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立會2.0 再世 —— 鋪路將立法會降格為人大舉手機器會議的前夕】
就著全國人大常委會下月初開會,港府近期密謀提呈人大,要求將立法會選舉史無前例押後一年。對國際社會而言,此舉無疑是繼《國安法》以後再一個震撼彈,美、澳、英、歐盟亦已表明促請港府承諾選舉自由公正地進行。誠然,在保皇黨佔據議會多數、61萬初選民意勢如破竹的情況下,一旦選舉押後一年,親共陣營必定強推惡法配合國安執法之餘,亦會加速修改《議事規則》廢掉議會僅餘功能,在「真空期」正式預演「臨立會2.0」。
主權移交前後,由北京親手扶植的臨時立法會明顯劣蹟斑斑,在親共派主導下,臨立會短短一年多內不但高速審議63多條法案,亦推翻立法局過去通過的條例,當中最標誌的是復闢殖民惡法,包括重新收緊《公安條例》有關公眾遊行集會要求,引入現時黑警經常濫用的「不反對通知書」制度。臨立會又加入「國家安全」等條文收緊《社團條例》,為日後取締「香港民族黨」埋下伏筆,箝制香港人集會及結社自由。
回到2020年的今日,「臨立會2.0」重臨,未來將會是抗爭運動的硬仗。在未來一年「選舉真空期」,北京想必千方百法修改《議事規則》,杜絕拉布、罷免議員,甚或乘機強推各種惡法及具爭議撥款,包括撥款給國安黑警「加人工,買武器」、強迫香港人「倒萬億落海」盲建明日大嶼人工島、容許大陸醫護全面進駐等。廢掉議會僅餘的制衡功能,令立法會全面人大化,並令香港正式淪為「提款機」,要香港人為日後中港融合大型基建埋單找數。
更甚的是,北京為了保住建制派過半議席,或會無限押後選舉、永續保皇黨議席,邁向「萬年國代2.0」時期,更有機會進一步搶佔三分之二絕對控制權,強推政改方案,為後年特首選舉鋪路等。至於在國際方面,北京主動出手攬炒議會,自行撕破畫皮,相信對世界的震撼其實不下於DQ民主派參選人、取締民主派「35+」議會或取消議舉。
然而,保皇黨全面控制,一個民主派也不餘下的議會,仍很可能是未來重要政治風眼所在。所以,押後選舉,挑戰我們的是如何在未來一年「議會真空期」,怎讓抗爭運動得以延續,也是留待給我們每一位香港人,以致是所有民主派初選出線人,所要有的答案。
【臨時立法會小檔案】
會議任期:
1997年1月25日至1998年6月30日
會議地點:
深圳迎賓館(1996年12月-1997年1月)
深圳華夏藝術中心(1997年2月-1997年6月)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1997年7月1日)
香港前立法會大樓(1997年7月-1998年6月)
產生辦法:臨時立法會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的全體委員(註一)以全票制(每人最多可投60票)選出60名議員。
廢除的法律:
1997年2月2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條處理香港原有法律的決定
香港原有法律中下列條例及附屬立法抵觸《基本法》,不採用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受託人(香港政府證券)條例》(香港法例第77章)
《英國法律應用條例》(香港法例第88章)
《英國以外婚姻條例》(香港法例第180章)
《華人引渡條例》(香港法例第235章)
《香港徽幟(保護)條例》(香港法例第315章)
《國防部大臣(產業承繼)條例》(香港法例第193章)
《皇家香港軍團條例》(香港法例第199章)
《強制服役條例》(香港法例第246章)
《陸軍及皇家空軍法律服務處條例》(香港法例第286章)
《英國國籍(雜項規定)條例》(香港法例第186章)
《1981年英國國籍法(相應修訂)條例》(香港法例第373章)
《選舉規定條例》(香港法例第367章)
《立法局(選舉規定)條例》(香港法例第381章)
《選區分界及選舉事務委員會條例》(香港法例第432章)。
香港原有法律中下列條例及附屬立法的部分***條款抵觸《基本法》***,不採用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人民入境條例》(香港法例第115章)第2條中有關“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定義和附表一“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規定
任何為執行在香港適用的英國國籍法所作出的規定
《區議會條例》(香港法例第366章)中有關選舉的規定
