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人民參與司法「共審共判」的新時代開始了。
推動人民參與司法審判,是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的結論,也是我對 #司法改革 的承諾。過去,司法缺少人民參與的空間,重大刑事案件判決的公平性常受質疑,也影響了司法的公信力,這是我們極力想改變的現象。
新制度上路後,凡是「最輕本刑10年以上」或「故意犯罪造成死亡」的刑事案件,將會隨機抽選6位國民法官,跟3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和判決。
這套 #國民法官 制度,結合了英美法系「陪審制」和大陸法系「參審制」的優點,讓代表人民意志的國民法官,和具法學專業的職業法官,可以共同審理案件,讓審判更公開透明、更公平正義,也更能反映人民的感情與期待。
「國民法官法」是一部劃時代的法案。我要謝謝 司法院 規劃草案,也謝謝參與漫長討論的各界專家,以及辛苦審查法案的立委們。
我們會持續落實「屬於人民的司法改革」,更會循序漸進,提升法治意識,達到社會的進步!
👉想了解「國民法官制度」請看這邊:taiwangov.com/Em1r5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2萬的網紅Bryan Wee,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3位職業法官」的推薦目錄:
3位職業法官 在 民主進步黨 Facebook 八卦
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人民參與司法「共審共判」的新時代開始了。
推動人民參與司法審判,是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的結論,也是 蔡英文 Tsai Ing-wen 總統對 #司法改革 的承諾。過去,司法缺少人民參與的空間,重大刑事案件判決的公平性常受質疑,也影響了司法的公信力,這是我們極力想改變的現象。
新制度上路後,凡是「最輕本刑10年以上」或「故意犯罪造成死亡」的刑事案件,將會隨機抽選6位國民法官,跟3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和判決。
這套 #國民法官 制度,結合了英美法系「陪審制」和大陸法系「參審制」的優點,讓代表人民意志的國民法官,和具法學專業的職業法官,可以共同審理案件,讓審判更公開透明、更公平正義,也更能反映人民的感情與期待。
「國民法官法」是一部劃時代的法案。我們要謝謝 司法院規劃草案,也謝謝參與漫長討論的各界專家,以及辛苦審查法案的立委們。
我們會持續落實「屬於人民的司法改革」,更會循序漸進,提升法治意識,達到社會的進步!
👉想了解「國民法官制度」請看這邊:taiwangov.com/Em1r5
3位職業法官 在 呂秀蓮 Facebook 八卦
這就是咱的立法院?
1996年1月18日,當我結束三年立法委員生涯的那天,立法院院長宣布,凡是決定不再參選的同仁,可以在院會發表臨別感言。輪到我上台時,我毫不保留地說出我對立法院的看法:
「恕我直言,它是政治馬戲班,是媒體金舞台,是利益分贓所,是權力競技場,也是正義的焚化爐。」
我以為會引起一陣噓聲,沒想到居然響起滿場掌聲。轉眼24年已過,立法院換了三位院長,但兩週前臨時會那天,立法院審查監察院長及委員提名,接著審《國民法官法》。令我回想當年的立法院,不禁悲從中來。
當年立法院國民黨一黨獨大,想通過什麼就通過,在野的民進黨只能以小博大,文攻不成就武打。院會期間,前面三分之二都浪費在朝野口水戰,重要法案都保留在最後一、二週,快馬加鞭,胡亂通過,最重要的法案往往排在最後幾天審。白天一定審不完,於是通宵達旦到天亮,外行人以為立委好認真、好辛苦、好感動。殊不知夜深人靜好入眠,大部分立委都睡得東倒西歪,夢周公去了。一切留給黨鞭去周旋,遇到表決時刻,黨鞭大喊:「醒來吧!要表決。」睡眠惺忪中,到底要表決什麼?只要看黨鞭手舉的是贊成或反對的牌子按鈴就好了。
我那年就是在漏夜審查《健保法》時,心裡著實不安,決定告別立法院的。
24年來,這個陋規一成不變地沿襲下來,為什麼非要趕在會期末審重要法案?過去很少召開臨時會,但不知何年開始,臨時會居然成為飯後菜,每個會期結束後常態性召開;有人譏諷變相加薪,因為臨時會立委可以加領加班費。問題是花錢未消災,許多最具爭議的重要法案都利用臨時會,外界不太注意時草草以多數暴力闖過關,惡法的惡果則由全民來承擔。
2016年民進黨首次席次過半,照說過去痛恨國民黨一黨專政的行徑都該改善,沒想到卻東施效顰,甚至青出於藍。「立法院是行政院的橡皮圖章」如今公然變成立法院是總統府的橡皮圖章!立法院長是不分區立委,只要總統內定,又在立法院掌握多數,鐵定當選,連選都不必選。因此日後主持立法院,當然唯總統是從,總統還可以公開限期命令立法院通過特定法案;法案通過,總統府立即表達感謝之意。立法院還是代表全國人民的殿堂嗎?
