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最低標!
提到李鴻源,大家知道他是前內政部長,知道他是水利專家,很多人不知道,他其實也當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
民國100年,李鴻源擔任工程會主委。
當時全國工程款一百萬以上的公標案,多達26萬件。李鴻源進行總體檢,創建了一套「標案管理系統」,將全台灣的工程公司,建檔分級。工程品質差的,違規紀錄多的,就直接汰除於標案之外。
李鴻源說,當時有個機場的跑道工程,居然是被做港灣的公司標到,結果當然是蓋半天跑道蓋不起來。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怪象」?歸咎原因,還是因為行政院的「最低標優先」政策。
陳水扁前總統執政時期,曾有一位行政院長下令,政府標案「除非有特殊狀況」,一律採用「最低標」。
這個行政命令的結果,造成:
1 有品質的大公司,就此對政府標案敬謝不敏。(價格開不了那麼低,想標也標不到)
2 工程品質差,但政商關係好,又敢開最低價的公司,屢屢得標。
3 越是危險、越是偏鄉、越是困難、越沒利潤的工程,越是交給「品質差」的公司承包。
如此結構,公共工程的品質,怎能不差?
李鴻源說,當時他建構的「標案管理系統」,都還在工程會。他建議政府即刻起,應放棄「最低標優先」政策,好好重新建構廠商的評比,把不合格的廠商,從此汰除於政府標案之外。
(我怎麼一直想起梁家輝的那句:我話講完,誰贊成?誰反對?)
暐瀚 2021-4-6 de 台北
龍進營造標案 在 Facebook 八卦
台鐵太魯閣號是人禍
太魯閣號出軌是台鐵40年來最嚴重的事故。
1
這悲劇裡,火車無從躲避,發現鐵軌上的工程車時,煞車已然不及。
鐵道迷巧合拍到出事前10分鐘的那班車。
鏡頭下,戴著工作帽與口罩的司機員,火眼金睛的注視著前方鐵軌。
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袁淳修和助理司機員江沛峰都盡忠職守。
2
沒有座位的夫妻,丈夫用身體護住妻子,從此天人永隔。
在大難之際,看見台灣人的溫厚善良。
看見對於罹難者的不捨,和對傷者的溫柔。
倖存者並不是爭先恐後,而是幫忙彼此脫困,奮力搜尋可能的生還者。
沒有爭搶,而是互相傳遞救難物資,互相詢問缺乏什麼。
是的,這是我真切知道的,善良溫厚的台灣人。
可是,為什麼台灣人卻總是得不到政客合理的對待?
為什麼這原本絶不該發生的悲劇,卻總是一再重複?
3
知道事件發生當下,我悲傷的説,是人禍,而政客是不會真正在意的。
當然知道會被台獨出征。
可是,沒有地震颱風暴雨,沒有天崩地裂,工程車造成太魯閣號傷亡慘重。
如果這不是人禍,什麽才是人禍?
4
2018年台鐵普悠瑪號因為機件嚴重瑕疵,和要求班次準點,明知機件故障,卻無法立刻停駛。
最後在新馬站彎道出軌,18人死亡,200多人輕重傷。
事件後,我們看到日本零件瑕疵,台鐵在安全和班次準點的猶疑,以及組織管理的嚴重問題。
最後,卻由司機和低階官員承擔罪責。
日商至今不承認自己有錯,台灣也無心追究。
當時的交通部長呉宏謀,是陳菊愛將。
雖然下台,但轉身卻
被民進黨發表為資產雄厚,高達台幣7兆以上的中華郵政董事長至今。
罹難者家屬要求改革台鐵的悲願,不過是鏡花水月一場,無疾而終。
5
從2018年到太魯閣號之前,台鐵發生了好幾起嚴重事故,只是死亡者都是台鐵員工。
交通部長林佳龍是民進黨派系正國會大師兄,過去也與交通或工程專業沒有關係。
只是因為台中市長連任敗給盧秀燕,所以蔡英文給了他交通部長位子。
今年1月,台鐵局長退休,林佳龍讓常務次長代理,説要以穩定為優先。
台鐵是事業單位,也公務機關。
上級單位是交通部,交通部是管理、監察者。
交通部卻又代理局長,那,誰是球員?
