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實境VR、擴增實境AR、混合實境MR,差別到底在哪?】
上次我們提到 Minecrft 在 MR 上的應用,以及如何才能夠玩到 VR 版本的 Minecraft ,不過這些英文簡寫到底是什麼東西呢?今天就來和大家討論討論。
說實在的,我自己在研究之前也是說不太明白,尤其是 AR 以及 MR 的定義,但我覺得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從字面上來解釋了。
VR,Virtual Reality,虛擬實境,讓使用者透過沉靜在"虛擬"世界的方式,達到"實"際在那個情"境"的感受。目前各家廠商是用VR眼鏡來達成這種效果,和3D眼鏡類似,藉由讓兩顆眼球看到不同的畫面(角度稍有不同)來達成。
AR,Augmented Reality,擴增實境,在現實世界當中"擴增(增加)"一個虛擬的物件,達到"實"際在那個情"境"的感受。虧 Pokemon Go 之賜,大家應該對 AR 理解很深了,在手機上,就是在攝影機的畫面加上一個虛擬物件(寶可夢),讓大家感覺這東西真的在現實世界一樣。(但我覺得非常不像就是了,而且我寧願關閉AR效果來增進效能)
MR,Mixed Reality,混合實境,混合二字是最讓人容易搞混的了,它混合的不是 VR 和 AR,而是混合"虛擬"和"現實",達到實境的效果。實際的效果,會像是之前我分享的【Minecraft 小知識:微軟真的把 Minecraft 搬到現實的桌子上了!】https://www.facebook.com/paperlz.studio/videos/676697005835019/ 裏頭的 hololens,或是很久之前轟動一時的 Google 眼鏡。
也許你會問,那紙片怎麼看這些東西的未來呢?我認為在遊戲上,VR發展性大,但還缺乏整合性強的平台,有了足夠優質的平台,開發團隊就能無後顧之憂的在開發上,這片市場才能活絡起來。這點目前看來 PS4 做的最好,Steam 也有相當程度的優勢,而咱們台灣的 HTC 也在悄悄地努力當中。(所謂平台,就像是 Facebook、Youtube 這樣,聯繫了內容創作者與觀眾)
而短時間內,AR 暫時還會比 MR 有用一些,但時間一拉長,MR 將會大幅度的取代 AR,並且在遊戲以外的項目大放異彩。原因在於,AR 和 MR 的需求太過相近,都是在現實世界中加點什麼,但 MR 加得更多、更深,互動性更強,只是現在才剛開始萌芽而已。在遊戲上,純虛擬的 VR 畢竟還是有相當大程度的優勢 ── 不是每個人玩遊戲時都想要看到現實世界的,但在遊戲之外的領域 MR 應該會發展得不錯,甚至傳統眼鏡產業,也將會因為 MR 出現不小的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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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一麥塊 #AMAD007
ar vr mr定義 在 TAVAR 台灣虛擬及擴增實境產業協會 Facebook 八卦
#好書推推 #VR大衝擊
"聽人說VR很多次,但好像還是搞不懂到底是甚麼? 或是能用在哪些領域? 另外,VR、AR、MR到底又差在哪裡?
市場VR瘋一年了,但相信仍應該有許多朋友們心中還是會有上述的問題出現...過去一年中,雖然媒體對於VR/AR科技的介紹和應用的報導已經很多了,但總感覺資訊散落在網路上,沒辦法有系統的深入了解...
去年有關VR介紹的科普書籍有出版兩本,對VR科技和應用都有不同層面的介紹,今年年初商周出版的 #VR大衝擊 由於是日本人所寫,除了有總複習式的VR科技介紹外,更獨特分享到VR於日本市場的發展,以及分享日本和歐美對VR的不同定義。
此外,出版社還細心的幫大家整理了國內的VR產業相關資源附錄,相信可以幫助大家迅速腦補VR知識!
農曆年有空閒時間想完整了解VR/AR/MR得朋友, #VR大衝擊這本書值得入手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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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管理新制政策說明會
今日TAVAR為會員和實境體感場域業者再帶來經營上的好消息!
