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風暴中,科大學生周梓樂案,周末我進入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勘察之後,疑點眾多,以下從頭析論。
首先現場的地形:多層停車場與周梓樂居住或當夜駐在的富康花園之間,有一天橋走廊。並作啞鈴形狀(圖一):
11月3日星期日晚上10點多,街頭示威開始。午夜即11月4日星期一凌晨零時10分,周梓樂由富康花園去停車場。
以下推論,全部根據警方公布的資料與到目前為止商場發放的錄影帶歸納:
隨後的半小時,周同學在停車場2樓徘徊,正在使用手機。手機最後上線,在凌晨 1時。
這一部份並不太重要。關鍵在於凌晨一點,周同學離開尚德停車場2樓,通過天橋走廊,返回富康花園。
但走了一大半,卻忽然折回,重返停車場2樓,錄影帶顯示, 1:02分,周同學正在2樓的汽車斜坡走上3樓。
但1:05分,周已被發現重創昏迷復生月停車場2樓欄牆外的走廊。
全案關鍵,在於這短短4分多鐘內,發生了什麼事。
停車場3樓的水泥欄牆有三呎多高,不可能倚牆失足墮斃。但他卻昏臥下層。只有兩個可能:意外、他殺。
自殺的可能性,完全排除。若是意外,則他為何要在1:00重新返回停車場,走到3樓?只有兩個可能:
1,周同學壓力太大,忽然想回到停車場玩一回Parkour。
2,1:00他收到朋友短訊,叫他返回停車場,找高處觀察。他發現3樓的欄牆看不見街道,決定回到2樓,但懶得走樓梯,決定由3樓圍牆跳下去。
但現場可以目測,一層樓那麼高,周同學平時沒有做過特技演員,周圍平靜,他可以用旁邊的樓梯,而不是如頑童一樣跳下。
事後有人發放資料,指出那道欄牆在視覺上有誤導,令人以為牆的另一端是平地。但其實這層樓的另一邊另有欄牆,外為2.5樓。兩牆不可蓄意混淆:(圖2與3)
除了意外,剩下的就是他殺了。
周同學回到3樓的時候,遇到至少兩名兇徒伏擊,短時間內快速制服,不確定周同學是否清醒的狀態下,被抬起越過欄牆向2樓擲下。
但這樣做,是為了謀殺還是懲罰?只有一層樓的高度,周同學生還的機會極高,事後完全可以指證。不論是殺人還是懲戒,此是愚蠢的下策。
行兇之後要逃離,錄影帶並無記錄。若要避過360度的錄影機掃拍,必須事先審慎預謀。但周同學已經離場再折回,即興返回3樓,有很高的偶發性,預謀在3樓伏擊,可能性極低。
另一可能,是3樓的樓梯間有防暴警察或便衣埋伏,以防暴徒出沒。遇到折回的周同學,雙方對峙,衝突而追捕,周同學不顧安全,情急跳下3樓的欄牆。
但同樣,若有這種情形,錄影會錄得到。而且短短一兩分鐘,時間極為短促。
警方的說法,是當夜只來過停車場兩次。一次在午夜前11:30左右,發現平安無事之後撤走。另一次,就是在凌晨消防員先到場急救周同學後,警員才抵達。
警方第一次到場後,有沒有留下兩三個埋伏防守?目前只能假設:沒有。
所以只能又回到意外失足的那個可能性。
但是領匯又發佈了當夜稍後,凌晨兩點,有兩名市民不約而同,在3樓地點企圖翻跳牆欄,「以為」外面是2.5樓處的淺矮地面,幸好皆身手敏捷,有驚無險,懸崖勒馬,安全無事。
換言之,這個停車場的3樓欄牆,長期有高度的視覺誤導,一夜之間,可以隨時製造三名意外失足墜下的「周梓樂」,而這一夜,其中兩人大難不死。
若風險如此之高,一年之中,險蹈此死亡陷阱之過度活躍症人士,當有上千人因而不幸捐軀。是否商場的經營者早應有發現,在牆壁貼滿「此牆後有十五呎高,切勿攀爬」之溫馨提示?
這就是必須開死因庭的原因。尤其醫護人員的醫療報告,以及獨立的法醫解剖報告。
再強調一次:以上推論,全部根據警方公布的資料和目前得到的錄影帶為依據。有否延誤了救治,則屬次要的第二爭議。
關鍵在於:凌晨一點開始至凌晨的4分多鐘裏,周同學發生了什麼事?