誰是裁判?
6
台鐵負有滿足民眾交通需要的責任,所以,不會賺錢的班次和站點,也要營運。
然後,又要滿足許多政客的選舉支票,賠錢的路線就更多。
工程標案,弊案累累製造更多成本。
面臨高鐵的優勢競爭,卻要自己扛著幾十年的財務和人事包袱。
但,台鐵缺人、缺錢、缺管理,只是結果。
原因是台鐵內部,充斥著政治掛帥,敷衍的差不多主義,而不是鐵道專業的文化。
為什麼?
因為專業無法升官發財,只有政治才能榮華富貴。
7
於是,台鐵竟然可以成為,完全沒有任何安全意識的存在。
台鐵不會不知道,鐵軌是何等脆弱,不能容忍任何異物入侵。
結果,從現場空拍,清楚看見,工程現場就在鐵道邊,卻竟然沒有任何安全圍離。
8
邊坡防護工程,本來應該在1月20日完工,卻延期到4月20日。
台鐵因為清明假期而要求停工,可是李義祥身為工地主任,卻跑去工地,還開動工程車。
他竟然還可以把工程車停在斜坡上,人離開車子。
是不是平常就這樣停慣了?
不管他有沒有拉手煞車,結果就是工程車一路滑落到鐵軌上,造成慘劇。
李義祥説,他的人生結束了。
自私的他,可知道51個人生,因為慘劇而被殘忍終止?
9
這個邊坡工程,是台鐵發包的“行車安全改善工程”。
由聯合大地工程顧問設計監造,東新營造施工。
可是,是層層轉包下,變成了小公司義祥工業社在做?
還是得標的東新營造,根本就借牌給不夠資格承包工程的李義祥?
老闆李義祥自己還就是工地主任。
他在停工日進出工地,來去自如,又是什麼道理?
而李義祥曾是民進黨黨代表,跟他前科累累的小公司,可以多年得標工程,只是巧合?
負責設計監工的大地聯合,去了哪?
台鐵身為業主,完全不管安全?
10
事故第一時間,台鐵的危機處理竟然是,想定調“將責任導向監造方,降低本局負評”。
更可怕的是,台鐵記者會證實,台鐵的合約,只規定外圍設圍欄,出入要管制。
但邊坡就在鐵軌上方,竟然沒有明文要求做邊坡圍籬。
11
工程界最傻眼的,
是”安全計劃書”跟“”交通維持計劃書,”不是任何工程基本的標配嗎?
台鐵這個工程,竟然沒有。
這兩個計劃書,不是應該交由外部審查,由外部工程專家檢驗,看計劃書是不是可以保護鐵道跟安全嗎?
這個工程,現場緊臨鐵軌,更有安全隱患。
可以沒有防範異物掉落鐵軌的任何措施,就搞一個工地在鐵軌上方?
這次工程車沿著施工便道滑落20公尺,就衝到鐵軌。
如果按照正規的安全計劃書,建立鋼筋工程圍籬,工程車有可能衝到鐵軌上嗎?
什麼都沒有,一切隨便做。
是放水還是勾結?
全台灣還有多少這種草菅人命的工地?
政客還在製造多少家庭的妻離子散?
12
這個慘劇,讓我們毛骨悚然。
政客滿口唬弄。
高科技、半導體、AI、大數據、、、。
但是高雄氣爆、台鐵普悠瑪出軌、太魯閣號出軌、F-5E失事,都是低級錯誤。
都只證明了官員的顢頇與草菅人命。
便宜行事,敷衍了事就好。
完全沒有按照起碼的標準作業流程走。
按部就班,不偷工減料,就可以系統性的預防危險,防止人禍。
可是,怎麼就這麼難?
13
因為無法就事論事。
因為專業完全不重要,政治是唯一標準。
因為是非對錯,不敵意識形態跟政治靠山。
因為網軍帶風向,就可以保護政客順風順水,登上天梯。
我只哀,善良的台灣人,怎麼只值這樣的政客?
