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字803號解釋出爐:既有法律並不違憲,原民狩獵仍只能使用自製獵槍並事前申請,兩年內因應實際需求修改管理辦法】
大法官於今(7日)下午針對原住民狩獵權,作成釋字803號解釋,審判長、司法院長許宗力強調,為了在原住民文化與生態保護之間保持平衡,本次解釋採「中度審查標準」(要求目的須追求重要政府利益,手段與目的須具有實質關聯性),針對原住民狩獵的法律規定,分散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以下簡稱《槍砲條例》)與《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野保法》)中,大致上都並未違憲,明確需修正的是管理辦法。
■既有法律管制不變,原民狩獵仍只能使用自製獵槍並事前申請
此案源於2015年底,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人Talum Suqluman(漢名王光祿),因使用不符合法規之獵槍以及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被判刑3年6個月定讞,即將執行前,最高檢察署為其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於2017年裁定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創下最高法院首次提出釋憲案的首例。 2021年初,大法官宣布與其他兩案合併受理,並於3月9日舉行憲法法庭言詞辯論,正式從憲法高度正視原住民狩獵行為與現行法律制度的扞格與矛盾。
目前制度上對原住民狩獵行為主要的限制,一是只能使用「自製獵槍」(槍砲條例第20條第1項),大法官主張符合法律明確性,並不違憲;第二是狩獵前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野保法第21條之1第2項),除此之外無其他方式得以確保狩獵的數量並保護人身安全,符合比例原則,也不違憲。
■因應實際需求,修正技術性細節與管理辦法
在維持既有的法律框架下,本次解釋涉及技術層面的管理辦法,以及原住民可進行狩獵活動的條件,有稍微修正與放寬。
由內政部警政署函示的《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 中,對於「自製獵槍」的規格定義過於粗糙,無法保障生命權與文化權,因此大法官要求主管機關限期兩年內修正。
原本僅能因傳統文化、祭儀才能狩獵的規定(野保法第21條之1第1項),大法官認為因爲飲食需求的「非營利自用」,也應包含在整體的原住民傳統文化內,但獵捕的對象不能是保育類野生動物,除非族群數量逾越環境容許的程度。
而管理辦法中關於「非定期性」狩獵需求,亦即因生命祭儀(婚喪喜慶)或個人性的狩獵行為,需要在5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由於缺乏彈性,不符合原住民實際的日常生活,即日起廢除此項規定。其中需載明獵物數量與種類的規定,也因干預原住民狩獵的文化傳統(獵物是祖先與自然的賞賜,事先說好要打哪些觸犯禁忌),不再適用。
■王皇玉:上位階法律不違憲,生態保護仍佔優先性
長期關注原住民狩獵與現行法律制度矛盾處的台大法律系教授王皇玉認為,此次釋憲結果是在上位階法律並不違憲的情況下,要求修改下位階管制條例,她曾於2017年王光祿案於最高法院開庭時擔任鑑定人。
「仍然一直糾結在『自製獵槍』的概念,問題是族人根本沒有打造自製獵槍的傳統。但不管如何,要求用安全的槍枝狩獵,是目前大法官底線,但目前的解釋仍沒講清楚,行政機關兩年內要怎麼修正自製獵槍的定義,需再觀察。」王皇玉表示。
王皇玉過往曾於論文《建構以原住民為主體的狩獵規範:兼評王光祿之非常上訴案》中清楚闡釋,自製獵槍是在1983年《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訂立後,全面禁止民間自用槍制的情況下,原住民族不得已「被發明」的傳統,相較清朝、日治時期,原住民藉由戰爭與貿易取得當時的高性能「制式獵槍」,中華民國政府允許原住民持有的獵槍,是數百年來最落後且因不穩定有極大風險的「最爛」獵槍。
但整體而言,王皇玉仍肯認大法官因應原住民狩獵的實際需求,而要求行政機關修正管理辦法,以及將飲食與生活需求,包含進整體的狩獵文化,「過往《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中,即有關於『非營利』的自用需求,但野保法僅限傳統文化跟祭儀才能狩獵,像王光祿因為母親要吃山肉而打獵,沒有掛在文化的名目下就不可打獵,這說不過去,因此在《野保法》底下放寬非營利自用,值得肯定。但保育類還是不能獵捕,由此來看此一釋憲,生態保護仍佔有優先性。」王皇玉表示。
