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江艦飛彈事件的發生,絕對不可原諒。
我與國軍榮辱與共。國軍做得好的時候,我與國軍同享榮耀。不過,當國軍犯錯的時候,我也一定會跟國軍共同面對。國軍的尊嚴,要靠大刀闊斧的改革才能贏回來。國軍不需要害怕被檢討。勇於反省,才能壯大國軍。
回國後的第一件事,是聽取相關單位對於發生金江艦飛彈事件的簡報,並對此事件有六點裁示:
一、除了再次向罹難的黃文忠船長表示哀悼,我也對受傷的船員致上歉意,相關單位務必全力協助家屬善後及賠償事宜,政府一定負責到底。
二、這個事件的發生,絕對不可原諒。會發生金江艦飛彈事件,代表我們的某些國軍部隊運作存在嚴重的問題。這次事件,絕對不只是個人操作失誤的問題。雄風三型飛彈這種高度精準武器,具備了多重安全保險設計,但是在這次事件裡,卻因為人為操作問題,竟然全部沒有作用,令人難以想像。
這代表該部隊紀律鬆散,從管理到訓練,許多環節都出了問題,而毫無警覺。做為三軍統帥,我無法容忍這樣的事情發生。因此,我要求國防部長與海軍司令,務必完成以下兩項交付的任務。
1. 海軍的艦隊管理、人員紀律、教育訓練,由海軍司令負完全責任,立即完成整頓。從訓練到作戰,所有機制,重新檢討,總統要求在最短時間內看到成果。
2. 精準武器的控管,是非常重要的事。這次意外相當嚴重,代表部隊內部安全管制,發生重大問題。總統要求國防部長立刻負起全責,除了檢討本次事件,應該在2個月內提出國軍精準武器控管的具體改善方案。
三、為了國軍形象,本案不能輕忽。目前,本案也進入司法程序,法務部已責成高檢署檢察長召集專案小組,進行調查。我要求軍方全力配合,務必在最短的時間內,給家屬以及社會大眾一個清楚的交代。「水落石出」是這個事情唯一的選項。在司法調查告一段落後,不排除增加懲處名單。
除了現有的調查之外,國軍應該針對社會大眾的質疑,提出更詳細的說明。唯有澄清所有質疑,才能維繫社會對國軍的信心,也才能維持對外關係的穩定。
四、我要求國防部和參謀本部,除了追究失職人員的責任之外,務必深究事件發生的系統性失靈原因,同時,國防部上上下下必須制定更嚴謹的操演準則,相關人員的訓練也必須更嚴格和確實。
在聽取簡報過程中,我告訴國防部:「沒有標準作業程序,就立刻去訂定;若是已有標準作業程序,士官兵不確實執行,這就是目無軍紀,人謀不臧。軍隊沒有紀律,便不叫軍隊。」我真的希望,國防部針對這一點確實反省檢討。
五、對於國軍近來發生幾起負面事件,作為三軍統帥,接下來的改革,我會和國軍一起承擔。
我與國軍榮辱與共。國軍做得好的時候,我與國軍同享榮耀。不過,當國軍犯錯的時候,我也一定會跟國軍共同面對。
國軍的尊嚴,要靠大刀闊斧的改革才能贏回來。國軍不需要害怕被檢討。勇於反省,才能壯大國軍。
六、相關部門要針對這次事件,向周邊國家以及中國大陸做出完整的說明,並重申我國維持台海及區域和平穩定的決心,沒有任何改變。
針對受傷的菲籍與越藉漁工,我們已請相關行政機關提供協助,並已指示駐菲律賓和越南的代表處向漁工家屬致意。
同時也有18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涉嫌在一件犯罪金額超過5億的逃稅案件中,施壓檢察官必須與被告進行認罪協商的醜聞。法務部蔡清祥部長說成立調查小組、很快有結果。請問法務部還要拖延多久? 2. 昨日,法務部檢審會決議將彭坤業調陞「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涉及弊案遭調查竟然還升官,引起基層檢察官怒火。 依法務...