《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香港法例第288章)中的附屬立法A《市政局、區域市政局以及區議會選舉費用令》和附屬立法C《立法局決議》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第3條第(2)款有關該條例具有凌駕地位的規定
***《市政局條例》(香港法例第101章)中有關選舉的規定
***《區域市政局條例》(香港法例第385章)中有關選舉的規定
***1992年7月17日以來對《社團條例》(香港法例第151章)的重大修改***
***1995年7月27日以來對《公安條例》(香港法例第245章)的重大修改***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香港法例第383章)第2條第(3)款有關該條例的解釋及應用目的的規定,第3條有關“對先前法例的影響”和第4條有關“日後的法例的釋義”的規定***
【有關臨立會2.0的文章】
慎防跌入政權圈套 應對押後選舉不應把目光局限於初選和報名等支節問題
https://www.facebook.com/joshuawongchifung/posts/3191471930945293
疫情不是押後選舉藉口!各國疫情期間舉辦投票的安排措施
https://www.facebook.com/joshuawongchifung/posts/3172054242887062
萬年國代2.0:押後選舉一年為名 萬世取消選舉為實
https://www.facebook.com/joshuawongchifung/posts/3190986784327141
議會過半想像:以「#國際攬炒」反制「臨立會2.0」
https://www.facebook.com/joshuawongchifung/posts/2887651214660701
香港永久性居民定義 在 環球膠報 Facebook 八卦
【too long must read】遇見第三波香港移民潮 - from 商業周刊中文版
「為什麼來台灣開店?答案其實很簡單,就是圓夢这兩個字」
「香港人連香港的生活都能適應,到其他地方應該都很容易吧」
2008年,蔣雅文(Mandy)25歲,出乎意料卸下英皇簽約藝人身份,到台灣開始第二人生。長髮大眼、五官深邃的她,把一整箱工作用的高跟鞋和禮服,全送給了朋友。自10幾歲起,她為了家計進入香港演藝圈,從模特兒轉型成歌手、演員。走在演藝路上,經紀人常說蔣雅文「漫不經心」;蔣雅文自己則說,「心裡有塊空缺沒有得到滿足」。
藝人生活五光十色,錢賺得又多又快,但對從小在香港鄉下長大、形容自己「本性喜歡樸素」的蔣雅文來說,演藝圈就像香港這座城市一樣,她「始終沒有真正融入過」。她渴望離開這個身份、這座城市,「去別的地方,體驗別種生活,看看自己還有什麼可以嘗試的事情」。而台灣離香港近、生活消費低,成為她的第一選擇。
於是,蔣雅文把身上的積蓄全留給了家人,幾乎孑然一身來到台灣。她派過傳單、去便當店剁過排骨;曾經有一段時間,她每天早上天還沒亮就起床,先到設計工作室當學徒,中午前趕去便當店打工,晚上7點又到補習班進修設計課程,下課回到家已經將近午夜,隔天早上五六點又要起床,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半年多。「我發現自己真的挺愛這樣的生活,雖然很吃苦,但很充實,覺得自己是個有用的人。原來我的滿足感是成為一個普通人,而非站在舞台上發光發熱,」蔣雅文告訴記者。
2008年底,跟著台灣創意市集、手作品牌的風潮,蔣雅文和朋友合資成立服飾品牌「Little Secret」,得到顧客熱烈支持。她親自設計的產品往往剛推出便搶購一空,還在台北市開設一間複合式經營的實體店面,甚至一度想將事業版圖拓展到北京、上海、香港等地。
蔣雅文並不孤單。近年來,中國大陸崛起,台灣、香港反而越來越親近。一波香港人前往台灣的趨勢,正在如火如荼發生。港人移居來台,這次已是第三波。第一波發生在1970年代,許多香港僑生來到台灣就讀大學,之後留在台灣打拚,知名歌手周華健、廣達電腦董事長林百里皆是如此;等到1990年代,台灣開放外資保險業來台,例如當時台灣安泰人壽總裁潘燊昌、現在安聯人壽總經理林順材、保誠人壽總經理張鎮坤等人,都屬於第二波移民潮。
「第三波從四五年前開始,」香港跨媒體創作人、文化評論家歐陽應霽觀察,他的許多朋友開始討論要去台灣居住,而他自己也有移居台灣的想法,但香港是他的家,也會保留在香港的居住空間。「如果有一個second home,我會願意在台灣或者幾個不同地方找到一個落腳處,不論租、買或者建。」
數字會說話。台灣交通部統計,先是香港、澳門來台旅遊人數不斷增加,從2003年的32.32萬人,上升到2012年的101.64萬人。同一時間,來台居留人數,從短期停留、居留許可、到定居許可,全都屢創新高,從2003年的26.71萬人次、1694人、488人,增長至2012年的90.66萬人次、3195人、711人。