還記得先前收到的經濟部公告;電子遊戲場管理條例所指稱之電子遊戲機,不包含實境體感設備之娛樂應用。
而針對場域經營,今天TCA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舉辦了「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管理新制政策說明會做場域等相關法規的說明。
【法規修訂緣由】由於現行電子遊戲規範和營業場所受到相對嚴格的規範與限制,造成都會區難有合法場域。另外,目前機具和遊戲內容也需送審。若實境體感應用產業遵循相同法規將使發展限縮,故有修正與新增管理條例的必要。
【現行爭議與比較】若以現行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和實境體感產業比較,可分為下列幾點:
(1) 消費模式差異: 前者已成熟,後者正在發展階段。
(2) 機具送審: 前者機具需依規定送審,後者將依循遊戲軟體分級辦法和雲端載入。
(3) 場域: 因電子遊戲場依法限制其設置地點,實境體驗館在無查核標準下又易與其混淆。加以現行實境體感設備多被定義為電子遊戲機,故放置場域限縮,嚴重抑制產業發展。
(4) 整體而言,實境體感體驗館的較高收費模式、場域專人管理和互動性高的內容、難反覆消費模式相對減低兒少等治安相關問題,與電子遊戲場存在場域上差異。
【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新制管理公告與試辦期】鑒於以上差異及推動實境體感產業發展,經濟部工業局和商業司決議符合一定條件的場域,其設備得不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申請評鑑,並於107年3月1日起依「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新制管理公告」試辦一年。
依據經濟部公告分管機制,未來一年內符合以下條件者,不屬於電子遊戲機,無須送審評鑑。主要分為下列四項且須完全符合:
第一,營業場域內的設備須為「實境體感設備」,
第二為此場域僅能提供實境體感設施和設備的體驗服務,不得混合經營;
第三,消費者體驗時必須有專人在旁協助。
最後,經營業者須符合工業局「數位娛樂軟體分級查詢網」完成場域、設備和遊戲內容的登載,完成申請者將可列印QR code放置於經營場域供查核。
此公告主要提供主管機關認同兩者本質上的差異與找到合適管理措施,並能依據試辦期成果做為未來法規修訂的評估依據。
最後,提醒業者須依分級管理辦法規定完成資訊登錄和分級標示。同時於經營場域完成內容分級和警語標示;設備安全及專人管理、場域不做混合經營等自主管理。TAVAR和TCA也將協助建立自律委員會處理爭議和個案。
我們會繼續努力,也歡迎大家給我們更多實際市場經營的意見,讓大家在經營實境體驗和XR (AR/VR/MR)的規範可以有更多彈性與帶領產業健全發展!
有興趣的參與「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管理新制政策說明會的會員或經營夥伴,4/24高雄還有一場喔!
#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新制管理公告與登錄辦法: https://goo.gl/NNSEKm
#4月24日高雄場說明會報名連結:https://goo.gl/5aAdra (4/19下午5點報名截止)
ar vr mr定義 在 Re: [問題] MR 的定義與實例...? - 看板VR 的八卦
※ 引述《nyc0125 (@)》之銘言:
: VR 跟 AR 都蠻好理解的,
: 但 MR 就有點模糊。
:
: 我想可能還是需要實例來作為區辨,或者解釋定義甚至講述模糊點。
:
: VR 基本上整個空間都是虛擬營造的,
: 像 google 街景是以實像空間為藍本,做出來的虛擬遊歷空間,
: 或是電玩的應用,頭戴式顯示器配上陀螺儀,讓使用者以原生動作對應虛擬行為。
:
: AR 是根植在實境之上的延伸物,透過器材觀看,在實境上附加資訊或功能,
: 如《鋼鐵人》中的操控介面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xM4vN_4jJY
:
: 那 MR 到底是甚麼,或者說,怎麼樣的實例算是 MR 呢?
中文 Wiki的圖片我認為很好的解釋了這幾個名詞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6/68/Milgram_Continuum.png
圖片出處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3%B4%E5%A2%9E%E5%AF%A6%E5%A2%83
光譜最左邊的是真實世界,最右邊的是VR(虛擬實境)
實境中加上少許虛擬稱為AR(擴增實境), 虛擬中加入少許實境稱為AV(擴增虛境)
Real--AR--AV--VR只是虛擬占比程度的不同
AR&AV則合稱MR(混合實境)
故,AR是MR的子集合
目前比較常見的名詞是AR&VR,MR很少用,AV更是沒看過被使用
這兩個新詞我覺得要嘛只留下AR,要嘛只留下MR,另外兩個名詞都會消失
: 推 mkiWang: MR只是微軟不想用AR所發明的詞吧 02/13 18:02
: 推 Kamikiri: AR不能與實境即時互動 MR可以 02/13 18:38
AR名詞打一開始就是可以互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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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題: 犬神是一部Service動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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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254.2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R/M.1455367501.A.404.html
另外,我也認為未來"純虛擬"會不復存在
例如VIVE在初代有所謂的"牆壁"讓你知道已經走到邊界了,所以不能說純虛擬
VIVE Pre甚至放上了攝像頭,因此理論上也可以開發AR(MR)應用
不管如何,這些名詞的商用化其實剛剛開始
定義必然還會有所變動
※ 編輯: SmallBeeWayn (61.228.254.234), 02/13/2016 23: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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