高 檢 署檢察長 在 馬英九 Facebook 八卦
今天陽光普照,早上騎車去淡水,沿途遇到不少民眾對著我喊「加油」,也很關心我昨天的出庭狀況。以下是我昨天的答辯全文:
我無罪。我的答辯如下:
這88頁的起訴書,從第一頁開始,檢察官的指控就不是事實、沒有證據、邏輯錯誤。起訴書說:本人從政期間與立法院長王金平因理念差異,認為施政政策無法貫徹,乃在102年8月31日黃世銘告知王金平等人涉及關說司法情事之後,以不符憲法權力分立與制衡基本原則的犯行,行使總統職權,圖撤銷王金平黨籍使其喪失立法院院長職位。
今天,針對這些不實的指控,我要談總統的權力與責任。因為本案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憲政問題。
起訴書引用了一堆法令,提了不少次憲法,但卻忘了最重要的一點:我,當時是中華民國總統,我,對憲法有承諾,我,對國家有責任, 遇到破壞憲政體制、傷害人民權益的違法事件,我不能若無其事、置身事外。
檢察官完全忽略了「總統」這兩個字代表的意義與份量,也完全忽略了中華民國總統對憲法的承諾與對國家的責任。
不論過去、現在、未來,不論黨派,任何一位中華民國總統,在遇到涉及立法院長、反對黨大黨鞭、法務部長、高檢署檢察長集體關說司法個案的時候,他想到的,一定是國家社會即將面臨的憲政風暴與危機,而不是去鬥倒誰、陷害誰。
我再說一次,不論過去、現在、未來,任何一位中華民國總統,遇到這樣一場憲政風暴,想到的一定都是國家與人民。
當時,我預料這個立委集體關說案一旦公布,一定造成憲政風暴,而立法院即將開議,立法院長能否主持院會,行政院長能否上臺作施政報告,行政院送立法院的法案能否進行審查,都攸關國家政務與人民福利,我必須儘快召集行政院江宜樺院長與總統府羅智強副秘書長來會商,以因應這個即將來到的憲政風暴。這是大法官585號解釋確認憲法賦予總統的行政權,也是總統的責任,而我,也以最小侵害、最大限縮的態度審慎行使這項權力,並沒有「無限上綱」。
我後來請黃世銘檢察總長向江宜樺院長報告本案,只是完成法定程序,並非指揮辦案。因為我國憲政採取雙首長制,在程序上當然也應該向行政院長報告,這都是依法令的公務行為,不是無故洩密。
令人痛心的是,起訴書雖然提了不少次憲法,卻忽略了憲法最根本的功能。憲法是用來讓國家更進步、讓人民更幸福的,不是用來羅織構陷、不是用來入人於罪的。
我想請問檢察官,102年8月31日當天黃世銘一見面就說:「這是純粹的行政不法,如果是刑事不法。我就不會來報告。」檢察官的起訴要點忘了這點。身為總統,我當然要相信檢察總長,我怎麼會認為檢察總長向我報告的司法關說案,是違法的、是我不應該過問的偵查秘密呢?身為法務部前部長,我怎麼會認為黃世銘會犯罪、會洩漏偵查秘密給我呢?我怎麼會認為這一位多次在全國檢察官票選中得第一名的檢察總長,會洩漏偵查秘密呢?
沒有一位總統,會懷疑檢察總長違法。沒有一位總統,會懷疑檢察總長跟他報告的事,是違法的、不應該過問的偵查秘密。
我也想請問檢察官,如果時光倒流,我當時遇到了這件令人震驚的司法關說案,應該如何照起訴書的建議「合法、適當」處理呢?去問檢察官我可不可以跟行政院長討論嗎?要問誰呢?要問最高檢察署嗎?還是台北地檢署?每一位檢察官都要問嗎?如何問?檢察官根據甚麼法律答覆我呢?如果連檢察總長跟我說這是行政不法我都不能相信,我又應該怎麼處理呢?還是我什麼都不做,上床睡大覺?
如果依照起訴書的思維邏輯,現在與未來所有的總統都將動彈不得,無法行使職權。因為任何國家社會發生的大事,都要先問檢察官有沒有偵查;得到任何資訊,都要先問檢察官有沒有偵查;任何官員涉及行政不法,不論是法務部長也好、行政院長也好、總統都不能過問,都不能處理,否則都可能構成洩密或教唆洩密!
看完88頁的起訴書,更令我痛心的是,我想請問檢察官,你們到底認為當時有沒有發生這件重大司法關說案呢?難道是我杜撰一個虛擬的司法關說案,來洩密、來教唆洩密的嗎?
