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晴想後」--- <人的一生不能缺少一班知己>
如果愛情的理想是尋找一個肯陪你捱麥記的女人的話,那友情的極致就是不能缺少一班知己。
在剛過去的電台訪問中,主持人跟我談到「閨密」話題。對我而言,閨密就是同性的知己。而知己不一定只有一個,最好也不只一個。因為對著知己,總是有種親人的感覺。除非每次聚會都被逼婚,否則,可以被自己依靠的對象,應該沒有人會嫌多吧!
當然,知己並不是與生俱來的,這是跟親人最大的分別。又有太多朋友起初相處得不錯,但路遙知馬力,人久才見人心。因此,知己的認識時間,必定是以年來作單位的。基本啦!
我定下知己的其中一個條件可能很趣怪,就是一定要曾經吵過架。
「妳煩夠未呀?妳係down,但我唔係老馮要就妳咖。」
「八婆,唔係妳喺背後講,點會有人知?」
「好呀!神又係妳,鬼又係妳!唔信就唔好再搵我!我都唔係好想咖咋!」
這樣我認為可加深對大家認識,而且嘈吵過後,只要雨過天晴,必定有更深的友誼。因為當你發洩過後,冷靜下來,便會反省自己有錯的地方。既說過傷人的話,又被人傷過的我,會用心寫下一張咭或是一段文字來哄對方。
你有收過我的咭嗎?
另外,每當遇到困難,我會打開心窗來跟他們說心事。那些可以是一時意氣的事情,也可以是最埋藏心底的秘密。然而,他們未必一定會給我解決辦法,但卻必定會先了解我。當然,也不是完全盲目的支持,否則就只是應聲蟲或自願入伍的(注意:我是不收兵的)。
一世人流流長,遇上幾個仆街真是家常便飯。但若遇上知己,其實跟碰到Mr. Right 的機率相若,要珍惜呀!
(每星期寫兩篇文,不求高深,只求kai得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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