和過去最大不同是,許多第三波來台的香港人,都像蔣雅文這樣在台灣創業。台灣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副總經理藍聰金觀察,近兩三年,確實越來越多香港人來台小額創業,有些從事設計工作,有些開小咖啡館,也有些成立貿易公司。
從寬敞透亮的前院走進台北巿松菸附近的咖啡館Artista Perfetto,迎面的是白色為基調的敞亮空間,桌與桌的距離拉得極開。這樣的桌距,以台北市來說算是大方,放到香港簡直是一種奢侈,「如果在香港,光是這裡就要擠8個人吧,」蕭奕霆指著一張四人桌說道。
Artista Perfetto由六個年輕人集資開設,蕭奕霆是其一。六個股東的背景相像,都是25歲上下的大男生,也都是鑽研咖啡有成的專業咖啡師,還有一個共通點:他們都是香港人。去年9月開店之後,經過旅遊書介紹與媒體報道,Artista Perfetto迅速在香港人間建立起一定知名度,成為香港人來台北旅行的景點之一。「香港客人對我們很好奇,常常上門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為什麼來台灣開店?』,」Artista Perfetto的另一位創辦人劉狄洭笑着說。
為什麼來台灣開店?這個問題六個人被問了無數次,答案其實很簡單,就是「圓夢」兩個字。身為咖啡師,擁有自己的咖啡館是六個人共同的夢想。在劉狄洭心中,台灣的生活步調雖慢,但願意好好坐下來喝一杯咖啡的人多,滿街林立的個性咖啡館,證明咖啡文化早已深植台灣人的生活。「我們店的招牌之一是拉花,台灣人很欣賞這個東西,但如果香港人,應該看也不看就直接喝下去吧,或者匆匆忙忙外帶,蓋子一蓋上,什麼都沒了,」劉狄洭苦笑地說。「香港人真的不太會生活,」蕭奕霆在旁邊補充道。
的確,這波新香港人在台灣,年紀或小或大,背景也各不相同,但都是來圓夢。「在香港追求夢想,真的很難;但來台灣,有很多可能性,才有機會實現夢想,」蕭奕霆比較,現在香港的選項越來越少,不僅政治氛圍越來越差、生活成本變貴、創業也很不易,加上缺乏產業的多樣性,如果對主流的金融業及地產業沒有興趣,沒有太多其他選擇。
若仔細比較港台創業環境,香港顯然困難許多。以服裝設計師為例,香港獨立設計師常常只能將店舖開在租金較低,但空間不太理想的舊式商場,還必須另外打工支付所需開銷,「他們不太有前景,只有運氣很好很好的人,才能被市場看見,」蔣雅文觀察。
針對台港兩地創業的難易度差距,蔣雅文也打了一個十分巧妙的比喻,「就像上了賭枱,香港最低賭注硬是比台灣高許多,當然下的賭注多,回來的也會多,但有這個賭注、可以坐上賭檯的人卻不多。」買台二手發財車,當街賣起手沖咖啡;騎著腳踏車販售手工蛋糕,賣完就打道回府,這些台灣年輕人輕鬆成就創業夢的案例,對香港人來說,簡直是不敢想像的幸福。
「台灣現在的狀態已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歐陽應霽觀察,例如麵店賣的一碗麵,店家的心態就是「做好這碗麵」,而來的顧客就是為了吃一碗麵。雙方不貪多,只要求簡單又好,「一個好好的地方,一種好好的交往,無論台北、台南、台東,我都能感受到這種狀態,這是我在大陸,甚至在香港,都很少能感受到的。」
歐陽應霽進一步觀察,他作為香港人,已經太熟悉都市生活,但如果今天想要選擇居住在鄉村或跟自然關係比較密切,又保有一定生活品質的地方,很明顯就是台灣。中港台三個地方比起來,台灣具備了都會缺乏的純樸質地,又可以提供安全、便利等基本生活需求,而且同屬華人社會的一環,語言基本上可以共通,文化適應也比較容易。
林順材就因家人習慣台灣的舒適生活,繼續留在台灣。現年48歲的他,從小在香港長大,畢業於香港大學數學系,取得美國精算師執照,1997年曾經來到台灣國衛(AXA)人壽工作兩年,之後回到香港,2004年又來到台灣ING安泰人壽工作。2008年,ING安泰人壽賣給富邦人壽,原有機會返回香港,但因他的太太及一對女兒都不想回去,他們一家人就一直待在台灣至今。「香港節奏太快,台灣相對腳步慢些,住起來也舒服,」林順材比較。
出走,除了台灣獨特的吸引力之外,另一股推力則是香港變了。1842年至1997年間,接受英國殖民統治的香港,沿用英國法治體系,並被英國宣佈為自由港,香港很快憑藉便利的地理位置、水深優勢,快速發展成為重要的貿易運輸中心,因而被稱為東方之珠。中國國民黨創辦人孫中山、清末思想家康有為、梁啟超,也因為來到香港,看到當地進步,更堅定變革的想法。1991年從台灣來到香港工作,現任香港荃灣區議員曾文典也提及,他剛到的時候,香港整體氛圍比剛解嚴後的台灣自由很多。