有一次陳瑞仁檢察官在臺大演講時,提到檢察官被關說的經驗。他說:「以前發生很多事情:把你叫進去辦公室,裡面坐著立法委員或監察委員,人家就跟你講,說這是某某立委啊,他的親戚有一個案子怎樣怎樣啊,請你查清楚一點。他不會很明顯跟你講,他用暗示的。只要聰明的檢察官退下來就知道這個案子怎麼辦」
我想請問檢察官,王金平院長為了特定個案在電話中跟柯建銘委員說:臺高檢陳守煌檢察長有打電話來,說承辦檢察官姓林,林秀濤。她是曾勇夫部長的人,叫我跟部長說,我已經跟部長說了,他會盡力處理。這是什麼意思?
王金平院長為特定個案打電話給曾勇夫部長,說:「不要為了上訴而上訴。」,這是什麼意思?
陳守煌檢察長為特定個案叫林秀濤檢察官到辦公室,要她對特定個案「依法辦理」、「該上訴就上訴,該不上訴就不上訴」,這又是什麼意思?
檢察官起訴書中,特別強調我擔任過法務部長。也正是因為如此,我最瞭解,關說司法個案是傷害司法獨立與司法公正最大的殺手,也是人民最痛恨的違法行為。尤其是立法委員聯手關說司法個案,更是破壞憲政體制、權力分立最嚴重的型態。在102年9月6日特偵組召開記者會公布這個司法關說案之後,我看到社會震驚、輿論譁然、政局不安,我因此決定依據大法官會議釋字331號解釋與政黨慣例祭出黨紀,懲處嚴重違紀黨員,就是因為我知道檢察官及人民最痛恨關說,最痛恨特權,我也知道檢察官所謂「個案」、「依法辦理」是什麼意思。
我想請問檢察官,102年9月6日之後,我,身為國民黨主席,或者是國民黨中央,當時可以不依照憲政體制與政黨慣例祭出黨紀懲處嚴重違紀的黨員嗎?還是我只能假裝沒看到,回家睡大覺?
我今天再談這點,並沒有其他目的,只是請檢察官好好想想,辦案子以臆測當證據、先射箭後畫靶,把案子推給法院。這樣做,傷害的,是檢察官全體的聲譽;傷害的,是人民對司法及檢察官的信賴。
在這個案子中,檢方起訴的基礎,就只是認為,我為了要撤銷王金平的黨籍、換掉立法院長,所以洩密給江宜樺及羅智強,我為了鬥倒王金平,所以要黃世銘洩密給江宜樺。這個起訴的基礎,倒果為因,毫無邏輯,只有臆測,沒有證據。
這本起訴書的基礎,跟某些電視名嘴或網路鄉民一樣,都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把臆測當證據,先射箭後畫靶。
江宜樺、羅智強並沒有任何國民黨的職務,在國民黨內幾乎沒有任何角色,我當天跟他們會商這個司法關說案的危機處理,完全沒有提到撤銷王金平黨籍及撤換立法院長,完全沒有。
所謂黃世銘「再次洩密」給江宜樺,跟撤銷黨籍與撤換立法院長,也完全無關。
起訴書對它所臆測的政治目的或動機,不但沒有提出任何證據,更完全無法得出我為了政治目的而洩密的這個結論。
要撤銷王金平黨籍跟撤換立法院長,不應該去找行政院長,也不是找總統府幕僚,不會只找兩個人,不會只談不到一小時,更不會在四天後要求黃世銘再去向行政院長報告。黃世銘再去向行政院長報告,對於撤銷王金平黨籍跟撤換立法院長,有任何關連嗎?
