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9
反霸凌、反兒虐 、反酒駕
鋼鐵爸在凱達格蘭大道支持
小白花運動
讓我們一起為台灣兒少人權發聲!
萬分感謝!敬請支持!
請大家一起來支持
兒少人權亮紅燈,喚醒政府不能等!
[629凱道反霸凌、反兒虐、反酒駕公民遊行活動]
1. 活動宗旨
孩子是現在國家的幼苗、是國家未來的棟樑,我們本應該傾全國之力盡心呵護他們長大,但現在在台灣的事實卻是,許許多多未來的牛頓、愛因斯坦、比爾蓋茲還來不及長大,就被無聲無情地扼殺⋯
2. 緣起:<冷漠的代價>
當有兒童被霸凌,我們,沒有站出來。因為你我認為:這不關我們的事。
當有天,我們的孩子或自己被霸凌、被虐待、被欺負,也沒有人願意站出來。因為他們覺得不關他們的事。
台灣如果只能以冷酷對待無辜身心受創的孩子,孩子只能躲在陰暗的角落哭泣或默默地死去⋯⋯⋯這,還是個文明人權國家嗎?
3. 為什麼辦凱道遊行?
近年密集發生多起欺虐與霸凌事件,兒虐霸凌數字攀升到歷年最高,家庭、校園、戶外都可能是悲劇發生的地點。造成台灣近年來未成年學生自殺率急遽攀升!
無辜幼童,在學校身心遭受嚴重戕害,嚴重者甚至慘死;教育現場的單純學子,甚至紛紛因霸凌一個接一個跳下。這些悲劇,都讓我們無法繼續漠視體制失靈。
於是,【反霸凌.反兒虐】上凱道了!我們希望喚醒台灣重視兒少人權,督促政府積極修法,喚醒社會集體的重視關心。
5. 活動目標
就一個單純只是為了孩子發聲救命的念頭,誰也沒有權力剝奪辜負任何一條無辜單純美好的生命。
1)請政府召開全國兒少人權會議
2)推動霸凌防治準則法治化
3)全面檢討兒虐通報與懲處公告平台
6. 活動訴求
ㄧ、校園霸凌處理之五大建議
1)發生霸凌情事學校之校長,其本人應主動利益迴避,不應擔任霸凌因應小組召集人,外部專家更不適合由校長找來的人選擔任。如此形同讓校長任意安排自己的打手左右調查。霸凌只會不見天日,慘遭河蟹隱匿。
霸凌調查專家應該有一個自外於學校,自外於教育局,超然獨立的第三公正專家人才庫,由衛福部或行政院少年與兒童權益推動小組研擬一個校安事件調查人選來自社會各方專家學者賢達,例如:家暴與兒虐專長律師,諮商輔導專家,心理醫師,相關領域大學教授,兒福聯盟,家扶基金會等公正客觀代表。
2)帶頭霸凌/兒虐之不適任校長/老師,應當依法嚴加懲處,以正風氣。懲處不可躲在個資法的保護傘之下,更不可動輒以行政裁量權規避袒護,要給陳情家長一個合理交代,並忠於教育法令規定,合乎法治精神、比例原則,而非官官相護。有霸凌/性侵違法事實之不適任教師應退出校園,不得轉任他校或補習班。
3)霸凌調查過程冗長,形同凌遲被害人,90%受害孩子只能落寞轉學,或是畏懼上學躲在家,受教權嚴重受損。校方隱匿否認霸凌,就算霸凌調查成立,校長也能強硬拒絕道歉,加害者也是不聞不問,沒有賠償與道歉。
校園人權聯盟呼籲政府應重視霸凌防治準則應提升至法的位階,應儘速通過霸凌防治準則法制化,所有霸凌後續處理應導入修復式正義之SOP,並納入師對生的霸凌。
4)由教育局啟動對被害學生心理+課業的補救教學與輔導關懷,學生輔諮中心在霸凌事件中,應主動提供諮商專線,由心理師和社工師長期關懷,而非由學校輔導室片面選擇性關心,降低身心莫須有的傷害。
5)由政府編列經費預算,涵括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以及教育部學特司、國教署,建立橫向通報聯繫與直向整合連結,建置更完善的霸凌通報處理與輔導保護系統,啟動台灣全面兒少保護關懷機制,而非教育部0800只會轉接地方政府的官僚專線。
二、兒虐問題處理之五大建議
1)整合兒少法跟幼照法兩大法律