在野黨人少力薄,但四兩可以撥千金,選民期待立委用腦而非用拳打腳踢,但最近的國民黨團表現,簡直將立法院當作武術館、馬戲團在胡鬧,完全不用大腦。監察院人事同意權在胡鬧中免於接受審查,真該感謝國民黨「全額保送」!
然而依法言法,監察院新任院長及委員,8月1日走馬上任,合法合憲嗎?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監察院人事同意權要「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全院委員會進行審查時,被提名人要列席與答詢,而後投票決定人選,不適任者就被淘汰。然而這次在野黨胡鬧,執政黨偷懶、撿便宜,完全跳過詢答審查程序,民眾連被提名的人選是誰都一無所知,就把全體保送進監察院,還口口聲聲說要關掉它。立法院是否違法違憲?法學專家們也裝聾作啞。
再談《國民法官法》。長期以來國人對司法喪失信心,也對司法改革寄以高度期待。2016年蔡總統上任後,有模有樣召開司法改革種種會議,但雷聲大,雨點小,只落得國民參審與陪審兩派論戰,根本問題應該是司法人員的養成教育及審理程序出問題,司法人員的素質及訴訟程序如何監督及考核才是關鍵,反而不受重視。
7月22日立法院臨時會挑燈夜戰通過《國民法官法》,懂法律的人不見得看完全部條文,不懂法律的有的心怕怕,怕無意間當上法官,當然也有人盼望當「法官」過過癮。真正用心看完全部條文的朋友應該不多,昏昏欲睡的立委先生女士心中只有總統府,當然不在乎。
魔鬼藏在細節裡。姑且提醒大家注意第3條與第14條的規定,你就該驚醒吧?第3條規定,將來特定刑案的審查由3位職業法官及6位國民法官組成;第14條規定,下列之人不得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包括:1. 總統副總統、2. 各級政府首長及民代、3. 政黨黨務人員、4. 現役軍人、警察、5. 法官或曾任法官、6. 檢察官或辯護人或卸任者、7. 律師、公設辯護人或卸任者、8. 現任或曾任講授法律科目之教授講師、9. 司法院、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10. 司法院警察官、司法警察、11. 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及格者。
以上各項,現任官員不能當國民法官尚稱合理,但卸任者已具備相當法律專業知識又無公職,參與審判有何不可?總地一句,根據已通過的《國民法官法》,未來是由3位懂法律的職業法官和6位幾乎完全不懂法律的國民法官共同審判,而且由其中6位同意決定生死或刑罰輕重。這樣的改革,是我們需要的嗎?能實現司法正義嗎?
立法院既不是逞強鬥狠的競技場,也不是性別胡鬧的風月場,立法院應該是嚴肅莊嚴的最高民意殿堂。立法委員的言行舉止是國人的指標,上行而後下效。
民主台灣的立法院再不自律自強,各選區的選民同胞們,就該承擔國家主人的責任,大家一起來監督、評鑑立法院!
3位職業法官 在 熱線追蹤- 國民法官法2023年實施 - YouTube 的八卦
今年7月22號,立法院三讀通過,從2023年開始,只要年滿23歲,符合選任資格的民眾,將有機會擔任國民 法官 ,可以和 職業法官 ,共同審判與量刑。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