■戴興盛:大法官並未體會原民所遭受壓迫,自治之路渺茫
「大法官解釋採取同時尊重、並衡平考慮原住民族文化權與環境權的立場,形式上來說四平八穩。但最大的問題是,大法官對於實質議題的理解與詮釋是錯誤的、偏離現實的。偏誤一是,它將文化權與環境權理解為對立競爭的關係,但事實上,在良好的對多元文化尊重的環境中與適當的制度設計下,兩者基本上是具相輔相成關係的,然而今天的大法官解釋文,將使得台灣社會加深這兩價值間對立的印象。」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戴興盛表示。
戴興盛所帶領的團隊自2017年起,與太魯閣族部落協力推動部落狩獵自主管理,嘗試在國家制度規範與原住民文化中,找出平衡之道,長期在第一線參與並觀察當代原住民的狩獵實踐。
戴興盛強調,目前在台灣真正遭到威脅的是原住民族文化權,而非野生動物之生存,在第一線現場見到的是,原住民族文化權與人權備受壓迫,而野生動物數量激增至嚴重威脅鄉村與部落農作物之程度。他認為野生動物稀少之處,主要是因為人為開發導致之棲地破壞,以保育野生動物之由而大力限制文化權,是錯誤歸因。
「此次釋憲案,顯現大法官會議、以及大法官會議後面代表的漢人社會與國家體制,並未真正體會原住民族文化權、社會權所遭壓迫與流失之痛,這對更全面的自治進程更是一大打擊。本來往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以及更廣泛自治之路已經非常艱困且緩慢,在這次釋憲案之後,除非大規模的原住民族運動再起,改變整個社會與國家體制環境,否則原住民族自治之路將更為渺茫。」戴興盛說。
(文/張子午;攝影/鄭宇辰)
#延伸閱讀
【成為一個獵人──在法律夾縫與文化斷層中進入祖先的山】https://bit.ly/3eYiQEl
【錄下全球首筆野外穿山甲哺育影像,台灣研究員攜手獵人創紀錄】https://bit.ly/3t1QJt7
【刻板「原」罪從哪來?研究「微歧視」的台大學者盼修復族人創傷】https://bit.ly/3bt9GPo
#報導者 #獵人 #原住民 #釋憲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轉型正義最重要的目的,是還原歷史真相。 真相必然伴隨傷痛,但仍應該要面對。只有受害者,沒有加害者,真相不可能釐清,傷痛也不可能好好被彌補。 近來許多政治檔案的開放,讓我們可以逐步釐清過去的政治案件,如陳文成案、林宅血案,都在一步一步還原隱藏的真相,也台灣的轉型正義工程的進展。 但目前國安局提供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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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式司法定義 在 洪仲清臨床心理師 Facebook 八卦
正向幸福感的研究發現,少年若與他人有較緊密的連結、正向的自我形象,還有較社會性的認知與行為技巧,除了會有較正向的情緒外,也有助於預防青少年犯罪。
人都需要自我肯定與受到他人肯定,也需要滿足內心深處的歸屬感與幸福感。儘管幸福感是主觀的,每個人的定義不一樣,但對少年而言,若是能從家人、朋友等人得到滿足,自是不需要從其他問題管道獲得幸福感。
因此青少年心裡要的不多,其實就是很簡單的一種幸福感,他們自然會長成健康、幸福及完整的成年人!
取自《人性越界.犯罪心理解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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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早安:
上次直播我感覺遺憾的,是沒好好談到霸凌議題。這本書的內容真的相當豐富,把犯錯到犯罪之間的路徑也帶了出來。
https://www.facebook.com/Psychologist.Hung/videos/647924389171454
這篇摘文的重點有四個:霸凌與預防霸凌、霸凌事件的長期影響、檢討受害者的文化、幸福是減少犯罪的重要元素。這四個重點其實環環相扣,再搭配上我附上的圖,看到我們在關係中可能缺少的,還有將來我們可以練習的方向。
其實別說兒童與青少年,對很多成年人來說,愛和關心、歸屬感、信任的需求,也不一定得到滿足。自我肯定與社交技巧訓練,也都是一輩子要學習的功課。
「修復式正義(Restorative Justice)認為刑事司法的新思維,重點要放在修復因犯罪而撕裂的社會人際關係。」
「正義恢復最關鍵的目的是修復兩者之間原本的信任關係,以及弭平社會撕裂的傷口疤痕。」
目前霸凌事件的處理,有人推修復式正義。這應用在社會上、在家庭裡,都能帶來一種新的思維:到最後處罰誰其實不是重點,重點是個人與關係的修復!
