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爭取
#公部門家庭照顧假依法合理給假
#保障公務員基本權益子女權益
#保障家庭照顧假
我去年底質詢銓敘部周志宏部長,因為我收到許多公務員陳情,現行法律雖然明定 #家庭照顧假,但公部門人事單位核假過嚴,許多公務員看得到請不到。很高興,我的要求在上個月已有具體成果!
👉12/2質詢周志宏部長 https://ppt.cc/fKmxWx
我在質詢時指出,這些服務於公部門的陳情人,曾因照顧家中生病子女而申請家庭照顧假卻被拒絕或改假別,因為服務機關人事單位認為:小孩只是感冒、氣喘、肺炎,不符合家庭照顧假中「嚴重疾病」的定義!
但依法,家庭照顧假的事由其實也有「其他重大事故」的認定空間。尤其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家長對幼兒或12歲以下需要照顧的兒少有陪伴照顧責任,不能讓小孩獨處。
公部門人事單位過度限縮解釋家庭照顧假的要件,有違法律保障家庭照顧假的意旨,不僅造成公務員的法定權益受損,甚至也影響陳情人子女的兒少權利。
🎉銓敘部已行文要求依法合理給假
質詢當天,周志宏部長現場就同意回去檢討目前的給假標準。
很高興得知,銓敘部在去年底的12月11日,已經 #正式行文中央到地方的各機關人事單位,要求審核公務員家庭照顧假時,應 #依家庭照顧假意旨 #合理從寬核假!
這個函釋也特別提到了我在質詢中強調的 #兒少權益:當請假事由 #涉及照顧家庭年幼成員情事者,應參照《兒童權利公約》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相關規定,若個案認定有親自照顧家庭成員之需求時,就應依法給假。
👉銓敘部109.12.11.部法二字第1095307049號函 https://ppt.cc/fyEUkx
勞動部(原來的勞委會)在2007年就有類似意旨的函釋,要求給假應依個案事實認定。很高興銓敘部的這份函釋,讓公務員的家庭照顧假至少能比照勞工朋友,不受到不必要的限制。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保障公務員基本權益子女權益 在 公務人員權益簡表臺中市政府人事處民國112 年1 月編製 的相關結果
育嬰留職停薪. 津貼. 一、加保滿1 年以上,養育3 足歲以下子女,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者。 二、按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 個月保險俸(薪)額之平均數60%計算, ... ... <看更多>
保障公務員基本權益子女權益 在 公務員義務與權利概述 的相關結果
私法所應負擔的義務,例如依民法規定,父母有保護教養子女的義務,夫妻有同 ... 的存在,公務員權益亦適用一般法律加以保障,如有受損情事,亦只能向普通法. ... <看更多>
保障公務員基本權益子女權益 在 公教人員基本權益手冊 的相關結果
※遺族為配偶、未成年子. 女、身心障礙且無工作. 能力之已成年子女或父. 母而不支領遺屬一次金. 者,得依規定按退休教. 職員亡故時所領月退休. 金之1/2 或兼領月退休. 金之1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