檢察官的起訴書從第一頁就開始臆測,從第一頁就錯起,一直錯到底。而且刻意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二條規定,忽略對我有利的證據,譬如民國94年我當選國民黨主席後,曾力邀王金平院長擔任第一副主席。又如民國100年國民黨提名不分區立委的時候,我特別修改原先只許連任一次的黨內提名辦法,讓王金平院長可以再連任一次,再做4年院長。我如果跟王院長的關係像起訴書所描述那樣的水火不容,我何必為他破例修法呢?這件事,政壇人人知道,網路一查就到,為甚麼只有檢察官不知道?起訴書又說,我擔任總統期間與王金平院長因為「理念差異,施政政策無法貫徹」,但是王院長今年2月21日以證人身分切結作證時,明確告訴周士瑜主任檢察官,他的「政治理念(與總統)應該沒有大的差別,都是為了中華民國生存發展,黨能夠重新執政。」他明白否定了起訴書的臆測。我必須沈痛的說,本案檢方不是沒有政治常識,就是刻意構陷入罪。
我做過法務部長。民國83年我全面發動檢察官查察賄選,當時全國選出883位縣市議員,檢察官就起訴了341位,將近四成,人數是史上最多,全國震驚。84年我親自出席憲法法庭兩次,全力爭取保留檢察官的司法官地位,最後被大法官釋字392號解釋所接受,讓檢察官安心工作。我當總統後,100年成立法務部廉政署,全力支持檢察官肅貪,有效降低犯罪率、提升定罪率。我不論當法務部長或總統,一向尊重檢察官職權,我從來不干預司法個案。我也必須沈痛的說,我對檢察官的支持,我對檢察官的期許,遠遠超過許多政治人物甚至法律人,也因此,我對這個案子的痛心,是你們無法想像的。
最後,這個案子,不僅牽涉到我個人的名譽與清白,更重要的是,總統的權力固然不能無限上綱,檢察官的權力也不能無限上綱,檢察官尤其不能「明查秋毫,而不見輿薪」,「深文周納,羅織入罪」,要求總統以檢察官自認「合法適當」的方式,來行使總統的憲法職權。
總統究竟應該如何行使職權,應該如何處理國家大政,攸關我國憲政的未來,也攸關未來所有總統的名譽與清白,我真的不希望看到以後的卸任總統,還要面臨同樣的問題。
請判決無罪。
也請讓未來所有中華民國總統,忠實履行他們對憲法的承諾與對國家的責任。
高 檢 署檢察長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八卦
#最新 【台鐵近60年最嚴重意外:太魯閣號事故造成51人死亡,146人輕重傷】
清明連假第一天上午9時33分,在花蓮縣秀林鄉台鐵東正線清水隧道北口(北迴線東線下行K51+450),一輛工程車輛從山坡滑落鐵軌,撞上行經的太魯閣號408次列車,造成列車出軌卡在隧道內,許多人當場沒有生命跡象。截至下午7時為止,已經造成51人死亡、146人輕重傷,袁姓司機員(33歲)當場死亡,江姓隨車機務員(32歲)送醫後不治。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是從樹林開往台東,停靠松山後直達花蓮,是台東民眾優先實名制購買的班次;根據台鐵目前提供的資訊,這班列車滿座376個位子,加上站票,台鐵統計搭乘的人數492人與4名乘務人員。
現場救難人員抵達現場時,太魯閣8節車廂僅有2節車廂在隧道外,其餘6節車廂都在隧道內。由於現場車廂破損嚴重,救難人員有攜帶電鋸與油壓剪試圖搜救,由於隧道內空間狹小僅能一人進入,破壞車體後才能進入車廂內搜救,但第一時間傳回壞消息,由於前四節車廂嚴重扭曲,尤其是車頭的第8節車廂,現場遺體多有殘缺,數人已明顯死亡。
根據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統計,第8節車廂有高達28人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第7節車廂有1人、第6節車廂2人,第5與第4節車廂各有4人,第3節車廂1人,其他遺體在車廂外尋獲,以及2人送醫不治。現場救難人員描述,研判可能撞擊工程車後,車體直接再撞擊隧道內壁,造成車廂嚴重受損,也讓車內乘客受到嚴重撞擊。
救難人員進入隧道內搶救時發現,卡在隧道內的第8節車廂車頭只剩下不到一半,駕駛室全毀;現場看到的煞車痕不到200公尺,與動輒超過600公尺的煞車痕跡不同,顯示司機員可能來不及煞車。一位不具名的台鐵司機員透露,發生事故的東正線,是曲線半徑800公尺的彎道,一般列車限速115公里,太魯閣號有傾斜設計限速130公里,如果有不明物體突然侵入軌道,司機員根本來不及反應。
■原本是防範意外的工程卻意外致命