但從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大陸後,實施一國兩制,港人逐漸不滿香港政治。香港大學民意網站調查,港人對香港政治的滿意度,也從1997年上半年調查的45.3%,下滑至2013年上半年13.3%;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淨值(有信心減掉沒信心),也從1997年下半年的45.3%,跌至2013年下半年15.2%。
2003年是個轉折點。這年發生了SARS,香港有299人死亡,人心惶惶;同年,中國大陸也插手香港事務,要求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引起廣大民怨,7月1日香港回歸大陸六周年這天,超過50萬民眾走上街頭抗議,至今每年這天都會舉行這個遊行。基本法23條內容涉及國家安全相關規定,包括判亂罪、分裂國家行為等,被許多人認為侵犯基本人權、限制言論自由。「言論或行為是否觸法,界限在哪?是誰說了算?行政機關裁量權太大,不利人民,」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副教授成名分析。最終7月9日,香港政府迫於民意,暫停立法,至今再無提交。與此同時,香港民意要求普選的呼聲逐年持續增高,但大陸中央政府始終沒有正面回應。按照目前規定,香港2017年舉行的特首選舉,候選人必須得到大陸同意才能參選,不同於台灣、歐美等民主國家,只要候選人符合規定,即可自由登記參選。
港人不滿,乃至抗爭大陸干涉行為的事件並未因此減少。去年國民教育事件也是一例。香港特區政府計劃推廣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簡稱國教科,目的在於透過這門學科,讓學生對於中國大陸快速發展引以自豪,也更加認同中國大陸的政治體制,但卻引發不同聲音。支持者認為國教科符合國際慣例,香港人作為中國人,當然必須加強認同中國;反對者卻指出,《香港基本法》以永久性居民定義香港人,而非國民,而且課程內容偏頗,也剝奪學校自主性,因此發起多次抗爭活動,包括聯署、遊行、集會及絕食等。去年10月8日,香港政府最終宣佈擱置課程指引。
「香港不僅沒有民主,也越來越缺乏自由,核心價值逐漸消失,」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副教授成名表示。「現在感覺大陸很強勢,很多東西都像是他們說了算,香港變成弱勢,」歐陽應霽進一步觀察。這一切紛亂和抗爭中,香港人的政治自主意識開始覺醒,有人更因此離開香港,來到台灣。香港大學從1997年開始,每年都以問卷調查港人對香港、北京及台灣政府的信任度,很多年來,台灣信任淨值遠遠落後北京、香港,但從2012年起,台灣卻開始超越。
古谷杰與柴雯就用腳投票了。他們共同經營的咖啡館Fat Cat Deli,位於台灣台南市中西區的一處小巷弄內。Fat Cat Deli在一棟兩層樓高的老房子,外觀古樸有味,室內裝修則適度保留了老屋特有的格局。紅磚瓦、狹小陡峭的磨石子樓梯、手作傢具、牆上的黑膠唱片、室內流瀉的獨立音樂、三隻慵懶小貓,種種元素組合成一間不折不扣、台灣時下最流行的「文青咖啡館」。
乍看之下,Fat Cat Deli跟這幾年台南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的個性咖啡館沒兩樣,但仔細和這對年輕夫妻一聊,才發現他們竟來自香港。一年多前,剛屆而立之年的他們,選擇拋下自己在香港的雙重身份:上班族兼獨立樂團樂手,移居台灣,過起經營咖啡館的第二人生。
「我想我討厭香港,大於愛台灣,」古谷杰誠實地說。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大陸那一年,他15歲,正是剛通曉人事的年紀。這10多年來,他眼看香港從政治到民生的巨大變化,「房價越來越高,食物越來越貴,中共對於香港的統治政策越來越嚴格,但香港的中年人還是沒有反應,好像只要賺錢就好,其他都不關自己的事。」古谷杰形容來台灣是一種「逃難」,半是嚴肅半是玩笑地說「必須在共產黨完全控制香港前離開」,對他們來說,香港眼前的政治局勢若是沒有改變,「生活在香港只是浪費自己的時間」。
台灣,基於環境熟悉、生活花費較低、文字語言互通等理由,成為古谷杰與柴雯移民的首選之地。換了地方生活,兩人也沒有意願重操設計師舊業,反倒打算開間小咖啡館,只要日子過得簡單些,就足夠維生。
他們不是沒有表達過反抗之意。兩人還在香港時,曾經跟友人合組一支獨立樂團,名為「No One Remains Virgin」,將自己對於現況的批判,放入音樂創作,態度鮮明、用語辛辣。〈李嘉誠島〉、〈亡國後到哪裡去?〉等歌名意有所指,〈心繫鳩國〉的歌詞中則出現「戇鳩、柒頭」等香港髒話,「是我們特意送給香港政府與中共的一首歌,」他們在接受網路媒體StreetVoice訪問時曾這麼說。去年4月專輯問世時,他們在Hidden Agenda舉行了一場表演,甚至就直接把活動命名為「維穩金曲夜」。
