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悔過 再談和解
實現正義 才能共生
近年來,每到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就有很多人說
「又要消費了;又在操弄仇恨了;又要撕裂社會了」
「到底要怎樣道歉才夠?快點原諒!和解!」
「都過去這麼久了,為什麼還要一直講?」
其實這是值得認真回答的問題。
「和解共生」「修復式正義」是非常甜美的理想。也是我非常認同的目標。
不過,我在過往的法律實務工作,學到一個很重要的道理:
加害人真誠悔過,是和解的必要條件。
不管是過失傷害、竊盜、侵佔、詐欺等輕罪,或是性侵、強盜、殺人等重案。
如果加害人沒有讓被害人感受到真誠的悔過反省,就不可能真正和解、原諒,更不可能療癒、放下。
一般個人的案件是這樣,牽涉到成千上萬人集體受難的二二八事件,與後續的白色恐怖,更是如此。
有些人會質疑:
「都過了這麼多年,難道加害人做得還不夠嗎?要做到怎樣才夠?」
我的答案是:
目前所做的,距離和解共生,遠遠不夠。
在二二八事件後,長達四十年的時間,戒嚴與白色恐怖的摧殘,不僅讓受難者家屬無法發聲,還持續不斷增加更多受難者與家屬。
戒嚴與白色恐怖,讓一代人的創傷,延長到三代子孫。
直到民主化後,臺灣人才被允許說出受難的故事、發出苦痛的聲音。
但很諷刺的,因為受難者爭取到民主憲政的落實,當年的加害者集團,也同等獲得憲法的保障。
加害者集團利用受難者爭取的民主憲政程序,拒絕把關鍵的歷史檔案證物交給國家;拒絕把強取豪奪的不當利益物歸原主。
加害者集團用受難者爭取來的言論自由,訕笑、攻訐、嘲諷受難者家屬。
當時加害者集團的領袖,如今在首都的精華地段,還有專屬的供奉紀念園區。在全國大大小小的角落,還有塑造偶像地位的雕塑。
當受難者終於可以說出自己的歷史,加害者集團同時也用更大的聲量去掩蓋。
數十年的極權統治,受難者遍佈臺灣社會各界。我在地方基層,經常在意想不到的時候遇到受難者和家屬。
曾在一次地方餐敘遇到一位民眾,相談甚歡。
但當話題逐漸走向臺灣歷史,他說出家中長輩被極權政府迫害的故事,忍不住落下淚來。我正要安慰他,他卻立刻擦去眼淚、強顏歡笑。
他不想讓別人發現他在難過。
他怕被指責「都過去這麼久了,怎麼還不放下」「還想怎樣」「不要再操作仇恨」。
正因社會有強逼和解原諒的聲音,直到現在,還是有受難者家屬在黑暗的角落暗自流淚。
「和解共生」不會憑空發生。
必須先有「認錯悔改」,才有和解共生的甜美果實。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
今天,台北市政府無視受難者團體的抗議和譴責,堅持邀請馬英九前總統出席二二八紀念活動。
馬前總統在致詞時,細數他從政三十年為二二八事件「付出」了許多。
我覺得很困惑。馬前總統曾任國民黨主席,如果他真的願意為歷史負責,
為什麼國民黨至今仍拒絕把關鍵歷史檔案交給國家?
為什麼國民黨至今不願把強取豪奪的財產、利益物歸原主?
為什麼國民黨至今不願意承認蔣介石和國民政府從二二八事件到白色恐怖的政治責任?
如果他真的悔過,為什麼國民黨堅持不願負責?
當馬前總統在細數他的「付出」時,我後面一排有受難者家屬忍不住說「我要走了,我覺得很不舒服」
現在,加害者不願意把關鍵史料交給國家,不願意把強取豪奪的財產物歸原主,還有人在對受害者叫囂「還要多少道歉才夠」。
加害者集團沒有真誠悔過,就直接要求和解,甚至由加害者集團的代表來高唱和解,就好似一邊虐打小孩、一邊怪小孩哭;一邊斬斷樹的營養、一邊怪怎麼還沒開花結果。
沒有真誠悔過的加害者集團要求「和解共生」是一種去脈絡、強迫式的和解。
不願負責的加害者談「原諒放下」,是對還在傷心的受難者的霸凌。
霸凌不是正義,強迫的和解是對正義的消費,是社會撕裂的真正兇手。
如果你問我
「到底要做到怎樣才夠?」
我的答案是:
加害者集團必須把所有歷史檔案交給國家,加害者集團必須把強取豪奪的利益物歸原主。
加害者集團必須停止強迫被害者原諒。
加害人真誠悔過,受難者自願的寬容、和解,才會帶來真正的療癒。
唯有加害者集團先真誠悔過,「和解共生」的果實才能降臨在臺灣這片土地。
——
Photo credit: 台北市二二八紀念館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談近代刑法的例外狀態:死罪、死刑、死囚 主持人:何澄輝(荷蘭萊頓大學東亞區域研究博士候選人) 主講人:謝煜偉(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與談人:劉秉郎(蘇案當事人)、許家馨(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助研究員) 死刑,作為一種最嚴厲的刑罰手段,一般被認為必須適用在「情節最嚴重之罪」(ca...