就關係來說,遇上逆風與打擊,那是稀鬆平常。但我們如果希望滿足自己愛和關心、歸屬感、信任的需求,我們還是要從自我肯定與社交技巧的強化,展開修復。
也就是,我們透過理解與諒解的耕耘,能帶著我們走到和解的面前,有一個重新選擇的機會。剛好,之前在談《我們與惡的距離》,也提到相關的概念。
https://www.facebook.com/220440724638912/videos/2581927152056543
祝願您,能從關心自己、愛自己開始,那一直是每一條路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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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陳建安】
■ 站起來,拒絕被霸凌的命運自己的人生自己救
被霸凌的原因很多樣,很多並不是被霸凌者本身的問題。但不可否認的,我們可以積極做出一點努力,以避免或幫助自己脫離被霸凌的命運。
對於如何預防與避免被霸凌相關資訊有很多「官式」的說法,例如,跟老師說、請老師介入、提升同理心訓練、加強品格教育、讓對方知道自己不希望受到這樣的對待,甚至還會建議被霸凌者能與對方好好溝通等。沒錯,改變教育現場與學校系統的友善性等這些都是可行的辦法,但是否真切有用呢?許多經歷霸凌的被害者或第一線霸凌防治工作者都知道,上述這些似乎有點遠水救不了近火或力道不足之感。
我們必須體認到生存在這個現實社會裡,還是需要有「自己的人生自己救」的體悟。因此以下有幾點自救的務實建議:
1. 讓自己強起來。
被霸凌者雖然不都是弱者或活該罪有應得,但要知道,自己有哪些地方讓自己容易成為霸凌的被害者?你要讓自己有能力、勇氣去面對那些可能以某些形式欺凌你的人,才是根本之道。甚至畢業出社會後,你還是需要靠自己獨力去面對生活與人際間的權力衝突及挑戰困難。因此,要提升自信與溝通能力等,讓對方知道你也不是好欺負的!
2. 多交幾個朋友。
這不是呼籲,而是實際的數學問題,更是一個團體動力關係。當你被霸凌時,可能你的陣營就只有你,必須孤伶伶地對抗惡勢力。但你若交了一位、五位,甚至更多位班上的同學,此時情勢就是二對四十八或五對四十五,比例上變成一比二十四和一比九了。相信我,我們不是要拉幫結派或利用朋友。但你要知道,在需要的時候有朋友願意拉你一把,對在這個社會生存是很重要的。
3. 能閃就閃。
隨著年紀成長,我們的經驗也會累積,這些可以說是生存的智慧吧!我們知道不要與人為敵,但是也要深刻認識到,我們也不可能跟所有人交集或成為好朋友。因此要學會辨識,有些人你能閃則閃,你知道自己的生命中不需要跟某些人有互動,這只會增加被害風險。有時你遇到的問題,就算是大人或專家也需要費很大工夫去處理,或者也處理不了。所以把人生的精力多放在對自己有意義的事情上,不要陷在這泥沼裡。有道是:「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
4. 避免挑釁。
霸凌與暴力的發生有時是一種雙方互動下的產物。在電影、電視影集裡,我們常會對一段情節印象深刻。當男女主角在吵架的時候,雙方都處於情緒高亢、憤怒至極時,攻擊行為可能就在如下的故事情節中發展:
女:你打啊,有種你打我呀!
男:妳再說,妳不要以為我不敢打妳!
女:那你打啊,你敢打我試試看!
男:(啪⋯⋯一個巴掌真的就甩在對方臉上)
女:你敢打我,你真的敢打我⋯⋯(不可置信地狠瞪著對方,還一手摀著臉)
別挑釁、別逞口舌之快,因為你不知道人在情緒失控下,會做出什麼不可預測的行為出來!