由於事故現場在進行明隧道工程(ㄇ字型隧道,讓落石不會掉在路線上),屬於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北迴線K51+170~500側邊坡安全防護設施工程」的一部分,已經接近完工階段。根據台鐵內部官員透露,這是因為前幾年曾有巨石掉落在東西正線之間,所幸當時並沒有砸斷電車線與鐵軌,沒有造成傷亡,因此被列為需要加強防護的區域;只是萬萬沒想到,保護工程尚未完工,卻是因為工程車疑似滑落至軌道,撞擊到高速行進的太魯閣號。
花蓮地檢署檢察長俞秀端晚間在現場確認,目前事故造成51人死亡(多數尚未確認身分,包含1名法國人)、另有2個屍袋(可能包含殘肢與屍塊)、146人輕重傷,這是台鐵近60年來最嚴重的意外事故。過去1961年7月9日在嘉義民雄發生特快車於平交道與客運對撞,當時造成48死、28傷。
總統蔡英文第一時間要求各單位投入救援工作,並由運安會嚴格進行事故調查,務必完整釐清事故原因。行政院長蘇貞昌則是到台鐵災害應變中心時,對罹難者家屬與受害乘客表達最大歉意。交通部長林佳龍到現場指揮救災,並表示,此時搶救優先,也須與台鐵共同配合運安會及司法單位調查,「不會、也不能在此時一走了之,但理當必須承擔一切政治責任。」
■工程車手煞車沒拉而肇事?運安會:還需詳細調查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簡稱運安會)晚間6點召開記者會,主委楊宏智表示,運安會今天共出動5批次進行調查,現場已啟用空拍機(UAV)拍攝以作為後續3D建模使用,也會下載列車的列車自動保護系統(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 簡稱ATP)和「列車監視控制系統」(Train Control Monitor System,簡稱TCMS)資訊,以及搜集監視器或民眾拍攝之影像供後續調查。
至於工程車為何會滑落邊坡?是否是因為沒有拉起手剎車?楊宏智僅表示,事故工程車現在還在現場沒有移動,運安會人員會近距離採證,跟檢察官一起檢視事證。
對於疑似肇事的工程公司表示有用手煞車也有用石頭擋(擋住車輪)的說法,楊宏智回應,「有沒有用石頭擋?石頭擋是不是可以接受的東西?這都是問題。」並指運安會已經拿到台鐵和工程公司的合約,會一起來審視雙方的責任和是否依合約執行。
運安會雖召開記者會,但對於初步肇事原因,態度仍相當保留。媒體詢問這起事件是否為人為造成。楊宏智回應:「難以判斷……說不定是工程車有機械問題,煞車系統沒到位都有可能。」至於後續調查的重點方向?楊宏智表示,事實資料還沒出來,目前仍很難排定重點調查部分。
###家屬與乘客參考資訊###
台鐵目前北迴東正線中斷,西正線維持單線雙向運轉,因應災害事故,乘客出門前詢問列車運行情形,台鐵局24小時旅客服務電話:(02)2191-0096、0800-765-888(免付費電話,行動電話無法撥打)、台鐵局官方網站,會隨狀況更新最新資訊,網址:
https://www.railway.gov.tw/tra-tip-web/tip
有關罹難受傷家屬,洽詢相關處理事宜,可撥台鐵局客服電話0800-765-888及02-2191-0096或本案專線電話02-2383-1384,或至各車站服務台及台北站指定1F值班站長室辦理,台鐵局將有專人協助說明,並協助安排所需交通與住宿事宜。
(文/嚴文廷、林雨佑;攝影/何柏均、余志偉、林彥廷;設計/黃禹禛)
#台鐵 #太魯閣號 #運安 #重大意外 #即時 #花蓮 #清水隧道 #報導者
高 檢 署檢察長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評價
1. 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涉嫌在一件犯罪金額超過5億的逃稅案件中,施壓檢察官必須與被告進行認罪協商的醜聞。法務部蔡清祥部長說成立調查小組、很快有結果。請問法務部還要拖延多久?
2. 昨日,法務部檢審會決議將彭坤業調陞「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涉及弊案遭調查竟然還升官,引起基層檢察官怒火。
依法務部遴選要點規定,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應「操守風評均佳」。然而,彭坤業在2000年時參與股市富商招待的「鳳梨宴」,得知內線訊息後竟然參與炒股牟利,事後遭到監察院彈劾。這位早已顯露嚴重風紀問題的檢察官,當初沒撤職已經很離譜了,法務部在他再度涉及弊案後還幫他升官?
