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生前落水溺斃,請求意外險理賠,保險公司以自殺為由拒賠,受益人反駁被保險人係受藥物影響所致,非出於自由意志(故意)。保險公司拒賠有理由嗎?
這個案件的事實是這樣:意外險被保險人被發現陳屍涵管,經解剖證實為生前落水。受益人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保險公司以自殺拒賠。受益人不服提起訴訟。
在審理過程中,其實雙方都不爭執被保險人是自殺身亡,受益人說,被保險人雖然是自殺,但是被保險人沒有自殺的傾象與動機,而是服用憂鬱症Zoloft藥劑所產生的暴力性自殺,明顯不是出於自由意志的狀態,沒有保險法所謂的「故意使保險事故發生」,保險公司該賠。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8年度保險上易字第4號判決受益人敗訴,其最主要的理由是:
一、法官認為受益人要請求保險理賠,應該要舉證證明有意外事故發生,如果受益人無法舉證讓法官產生意外事故確實發生的心證,而保險公司卻提出一些旁證,讓法官感覺被保險人好像不是因為意外事故身亡,那麼受益人就沒有盡到自己該盡的舉證責任。
二、藥物的仿單雖然有記載,服用該藥會出現自殺風險提高的副作用,但無法證明本案的被保險人確實是因為這個副作用而出現自殺的行為,也就是說,服藥和自殺之間有重要的因果關係這件事,沒有辦法被證明。
這個案件是因為舉證上的困難,被法院判決敗訴。但是,老師想請大家思考一下,如果被保險人確實因為服用藥物的副作用死亡,而且有證據可以證明,那麼這樣的結果到底是不是意外事故呢?我想這個案件的最大價值應該自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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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鬱症
日前才分享幾個憂鬱症相關判決,這幾天大家都在談憂鬱症。(...論憂鬱症與知足之關聯......)
那麼,跟保險有哪些相關呢?
📌理事長講判決⓵《被保險人吃了憂鬱症藥物後落水,拒賠有理?》
被保險人生前落水溺斃,請求意外險理賠,保險公司以自殺為由拒賠,受益人反駁被保險人係受藥物影響所致,非出於自由意志(故意)。保險公司拒賠有理由嗎?
這個案件的事實是這樣:意外險被保險人被發現陳屍涵管,經解剖證實為生前落水。受益人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保險公司以自殺拒賠。受益人不服提起訴訟。
在審理過程中,其實雙方都不爭執被保險人是自殺身亡,受益人說,被保險人雖然是自殺,但是被保險人沒有自殺的傾象與動機,而是服用憂鬱症Zoloft藥劑所產生的暴力性自殺,明顯不是出於自由意志的狀態,沒有保險法所謂的「故意使保險事故發生」,保險公司該賠。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8年度保險上易字第4號判決受益人敗訴,其最主要的理由是:
一、法官認為受益人要請求保險理賠,應該要舉證證明有意外事故發生,如果受益人無法舉證讓法官產生意外事故確實發生的心證,而保險公司卻提出一些旁證,讓法官感覺被保險人好像不是因為意外事故身亡,那麼受益人就沒有盡到自己該盡的舉證責任。
二、藥物的仿單雖然有記載,服用該藥會出現自殺風險提高的副作用,但無法證明本案的被保險人確實是因為這個副作用而出現自殺的行為,也就是說,服藥和自殺之間有重要的因果關係這件事,沒有辦法被證明。
這個案件是因為舉證上的困難,被法院判決敗訴。但是,老師想請大家思考一下,如果被保險人確實因為服用藥物的副作用死亡,而且有證據可以證明,那麼這樣的結果到底是不是意外事故呢?我想這個案件的最大價值應該自此了。
📌理事長講判決⓶《憂鬱症墜樓是自主?非自主決定?》
『她有憂鬱症,一直都在服藥, 今年3月份開始有透露輕生的念頭,時好時壞....』)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54252.00
自主決定結束生命而故意自殺,客觀上難認係因精神疾病而處於非自由意志之狀態下所為,不符合意外傷害事故。
因此,被保險人係出於自主決定結束生命而故意自殺身亡,難認因精神疾病而處於非自由意志之狀態下所為,非屬保險契約意外傷害事故,不得請求意外傷害身故之保險金。
📌#劉北元康健專欄⓷《憂鬱症住院,保險賠不賠?》
https://www.commonhealth.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nid=80415
小張是個自我要求完美的人,因職場競爭及感情挫折出現情緒低落、失眠、體力差、激躁行為,甚至有負面想法,症狀持續數月。後來去看醫生,主治醫師診斷為罹患重度憂鬱症,要他辦理住院兩週。
由於小張有投保醫療險,出院後便請保險業務員協助辦理賠,但一個月後小張接到業務員電話告知:保險公司拒賠,理由是保險公司的醫療專家認為,小張的病情並沒有「非住院不可」的狀況。
保險公司的做法有理嗎?