正向看待霸凌,並不是希望或歡迎霸凌。但若哪天發生了,在不造成生命威脅與重大安全傷害下,你可以選擇用正向心理的觀點看待。這是正向被害心理學提到的:既然不幸的事件發生了,我們要從負面經驗中找到成長和正向的力量。例如,從中了解、體會寬恕、堅毅、正義、憐憫及同理等正向美德。孩子,你若能了悟這些正向心理,克服與解決霸凌困境,你的人生會更偉大!
遇到和預防事件的發生是兩碼事。當然我們要有被害預防的警覺,我們可以保證不霸凌別人,但無法保證自己不被霸凌。因此不要期待別人都會公平對待異己或同理自己。
…………
■ 霸凌的長遠影響—四十年後傷害依然存在
霸凌(肢體、精神、性及關係)被害會因個人特質(性格、認知、能力、資源多寡)及透過直接與間接形式,如:網路、謠言、文字、剝奪等有形無形手段而有不同影響,並且也會因為角色型態而產生不同的衝擊。
在兒童時期被霸凌的人,在五十歲時有較差的身體、心理健康及認知功能。而同年齡時期若經常被霸凌者,他們有更嚴重的憂鬱、焦慮失調及自殺想法。此外,這群被害者也比較容易出現低教育程度,尤其男性更容易失業或收入較低。同時社會關係與幸福程度也受到影響,受霸凌者較不易維持關係、好的社會支持,以及低生活品質與滿意度。也許你會認為這群被害者本身有較差的條件,但排除智力、情緒與行為問題及父母社經地位影響後,發現霸凌的影響仍存在著。
在霸凌事件中,除了過去大家熟知的加害者與被害者身分外,更有近年才被重視的一群人,他們同時身為霸凌者,也是受霸凌者(bully—victims)。就負向影響來看,有趣的是,那些純屬於霸凌者的,發展上通常被認為相對較無問題。就算有,也只是因為他們的行為在學校爭議較大,較缺乏同理心;通常他們也來自問題家庭與不良素行。但除此之外,研究並沒有發現他們成人之後有較嚴重的情緒或情感問題。
相反地,影響成人時期心智健康(焦慮、憂鬱、自傷及精神問題)最大的並非是單純的被害者,而是這群霸凌/被害者。這群人一方面具霸凌特質,卻也有被霸凌的內化負向問題。他們較常處於社會孤立、寂寞,也較無能力建立友誼關係,而且大部分來自失功能家庭。後續研究也發現,雖然他們具雙重身分,但一般相信他們是由被害後轉為加害者。這是一個所謂「從被害轉加害」的情形,他可能因為缺乏愛、關懷與尊重,從被霸凌傷害的角色,轉而以霸凌別人來滿足肯定感與關注還有自信。最後,對於長期與偶爾被霸凌者的比較研究發現,前者更容易在兒童時期出現精神問題。
…………
■ 為什麼民眾常不站在被害者那邊?