追究真相,並不是所謂的消費死者。1963年美國總統甘迺迪遇刺,總統的頭蓋骨圖片、血衣,日日對外公布,因為一顆「魔術子彈」(The Magic Bullet )的力學,出現奇怪的反常狀態。
若錄影帶已經公布完畢,剩下的微弱證據,只有周同學手機裏,最後上線時零晨一點,他收到的是什麼短訊,或導致他重返停車場。雖然那個短訊,可能只是他的母親叫他回來睡覺,很晚了。
但周同學永遠不會回來了。
我們希望,天長夜永,周梓樂之死不會成為香港史上類似JFK的第一懸案,只有真相大白,方可保障社會公義,令周同學真正安息。
骨水泥風險 在 林淑芬 Facebook 八卦
從疑似「爐渣屋」的松菸文創及合宜住宅,
看遇到「亞泥」「亞東混凝土」大財團就軟腳的政府,
以及看似有管理卻沒有在管理的「廢棄物再利用」。
松菸文創大樓的營造廠商「中鹿營造」,
使用「亞泥」幾乎100%持股的「亞東預拌混凝土」的混凝土,
然後「亞東」宣稱是誤用「電弧爐的還原渣」,
且因為文創大樓是鋼骨結構,
所以混凝土施作在外牆,地板,及包覆梁柱而已,
所以不算該建築的「主體結構」
所以不違法嗎?
因為是「亞泥」的「亞東混凝土」所以不再追查「違法爐渣」的來源,
並釐清問題,追究法律責任嗎?
人民的的居住安全和健康風險就不重要嗎?
政府應該告訴人民的是,
(1)一個合法的大型混凝土廠商,
「亞泥」的子公司「亞東混凝土」,
怎麼「非法」的使用「不清楚」來源的爐渣當「混凝土原料」呢?
(2)如果爐渣來源不明,
就沒辦法確定這種爐渣符合「再利用管理辦法」,
就不可以當混凝土原料,
更不可以用來蓋房子。
所以從「廢棄物管理」的法規來看,
不管使用爐渣蓋的「松菸文創大樓」建築上安全與否,
都是「違法」。
(3)「亞東」以買進爐渣原料的砂石場已經倒閉來規避責任,
這明顯是避重就輕。
因為倒閉是一回事,
砂石場的營業登記及名稱才是重點,
從砂石場我們要回追,
砂石場的「非法爐渣」原料是從哪裡來的?
我們才能知道是誰在搞「非法爐渣再利用」,
才能究責,才能改善「非法爐渣再利用」管理的疏失。
(4)如果政府有心要查,其實追查非法爐渣來源也不難。
103年全國生產「電弧爐渣」的鋼鐵廠只有20家,
收受處理爐渣的「再利用業者」只有21家。
這21家「再利用業者」把「爐渣」做成「砂石粒料」賣給相關業者,
依據法律必須做成資料保存,
讓工業局查核。
(5)因為松菸的「非法爐渣」吸水膨脹爆裂,
所以不符合「爐渣再利用」的相關規定,
所以不能作為混凝土原料,
所以會究責於「再利用機構」,
所以工業局如果依法處理,
可以處罰「再利用機構」停止收受處理爐渣,
更嚴重可能會廢止「再利用許可」。
所以砂石場往上追,要追究「再利用機構」的違規違法。
(6)這種會「誤用」爐渣,
不公開砂石場名稱的「亞東混凝土」,
該公司混凝土全國市占率有10%,
該公司網頁顯示,
他們參與過臺灣高速鐵路土建工程,東西向快速道路工程,橋樑工程,隧道工程,捷運站工程及都會大樓等。
所以「亞東」不知道又有多少混凝土是誤用爐渣的呢?
我建議,
不如直接承認「亞東」長期使用「爐渣砂石粒」,
畢竟「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下,是允許爐渣成為混凝土原料的。
只是……恐怕目前的情形是,
大多數的「爐渣再利用」都是「 不符合法律規定 」。
所以使用「亞東混凝土」澆灌出來的公共工程,
都因為有使用「 不符規定的爐渣砂石粒 」,
所以都有結構安全疑慮的問題?
(7)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不符規定的爐渣砂石粒」摻入混凝土中呢?