但離開香港的念頭,還是在他們腦海中盤旋不去。2010年,香港特區政府推出政治改革方案,「剛開始,一半以上的報紙都反對,但突然兩天之內,所有的報紙都說贊成,我不敢再住在這樣的地方了,」古谷杰回憶。
從那一刻起,古谷杰鐵了心認真存錢,每個月至少省下一半的薪水,等到有了一筆小積蓄,立刻著手逃離香港的計劃,「現在不改變,以後想走就太晚了,」古谷杰說。
因為開店預算有限,兩人乾脆定居在物價比台北還要低上一截的台南,租了一棟兩層樓高的小房子,樓下是店面,樓上一半是住家,另一半則是同時開放給顧客的起居室。咖啡館每天近午時分開店,晚餐過後關門,「賺錢也沒有真的賺到錢,但生活還ok,頂多就是省一點,」話鋒一轉,古谷杰語帶批評地說:「香港人實在太愛賺錢了。」
台南沒有方便的大眾運輸系統,夫妻倆到了台南之後,一人買了一台摩托車代步。雖然在香港從來沒有騎過摩托車,但他們說學起來容易,就像他們輕輕鬆鬆就融入了台南的生活。「香港人連香港的生活都能適應,到其他地方應該都很容易吧,」古谷杰不無自嘲地說。
「我們不會再回香港了,」古谷杰說的斬釘截鐵。而那一刻乖乖臥在他膝上的小貓,正是他們展現決心的最好證據,他們費了好一番工夫,通過複雜且漫長的檢疫程序,才從香港把三隻愛貓接來。再加上陸續移居台灣的親人,古谷杰與柴雯跟香港的距離,越來越遙遠。
經濟上,大陸、香港之間的關係越來越緊密,卻也越來越衝突。一方面,香港經濟相當程度依賴大陸。1997年,香港回歸大陸,許多人選擇移民出走;隔年,亞洲金融風暴發生,香港經濟成長率罕見地衰退了6%;之後又遭遇全球網絡泡沫、美國911事件,從2001、2002、到2003年,GDP成長率僅有0.5%、1.8%、3%。
直到香港、大陸關係緊密,情況才有改變。2003年6月,香港大陸簽訂CEPA,從2004年起,大陸給予香港近300多項產品零關稅優惠,並開放銀行、保險、證券、物流等18項服務業,取得較WTO更優惠的條件進入中國大陸;2003年7月,大陸宣佈開放大陸客港澳自由行。
從2004年起至今,除了2008、2009、2012年因為全球金融海嘯以及全球景氣不振,香港GDP成長率不佳之外,其餘至少都在6.3%以上,甚至2004年更達8.5%。中國旅遊研究院院長戴斌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大陸居民赴港人數每年成長兩位數,帶動香港旅遊市場繁榮發展,也增進香港經濟。2012年全球赴港旅客4861.5萬人次,來自大陸的約3491.1萬人次,佔比72%。
只是,香港經濟重返榮耀,卻也衍生不少問題,例如陸客喧嘩、插隊、衛生習慣不佳等因文化差異導致的爭議。今年不少媒體甚至圖文並茂地報道陸客縱容小孩在商場、地鐵車廂隨地大便。香港零售管理協會主席麥瑞琼去年坦言,大陸客確令港人困擾,很多港人已不喜歡去陸客常去的銅鑼灣、尖沙咀。
去年年初,因為陸客小孩在港鐵吃東西,被香港人訓斥,又意外爆發香港「走狗」與大陸「蝗蟲」之爭。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孔慶東在大陸《第一視頻》網絡電視台批評:「很多香港人不認為自己是中國人,開口就說香港啦,你們中國啦,這種人給人家英國殖民者當走狗當慣了,到現在都是狗。」即使事後孔慶東解釋,他說的狗是指帝國主義走狗,並未說過香港人是狗,但這番言論,引發香港人批評大陸人是蝗蟲。
雪上加霜的是,陸客赴港消費,加上資金炒作,「香港房價、租金、物價越來越高,港人生活水平下降,」香港科技大學商學院副院長雷鼎鳴對媒體表示,因為自由行,香港付出許多代價。許多知名老店因為不堪租金上漲,只好退租,取而代之的都是國際奢侈品牌,或是周大福等珠寶龍頭承租。今年9月,第一太平戴維斯發表報告指出,香港蟬聯全球商業、住宅租金最昂貴的城市寶座,其次則為紐約、倫敦。香港新界購物中心的租金均價約為每平方英呎一個月80港元至250港元,高檔地段購物中心的租金為500至700 港元,黃金商業區的租金甚至更達1000至2000港元。
「在香港開店,我們真的負擔不來,」Artista Perfetto蕭奕霆點出,在香港想開一家咖啡館,撇開人事成本、物料設備成本,最大的難題,還是始終高居不下的租金。Artista Perfetto位在台北市的精華地段,附近有101、松山文創園區、將近十家百貨公司,店租每月要價13萬元台幣。若是在香港,「13萬港幣都租不到,可能比台灣貴上10倍,」蕭奕霆估算。遙不可及的房價、租金,被香港人稱為地產霸權,許多人終其一生都成為屋奴,更遑論追求夢想了。Artista Perfetto另一創辦人劉狄洭觀察,他學生時代的同輩朋友多半留在香港,工作賺錢買房、供房,最多也不過是去澳洲短期打工旅遊。
「香港的創業成本實在太高,租金高、薪資高。例如人才,香港不乏人才,但跟你競爭的對手都是國際事務所,沒有背景的新創中小企業,很難給出更高的薪資,」同樣出身香港、在台北開設複合式創客(Maker)平台「FabCafe」的黃駿賢補充,「同一筆資金,在台灣至少可以延長3倍的使用時間,如果你想做些新東西,最需要的就是時間。」