就社會心理學角度來說,人們對日常社會的互動,以及自然世界運作的法則都認為有個背後的秩序。這個秩序提供我們一個穩定能預測的生活世界,我們得以覺得有安全感。一個不安全與變動的社會,會讓我們失去生活的預測能力,耗損我們的心智資源與精力。試想,若我們每天還要花功夫重新學會判斷他人是好人或壞人、友善或不友善,是一件多麼令人精疲力盡的事。
假設這世上所有事件的發生是有因果關係的,我們便會本能般對事情進行歸因判斷的強烈動機。其中一個歸因是「正義世界」(Just World)假說。簡單地說,是認為好人有好報,壞人有壞報。因此對於性侵被害者而言,我們常會驚訝地看到(尤其是事件未明之前)網路鄉民留言譴責被害者(通常是女性),這個奇特的心理現象違反人們會同情弱者與被害者的憐憫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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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幸福感與犯罪成反比—當我感到幸福,看到的世界便會有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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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字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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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式司法定義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八卦
0402紐約時報
*【拜登尋求使用基礎設施計劃解決種族不平等問題】
1960年前後美國紐奧爾良市,一條高速公路穿越而過,將曾經蓬勃的非裔商業街,和當地的非裔社區分隔成兩半,關於高架是否應該拆除一直爭議不斷。而今拜登總統提出的2兆美元重建老舊公路、橋樑、鐵路和其他經濟基礎的計畫帶來了新的轉折:政府官員說,數千億美元將有助於扭轉政府建設方式中長期存在的種族差異,修復和定位各種基礎設施。其中200億美元,用於將有色人種社區與經濟活動“重新聯繫起來”,例如仍生活在克萊伯恩州際公路陰影中的非裔居民。
https://www.nytimes.com/2021/04/01/us/politics/biden-infrastructure-racial-equity.html
*【受科技反彈和經濟樂觀情緒提振,華爾街再創紀錄】
標普500指數有史以來首次收於4,000點上方,第二季度伊始就創新高。微軟在週四上漲了2.8%,該公司獲得了價值高達220億美元的合約,為美國陸軍製造增強現實護目鏡。Alphabet也大幅上漲,漲幅為3.3%。納斯達克綜合指數上漲了1.8%,過去兩天的漲幅超過3%。標普500指數上漲1.2%,至4,020點。
https://www.nytimes.com/2021/04/01/business/sp-500-crosses-4000.html
*【美國再現槍擊案,含一名9歲男孩在內有四人死亡】
週三,一名槍手在南加州一處房地產公司開槍。當局稱,死者包括一名九歲男孩,當時他的母親試圖保護他免受傷害卻遭到槍擊。警方表示,這起槍擊事件可能與“嫌疑人與所有受害者之間存在的商業和私人關係”有關。此前美國已連續發生兩起大規模槍擊事件。
https://www.nytimes.com/2021/03/31/us/shooting-orange-california.html
*【佛洛伊德案庭審第四日:醫護人員出庭作證,證實膝蓋壓制致死】
這是陪審團首次聽到有關佛洛伊德醫療狀況的描述,救援人員稱,他們抵達現場後,佛洛伊德已無生命跡象,這證實了他在前警官Derek Chauvin用膝蓋壓制下當場去世的說法。此外,佛洛伊德的女友描述了他們為戒毒共同付出的努力,律師表示,陪審團在聽取相關證詞後,應忽略他的藥物成癮行為。
https://www.nytimes.com/live/2021/04/01/us/derek-chauvin-trial-live?_ga=2.221095512.1988148611.1617071151-1305779676.1608620621
*【菲律賓外交部長強烈譴責曼哈頓菲裔移民遇襲案】
該國外長建議在美同胞發起反擊,並稱“種族主義者只懂得武力”。菲律賓官員常常將該國海外勞工移民的福祉和利益視為國內問題,這些移民的匯款占到該國國內生產總值的近十分之一。