其實,不論是日額型或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對住院的定義都相同:保戶經醫師診斷,其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
這段文字看似清楚,實務卻常發生兩層面爭議:
住院是否必要,誰最能判斷?以小張為例,主治醫師認為他的憂鬱症必須住院,保險公司在處理理賠申請時,可不可以用其他醫療專家的意見推翻?
住院是否必須是治癒疾病的唯一選項?因為住院雖有可能加速病情控制與恢復,但也可能不是治療的唯一選項,例如保險公司專家就質疑:小張可以把憂鬱症藥物領回家服用,就能達到治療目的,並不需要住院。
針對第一項解決爭議,金管會日前已宣布2020年起販售的醫療險中,保單條款內都將新增一項新規訂:醫療險住院理賠,保險公司可以參考其他醫師的專業意見。
因為,過去太常發生保戶要申請住院理賠金,卻與保險公司發生爭議,甚至對簿公堂。這其中,精神疾病住院爭議特別多,光是2019年前10個月,就有10件人身保險理賠訴訟與精神疾病有關,平均每月1件。
另一項常見爭議是:保戶病情並未達到可理賠範圍,卻有保戶拜託醫師開立出可請領理賠的診斷證明。
因此保險局為解決上述爭議,宣布明年1月1日起,醫療險保單的示範條款中將新增一項重大條文:保戶申請保險金時,保險公司可徵詢其他醫師的醫學專業意見,衍生的費用由保險公司負擔。(備註:已投保保單不受影響,明年起新購買跟續保的保單才適用。)
保險局雖修改醫療保險示範條款,希望一舉解決爭議,但保戶的主治醫師、跟保險公司聘請的醫療專家意見不一的爭議時有所聞。
有的法官認為主治醫師在第一線診治病患,醫師的判斷最能反映保戶是否應住院,若保單條款沒有其他要求,醫師認為該住院,保險就該理賠。
有法官認為保戶住院的必要性,應用醫療常規衡量。意即:主治醫師的意見固然難被取代,但仍須符合醫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這才符合住院的必要,所以保險公司可以委請專業醫療顧問提供意見、協助判斷。
換句話說,主治醫師雖收住院,但若處置不符合醫理,保戶不能請領理賠。
因為主管機關將專家意見引入保險契約條款中,象徵其認同保險公司可徵詢醫療專家意見,避免醫療保險資源遭濫用。因此,未來法官有可能會尊重契約條款的規定,將保險公司的專家意見納入考慮。
不過,縱使保險公司可以參考其他醫療專家的意見,但如果專家認為住院可加速復原,或較有利於復原,就有法官認為保險公司該理賠,不需要將住院治療是唯一選項當作理賠的要件。
所以,小張的情況,如果他不能接受保險公司拒賠,依法可提出申訴、評議,或最終上法院打官司。現行司法讓小張還能一搏,主張保險公司要尊重主治醫師判斷,應該理賠。
小張也可從保險公司專家意見中找尋對自己有利的方向,除非住院對病情的治療與復原毫無助益,否則仍有機會得到法院支持。
(本文作者為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公會理事長、北宇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劉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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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mm們活的健康快樂,接受真正的自己,並且加以掌握並活得更開心更有趣更有價值,懂得珍惜生命的意義😆😆
當一個人想要結束自己的生命時,那是一種絕望?一種衝動?一種對生命不公平的抗議?失去愛或與人連結的機會?有千萬種理由來解釋。
這些自殺者當中,據研究資料顯示,在生前95%患有精神疾病,70%患有憂鬱症。
雖然每位自殺者各有其獨特的起因、發展過程,但在走到自殺那一刻之前,精神疾病似乎是自殺者的一種共通路徑。因此清楚認識、發現、診斷和治療精神疾病,特別是憂鬱症,似乎是在鬼門關前搶救生命最重要的方法之一。