相較台灣,香港整體環境也更不利於創新、研發。香港統計處數據顯示,2008年至2011年,創新科技產業的增加值,僅佔本地生產總值0.6%至0.7%。同期,香港整體研發開支,從123億至139億港元,僅佔本地生產總值0.72%至0.75%。相較之下,2011年台灣全國研發經費佔GDP比重為3.07%,而2010年佔比則為3.02%。這正是黃駿賢選擇來台創業,而非留在香港的原因。
頂著一身曬得黝黑的皮膚,剛從日本石垣島返回台灣的黃駿賢,坐在桃園機場駛往台北市區的車上。不到一個小時的車程中,他的心思從石垣島的美麗風土,轉移到這三天接觸到的日本設計師,以及在他們身上學到的寶貴經驗,此時他的腦中忽然閃過一個念頭:「如果我當初沒有決定來台灣,這一切都不會發生了。」
黃駿賢12歲離開香港,赴美讀書。大學畢業後,等在他前面的是哈佛、普林斯頓、耶魯、哥倫比亞等名校的錄取通知,最後他選哈佛,在那裡拿了建築與都市設計的雙碩士學位,然後進入位於舊金山的知名事務所EDAW(後被併購,成為AECOM)工作。無論從學歷或工作經歷來看,黃駿賢都是不折不扣的頂尖精英。
雖然在美國一帆風順,黃駿賢卻說,「心裡始終知道要回來亞洲。」回來,為的是創業,也為的是離開舒適圈,「我心中一直有種危機感,加州太舒服了,如果30歲前不回亞洲,我可能就會一直待下來。」
在AECOM工作七年半,黃駿賢曾派駐香港三年,有機會造訪亞洲許多國家,如新加坡、越南、泰國、南韓、香港、台灣。他仔細比較每個城市,最後決定在台北開設複合式創客(Maker)平台「FabCafe」。創客,是這幾年席捲全球的熱門詞彙,意指運用3D列印技術,人人都可以成為設計與製造者,再透過網絡,就能將產品銷售到全世界,這就是《經濟學人》宣示的「第三次工業革命」。黃駿賢的FabCafe提供設備、技術諮詢,舉辦徵件活動、工作坊,希望能夠成為創客們交流的平台。
像這樣聽起來有些抽象、實驗性質濃厚,甚至還未建立起成熟獲利模式的「生意」,對一般香港人來說,格外顯得不切實際,「香港只在意要怎麼賺錢,不能立刻賺錢的東西連提都不必提,」黃駿賢語帶遺憾地說,「百年來的歷史發展,讓香港人一直不習慣考慮五年或十年後的未來,因為我們沒有辦法控制之後的事情,所以可以賺錢就先賺錢。」
黃駿賢並且提到,香港許多產業都有著極為強烈的壟斷性格,中小企業的生存因此格外艱難,更何況「現在香港的產業發展越來越窄,好像除了金融業之外,沒有其他了。」反觀全球現在熱烈關注、各國政府都在政策上予以扶植的文化創意產業,「香港跟同是亞洲四小龍的台灣、新加坡、南韓相比,優勢不如以往。」例如東京的FabCafe是黃駿賢極為重視的合作夥伴,然而「如果不是台灣,我根本沒辦法連結到東京,我的日本夥伴對香港一點興趣都沒有,因為他們覺得香港只是賺錢的機器,缺少原創能量,」他坦誠地說。
至於台灣,以中小企業為主的經濟環境,給了像黃駿賢這樣的新興產業廣闊的生存空間。黃駿賢來到台灣後,認識了一票跟他一樣30出頭、背景相似的創意工作者:有國外經驗、有願景、有執行力,而且都不太在意金錢回報。這群人聚在一起,時常交流想法、資源共享,成為一個良性的創業生態圈。記者反問他香港呢?照理說,香港應該更是國際人才薈萃之地,他卻搖搖頭回答說:「香港也有很多有趣的人,但是每個人都很忙,不知道在忙什麼,就像我在香港的那三年半,我完全不知道我在忙什麼。」
最近,FabCafe接下石垣島政府委託的案子,將以公開競賽的方式,邀請日本與台灣設計師重新包裝島上的10家代表品牌,最後獲選的成品還會實際量產。黃駿賢接受記者訪問的那天,幾位石垣島黑糖製造業者剛好造訪FabCafe,雙方討論起活動的內容。以台灣為基地,放眼亞洲甚至世界,黃駿賢的創業之路正在起步;至於香港,「我隨時都可以回去,但絕對不是現在,」黃駿賢說。
只是,新香港人留在台灣,還是必須符合相關規定,這是許多新香港人普遍遭遇的難題。目前,香港人來到台灣,有兩大主管機關,其一為勞委會,負責核發工作簽證,主要針對來台工作的專業人士,也就是前兩波的香港人;其二為移民署,負責核發居留、永久居留,主要針對來台投資的人士,也就是最新一波、第三波的香港人。
「我也想長期留在台灣定居,但如果我沒在台灣工作,全家人就必須回到香港,」安聯人壽林順材告訴記者,他的太太也是香港人,因此他至今都沒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將來只要他沒在台灣工作,就必須回到香港。而目前,外籍人士取得台灣國籍最容易的方式是透過婚姻關係,只要結婚三年以上,並符合相關規定,就有機會取得。
其次,關於投資移民,每人至少需要準備500萬新台幣投資或存款,而且必須坐移民監,一年內不能離境台灣超過一個月,「之後可再申請永久居留證,條件是合法連續居留5年,每年居住超過183日,」台灣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稅務經理劉芳君說明。