https://www.nytimes.com/2021/04/01/world/asia/asian-attack-new-york-philippines.html
*【Covid-19實時更新】
#專家稱,由於在南部等州,冠狀病毒檢測減少,再加上解除限制,民眾回到日常生活,使病毒傳播的監測失控。
#對臨床試驗數據的最新分析表明,輝瑞-BioNTech冠狀病毒疫苗繼續提供強大的保護,而沒有嚴重的安全隱患。
#緬因州下週三對16歲或16歲以上者開放Covid-19疫苗接種,維吉尼亞州將於4月19日跟進。
#香港將于下周恢復接種複必泰疫苗。近兩周前,香港曾因瓶蓋鬆動和一些藥瓶發現洩漏而暫停使用該疫苗。生產商表示,暫未發現證據表明包裝缺陷有損疫苗安全性,詳盡調查仍在進行中。目前香港750萬人口中僅有6%接種了第一劑疫苗。
#多國專家警告,大流行仍未結束。當前部分國家和地區已放寬與疫情有關的限制,但專家指出,儘管疫苗接種帶來了希望,未來的道路也更加清晰,但現在放鬆警惕還為時過早。美國密西根等州感染情況再度惡化,此前義大利醫院也爆發一系列疫情。
#巴基斯坦將允許居民購買中國及俄羅斯疫苗,而不用排隊等候。
#拜登總統表示,德州遊騎兵隊決定將其43,000個座位的體育場全部開放是“不負責任的”,並敦促美國職業棒球大聯盟的球迷戴上口罩,並在賽季開始時遵守社交距離規範。
#匈牙利儘管是世界上人均死亡率最高的國家之一,但仍計劃放寬限制。
#油漆繪15萬顆心,悼念在英國被Covid-19奪走的生命。
https://www.nytimes.com/live/2021/04/01/world/covid-vaccine-coronavirus-cases?action=click&module=Top%20Stories&pgtype=Homepage
*【病毒和經濟困境肆虐巴西,博索納洛即興發揮,令人困惑】
波索納洛冠毒疫情嗤之以鼻,儘管目前巴西醫療體系已崩潰。他嘲笑反對黨議員,正為彈劾他而努力,面對主要對手重返政壇,他揚言要競選連任。本周,他下令對內閣進行全面改組,並撤換了武裝部隊的領袖,但沒有解釋原因。
https://www.nytimes.com/2021/03/31/world/americas/brazil-coronavirus-bolsonaro.html
*【援引安全風險及司法威脅,BBC駐華記者離開北京】
沙磊(John Sudworth)表示,在有關新冠起源和新疆的報導後,中共宣傳機器針對他和BBC展開了愈發猛烈的攻勢;他還提到了潛在的司法威脅,稱不受阻撓或騷擾地在中國進行獨立報導已經越來越難。其妻子表示,他們一家離開時,便衣員警一直跟蹤他們到機場。數周前,中國曾召見英國駐華大使,因其在微信發文為國際媒體的中國報導辯護。除了沙磊夫婦,近期已有大批外國記者離開中國。
https://www.nytimes.com/2021/04/01/world/asia/bbc-china-john-sudworth.html
*【香港繼續鎮壓反對派,著名抗議領袖被定罪】
包括在香港被稱為“民主之父”的大律師李柱銘和媒體大亨黎智英在內,因在2019年組織和參加一次未經授權的遊行,七名民主派資深領導人被判非法集結罪,將面臨最高五年的監禁。其支持者認為,這是對香港公民自由的嚴重侵犯。
https://cn.nytimes.com/china/20210401/hong-kong-democracy-protest/
*【日本面臨國內壓力,或難繼續對新疆問題保持沉默】
日本是G7集團中唯一沒有參與因該議題對中國制裁的國家,但在該國維吾爾活動人士的推動下,公眾瞭解已不斷增強,議員們也越來越多地呼籲對中國採取更強硬的立場。如果日本完全加入到向新疆政策施壓的行列中,將在西方的行動中增加一個至關重要的亞洲聲音。
https://www.nytimes.com/2021/04/01/world/asia/japan-uyghurs-xinjiang.html
*【緬甸軍方打擊媒體與記者,試圖控制輿論】
自政變發生以來,安全部隊已逮捕了至少56名記者,取締了數家線上新聞媒體,並破壞了通訊網路。一些年輕人開始拿起手機,到前線記錄下軍方的殘酷鎮壓行為。
https://www.nytimes.com/2021/04/01/world/asia/myanmar-journalists-arrests.html
*【觀點:蘇伊士運河堵塞事件與全球化的未來】
自1980年代以來定義全球化的長途供應鏈隱藏著風險,而這些風險可能幫助推動全球貿易進入下一階段,屆時巨型貨輪將不再是故事的中心。
https://cn.nytimes.com/morning-brief/20210402/bbc-china-journalist-hong-kong-democracy-protest/
