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聽同樣是電動車使用者Kent
對於電動機車的看法
Kent 婚禮攝影
簡單說一下我對於Gogoro的看法 (文很長.. 不喜歡就跳過)
網路論壇 與 Mobile01 上面幾乎是排山倒海的吐朝 與 反Gogoro
這些鍵盤大師,到底有幾個人天天騎電動機車... 有多少的經驗呢?... 沒有也可以寫的好像專家一樣...唉
我家的 E-Moving 電動機車購入一年整,幾乎是每天騎
購車金額是6萬8(豪華版),扣掉補助8000元,所以是6萬元
每天騎,我發現電動機車真的還不錯... 但是有幾個問題
電池續航力不太夠....順順騎...大約有30幾公里的續航力
如果騎快一點... 距離更短.... 還有一個問題... 如果你家不是住一樓... 就必須把電池提回家充電...很重...
接下來會遇到一個問題,就是你急需要用車時... 發現電力不夠..忘記充電或騎太快 過度耗電
此時你需要等待兩小時充電......在趕時間的情況下..兩小時是很漫長的... 所以我又買了一顆原廠的電池(1萬5千元)
兩顆交換充電... 家裡隨時有一顆充飽電的電池...花1.5萬買到無數的兩小時充電等待時間...值得.. 不過每天都要很重的電池提到樓上交換充電(我家住二樓)
這樣購車的金額就是6萬 + 1.5萬 = 7.5萬,充電費用大約一次2元的電費,可以跑20~40幾公里... 要看騎乘的習慣...騎越快..電力耗的越多
這台車是我老婆每天載小孩上學、買菜、我出門只要不是很遠..也會騎這台.. 因為安靜...環保... 所以我較少騎傳統的機車(我有一台Address 125)
一年來的電動機車經驗與研究,我發現電動機車最大的隱憂就是電池會老化、裡面的電蕊平衡跑掉..導致充電不均
雖然原廠鋰電池有保固充放電次數2000次,但是如果老化... 就是充飽電後,跑的距離越來越短..縮水... 其實這個就很難界定如何可以出保固.... 有可能充飽電後,可以騎乘的距離越來越短...但是原廠說這是正常的... 此時如果越來越嚴重
我只能再買兩顆原廠的鋰電池...3萬元,來換取這台電動機車的性能與壽命.... 鋰電池的壽命與性能的衰退是很多人沒想到的問題,雖然我有兩顆電池交換騎... 可以確保隨時都有電可以騎車
但是我一直很擔心如果電池開始老化....那我不是又要花錢買新的電池?
GOGOPO 電池是交換租用的....這點太棒了
我只要付充電費(前兩年免費)... 鋰電池的老化問題根本不需要我來承擔這個風險.... 我可以換到爽... 這種快樂又無負擔的騎法.... 如果你不是我...每天很小心的呵護這兩顆原廠鋰電池的用法...你無法理解我在講什麼
接下來.... E Moving電動機車其實很棒,最大的缺點就是...
騎不快,加速慢... 適合我老婆,但是有時候我要趕一點時間
依然騎不快...只能修身養性的騎
充飽電待命的電池一顆在家裡... 所以我不能騎離家太遠..擔心回不來...
GOGORO 加速夠快,今天去試騎... 真的很過癮.. 讚!
有電池交換站.... 雙北市我亂亂跑也不需太擔心
網路上有一堆為了反對而反對的論點... 我來說說我的論點
反對的人,你們根本就不打算買... 不知道再反對什麼? 反爽的
電池一堆嚴苛的合約,我覺得很合理... 因為電池是交換方式,電池屬於Gogoro的資產,成本也很高... 當然要訂出很多嚴苛的合約來保障公司的資產... 以防止有心人拿電池去拆解或惡搞破壞
這整防禦性的合約,是要保障公司的資產,防止這個電池交換機制出現漏洞.... 讓我們這些想要正常使用的人得不到應有的服務
如果只是正常使用,沒電就去換一顆... 會被合約的條文懲罰嗎?
車價貴不貴... 見仁見智
如果一台10萬出頭叫做貴.... 那假日一堆人騎高檔的公路車... 兩個輪框要8~10萬... 這些都算是潘仔?
滿街背好幾萬的名牌包都是阿呆.... 人手一支幾萬的智慧型手機... 這些都是敗家.. 因為手機頂多1~1.5年 你就會升級換一支
買一台10萬的電動機車叫做阿呆的話
那一堆人花10幾萬買幾顆玻璃(L鏡)... 叫做什麼?
什麼最貴
買來沒好好利用的...才是最貴...