修復式正義程序 在 王婉諭 Facebook 八卦
昨天在淡水發生了小三女童遭高一學生刺傷的事件,看到報導的當下我只有滿滿的悲傷和心疼。
女童及其家人的協助是當務之急,除了生理上醫療的照護外,心理所面臨巨大的焦慮以及恐慌,更是需要關心,對每一個家庭,面對到這樣的衝擊,必定會有一段難捱的時期。
今天開始有許多報導談論事件發生背後的原因,我和家長們的擔心、害怕都是一樣的,類似的事件會不會再度發生?我們的孩子是否可以在一個安全、安心的環境中成長?也有著同樣的疑惑,我們的教育怎麼了?
孩子是國家的未來,發生在校園內的社會事件,應該被重視與改善。我希望能藉由這起的事件,重新、全面地去檢視現行教育、校園以及少年事件等制度,是否能真正接住搖搖欲墜的學生?
這幾個我們努力的方向,也希望更多人能理解、一起努力,當然,政府責無旁貸,更應擔起責任。
一、創傷後的專業陪伴
目睹整起事件發生女童的 7 歲弟弟,以及周遭的同學們,後續是否有得到妥善的輔導和陪伴?因為這樣的目睹傷害,不僅會對孩童心靈受到打擊,更可能遠期帶來負面的影響。當事女童除了現行治療,後續更是需要專業的心理陪伴、諮商輔導,才能度過精神、生理受到嚴重創傷後的期間。此部分仍需學校之社工、心理師的介入,給予這起事件的目擊者、當事人更個別化的協助、撫平心靈創傷。
二、面對校園霸凌,目前的處理方式夠完善嗎?
這名高中生過去疑似長期被班上女同學霸凌,嘲諷「娘娘腔」、「沒雞雞」,積忍已久情緒失控,間接釀成今日令人難以接受的行為。但校方昨日第一時間卻表示,「該生在校內表現無異狀,可能是課業壓力比較大。」似乎完全未察覺學生在學校被霸凌的情況。
這不僅凸顯了目前性平教育、情感教育的不足,也讓我們思考面對校園霸凌,我們應當如何建立更好的制度?教育部曾提倡使用修復式正義,但實際執行上卻淪為形式,缺乏通盤了解事件緣由,以及如何讓孩子增強認知能力去理解人際關係。不禁令人質疑,目前我們真的能有效防範、處理校園霸凌嗎?被霸凌者,是否會轉為霸凌者或暴力行為者?
或許過去許多人都曾因不懂事而用言語霸凌過別人,但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承受得住這樣的辱罵及壓力。面對這樣的壓力及霸凌,應該讓孩子知道如何紓解、求助,不讓他孤立無援,以減少因情緒問題再次發生類似遺憾。
三、當青少年已經作出觸犯刑罰法律的行為時,我們的社會、司法應如何去看待這個現象?