修復式司法定義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評價
轉型正義最重要的目的,是還原歷史真相。
真相必然伴隨傷痛,但仍應該要面對。只有受害者,沒有加害者,真相不可能釐清,傷痛也不可能好好被彌補。
近來許多政治檔案的開放,讓我們可以逐步釐清過去的政治案件,如陳文成案、林宅血案,都在一步一步還原隱藏的真相,也台灣的轉型正義工程的進展。
但目前國安局提供的檔案,雖然給促轉會的檔案是完全沒有隱去遮蔽的,但對外公開的版本,仍將涉及情報來源、管道、身分等資訊遮蔽;此外也限制當事人不得閱覽許多原持有檔案機關認為涉及國家安全和對外關係的資訊,反映在實務上的狀況,就是許多可能是加害者的單位和名字都被隱去遮蔽。
然而,國安局針對「有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之虞」的定義應該要有合理標準,不應無限上綱,此外當事人及其配偶、繼承人理應有閱覽及知情權,因此我主張,政治檔案應以完整且未遮蔽的方式開放給受難者和家屬。
過去國家機器做了一些不好的、不正當的事,那些加害者並非憑空出現、憑空消失。即使目前加害者可能還在公務單位任職,或尚在人世,我們仍應該透過轉型正義的過程,讓他自發尋求社會大眾的諒解。畢竟轉型正義這件事不僅是及於「當事人」或其家屬,整個社會關係的修復、和解與共生,也需要有更多真相的釐清。接下來的促轉工作,我期望能盡可能突破相關法律的限制,以及思考未來供學界、大眾使用相關資料的方式,這部分希望促轉會能有相關的規劃和政策方向。
另外也想提醒,除了目前公務單位以外,過去國民黨底下有許多海外機構,可能也扮演指揮職業學生、監視的角色,在現行行政系統下,這些資料較難被取得與清查,但我們仍有必要持續查找國⺠黨透過海外佈建取得情報之管道,即外界⻑期猜測職業學生「打小報告」之相關資料,這也是台灣轉型正義工程不能忽視的一部分。
「人事清查」,或者「除垢」,一直是轉型正義工程中常用的法律或政策之一,也是轉型正義中算是非常困難的部分。過去台灣基進就一直十分重視轉型正義納入除垢法及落實的問題,未來我也希望能繼續推動修法,建立人事清查和除垢制度以對威權歷史究責。
最後,我注意到,根據BBC 2019年3月的新聞「三年來,對於轉型正義,中國大陸也將其標定為『去中國化的台獨分裂活動』」,中國談轉型正義本來就是很荒謬的事,就像你不能期望一個沒喝過珍奶的人,評論什麼是珍珠奶茶一樣。被中國評論台灣的轉型正義是去中國化的政治行動,正代表台灣的轉型正義走在正確的道路上。
但我也要強調轉型正義應該是去戒嚴體制、去威權專制,檢討國家機器殺人的問題,並非去中國化。
轉型正義是國家在長遠發展非常重要的事,我們希望透過落實轉型正義,能保障最低程度的參政品質,避免類似當初德國納粹的事件再度發生,或讓打著民主反民主的共產體制,繼續影響我們的民主自由。
還原歷史真相,是為了能攜手大步向前。
#3Q陳柏惟 #中二立委 #台灣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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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式司法定義 在 修復式司法-心靈創傷的縫補師:被害人角度篇(國語) - YouTube 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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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式司法 —心靈創傷的縫補師-被害人角度篇】 修復式司法 能幫助我什麼?在事件發生後,內心有好多想法、情緒、恐懼、不安……,能有什麼方法讓我釐清事件 ... ... <看更多>
修復式司法定義 在 修復式司法-心靈創傷的縫補師:基礎篇(國語) - YouTube 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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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式司法 —心靈創傷的縫補師:基礎篇】刑事案件的當事人該如何走出犯罪陰影?讓我們聽聽 修復式司法 怎麼說。 修復式司法 希望修復因犯罪而破裂的關係, ... ... <看更多>
修復式司法定義 在 Re: [討論] 與惡:不正義的「修復式司法」 - 看板TaiwanDrama 的八卦
我不是法律相關背景,所以對於修復式司法的定義也不清楚