憂鬱症,雖然有其共通的症狀表現,但是不同的年齡、性別、社經階層,卻常有著不同的面貌,因此常讓患病的當事人、親友、老師,甚至一般科別的醫師,都認不出其真正面貌。
一、何謂憂鬱症?最常見的症狀如下:
1.憂鬱情緒:悶悶不樂、面露愁容、哭泣、易怒。
2.生活失去平時的興趣或樂趣、性慾減低。
3.認知及動作遲鈍:反應遲鈍、記憶力變差、無法專心、猶豫不決、生活懶散、生活及工作能
力減退。
4.食慾不振、體重減輕。
5.失眠、經常凌晨醒來。
6.疲倦及四肢無力。
7.躁動不安、手足無措。
8.自責、罪惡感。
9.無助、無用、無望。
10.自殺念頭或企圖。
11.其他:酒精濫用、慮病(過度注意身體症狀,擔心患有重大身體疾病)。
12.另外憂鬱症病患,也常合併有明顯焦慮症狀,如恐慌、莫名的恐懼、心悸胸悶、頭暈及全身疼痛等。
傳統上,所有的精神官能症,都被稱為「腦神經衰弱」。而憂鬱症,也屬於其中的一種。然而,大多數人並無「憂鬱症」的觀念,因此病患很少會認為或承認自己患有憂鬱症,反而會專注於身體出現的症狀,如食慾不振、胃腸不適、疲倦、頭暈、心悸、胸悶等,以為自己患有身體疾病(稱為身體化現象),而向其他非精神科醫師求助,特別是老年人。
兒童青少年的憂鬱症,有時會以問題行為(如暴怒、躁動不安、翹課、功課退步)為主要表現。成年男性憂鬱症患者,則可能以酒精濫用、暴力行為來表現。
有人統計內科門診就診病患中,75%有情緒困擾,其中以憂鬱及焦慮症狀居多。至於症狀比較嚴重,需要接受治療的,約佔12-15%。因此正確認識憂鬱症,並對症下藥,才能免於憂鬱之苦!
二、原因:
憂鬱及自殺現象遍佈所有年齡層,憂鬱本身是一種「失落」及「無望感」,在人的一
中,面臨各種發展與成長的苦痛過程,以及人際關係的錯綜複雜,難免會有不斷的挫折。
當無法平靜度過每一個動盪的階段,心中失落的情緒便開始累積,直到壓力過度,對人生灰暗面再也無法抵抗,無望感油然而生,繼而醞釀出憂鬱情緒及自殺念頭。
1.發展及人際關係壓力,可能帶來的挫折與人生危機,列舉如下:
(1)求學過程(升學主義):學校課業及同儕互動。
(2)異性朋友交往。
(3)家庭:夫妻、婆媳、親子。
(4)工作:失業、財務危機。
(5)中年危機:婚姻、事業、地位。
(6)老年期:空巢期、更年期、退休。
(7)親人死亡:鰥或寡、失去孩子。
2.身體疾病或其他精神疾病:
(1)慢性身體疾病:中風、癌症、癡呆症、多重身體疾病。
(2)慢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病、焦慮症(恐慌症)。
(3)慢性疾病患者的主要照顧家屬。
(4)女性的經期症候群、產後憂鬱症、更年期症候群。
(5)酒癮及藥癮。
( (6)類憂鬱症之身體疾病:內分泌疾病(甲狀腺素低下)、胰臟癌、巴金森氏症、抗血壓藥。
3.憂鬱症家族遺傳: 部份憂鬱症患者,會有體質性的遺傳,追溯家族病史,可能會有自殺、酗酒及憂鬱症等。
4.性格問題方面:若具典有特殊性格者,如強迫、依賴、神經質、畏懼或邊緣性格等,則更會因性格上的弱點,面對上述種種遭遇及挫折時,無法有效解決問題及情緒舒解,則更容易導致憂鬱症狀。
三、分 類:
1.適應障礙症合併憂鬱情緒:因明顯外在壓力事件影響,而出現短暫時期的憂鬱情緒及症狀,通常不會超過半年,且症狀較不嚴重。
2.輕型憂鬱症:因性格關係,對環境壓力長期無法調適,而一直處於憂鬱狀態,雖不至於造成工作能力障礙,但卻會嚴重影響生活品質。通常病程會超過兩年,有時症狀會惡化到重度憂鬱症的程度。
3.重度憂鬱症:因明顯外在壓力事件影響,或家族遺傳體質,導致嚴重憂鬱症狀,並造成明顯功能障礙,如無法工作、退縮等。病患常會有認知行動遲緩、嚴重自殺意念及傾向、整天情緒低落、不想動、不願說話等,甚至更嚴重時,會出現幻覺及妄想等精神病症狀。當症狀嚴重持續兩週以上,就可能被診斷為重度憂鬱症。有些病患在其病程中,也會出現躁症狀態,而成為躁鬱症患者。
4.器質性憂鬱症:因身體疾病(腦中風、巴金森氏症、內分泌)或藥物直接造成的憂鬱症。
四、盛行率:
一般人一生中,會罹患憂鬱症之比率為15%,罹患躁鬱症之比率有1%。憂鬱症患者當中,
15-20%會嚴重到需要積極治療的程度。一般發病高峰年齡為30至40歲,女性發病率是男性的兩倍。
