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擴大紓困💰1萬元急助無加保工作者
中央提出 #擴大紓困無加保工作者,排富後每人發放一次性 #一萬元紓困金,幫助 #原本有工作但受到疫情影響,#每月收入減少 的勞工朋友,同時 #沒有加入軍公教勞農等保險,以及 #沒有領取其他紓困補助,歡迎有需求的市民朋友,準備相關資料到 #各區公所申請!
桃園各區公所今天開放受理,補助條件標準依照 #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點5倍至2倍,幫助真正需要的族群,順利度過經濟困境。我們用 #從簡、#從速、#從寬 的原則,協助大家申請,桃園持續相挺為生活辛苦工作的市民朋友💪🏻
🏢補助因疫情影響家庭勞工
🔸原有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工作(每月收入減少)
🔸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
🔸未領有其他紓困補助
📝補助條件標準(依家戶存款)
📌平均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至2倍(22,922至30,562元):1萬元急難紓困金
📌平均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22,922元)以下:1至3萬元急難紓困金
🗂準備文件至各區公所
🔹申請人身分證及印章
🔹急難紓困申請書/通報表
🔹3個月內發生急難事由相關證明文件(如:無薪假證明、資遣證明及存款等)
☎️1957專線
☎️各區公所電話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03)332-2101分機6403、(03)335-0628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2萬的網紅Bryan Wee,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人身 保險 原則」的推薦目錄:
人身 保險 原則 在 不禮貌鄉民團 Facebook 八卦
大家投下的每一張票
都有可能影響台灣的未來
甚至是自己的未來
===#內文===
Mock Mayson :
然後呢?這位胡小姐大概從來沒想到,在她痛罵完三一八運動的三個多月之後,她的生命就此劃下句點。
2014年7月9日中午12點56分,胡小姐駕駛了一台黑色BMW,在台北市民權東路和堤頂大道二段交叉口,被一輛滿載中國觀光客但是煞車失靈的遊覽車給撞死了。
我個人簡單地整理一下胡小姐之死的前後關係圖,讓大家可以理解她的死亡與她個人政治選擇之間的微妙牽連。
1.票投國民黨與馬英九
2.國民黨在缺乏配套方案下
就大量開放中國客來台
3.劣質中資一條龍旅遊業者承攬業務
4.推出低價趕買行程的旅遊方案
5.因成本削減而導致司機過勞
或是遊覽車體缺乏安全檢測與保養
6.遊覽車煞車失靈
7.導致車禍死亡
============
胡小姐之死
有個韓粉,叫做林湘秝,她在中天的政論節目上講了一句「二二八對我們來說太遙遠了」的話,還認為「它是個歷史事件,可是對我們來說,是激不起心中的任何的共鳴」。
另外還有一位「學姊」黃瀞瑩,在政論節目上講「統獨就是一個假議題」、「因為我現在只關心的是我現在留在台北,我可以做到什麼樣的工作,可以獲得什麼樣的生活」。
林湘秝與黃瀞瑩的言論正好反映了一般台灣人看待歷史與政治命題的輕忽態度,也低估了歷史與政治對現實生活的深遠影響。
下面我先講一個真實發生的案例給各位聽,各位可以思考一下這個故事中的因果關係,還有抽象的政治命題與選擇最後會怎麼樣影響到現實生活的下滲效應。
===================