青少年時期仍在人格形塑的階段,若單純將少年作出觸犯刑罰法律的行為,視為偶然個人行為,可能沒有辦法解決少年個人及整體社會的困境。
我認為應該注意的是,青少年犯罪背後所反映出的社會困境,以及他在層層壓抑下所發出的求救警訊。當他們進入到少年司法程序後,不僅是要他們負擔起責任,更重要的是,我們是否能給予他們機會、空間及資源,協助其健全發展的可能?這部分的政策,我們後續會再提出,例如:少年矯正教育研究的必要性、「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之預防及輔導辦法」中少年輔導委員會的任務定位釐清等。
事件發生至今,我收到許多家長的憂慮,同樣作為一個家長,我能理解孩子遭逢意外時,大家的憤怒、不捨及擔心,若被害人家屬有任何需要協助的部份,我們絕對盡力幫忙。同時,校園安全問題一再發生,除了對個案的協助之外,更應從根本檢討事情發生的種種原因,唯有從預防端做起,避免類似的事件一再上演,才能有減少無辜生命被傷害的可能。
修復式正義程序 在 呱吉 Facebook 八卦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的故事,文章有點長,比十幾秒的新聞影片難以入口。
但我希望大家可以閱讀,底層人民對抗系統的艱難,警察維護治安的辛苦,都不是一句話可以帶過的錯誤。如果我們能多聽一點不同的聲音、多讀一些不同的故事,才能修復這個錯誤的社會。
剛注意到一則看似蠻荒謬的新聞。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在抗爭中咬傷警察,登門到警察局道歉沒見到事主,崩潰大哭。新聞並附上影片。
毫不意外的,這名議員被底下網友狂酸水準差、素質低、狂犬病、藐視公權力、打悲情牌裝弱勢有甚麼用......諸如此類。
很少人在這種新聞的處理下,會去探究事件背後的原因。坦白說,我第一印象也覺得蔣月惠哭得有點慘烈,實在不太好看。(卻又有幾個人的哭是好看的?)但我隱約覺得不太對勁。
我事後去想,這份不對勁感從何而來。應該是說,議員失控的新聞並不罕見(例如:李婉鈺。)政治工作沒有想像中的美好,公眾人物得要承擔很多心理壓力,一旦無法調適,情緒失控並不足為奇。但這起事件不太一樣,一般的議員失控,跟私領域比較有關,很少在公領域發生這類的事。
有沒有選上,是體制外/內一個現實的分野。沒選上之前,積極參與公民運動,行使公民不服從,非暴力抗爭,對抗體制壓迫,這是常見的。當過官、政治關係良好、已經是民意代表的,很少這樣走到第一線。我並非要質疑甚麼人,單純只是想說,任何人在得到權位後要維持初衷,本非易事。
更別提,這是一起地方抗爭事件,民眾多不關心。地方的主流媒體環境並不好,一旦跟警察/公部門關係搞砸,會少很多新聞可以做。這起抗爭背後的原因,只有獨立媒體公庫有比較完整的報導。
換句話說,如果這是場秀,蔣月惠幾乎沒有觀眾。有的,往往也是看笑話、喝倒彩。
蔣月惠以無黨籍身分出來參選屏東縣議員,是為了她長期服務的肢體殘障服務協會「羅騰園」。為了幫助快20個身心障礙的孩子就醫、就學、學得才藝、重拾自信,她需要籌措經費,想到了出來參選,或許可以領取選票補助款。
這個想法,未免有點天真。這個故事,未免溫情的離譜。但她沒有文宣,沒有競選總部,日復一日的在屏東路邊唱歌、拉小提琴。youtube的影片可以看到,她在路邊擺攤,拿著小蜜蜂,義賣身障藝術彩繪。
她的歌藝跟琴藝都不行,競選歌曲是福爾摩沙頌。第一次參選沒拿到補助款,保證金還被沒收。第二次拿回保證金,拿不到補助款。第三次有補助款了,但沒選上。第四次也就是2014年才選上。會投給她的人,幾乎都是往來的機車族跟弱勢團體。
這麼多人說政治很黑暗,選舉很艱難。事實也的確如此。但這個島上還是有人,很天真的相信只要動機善良、勤奮努力,而且是站到第一線日曬雨淋的那種努力,就能獲得成功。你可以不認同她的政治立場,可以說她瘋癲,說她傻。但這份傻勁,比我看過的各種珍異奇才天賦滿溢都還要可貴。
選上之後,她可以學著套關係,跟各式各樣的利益團體結盟,收受政治獻金,再把現金拿去轉換成更多的政商關係,就像很多政治人物一樣。但她在去年七月接受自由時報採訪,裡面的QA是這樣說的:
--
Q:素人參政,你觀察到的政治是什麼?
A:政府機關組織龐大、資源權力也大,公務員素質很高,但遇到問題就用法條推來推去,讓百姓四處碰壁,官員只想討好有派系背景的民代,利益團體也只會纏著有影響力的民代,政治圈內人際關係無所不在,想要加入既有的權力結構,就要放棄自己的堅持,我看得很開,每天都當作是議員任期的最後一天,不想被約束。
Q:你每個月的議員薪資都捐出來,自己怎麼生活?