五、治療及預防:
1.儘早發現個案,並協助適當處理:
(1)清楚認識憂鬱症的表現
(2)尋求適當資源(社會網絡支持)
(3)協助處理問題(解除壓力)
(4)給予適當關懷(情緒舒解)
(5)儘早轉介精神科專業治療
2.治療:憂鬱症不只是單純的心理問題,通常是由於外在壓力、性格及體質三方面交互造成,但不管原因如何,憂鬱症終究是一種大腦內分泌物不平蘅的表現,因此治療上應以藥物治療為主,再輔以心理治療及動用社會支持網絡,協助排除外在壓力事件,通常有70-85%的憂鬱症病患,可獲得明顯改善。
(1)藥物治療方面:早期的抗憂鬱劑雖然效果不錯,但副作用較多,病患較不易接受。最近精神醫藥的發達,新一代的抗憂鬱劑,如百憂解(Prozac)、克憂果(Seroxat)、樂復得(Zoloft)、無鬱寧(Luvox)、速悅(Efexor)及歐蕾思(Aurorix)等,副作用極少,且長期使用,對身體(肝腎功能)也很少會造成損害。有人甚至把這一類藥物,稱為心理整型劑,意即此類藥物不僅能治療憂鬱症,且治療後,甚至可能改變某些不適應和缺乏彈性的性格。
(2)心理社會治療:協助重新思考並分析問題,提供情緒舒解管道及方法,並進一步改善適應不良的性格,治療模式包括個別心理治療、團體心理治療及家族治療等。
3.預防復發:抗憂鬱劑治療,通常需二至三星期,才能發揮效果,且需足夠劑量。憂鬱症若未經適當治療,常導致慢性化且容易復發,因此適當的預防有其必要。通常第一次發病時,持續藥物治療時間,約需半年至一年;若多次發作或病症嚴重,則需更長時問的預防性治療。
zoloft副作用 在 Re: [問題] sertrline(Zoloft)副作用- 看板Pharmacy - 批踢踢實業坊 的八卦
※ 引述《SiriusLupin (日光)》之銘言:
: 大家好,初次在這裡發問,我是個初出茅廬的小藥師,還請多包涵
: 若回答篇幅太長,也可僅提供參考文獻,我可以自己查詢
: 一、有關於Zoloft的副作用部分,如頭暈想睡、食慾不振的方面
: pfizer本身的資訊並沒有提到說是否會因為長期服用後就會有耐受性,而變得比較輕微
: 但若搜尋中文的資料,倒是有提到會減輕,但那僅是少數病人的心得,沒有切確的文獻
: 所以想請問zoloft的副作用是否有耐受性呢?可以直接跟病人這樣建議嗎?還是因人而異?
: 二、有關Zoloft的療程,一般是半年到一年,想請問有沒有參考文獻可以引用?
: 因為病人對於為何要吃這麼久感到很疑惑。我不太確定應該要搜尋怎樣的關鍵字
: 煩請各位先進藥師指導,謝謝
一般來說這些副作用的耐受性都是剛開始, 因為藥物剛開始作用到大腦,
大腦需要一段時間去適應, 所以通這類的藥物都建議從低劑量開始, 慢慢增加劑量
(仿單裡有寫)
剛開始最常見的副作用是噁心嘔吐, 頭暈想睡倒是不太常見, 但有少數人會有這樣的反應
長期吃下來的副作用還是有的, 最常見的是口乾, 便秘, 小便不順, 性功能障礙等等
這些副作用並不會因為長期吃而減輕
第二個問題, Zoloft的療程到半年到一年, 如果這是針對憂鬱症, 是的!!
因為根據臨床試驗, 治療憂鬱症的藥需要吃到4個星期以上才會出現效果
而停藥的根據是在病人病情穩定達6個月以上才建議停藥, 所以療程需要這麼久
如果中間停藥, 復發的機率比較高, 這是統計數據得來的結果,
這類資料可以上美國精神科醫學會(American Psychiatry Association)上的guidelines
裡頭的建議
所以說服病人吃這個藥很重要, 怎麼樣處理副作用比較恰當, 請恰專業人員
我只是久久到這個版看一下, 順手回了一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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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65.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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