買車沒有電池的擁有權....這樣很呆? 擁有電池才是呆.... 因為電池會老化 蓄電量會每況愈下... 我才不要擁有鋰電池
沒電就會換一顆,老化的問題與成本我才不要承擔
兩年後... 每個月800多元的充電費...貴嗎? 一般的機車加幾次油 + 每900公里換一次機油.. 其實也不便宜.. 還有很多耗材.. 空濾 傳動 齒輪油
無法載貨? 載貨就開車阿...何必強求呢
電池交換合約規定每個月不能騎超過1600公里... 我根本就騎不到1600公里... 因為我每天騎單車運動30~50公里.... 每個月用自己的腳踩出1000多公里
電動機車不會騎那麼長途... 要騎長途 我會開車
就這樣... 週六我要跟好友(馬貝單車老闆),去訂車... 兩人要各買一台
因為我們都是很背骨的人
相信自己的眼光與看法... 網路那些高論.... 看看就好.... 我寧可自己去體驗...也不要因為網路的一堆高談闊論..導致自己裹足不前
一年前. 接觸單車... 很想換碳纖維板輪.... 但是網路上一堆文章讓我裹足不前
板輪下坡會燒框... 板輪上坡會重拖 板輪CP值很低... 腿力才是王道... 換好框只是虛榮
馬貝的老闆跟我講一句話.... 那些高談闊論的人,是有幾個天天騎板輪,或騎過很多款板輪,比較過.. 還不是網路聽來看來..朋友那邊聽來的.然後在網路高談闊論
請問真的有參考價值嗎?
就這樣我買了板輪,還陸續買了很多款中古的板輪... 天天爬坡 天天下坡.... 騎了一年 (研究正確的煞車技巧與要領) 也沒燒框... 苦練後爬坡也是很強的... 我用ZIPP 808 爬坡就可以贏過很多人啦
所以要講板輪的經驗... 我可是很有資格的...不過我不會去網路論壇講 因為這是自尋死路... 因為嘴砲的世界 認真你就輸了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070的網紅阿爸去哪裡,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在台灣的的中低價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 絕大多數零件都是從大陸來的,畢竟那邊市場蓬勃 在台灣有很多組裝廠和使用台灣製造的鋰電池 在電池安全上可以放心,有許多產品險跟測試認證 另外鋰電池老闆說壽命約三到五年 有提供兩年保固,電池一顆14000 電池不便宜哦,跟一般摩托車三年保養費用應該差不多吧 ...
125 機車 爬 坡 在 阿爸去哪裡 Youtube 的評價
在台灣的的中低價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
絕大多數零件都是從大陸來的,畢竟那邊市場蓬勃
在台灣有很多組裝廠和使用台灣製造的鋰電池
在電池安全上可以放心,有許多產品險跟測試認證
另外鋰電池老闆說壽命約三到五年
有提供兩年保固,電池一顆14000
電池不便宜哦,跟一般摩托車三年保養費用應該差不多吧
這幾年小型電動車越來越普及了
不只是外籍勞工朋友會去買來騎乘,很多台灣人也有了新選擇
既不用電動機車的高額購車費用,也不用駕照、不用稅金
不過還是要戴好安全帽並遵守交通規則
在台灣也有很多人抱怨常遇騎這種車的人成為馬路三寶
我是覺得不論交通工具的種類,總是會有不守規矩的人
開開心心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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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型:JY-166S 電動自行車
馬達功率:800W
爬坡度:約18%
續航力:約30~35KM(載重與坡度皆有差異)
剎車:前後鼓煞
最高時速:依照法規,電動自行車最高速限為25km/h
輪胎尺寸:3.00-10
車重:40公斤(不含電池)
電池:有量科技鋰電池 52V13Ah 通過CNS檢驗 工研院STOBA防爆專利 防水等級IP-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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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
第 69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
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
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
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
池在六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二、其他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包含以人力為主
、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行駛於指
定路段之慢車。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其他慢車未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領取證照即行駛道
路者,處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罰鍰,並禁止其通行。
前項其他慢車登記、發給證照、規格、指定行駛路段、時間及其他管理事
項之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第 72 條
慢車未經核准,擅自變更裝置,或不依規定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
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者,處慢車所有人新臺幣一百八十元罰鍰,
並責令限期安裝或改正。
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或使用,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
格,處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
責令改正。
第 72-1 條
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或使用,行駛速率超過型式審驗合格允許之最大行
駛速率每小時二十五公里者,處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
八百元以下罰鍰。
第 73 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
側路邊行駛。
二、不在規定之地區路線或時間內行駛。
三、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通過交岔路口。
四、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五、在夜間行車未開啟燈光。
六、行進間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
、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慢車駕駛人,駕駛慢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者,處新臺幣六
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前項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罰鍰。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第 76 條
慢車駕駛人,載運客、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
以下罰鍰:
一、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數額。
二、裝載貨物超過規定重量或超出車身一定限制。
三、裝載容易滲漏、飛散、有惡臭氣味及危險性貨物不嚴密封固或不為適
當之裝置。
四、裝載禽、畜重疊或倒置。
五、裝載貨物不捆紮結實。
六、上、下乘客或裝卸貨物不緊靠路邊妨礙交通。
七、牽引其他車輛或攀附車輛隨行。
腳踏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駕駛人附載幼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
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駛人未滿十八歲。
二、附載之幼童年齡或體重超過規定。
三、不依規定使用合格之兒童座椅、腳踏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
四、未依規定附載幼童。
前項附載幼童之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應遵行事項及兒童座椅之檢
驗方式,由交通部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