A:扣除各種費用後,議員每個月實領不到7萬元,我只留4000元,其他都捐給「羅騰園」,反正我只有一個人,大部分時間都跟孩子們吃,至於議會開議期間的出席費、車馬費、餐費等,還有年終1.5個月的研究費,日常開銷、選民服務靠這些就夠了,我每天還是上街拉琴募款,雖然常走音,但不拉琴孩子們會餓肚子,還好議員拉琴警察不會趕。
--
蔣月惠在抗爭中咬傷女警,或許是她的非暴力抗爭素養不足。然而,站在外圍說起來很輕鬆,實際置身在抗爭中,被優勢警力壓制,那種心靈與肉體上的無助感,很常讓人基於自我防衛,無法控制行為輕重。而這就是體制者想要的。新聞一剪出來,大家都會同情警察,都會譴責施暴者,而不會探究背後的緣由。蔣月惠會接受司法追訴,這是她難以逃避的抗爭成本,而她也接受了。
她會出來抗爭,是因為屏東縣政府在清晨四點,帶著機具怪手,強拆數戶位於屏東後站公勇路的民宅。這起有程序瑕疵,正在打行政訴訟的事件,背後的原因是屏東縣政府認為,屏東車站改建、鐵路高架化之後,車站人潮會大幅增加,為了避免到時的交通阻塞。原有的8米道路太窄,必須徵收民宅拓寬道路。
居民質疑,附近有一塊交通部鐵路局的地,離鐵道更近,要拓寬道路,拿那塊地進行效果更好。屏東縣政府的新聞稿中,把責任推給交通部,說交通部不核可,理由語焉不詳。此外,新建車站工程依據法規,必須增設停車場,目前的臨時便道,剛好可以拿來蓋停車場。
換句話說,為了法規要增設停車場,鐵路局的地不用,臨時便道也不能用,就是要拆你有產權有土地權狀的房子。然後跟你說,已經按照市價徵收了,價錢很好,不要囉嗦,再找麻煩,就是阻礙城市發展的釘子戶。
對長期居住在一個地方,經濟狀況也不算優渥的人來說,要轉換環境有很多成本。有形的成本是尋找臨時租屋、新房、仲介手續費、搬遷等等,這些有形的成本,說起來好像只要補償價錢夠好,都可以解決。事實上,對資訊掌握能力不強的地方居民來說,要搬家的心理成本是很大的。他們對買賣房地產所需的資訊往往並不充足,產生很大的恐懼感。
不適應、恐懼這些無形成本,需要有完善的配套跟溝通去克服,這是政府施政應該付出的努力。當然你可能會說,有些人就是說不通,條件再好都不想搬,這樣是阻礙社會進步。如果你要這麼想的話,那我必須提醒你,民宅的權益不能無限上綱,但政府在徵收迫遷,剝奪人民權益的時候,應該負起利弊衡量的舉證責任。
這是個科學跟數據的時代,很多人會酸關心土地正義的人是感覺派,是左膠。土地徵收條例也寫得很清楚,徵收要符合公益性。執政者如果不想要當感覺派,也應該拿出詳盡的數據分析。
然而,屏東縣政府仰賴的只是一個有待商榷的推論。他們認為,車站改建後人潮會大幅增加,如果不把公勇路民宅拆掉道路拓寬,會不敷使用。
這個推論,必需要有客觀數據的支持。首先,屏東縣因為產業結構的關係,人口長期外移,2002年開始人口負成長16年。人口從1997年的高峰91.3萬人,減少到去年約83萬人。
其次,從推論上來看,台鐵班次增加,意味著屏東人要往外縣市跑,候車時間減少,但未必會造成整體運量上升。運量上升的前提是,班次增加讓原本不坐台鐵的屏東人改坐台鐵,又或是帶來以台鐵為交通工具的觀光客。這個推論,必須有明確數據支持。
這些關於運量的質疑,其實在縣政府公聽會的紀錄上可以看出來,早就有當地居民提出了。面對缺乏科學數據、評量方式的質疑,屏東縣政府充耳不聞。讓所謂的公聽會變成縣政府單方面的宣佈儀式。
2017年4月,台鐵將屏東潮州直達台北的「普悠瑪號」,平日從一班增加為兩班;新左營高鐵轉乘台鐵的兩班車,原終點站從高雄延長到屏東......種種的列車班次增加,如果能帶來明顯的車站人數增長,那就離「後站道路必須拓寬」的結論更近一步。
我去下載了屏東台鐵站每日平均進出的人次資料,拿2017年5月到12月的進站人次(跟出站人次相仿),跟2016年同期做比對:
2017年5月,每日平均進站10158人,是2016年的1.037倍。
2017年6月,每日平均進站9392人,是2016年的0.974倍。
7月 9539 1.011倍
8月 9975 1.023倍
9月 9611 1.061倍
10月10328 1.01倍
11月 10150 1.02倍
12月10814 1.034倍