有一位高學歷的美女,暫稱她為胡小姐好了。年約四十多歲,從小就課業優異,一路過關斬將還出國念書,長大後還曾經擔任卡內基講師。
這位胡小姐以身為中華民國人為榮。一直以來,她都投票給國民黨,投票給馬英九,全力支持服貿,希望貨出得去,(中國)人進得來。
2014年3月18日爆發反服貿的立院佔領事件之後,她就在臉書的刊頭上貼上中華民國國旗,然後痛罵反服貿的學生都是小紅衛兵,支持方仰寧下令痛揍抗議者的決定,還在臉書上說台灣太民主了...你可以想像得到的中華民國人該有的表現與反應,她全都做到位了。
然後呢?這位胡小姐大概從來沒想到,在她痛罵完三一八運動的三個多月之後,她的生命就此劃下句點。
2014年7月9日中午12點56分,胡小姐駕駛了一台黑色BMW,在台北市民權東路和堤頂大道二段交叉口,被一輛滿載中國觀光客但是煞車失靈的遊覽車給撞死了。
===================
好啦,我講完這個案例了。各位可以開始思考其中的因果關係以及政治選擇所產生的下滲效應,討論一下胡小姐的政治選擇與她的死因是否存在著某種程度的微妙關係。
我個人簡單地整理一下胡小姐之死的前後關係圖,讓大家可以理解她的死亡與她個人政治選擇之間的微妙牽連。
1.票投國民黨與馬英九
2.國民黨在缺乏配套方案下就大量開放中國客來台
3.劣質中資一條龍旅遊業者承攬業務
4.推出低價趕買行程的旅遊方案
5.因成本削減而導致司機過勞或是遊覽車體缺乏安全檢測與保養
6.遊覽車煞車失靈
7.導致車禍死亡
一般來說,新聞報導事件的時候,多半只會提到第6點跟第7點之間的狹義因果關係。頂多在後續的刑事訴訟或是車禍鑑定調查的時候會追溯到第4點與第5點。
但是鮮少會有人提到第3點之前的「遠因」,因為致禍的「遠因」通常都看起來「無害」且「毫不相關」。而第1點的「遠因」就是關於抽象政治命題的部分,也是只看「近因」的林湘秝與黃瀞瑩小姐或是許多年輕人一直無法參透的原因,更別說會討論到第1點之前的第0點,也就是關於華腦思維與中華史觀是怎麼成形的過程。
就是因為一般人無法洞見或是觀察到第3點之前的「遠因」,所以導致他們其實無法評估自己的未來將會有多高的機率因為某種風險而喪失生命,因此無法對此產生避險的概念或是動作。講白話點就是,連自己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很多人只看新聞事件報導第6點跟第7點,然後就大嘆世風日下,當事人怎麼會那麼可憐之類的廉價悲嘆詞語,但是卻沒有意識到第3點之前的系統性「遠因」可能才是真正肇事的元凶。
若是僅看第4點以後的因果關係,胡小姐的確是相當可憐的車禍遇難者。但是若再往前追溯到第3點之前,你就會發現當事者或許也要為自己的選擇負上部份的責任,也驗證了「你的一票決定未來」為真的結果。
當然這種上層政治的擴散效應你不能用省略中段關聯性的方式說投國民黨就一定會導致車禍,或是車禍一定是國民黨引起的,這是錯誤的推論方式,而是僅能從個別事件中回推到上層政治的影響比例到底是多是少,或是風險提升的統計問題來看待。
胡小姐的死亡之所以不是巧合個案或是滑坡謬誤的原因,就是因為中國觀光客的大型嚴重車禍事故統計數的確多集中在國民黨執政的2009年到2016年期間,也顯示了政治抉擇與不幸事件的發生的確存在了某種程度的強烈關聯性。當然,我也可以繼續跟你講另外一位支持國民黨的張姓女導遊是怎麼被自己的政治選擇給害死的故事,但是本篇的重點不是在收集這些受害者的故事。
保險公司為什麼能夠賺錢?因為保險精算師不但會把第4點跟第5點考慮進去,更會儘量把第3點以前的「遠因」給通通調查清楚。加上保險公司多採取限定條件的「近因原則」(principle of proximate cause)來進行理賠,自然能夠賺大錢。
你應該曾經遇過醫師或是保險員問過你的「家族病史」吧?這個詢問過程就是要確認可能致病的「遠因」。請問這個時候你還會像林湘秝一樣說「家族病史干我屁事,對我來說太遙遠了,也激不起我心中的任何共鳴」這種幹話嗎?或是像黃瀞瑩說「家族病史都是假議題,我現在只關心我的鼻子通不通、呼吸順不順暢」這樣的蠢話嗎?