3. 上週桃園地檢發了一個避重就輕的聲明,說檢察長是接受「陳情」。對此,我要求法務部具體回應基層檢察官質疑,法務部沒有回應。
我今日公開請教法務部:當初到底是誰向檢察長陳情?有無通聯或書面紀錄?桃檢公訴檢察官負擔很重,請問本案哪裡重大特殊到需要找另一名公訴檢察官來「協助」協商程序?是這個案件「特殊」?還是被告「特殊」?還是辯護人「特殊」?
4.根據司法院地方法院認罪協商案件終結件數統計,去年在所有涉及作假帳逃稅的犯罪案件中,達成認罪協商僅有3件、其中由法院審查庭自結件數更是0件!請問本案到底是如何「特殊」到檢察官竟然在審查庭中進行認罪協商?
更何況本案在偵查階段,被告矢口否認犯罪,責任全部推給醫院財務與會計人員;犯罪期間長達9年、犯罪所得超過5億元,情節如此嚴重、惡性如此重大的案件,請問到底憑什麼給他特殊待遇?
附註:
2019-3-27 別讓司法成為「有關係就沒關係」的司法
https://reurl.cc/34znX
2019-3-2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檢察長涉嫌關說施壓、檢察官也質疑法官涉入
https://reurl.cc/vvMOl
2019-3-23 這樣的司法、還能不改革嗎?
https://reurl.cc/OrvLg
2019-3-22 基層檢察官的控訴:請法務部徹查到底、切勿包庇
https://reurl.cc/xvvvV
2019-3-22 基層檢察官沈痛的控訴
https://reurl.cc/rv5WZ
高 檢 署檢察長 在 張麗善 Youtube 的評價
為了提倡青少年正當休閒活動,雲林縣更生保護會、雲林縣救國團、青年志工中心特地聯合舉辦反毒、反黑、反霸凌創意飆舞比賽,讓全縣高中職學生可以好好以舞會友。
15歲到18歲的青少年是非常活潑的年紀,不注意很容易受到朋友影響,這幾年校園裡偶爾傳出學生吸毒、黑道介入以及霸凌同學事件,這次舉辦飆舞比賽,透過跳舞鼓勵青少年從事正當休活動,希望讓青少年了解其中意義,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林宗志表示,利用飆舞比賽,發揮學生的創意及團隊合作的精神,也希望利用這個機會,希望所有青少年都能把活力及創意,用在正當的休閒娛樂上,避免青少年毒品氾濫的犯罪。
這項反毒、反黑、反霸凌創意飆舞比賽,就在斗南鎮大德工商舉辦,一向和青少年在一起的雲林縣救國團,特別協助活動辦理,擔任救國團主委的雲林縣長參選人張麗善也勉勵青少年可以用跳舞來鍛練身體,發輝青少年應該有的特色,讓自己的青春歲月留下美好的回憶。
雲林縣長參選人張麗善表示,救國團一直以來都是青年的好伙伴,所以常常利用寒暑假時間舉辦三對三籃球賽,邀請大專青年返鄉服務,最重要的是根據警政署的調查,青少年在放寒暑假的時候,犯罪比率最高,所以我們希望利用寒暑假青少年沒有上課的時候,舉辦更多類似的活動,讓青少年有更多發揮的空間,我相信降低犯罪率對整體治安是有幫助的。
22隊參賽隊伍經過激烈的比賽以後,這項充滿活力的飆舞比賽,由北港農工BS得到冠軍,第二名是由地主隊大德工商FLASHBACK、第三名是西螺農工champion。參賽學生以精彩的舞蹈配合音樂,加上所有參與同學的共同合作,展現出青少年最青的活力和才藝,也給大家講他們是最有想法的青春少年兄!
《歡迎來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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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長徐耀昌、南投縣長林明溱、連江縣長劉增應、彰化縣王惠美、臺東縣饒慶鈴、新竹市許明財、宜蘭縣林姿妙、雲林縣張麗善、花蓮縣徐榛蔚、基隆市謝立功、臺中市盧秀燕、嘉義市黃敏惠、澎湖縣賴峰偉、新北市侯友宜、桃園市陳學聖、嘉義縣吳育仁、屏東縣蘇清泉、臺北市丁守中,金門縣楊鎮浯。
《敬請關注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委員群》
蔣萬安、李彥秀、蔣乃辛、費鴻泰、賴士葆、林德福、羅明才、陳學聖、呂玉玲、顏寬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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