龍進營造標案 在 高虹安 Facebook 八卦
「原來不只是螺絲鬆了,是根本不知道要鎖哪裡。」
昨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安排 #第408次太魯閣列車出軌事故 專案報告,虹安也一早前往登記發言。從事故發生到現在,真相在抽絲剝繭下逐漸明朗,相關事證皆指向 #劣跡斑斑的包商違法施工及操作過失,為這次令國人驚愕與哀痛重大事故的主因。虹安自始即對於「為何屢傳不良紀錄之包商仍可承接許多公共工程標案」感到不解,也看到鐵路局、公共工程委員會、以至於各公部門機關於施工廠商之招標、稽核、評鑑與管理仍有極大改善空間。
回顧同樣由李義祥負責的義程營造公司,於承攬花蓮縣政府建設處2014年的標案時,#偽造承包工程當中用以維護工安的圍堰照片及施工日誌,在2018年8月經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有罪,今年2月三審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確定。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一項第四款「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訂約或履約」,再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應 #3年內 要被列為政府採購案的拒絕往來對象,也不能成為分包廠商。
但,根據 #台灣採購公報網資料庫 顯示,義程營造在2020年時還有得標花蓮縣政府標案、交通部公路總局標案,為什麼理應公告拒絕往來的公司,還能繼續投標政府標案並得標?對此,林部長和鐵路局回應竟是「98年的義祥工業社曾被拒絕往來,但只有 #停權一年。」虹安提醒質詢問的是李義祥的另外一家公司「義程營造」,而且是107年的判決,官員們仍是一問三不知。
所以,很可惜,就在林部長及官員們連第一個問題都沒聽懂的情況下,質詢時間就滴答滴答過去,虹安從現有法規和現象所看到的漏洞問題,也無從深入探討:
1. 按照現行政府採購法,處分對象主要為「廠商」,而非負責人或行為人,導致李義祥可透過不同公司切換,仍可得標承包政府工程案。
2. 根據《政府採購法第101條執行注意事項》,「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除第6款外,其他各款並未以司法機關起訴或判決為要件」,表示不須等到法院判決定讞,即可提報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列為拒絕往來廠商之流程。花蓮縣政府建設處作為主辦機關,為什麼不曾啟動流程?如此等於造就義程營造多了兩年半的時間仍可爭取標案。
政府公共工程案應有更加嚴謹的評鑑與稽核,難道這些廠商和負責人劣跡斑斑的履歷表,政府看不到?
此外,查詢 #政府電子採購網 拒絕往來廠商的名單,搜尋今年2月已遭判刑確定的義程營造,竟顯示「#無符合條件資料」?林佳龍部長、祁文中局長及顏久榮副主委卻在現場互踢皮球,表示這是 #公共工程委員會 業務範圍,而公共工程委員會則表示,要看主辦機關是否有提報,經過程序才會公告。
事故已經發生六天,關係人與名下公司惡名昭彰,媒體也已大幅報導,現場官員居然還在狀況外,只會說不是自己的案子,或是還只能掌握十幾年前的舊案?林佳龍部長在答詢的最後甚至表示,「請委員以後有這些數據的資料要先提供給他,他才能做功課,才不會浪費委員質詢的時間。」
天哪。親愛的部長!我不是您的幕僚耶!質詢前還要提供資料給您?要不要幫您把題庫和擬答都準備好?事故已發生這麼多天,該做的功課不是來立法院前就應該做好嗎!真是令人非常憂心。
#最新進度
今天看到公共工程委員會送交立法院的專案報告,慶幸他們終於搞清楚我的問題,卻也甩鍋給了花蓮縣政府:「義程營造於104年間履行花蓮縣政府採購案期間,履約請款文件登載不實行為,經法院判決有罪,惟該府未啟動停權措施,本會已函請縣府說明。」
花蓮縣政府稍早也對此回應:「中央要扛責任!這是有始以來最大交通事故,應審慎思考。」
事實上,依據媒體報導,很多標案往往只有一家廠商會投標,招標機關今天把廠商列入黑名單,未來屢招不成,麻煩的是機關自己。因此常看到有明明犯行已由司法機關明確認定,判決書都有了,但招標機關卻「#忘記刊登」,甚至拖到裁處時效屆滿而無法執行的情形。
我想,這一次的質詢,演變成鐵路局、公共工程委員會、花蓮縣政府如今互相推責的現象,真的不難看見政府工程招標確實有許多待改善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