其實前述的「遠因」還有另外兩個名詞可以描述之,就叫做「歷史」或是「政治」。瞭解「遠因」就可以讓你像保險公司一樣賺大錢發大財嗎?不一定,但是我可以保證你未來賺的錢不會被莫名其妙地整家抄走或是連小命都半途不保。你會因為你有準備,而使得損失減到最小。
就因為「遠因」隔了太久的時間或是經過太多的變因,所以在多重交疊之後已經失去了原來的直觀樣態,所以讓許多不明就理的人只看到表層就以為是全部,而無法理解到「遠因」對他自身的重大影響,更別提錯誤的引導資訊導致「遠因」判讀上的完全走精。
就像電影「回到未來」第二集(Back to the Future II)中的男主角馬蒂,一開始還無法明白為什麼自己一個不經意的動作最後會造成歷史軸線的巨大改變一樣。而身在那條「劣化」歷史軸線上的社會大眾也大多不會明瞭造成他們身處不幸環境的真正「遠因」(歷史)是什麼。嘴巴很會罵鬼島,卻不知道造成鬼島的主因在七十多年前就已經形成,尤有將其不幸怪罪到弱小者的頭上,導致弱弱相殘,甚至出現投票給加害者的蒙昧情境。
當然,國族歷史與政治生態要比胡小姐的案例複雜得多,時間年份也拉長許多,牽涉的人事物也更為繁雜,因果之間更呈現出立體多樣的非線性型態。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可說影響的人數也更為龐大,影響的時間也更為久遠,導致像林湘秝或是黃瀞瑩這樣的年輕人都看不清楚這些「遠因」是怎麼對自己的腦力與政治判斷造成不良影響。
我再強調一次,台灣年輕人現在所遇到的多數困境就是由之前的「遠因」或是說「歷史」、「政治」所堆疊而成的。你不試著多花點精力去認識或是分析這些「遠因」,只知道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喉嚨痛就醫喉嚨,只看得到眼前三公尺的東西,跟著「何老師」還有中天新聞台在那裏請鬼抓藥,甚至連「近因」都因為假新聞假資訊而判讀得一蹋糊塗,把鬼扯蛋的MOU當成落袋的訂單在看,最後的下場就是連自己怎麼死的都不知道。韓流一時爽,全家火葬場。
你最後一定會問,胡小姐的政治選擇也有可能導致跟他非相同意識形態的人身亡啊,當然,這就是自殺與他殺的差別了。我知道還會有人說我在某時期(例如戒嚴時期或是馬英九時期)也活得好好啊,我看當時大家也過得很好啊,幹嘛拿一個極端的案例來講。這就是犯了「倖存者謬誤」(survivorship bias)的問題。也就是說,你其實毫無自覺當時的社會全體都曝露在高風險的環境當中,你跟胡小姐其實一樣暴露在因為錯誤政策而導致的高風險機率之下。只是你比較幸運地存活下來而已,就像胡小姐也沒辦法把她遭遇的事故講給你聽一樣,所以你就以為自己很安全。
----------
(照片為自由時報記者吳岳修所攝)
人身 保險 原則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八卦
新聞:高市消防局2名救護人員,本月21日晚間出勤疾病救護,到場後患者丈夫表示太太病歷在榮總,指定送往榮總治療。但救護人員評估病情認為危急,建議就近送大同醫院,雙方僵持對立,患者丈夫遂致電高市議員李雅芬求助。李雅芬電話中請救護員幫忙送指定醫院,但救護員表示「無法跨區送醫」,患者丈夫最後只好自行開車送醫,事後消防局認為2救護員作法不夠體恤沒同理心,決定調整服務單位作為警惕。《蘋果新聞網》致電消防局長,局長黃江祥說:「同仁認真但作法不夠彈性,因此調整服務單位盼能改進,勿讓理應服務市民的工作,變成與民對立僵局。」
據了解,本月21日晚間8時37分,高市消防局前金分隊接獲一件疾病救護,內容指一名鄭姓婦人身體不適到自強一路診所就醫,因鄭婦高燒到37.7度,且血壓飆破200mmHg,醫師建議到大醫院治療,鄭婦丈夫朱男遂撥打119,請救護車協助將太太送至平時就診的高雄榮總。出勤的前金分隊救護員林冠宏、蕭正鴻到場評估鄭婦病情,認為是危急個案,建議送距離較近的大同醫院。但鄭婦丈夫說,「太太病歷都在榮總」,指定送榮總,結果雙方為了送哪家醫院沒有共識,僵持約6、7分鐘。
關鍵字:
「救護員林冠宏、蕭正鴻到場評估鄭婦病情,認為是危急個案」
想法:
救護車送醫最高原則是「就近」、「適當醫院」,
如果家屬要求跟救護車人員有不同意見,
到底要聽誰的呢?