如一開始無法拿出這筆金額,也可以先在台成立公司,沒有最低資本額限制,再由這家公司聘為專業經理人,但條件是,「公司一年營業額至少300萬元新台幣,」勤業眾信藍聰金分析,因為台灣想要吸引的是可以貢獻台灣的人,相較歐美,規定不算嚴苛。FabCafe黃駿賢就表示:「雖然這件事困難、麻煩一點,但還是可以解決,只是需要一個好律師,一點時間和金錢。」為了留在這個遠比香港理想的創業環境,「我寧願麻煩一點,」黃駿賢笑着說。
相對與黃駿賢等來台創業者的衝勁,蔣雅文近年來則是放慢了腳步。2008年,她推出的服飾品牌「Little Secret」雖然相當成功,工作量卻也隨之節節上升,最後甚至壓垮了她的身體。於是她決定在去年底結束品牌,由台北搬去台灣東部的花蓮居住,同時開設個人店鋪。
花蓮有「台灣後山」之稱。風景人文雖然優美,但不可否認,也是台灣發展較為緩慢的地區之一。之所以選擇花蓮作為下一個落腳處,除了一直很喜愛這裡的風土,另一個實際的原因,便是減少生活與開店的支出,「搬去一個生活壓力、物價指數比較低的地方,以配合我想要的工作方式,代價是放棄台北便利的生活,一切都是種取捨,」她說。
在花蓮開店,意味著蔣雅文可以不再被業績壓力追著跑,收入低,但生活開支也低,「如果我只想要賺錢,應該會留在香港吧。來台灣的人都是想要生活,生活不代表不賺錢,但只需要賺到可以生活的錢就夠了。」對蔣雅文來說,花蓮之於台北,某種程度上,就像台北之於香港,「台北是一個大城市,為什麼大家還是活得不開心?為什麼這麼多人離開城市想要去慢活?可以慢,為什麼要快呢?我覺得我好像又進階了。」
最近,蔣雅文的店舖即將在花蓮開張,附近除了一、兩家民宿之外,全是住家。綠色店門口望出去的風景,則是鄰居阿婆澆花、小朋友與街貓玩耍,是個相當有生活感的地方。蔣雅文將店鋪所在的平房隔成兩半,一半是工作室,另一半是營業空間,「我選在這個地方,已經有心理準備,一天可能不到一個客人,但這也正是我來到台灣的原因,有著多重可能性,又能過更好的生活品質,」蔣雅文淡淡笑著總結。撰文/歐佩佩、范榮靖(呂陽對本文亦有貢獻)
文:http://hk.bbwc.cn/1ck2qd.html
片:http://www.youtube.com/watch?v=3itTjjgAc78
香港永久性居民定義 在 潘小濤 Facebook 八卦
法律界人士的解讀
沒有最壞,只有更壞。港區國安法的法律文本比我所預想最差的情況還要差。以下我嘗試總括幾個重點:
A. 法律文本充滿國內社會主義法制的特色,與香港普通法的精神及法律語言大相逕庭。
B. 將具中國特色的法治概念套用至香港。法律一方面強調國家機構及人員須遵守法律、保障人權(第50條),但實際上他們不會受特區的管轄或獨立法院的有效監察(第60條)。例如駐港國安機構人員在收集情報時,可以在不受《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規管的情況下截取通訊。此舉有別於香港一貫行之有效的法治精神,即公權者須受獨立法院監管。
C. 超越了國內域外管轄權只適用於中國公民的概念,任何人(包括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以外的行為,只要觸犯港區國安法,同屬違法,只要該人踏足香港境內,即有可能被遞捕及檢控(第36-38條)。
(溫馨提示:全世界80億人應該熟讀港區國安法,以免誤墮法網,追悔莫及。)
個別條文分析: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法例並沒有就國家安全再作定義,表示國家安全的定義將採用201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的定義,涵蓋範圍包括傳統的國土安全、軍事安全,以及非傳統的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等,包羅萬有。
第四條. 提出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及保障人權,但由於國安法的解釋權屬人大常委會而非香港法院,所以是否違反人權將交由人大常委會審視及決定。
《第二章》
第一節 職責
第十條. 要求特區政府通過學校、媒體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不知道日後莘莘學子是否需要熟讀及明白為何諾貝爾獎得主劉曉波、維權律師余文生、秦永敏、王全璋等人的行為會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呢?。
第二節 機構