因為有不負責任的政府,
工業局沒有人力管理,
所以無力管理,
只有行禮如儀的例行公文作業和虛晃一招的偶爾查核。
以及寬鬆到幾乎沒有法律的法律護航。
所以垃圾焚化爐的底渣放在行水區,摻入公共工程還編預算獎勵。
含有重金屬,戴奧辛的電弧爐渣,
成為鋪設道路的級配,蓋房子,破碎做成水泥製品。
亂棄置於農地,汙染河川地下水等……
轉爐石堆置於路邊,河邊,農地……。
人民不能忍受生產糧食農地的土壤受爐渣,爐石,底渣非法回填堆置汙染;
人民千辛萬苦買來的房子,
竟然是有結構安全疑慮的爐渣屋,
非法再利用汙染河川,地下水,
這就是目前的大問題。
這就是我一再呼籲,
要求改善目前廢棄物管理的缺失,
立即通過「廢棄物減量循環利用法」的原因。
骨水泥風險 在 關心羚 獸醫師 Facebook 八卦
「#關心羚的動物保護政見 #給工作犬更友善的福利及工作環境」
哈娜Hana,是一隻我從私繁者接手的德國牧羊犬,當時的她只是一個多月大的幼犬,因為急性腹瀉及嘔吐來就診,後來合併了「腸套疊」,於是緊急在晚上九點,與同事為她進行截腸與腸吻合術。當時以她小小的年紀就經歷這樣大的手術,覺得希望渺茫,但是盡我所能的希望她可以活下去。幸好術後在大家的照顧下,讓她平安活了下來,現在才能成為一隻可愛調皮卻又常惹禍的狗兒。
在她復原以後,開啟了為她找家的路,想不到一位曾經領養過退役搜救犬的女士在跟我聯絡後,帶領著搜救隊的同仁來看她,在他們的請託下,我讓她先跟著搜救隊的領犬員們生活著。不過在即將滿一歲的時刻,經過身體評估之後,顧及她小時候就開過很大的手術,我擔心她可能無法跟一般從小順遂成長的狗兒,能接受這樣高壓的生活,在領犬員也覺得的確有這個隱憂下,便將她帶回來,還好我也很快地為她找到了新的飼主。
然而,看她現在幸福的樣子,總會不禁讓我想到,那些仍舊以工作犬的身份生活的狗狗們,是否過著健康的生活呢?
去年的因緣際會下,接觸到了新北警犬隊,並在今年正式擔任顧問。我的初衷是希望提供警官們更多有關犬隻生長跟行為的知識,讓他們能更加了解他們的警犬夥伴,同時也照顧到警犬們的健康。希望不只將他們當作夥伴,更能將他們視為家人。 然而,後來有幾隻警犬被借調至海巡署後,我才發現了海巡署偵蒐犬隱藏的問題。除了初期看見犬隻可能因突如其來的環境適應不良而暴瘦外,許多中大型犬隻,如拉不拉多犬,居然被迫住在狹窄的運輸籠裡面,讓我看的十分難過。
我認為最關鍵的問題就是,我們國家目前對於「國家執勤犬的照顧環境」,規範是相當空洞且缺乏有效監督的。
為什麼執勤犬的環境必須有完善的規範呢?