這種爭議沒事就沒事,
事後人死了,問題就大了,
救護車聽家屬的,送遠的醫院,
中間病患掛點了,算誰的?
答案是「就近」!
1.緊急醫療救護法第29條規定:
「救護人員應依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指示前往現場急救,
並將緊急傷病患送達就近適當醫療機構。」
內政部的緊急救護辦法第5條規定:
「緊急傷病患之運送就醫服務,
應送至急救責任醫院或就近適當醫療機構。」
依照現行法律,「就近送適當醫院」
對救護車而言,
是比較保險(法律上風險比較小)的作法。
2. 緊急救護辦法第5條之前規定:
「緊急傷病患之接送就醫服務,
應送至急救責任醫院或就近適當醫院。
但病情特殊,必要時
得應傷病患者本人或其隨從家屬要求至其他醫院」
後來修法拿掉但書,修法理由為:
(1)一堆患者或其家屬據此要求往特定醫院,
實務上常滋生諸多困擾與爭議,
往往造成浪費救護資源或遭受病患家屬抗議檢舉情事,
(2)為了維護消防救護人員執行救護勤務專業判斷空間,
及減少救護人員執行勤務時所生爭議,
並適時兼顧患者或家屬的特殊需求,爰刪除本條但書規定」
依前開修正說明可知,
前開法律亦賦予救護人員擁有專業判斷之選擇裁量,
決定所應送達就近且適當的收治醫院。
3.現在並沒有
切結後可要求救護人員送指定醫院之「法律」依據。
雖然「高雄市消防救護車收費辦法」第5條
有開一個小門,允許民眾交1700元後指定醫院,
但那個規定是「地方政府法規」,
並非法律層級的規定,
且那個規定也寫
「大量傷病」「心肺功能停止」情況不適用,
「緊急情況」不適用,
現在救護人員已經判斷是緊急情況,
就應該依照專業送「就近醫院」,
即使家屬願意切結、交1700元,
救護人員也沒有權力依照家屬要求送指定醫院的。
4.救護車通常是在責任區內跑來跑去,
今天家屬要求跨區,一趟下來時間拉長,
同時間如果有其他人要用救護車,也會叫不到,
這也是有醫療資源排擠的問題⋯⋯
結語:
「家屬要求」跟「救護車專業判斷」的取捨,
本來就是兩難,
在法律面是要尊重救護人員專業判斷,
在實際面,既然情況緊急,
應該也是先送「就近送適合醫院」
把緊急情況排除,穩定後再轉院。
緊急情況下,還要救護人員保持彈性,
那要怎麼保持?
訓練時一再要求救護人員依照SOP,
實際操作時卻要求他們「保持彈性」,
話都是你們這些長官講的,
反正萬一出事情,你們也是不用負責的,對吧?!
人身 保險 原則 在 【人身保險可節稅?】小心9種「實質課稅原則」補稅還罰錢 ... 的八卦
【 人身保險 可節稅?】小心9種「實質課稅 原則 」補稅還罰錢【Rita橘子姐的理法院】#57.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