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今天新增10例本土案例,年齡不足10歲到60歲之間,居家隔離人數降為644人,代表解隔人數大於新增居家隔離人數,疫情有逐漸趨緩跡象,其中有7人是家庭感染。
今天的指標個案,一位在中壢某食品工廠上班的市民朋友,先是傳染給友人,回家後又傳染給嫂嫂,嫂嫂回到自己家中,又再傳給兒子、媳婦跟3個孫子,一家十口就有7人被感染,顯示從外面環境染疫再進到家庭的案例,一直再發生。
另外,龜山某工廠事件,因有移工即便二採陰性仍然可能確診,昨天我們又全部再採一次,目前完成的185人,PCR檢測都是陰性。
社區現在還沒有清零,所以我們還是要做三級管制、避免群聚,我認為要徹底切斷傳播鏈,從企業、社區、基層診所到居家快篩,必須有一套快篩計劃。目前我們正在制定快篩指引,但市面快篩試劑太多,偽陽性、偽陰性高低不一,建議中央列出合格的快篩試劑,第二是教大家如何居家採檢的方法,制定快篩指引,這樣才能找出社區潛在的感染源。
這段時間,謝謝各位市民朋友落實相關防疫措施,連續三天傳統市場稽查結果,發現市民幾乎都很配合,也未有營業等相關違規案件:
23處公民有傳統市場稽查
▪️6/11 抽查964人 93%落實身分證尾數分流
▪️6/12 抽查1288人 92%落實身分證尾數分流
▪️6/13 抽查2196人 95%落實身分證尾數分流
相關防疫政策很多,或許有些不方便,但我們一起努力,而有市民朋友防疫期間,遇到請假及被扣薪等問題,我也一併說明:
▪️因公染疫或被隔離,雇主須給全薪
▪️自主健康管理,可請病假給半薪或特休給全薪
▪️勞工申請防疫假或照顧假,不得視為曠職
▪️不得強迫勞工以其他假處理、補行工作
▪️不得扣發全勤奬金及解僱等不當處分
*今(6/14)日公布桃園個案公共場所活動史,詳細足跡請見圖卡。
不得視為曠職 在 侯友宜 Facebook 八卦
孩子停課在家,搞不清楚怎麼請「#防疫照顧假」嗎?
必須出門上班的家長,依然有照顧孩子的需求,該如何請防疫照顧假呢?
🔴防疫照顧假及相關假別懶人包:
🔺誰可以申請防疫照顧假?
符合照顧12歲以下之就學、就托子女,或照顧就讀國、高中職、五專1-3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此兩項資格的「家長」,包含父母、養父母、監護人、祖父母母等日常實際照顧兒童的人。
🔺家長可以輪流請防疫照顧假或一起請假嗎?
由家長其中1人請假,但可經家庭內部協調,父親先請前幾天,母親請後面幾天。如家中有2名以上學童,原則上同一時段,也仍由1名家長請假陪伴為限。
🔺防疫照顧假怎麼請?可以請「半日」或「小時」嗎?
1️⃣以 #口頭 或 #書面 依公司請假規定辦理,雇主可要求勞工檢附 #停課證明、#戶口名簿、#身心障礙證明 等。
2️⃣請假單位(半日或小時),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
3️⃣此假別為防疫應變特別措施,#非公假 性質,目前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
🔺配偶育嬰留職停薪中或已請事假、家庭照顧假等,還可以請防疫照顧假嗎?
可以,該假別並未限制受僱者在配偶已請事假、特別休假、家庭照顧假或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得申請。
🔺什麼是防疫隔離假?
1️⃣勞工需配合衛生主管機關「#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之要求,就可以請「防疫隔離假」。
2️⃣如勞工家屬 #生活不能自理,且受上述要求,需勞工親自照顧者,勞工也能請「防疫隔離假」。
🔺防疫隔離假怎麼請?
以 #口頭 或 #書面 依公司請假規定辦理,雇主可要求勞工檢附 #隔離或檢疫通知、#戶口名簿、#身心障礙證明 等。
🔺雇主可以拒絕勞工申請防疫照顧(隔離)假或家庭照顧假嗎?
不行,雇主亦 #不得視為曠職 或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 #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如有違反,可能違反 #勞基法,可開罰2萬-100萬;如拒絕勞工申請家庭照顧假,依 #性別工作平等法 則可開罰2萬-30萬。
⚠️家庭照顧假:勞工在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
🔺照顧子女一定要請「防疫照顧假」或「防疫隔離假」嗎?
不一定,「防疫照顧假」及「防疫隔離假」可與現行相關請假規定併行,沒有排他或替代的關係,勞工也可使用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 等假別。
☎️ 諮詢專線,可洽勞工局就業安全科:(02)2960-3456 分機6353、6354、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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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視為曠職 在 高嘉瑜 Facebook 八卦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
政院版紓困條例草案今天出爐。
嘉瑜也希望能顧及勞工及弱勢在疫情中所受的影響,給予相關的紓困及協助。
此次疫情受波及的是各行各業,因為預算有限,也應以在防疫中有貢獻跟協助而營運受影響的事業為優先給予減稅、紓困及補貼的對象,如藥局藥師等在此次配合防疫發放口罩等,或是防疫旅館、防疫計程車。
嘉瑜整理相關重點如下:
1、編列600億特別預算
2、分防治、紓困、振興、罰則4大項:防疫醫事人員補貼、防疫隔離假給予被隔離者請假補助、徵用物資補償、企業紓困振興
3、規定雇主應該給予「防疫隔離假」,不得視為曠職甚至解雇等不利的處分,被隔離者和照顧者在2年內也可向政府申請防疫補償。
4、教育部推出的14天「防疫照顧假」及「防疫隔離假」,法案也明訂雇主若願意支薪,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該薪資金額的百分之二百。
5、「防疫隔離假」是勞工本身或家屬其中一方有確診、需被隔離;「防疫照顧假」則是勞工或家屬和孩童均未確診也未被隔離,僅是照顧所需的假。
6、發生營運困難的產業、事業、醫療機構得予以紓困、補貼、振興措施協助。
7、針對囤積和哄抬防疫物資,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散播疫情假訊息則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3百萬元以下罰金。
8、於防疫期間,對受隔離者、檢疫者或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病人,可實施錄影、攝影、公布其個人資料或為其他必要之防治控制措施或處置。違反檢疫隔離趴趴走可處10萬~100萬元罰鍰,罹患或疑似罹患不尊指示而有傳染他人之虞者可處2年以下徒刑和200萬以下罰金。
相關說明可參考:https://www.ey.gov.tw/…/8cbe04f2-7a43-4876-a132-8f1f702510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