值勤犬平常需要接受訓練、執行勤務,對身體、關節的負擔都相當大,所以居住環境要開闊才能讓他們能夠伸展四肢;如果空間不夠,不僅影響肌肉、肌腱、關節僵硬,甚至會影響犬隻的心理健康。
台灣目前對於值勤犬居住環境毫無規範,與犬隻相關的規範也僅有《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寵物業者)及《動物收容處所設置組織準則》(收容所),也因此,未來如果我有幸能進入國會,第一個任務便是建立起台灣執勤犬的相關規範:
一、#釐清工作犬規範適用單位:目前有執勤犬的單位,目前共有15個機關,分別是關務署、防檢局、消防署、警政署、海巡署。而非公家機關的工作犬,則有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即使經費非由政府負擔,犬隻居住環境也須通過一致的認可,否則須停業直到問題改善。
二,#工作犬應有舒適居住空間:如先前所提的,執勤犬的居住規範,完全沒有制訂標準,在創立的初期,也應該先建立好犬舍,才將犬隻召集過來進行訓練,就算不是鋼筋水泥之建物,理應有一個區域規劃出來,讓犬隻在獨立的空間,可以自由選擇要在有遮蔽的區域,或是到可以戶外活動的空間,而不是長時間的將犬隻困在狹小的籠舍。
三、#執勤犬單位需有隨隊資深獸醫師:在我擔任新北警犬隊顧問的經驗,執勤犬牽涉了大量動物行為的醫學知識,有時犬隻已經在過大的壓力下,發展出行為問題,領犬員跟獸醫師甚至都有被攻擊的風險,也因此會需要較資深的獸醫師隨隊,建議至少需要五年以上臨床執業經驗,並在獸醫學領域有繼續進修學分的累積,了解行為治療及復健學的獸醫師也是未來在工作犬的醫療照護需特別加強的項目。
四、#政府機關領犬員的國家考試認證:台灣工作犬體系已行之有年,但是領犬員對犬隻的認識,可以有很大的差異,為保障工作犬的福利,增加國家級的考試認證制度,有助於犬隻跟領犬員在訓練期的磨合,而領有這樣證照的領犬員,也能給予更多職務上的獎勵。
五、#編列全國性執勤犬單位的進修預算:讓各單位領犬員可提出申請補助,赴國際認證的單位進行訓練:美國自2001年遭受恐怖攻擊後,工作犬在災難當下的表現,鼓舞了美國民眾,因此,美國賓州獸醫教學醫院便在2012年9月11日,成立了工作犬中心,提供工作犬體系工作的專業人員,獲得完整的醫療,訓練,育種等專業知識。由於不同單位常因經費問題,導致同樣是帶領工作犬的領犬員,無法獲得一致的待遇及進階的訓練機會,盼建立完整的制度,讓有心在工作犬體系發揮專長的人員,可以有更好的出路。
六、#第三方監督機制的建立:以這次海巡署執勤犬的案例,若不是意外得知,否則這些執勤犬不曉得還要在這麼糟的環境待多久而不見改善的天日。也因此,我們認為對於有執勤犬的單位,應思考引入第三方監督機制,像是有認證機制的動保團體,如英國有RSPCA,在台灣也有相等程度的SPCA等NGO機構。
七、#工作犬的生命與退休保障:由於工作犬長期高強度的工作,其實他們健康狀況和骨關節磨損等問題可能比家犬更加嚴重。希望政府可以給予他們退休後能有穩定的醫療費用補助,甚至與民間寵物保險業者合作,能否將工作犬也納入可受理保險的群體,及相關動物福利措施,而不是將其給領養家庭後就不聞不問。許多國家的法規中,虐待與射殺警犬的刑罰要比一般虐待動物要來的更重。我們希望透過完整的法規,讓這些雖然為數不多,卻在國家安全上有傑出貢獻的夥伴們,有一個動物福利的完善保障。
八、#受訓犬在一進入工作犬訓練體系時,就應#確實進行寵物登記,每年須由主管機關監督管理,確認是否更新,若沒有確實更新,則該單位須以動保法為開罰,以避免淪為不肖繁殖業者之牟利工具。退訓的汰除犬,也須給予緩衝時間直到找到新家庭,在進入新家庭前仍需有工作犬之福利制度。
我始終認為,要改善工作動物的環境,公部門應率先做好典範,無論是工作權益、居住環境、退休保障都要注重,而非像現在這樣,收容所跟寵物業者有規範,公部門單位卻沒有規範,根本是本末倒置。我希望讓台灣各個政府機關單位為我們辛苦擔任各種工作崗位的執勤犬們,不僅只有在需要媒體曝光時得到亮麗的焦點外,更是必須透過制度化的政策,給予完整的動物福利保障法規,真正落實動物保護,才是真正獲得國人肯定與掌聲的不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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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羚簡歷: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獸醫學系畢業
台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畢業
【現職】
左岸動物醫院暨小動物內視鏡微創中心
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警犬隊 顧問獸醫師
【工作經歷】
現任新北市中和左岸動物醫院主治醫師
前美國愛屋動物醫院主治醫師
前永和中山動物醫院主治醫師
前沐恩動物醫院主治醫師
#獸醫師關心羚關心你
#專業獸醫前進立法院
#為動物發聲友善社會
#公平正義改變台灣
#政黨票請支持時代力量
骨水泥風險 在 骨鬆福音!氣球撐開脊椎灌骨水泥患者變硬朗!健康2.0 的八卦
完整內容繼續看:https://youtu.be/XFugxSJk1ig過去我們在節目中常呼籲觀眾要多運動,因為運動對身體和心理都有許多好處。但是,運動不是有做就好,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