平均來看,2017年四月底增加班次之後,屏東車站的人數確實有增加,成長率平均是2%,每天大概增加400人進出站。
把這400人攤在各個時段,會不會造成道路阻塞、損害公共利益,非得要透過強拆民宅的方式來解決?我認為,目前屏東縣政府提供的數據研究,是不足以支撐這個結論的。而他們在剝奪人民居住權的時候,應該善盡舉證責任,而不是說錢已經照市價給了,你們這些老百姓不要再囉嗦了。
蔣月惠在新聞影片中,看起來像是個魯莽暴力的瘋子。一個精明的議員,有更多改善自己生活的可能,有更多光鮮亮麗的生活選擇,但她沒有做出這個選擇。她瘋癲癡迷的站在弱勢那一邊,被辱罵,被嘲笑,被誤解。但是,容我不太理性的說一句:就是因為有這樣的人,我才會深深以身為台灣人而自豪。
修復式正義程序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評價
談近代刑法的例外狀態:死罪、死刑、死囚
主持人:何澄輝(荷蘭萊頓大學東亞區域研究博士候選人)
主講人:謝煜偉(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與談人:劉秉郎(蘇案當事人)、許家馨(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助研究員)
死刑,作為一種最嚴厲的刑罰手段,一般被認為必須適用在「情節最嚴重之罪」(capital crimes),必須經過最嚴謹的證據調查與量刑判斷程序,始能判處(capital punishment),同時,必須要在基於國家刑罰權之意志下才能執行以剝奪死囚之生命。可以說,現代的死刑制度便是由「死罪」立法、「死刑」判決、以及剝奪「死囚」生命所共同交織而成的複合體。
台灣,在揮別威權統治走向現代的刑事制度之後,有人樂觀地認為死刑不再是主權者強化統治權力的道具,而是維護社會安全的灘頭堡,只要我們謹慎小心避免濫用,沒有廢除死刑之必要。
同時,也有人認為,死作為一種處罰,意味著對加害者課以與罪行相對應責任的應報,不但沒有違反人性尊嚴,反而,透過處刑,宣示了被害者的人性尊嚴,也讓犯罪者在倫理上終極實踐了身為人的尊嚴。這種論述可溯及自啟蒙時代的康德與黑格爾,其可謂近代市民刑法理念的始祖。
市民刑法理念建立在個人彼此尊重、視對方為同等自由的人格,形成相互承認法關係等基礎之上;犯罪是上述法關係的破壞,以及對法規範效力的否定;而刑罰則是透過權利的剝奪,以抵消因犯罪所減損之自由或自律性保障。
然而,這種市民刑法的論理究竟潛藏著哪些根本性的問題?死罪、死刑、死囚究竟在市民刑法的理念中處於何等地位?本次座談即是從這兩個問題出發,反思台灣的死刑制度。
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TS )
PNN Justin.tv頻道 ( http://zh-tw.justin.tv/pnnpts )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j-F2Pu3XBGo/hqdefault.jpg)
修復式正義程序 在 修復式司法(正義)Q&A 的相關結果
修復式司法是什麼? ... 修復式司法(通稱修復式正義, restorative justice,國內在司法之領域稱修復式司法),是社會實現正義的模式之一。現今是國家一個很重要的司法政策, ... ... <看更多>
修復式正義程序 在 修復式正義理論與運作之再檢討(上) 的相關結果
註4:主張修復式正義學者以為修復式正義與當代刑事司法之主要差異:1. ... 註13:對犯人而言,與被害人簽訂合約,並不表示程序終結,更要以真正而實際之方式履行諾言, ... ... <看更多>
修復式正義程序 在 修復式司法Q&A -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法務部 的相關結果
Q:為什麼需要修復式司法? A:現有的刑事司法制度,將處理犯罪的權力賦與國家,並採刑罰的方式懲罰犯罪. 者,以維護法秩序及公平正義。然而,當一件有被害人的犯罪事件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