看了這篇文章,去google看到這個資訊
https://www.scc.moj.gov.tw/ct.asp?xItem=297354&CtNode=33669&mp=013
在目的中有這一段
協助被害人、加害人及雙方家庭、社區(群)進行充分的對話,讓當事人間有機會互相陳
述、澄清案件事實、聽取對方的感受、提出對犯罪事件的疑問並獲得解答。
所以雖然加害人的家屬無法為事件負責
但是讓雙方對話,應該可以算是修復式司法的其中一個目的。
===以下有第十集的雷===
至於第十集中的片段,我自己覺得向被害人家屬道歉,對李家人也是有意義的
曉明已經離開了,他們不再有機會去探究曉明的犯罪動機
也永遠無法得知是不是自己教養過程是不是哪裡有錯
但是透過跟被害人家屬的對話,李家人表達自己的歉意與痛苦
我覺得對家人來說,其實那是為「曉明」所做的事情
他們也需要在這個事件中找到一些施力點
透過道歉,透過對話,透過參與被害人的生活
其實讓曉明可以繼續活在他們的心裡
李家人代替曉明去道歉,去改變事情的結局
不是執行死刑之後,就此失去一個兒子
而是依然保持做為「李曉明」父母的身分,並且有能夠去做的事情
我自己對於陪伴陳同學打籃球那一幕,有我自己的腦補
覺得對李爸李媽來說,看著另一個孩子好好的找回人生
那也算是對自己過去親職角色的彌補吧
我昨天自己在看李爸李媽上電視訪談的畫面時
忍不住就眼眶泛淚了
那個畫面太理想,但是如果有一天
我們可以接受受害人家屬出現在公眾場合
並且願意聽他們的聲音,我想那我們一定一起走到一個了不起的地方
※ 引述《winterrain (冬天的雨)》之銘言:
: 本來與惡前幾集我會給五星評價
: 尤其是加害人家屬部份的處理
: 但看到最後兩集的充滿不正義的修復式司法
: 這竟然是編劇認為的解決方式
: 我為加害人家屬感到難過不公
: 直接扣一星
: 修復式司法的概念是
: 加害人因為他的犯罪行為
: 為被害人和家屬帶來的了傷害 仇恨 憤怒 這些負面情緒
: 往往並未因加害人受到刑罰制裁而得到撫平
: 所以與傳統應報與預防的出發角度不同
: 修復式司法更強調彌補與原諒
: 希望加害人透過知道對被害人和家屬帶來什麼傷害的方式
: 深深的悔悟 和道歉 然後彌補被害人和家屬
: 得到被害人和家屬的原諒
: 被害人和家屬原諒之後
: 能夠放下傷痛 回復到過去的生活
: 是的 修復式司法最重要的主角
: 是加害人
: 需要悔悟 道歉 彌補的是他
: 需要被原諒的也是他
: 絕對不是加害人家屬
: 加害人真正的"錯"
: 就只有誰叫他跟加害人是家屬
: 這種與生俱來不可變的血緣關係
: 在文明社會中
: 不需要向誰道歉
: 不需要向誰悔悟
: 不需要向誰彌補
: 更不需要得到誰的原諒
: 因為本來就不應該有人指責他們
: 本來就不應該有人對他們丟雞蛋
: 本來就不應該有人對他們怒吼
: 即使是被害人和家屬都一樣
: 加害人該作的道歉和悔悟 不需要也不應該由
: 加害人家屬承擔
: 一個沒有加害人的修復式司法
: 要求加害人家屬道歉 彌補
: 是不正義的
: 就算劇中加害人家屬道歉 彌補
: 原因不就是社會上 還有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指責
: 在這種壓力下出現的反應嗎?
: 我以為編劇在前集幾要撕去加害人家屬也有錯
: 的標籤
: 覺得是很棒的戲劇
: 沒想到最後竟是由加害人家屬
: 承擔加害人的道歉和彌補
: 這不是又狠狠強化
: ”對 你們加害人家屬也有錯 所以要道歉
: 要彌補我們被害人和家屬“的刻板印象嗎?
: 沒錯的人為何需要道歉 彌補呢?
: 劇中加害人家屬和被害人家屬對談的場景
: 大芝爸爸媽媽的低聲下氣
: 一副有錯在先的態度
: 還有
: 加害人家屬推著被害人去籃球場打球的場景
: 我覺得很諷刺 很傻眼
: 這不是真正的修復式司法
: 也不是修復式正義
: 而是社會刻板印象之下的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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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性司法的概念我確實不熟
我只是從google到的說明,去理解文字上的意思
也謝謝了解這個概念的版友們的補充
其實我的回文只是想要說明,我覺得李家人的道歉
或者推輪椅的那些行動,有可能的解讀方式
對話一直都是重要的
被害人家屬也需要透過對話
知道加害人的家屬也是活生生的人,有他們的感受跟痛苦
情緒的紓解與理性的對話是同等重要的
所有事件牽涉的人都需要有情緒的出口
只有情緒出來了,才有辦法開啟理性的對話
才有可能看見自己跟惡的距離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