削減高通的獲利,進而導致高通調整手機晶片產品的訂價策略,故聯發科也算是利害關係人。蔡明介、謝清江苦盼聯發科毛利率回升,或許蘋果可以意外幫上這個忙!
【川普風暴】「瘋狗」安撫日韓 安倍想當亞太領頭羊
美國國防部長馬蒂斯先到亞洲安撫軍事盟友,接著日相安倍要帶著大禮去華府見川普。安倍雖急於迎合川普,美日關係卻愈來愈強調共同的敵人而非共同價值,而川普至今的談話正一再地減損雙方以價值為基礎的同盟關係。
【社會宅上路】社宅元年啟動 全力切入弱勢居住
二〇一六年,社會住宅政策成了總統大選候選人蔡英文的政見,蔡勝選後開始戮力執行。一六年十二月底,《住宅法》修正草案在國會三讀通過,為蔡總統八年二十萬戶社會住宅的政策打下重要基樁。
假釋期滿撤銷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八卦
📕#月旦法學教室第2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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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總則第十章,乃就假釋要件、撤銷、效力,以及期間計算為規範。其中第78條第1項有關假釋之撤銷規定:「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撤銷其假釋。但假釋期滿逾三年者,不在此限。」此為假釋撤銷的帝王條款與鐵律,行之有年,鮮少受到質疑。然而,釋字第796號解釋做出宣告認為,假釋期間更犯他罪,不考慮受假釋人是否受緩刑或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以及有無基於特別預防之考量,一律依刑法第78條第1項撤銷假釋之規定,不符比例原則。此起因於最高法院法官認為,刑法第78條第1項之規定,過於明確,讓法院難有裁量之空間。故依現行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2條第2項之規定,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宣告違憲之後效力,受假釋人若再受緩刑或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且無特別預防之考量者,若一律撤銷假釋者違憲,並立即失效。依本解釋意旨,個案審酌是否撤銷其假釋。此解釋又是一次劃時代的解釋,對於我國假釋撤銷制度產生重大且深遠的變革。另,本期「新聞法律」講座,特別邀請吳志光老師,對於司法改革與總統職權議題,從總統找現任大法官詢問司法改革進行現況來破題,從而探討司法改革與總統職權關聯性。同時更進一步為讀者來探討總統職權界線「天花板」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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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教室》
ℹ讓與擔保與擔保物權的距離/#陳榮傳 教授
ℹ袋地承租人之鄰地通行權/#陳洸岳 教授
ℹ醫師用藥瑕疵與藥師調劑瑕疵之舉證責任問題/#劉明生 教授
ℹ‧保險業務員與被保險人串謀為不實告知之法律效果/#葉啟洲 教授
ℹ踐踏商譽/#謝開平 教授
ℹ繼承型之第三人參與及單獨宣告沒收/#林鈺雄 教授
ℹ外國裁判承認執行之主、客觀範圍/#蔡華凱 教授
ℹ遺產管理人之遺產稅的繳納義務/#柯格鐘 教授
【#特別連載】商業事件審理法:第三講
📃論商業事件審理法上之律師強制代理制度──以其適用範圍為中心/#陳瑋佑 教授
【#新聞法律】
📎司法改革與總統職權/#吳志光 教授
【#法律論述】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案型的實例審查/#蔡聖偉 教授
【實務選編】
◾公法類
◾民事法類/#曾品傑 教授
◾刑事法類
【時事直擊】
◾地方自治權保障──行政爭訟法實例研習
◾淺談設計專利
◾‧釋字第796號一錘定音──刑法第78條「一律撤銷假釋」部分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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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期滿撤銷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八卦
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8/12/02~108/12/09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校院以上學士畢業,具有2年以上全職工作經驗者。
2、熟諳MS Office (Word、Excel、Power Point)文書作業。
3、工作積極認真擅溝通,勇於接受挑戰者。
4、具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證照或有勞工行政、社會福利服務、人力資源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二)應試者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具雙重國籍者,錄取後須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放棄外國國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准予辦理報到進用;如於錄取後查覺未放棄外國國籍,一律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有異議。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
1、因刑事案件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經判決確定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一審判決有罪者。
3、因案通緝尚未結案或在追訴中者。
4、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5、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假釋出獄付保護管束之人,假釋未期滿前。
7、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8、曾因品德不良或工作不力而解職有案者。
9、有精神異常,或其他無法治癒嚴重疾患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10、法定傳染病帶原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11、因毒品案件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及刑之宣告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一般及特定對象求職求才服務、失業給付認定作業與活動辦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二)薪資標準:學士學位32,480元、碩士學位37,135元,並享有勞、健保等。
工作地址:
本分署屏東就業中心(屏東縣屏東市復興路44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徵才公告及報名書表請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網站(網址:http://kpptr.wda.gov.tw/點選「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一)至(四)為應附資料、(五)、(六)無則免附;請依序用長尾夾夾妥,切勿裝訂】,郵寄至本分署(郵寄地址: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聯絡電話:07-8210171分機2814許小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高屏澎東分署屏東就業中心業務輔導員(職代)」 (報名表電子檔同步傳送至wlhsu@wda.gov.tw信箱),凡報名表件不全、證件不足或報名資料填寫不明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以收發室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及自傳表(請以A4紙張列印、附二吋正面脫帽相片1張,粘貼於報名表照片欄內,自傳以500至1000字為限,須電腦打字,請以A4橫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字)。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一張A4紙張內)。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
(四)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原服務機關(構)開具之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影本,如無法取得服務證明書時,始得以勞工保險投保明細替代,並請「簽名切結屬全職工作年資」,若未切結者,則由本分署審酌投保金額等因素據以判斷】。
(五)相關證照或語文能力證照影本。
(六)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之特定對象報名,需檢附證明文件。
(七)資歷審查合格者,另以電子郵件及電話(或簡訊)通知參加甄試。
甄試方式:
第1試-電腦測試:未達標準者,不得參加口試,按身分别區分如下:
1、一般身分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
2、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0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特定對象報名者,需檢附資料如下:
(1)獨力負擔家計者:請攜帶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及受撫養親屬為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者之在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中高齡者:年齡在45歲(含)以上者(以戶籍登記為準,實足年齡核計至108年12月9日止)。
(3)身心障礙者:請攜帶身心障礙者手冊影本。
(4)原住民身分者:請攜帶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6)長期失業者:請攜帶勞保年資證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登記文件及失業證明文件影本。
(7)二度就業婦女: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8)家庭暴力被害人: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9)更生受保護人:請攜帶地方檢察署(或更生保護會分會)辦理更生受保護人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之證明文件影本。
第2試-口試(占總成績100%)-面談。
備註: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擇優參加甄試,惟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二)為免浪費行政資源,符合報名資格人數達2名以上始辦理甄試。
(三)報名應考人參加本次甄選如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所繳交各項證件影本或資料等不實情事、以詐術或其他不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甄選期間發現時,除扣留其所繳交各類證明文件及資料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錄取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於錄取公告後發現者,撤銷錄取資格;於報到進用後發現者,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四)報名者應確保提供之電子郵件及行動電話等通訊資料及設備正確且可正常使用,並適時查閱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相關資訊。
(五)如甄試當日因颱風、豪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天災、巨變,以本分署全球資訊網公告為準,並請隨時注意並自行查詢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發布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是否延期。
(六)本分署臨時人員自97年1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當事人之權利與義務,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勞工工作規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七)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