第十四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將(1)不受任何特區機構、組織的干涉(即包括立法會、申訴專員公署等)、(2)無須公開,及(3)不受司法覆核(即不受法院監察)。有別於一貫法治社會要求公權者須受獨立法院監管的精神。
第十九條.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開支不受立法會審批,而經由行政長官直接批准,偏離以往公共財政須由立法會批准的慣例。
《第三章 罪行和處罰》
第一節 分裂國家罪
第二十條. 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只要行為被視為旨在分裂國家或破壞國家統一,即屬犯法。國際人權標準一般要求行為必須包括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脅,才會構成分裂國家,以保障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等權利。
第二節 顛覆國家政權罪
第二十二條. 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包括使用任何非法手段,範圍可以非常廣闊,例如組織未經批准的集會,若被視為嚴重干擾、阻撓特區政府依法履行職能,亦有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
第三節 恐怖活動罪
第二十四條. 恐怖活動定義非常廣泛,只要是為實現政治主張組織不同的非法行動,也可被視為恐怖活動,例如破壞交通工具、以黑客攻擊政府網絡等。
第四節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二十九條. 只要向外國組織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機密或情報”,即屬違法,而參考程翔及明報記者席揚案,國家對於涉及國家機密的定義十分廣泛。
第五節 其他處罰規定
第三十五條,任何人被判決觸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不論是否情節嚴重亦不論是否主要犯罪者),便會被終身褫奪參選立法會、區議會或出任任何公職的資格。
第六節 效力範圍
第三十六至三十八條. 超越了國內域外管轄權只適用於中國公民的概念,任何人(包括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以外的行為,只要觸犯港區國安法,同屬違法,只要該人踏足香港境內,即有可能被遞捕及檢控。
《第四章 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
第四十二條. 在港區國安法下,除非法官有充分理由相信有關人士不會再犯,否則不予保釋。此舉偏離現行制度,即除非法官有充分理由相信有關人士有機會再犯、棄保潛逃等,否則應予保釋(presumption in favour of bail)。
第四十四條. 根據現行機制,行政長官須按照獨立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委任法官。換言之,行政長官的委任權屬禮節性。但港區國安法下,行政長官的委任權卻屬實質性及不受約束。過程中,行政長官可以諮詢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但沒有規定必須諮詢,或諮詢後須採納有關意見,而由於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可以給予意見,無法避免該委員會不會對法官進行政治或忠誠度審查。
第四十七條, 香港法院在審理案件時不能自行根據證據及法律決定有關行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或者有關證據是否涉及國家機密,而需要取得行政長官就該等問題發出的證明書,而證明書對法院有約束力。換言之,究竟一個人所作的行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或有關證據是否涉及國家秘密由行政長官一錘定音作決定。
《第五章》
第六十條. 國家安全人員不受香港法院管轄。
《第六章 附則》
第六十五條. 本法的解釋權屬於人大常委會,有別於《基本法》的158條,並沒有賦予香港法院自行解釋港區國安法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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