暴兒虐數字近年持續攀升,2017年有11多萬的家暴案件,等於5分鐘有一件家暴案,沒通報的可能更多,兒虐部分,光是2016年的統計就超過4萬件,等於15分鐘就有一件兒虐案,而2016年就有127名兒童被虐致死。
0到6歲兒童分屬兒少法跟幼照法兩大法律,0到2歲是兒少法,3到6歲為幼教法,分屬兩部法律、兩主管機關,因此出現灰色地帶和漏洞弊病,懇請政府翻修制定法律,以聯合國兒童權利施行法精神為參考,以兒童人權為出發點,統整台灣現行兒少法與幼照法。
2)全面檢討幼托評鑑制度
許多出事的幼托中心,評鑑竟然都是優等或甲等,可見幼托評鑑制度應同步翻新檢討,社會局應重建已不符合社會脈動之評鑑指標。評鑑制度有四個標準,包含行政、衛生、托育、其他,在「其他」部分應納入家長意見以及歷年安全紀錄,當作依據參考。
3)設立家暴兒虐吹哨者制度
綜觀台灣幼兒受虐事件,都有個特點,托嬰中心、幼兒園都是封閉環境,內部狀況充滿不能說的秘密。現行法規沒有鼓勵舉報違法的制度,因此提出吹哨者制度,鼓勵老師、員工舉報不法情事。有重大違法兒虐性侵等情事之老師應強制公布其校名與姓名,老師不得轉任他校,學校負責人若隱匿包庇,社會局除以最高標準一律重罰外,應限制負責人五年內不得開立其他幼兒園或分校。
4)明確建立公務員監督不當之行政責任歸屬
兒童人權是文明國家的指標。回顧近來社會重大兒虐事件,往往因為分屬許多公部門機關管轄,事件發生往往淪為延宕處理、互踢皮球的狀況。當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都已立法通過,校園人權監督聯盟呼籲,政府應魄力面對,明確建立公務員監督不當之行政責任歸屬。
霸凌調查人才庫 在 高閔琳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八卦
【高雄】尊重性平專業!莫開性平倒車!
今上午九點閔琳在市議會與滿天星婦女團體聯盟等多個性別平等團體,以及跨黨派多位議員同事共同召開記者會,痛批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大開後門,讓反性平、反同人士成為性平事件調查人員。
閔琳指出,教育局109年度舉辦之「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課程」竟然創下全國首例,讓過去曾激烈表態反同、明顯缺乏性別平等意識、缺乏性平專業的家長和團體讓拿到進入「性平事件調查人才庫」、成為「性平調查員」的入場券,根本荒謬至極!
無論是性別平等委員之遴選、性別平等事件之調查,都需具備性別平等知識和性平專業,或包括教育、法律、心理諮商、社工等專業背景。然而在此次性平事件調查人才的培訓當中,市府教育局獨厚反對性平、不具性平知能和性平專業的特特定家長,而排擠長期在性平專業、學術領域、校園教學現場的性平專業人士,理由何在?
閔琳強調「家長是一種身份,而非一種專業」。市府應另行推動其他計畫課程增進家長團體的性平知能,但性別平等教育和校園當中的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性平事件是一種高度專業,需要性平專業人士來為學生把關、維護學生權益,創造並維護校園當中性別平等的環境。同時,性平事件若由缺乏性知識和充滿偏見的調查人員來進行調查,很可能導出錯誤的調查結果,或對當事人造成更多傷害。
閔琳也批評,高雄市長韓國瑜和教育局長吳榕峰,一直以來都有諸多對於性別平等和多元性別、同志族群存有諸多偏見,甚至發表過不少性別歧視的言論;此次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又再度請鬼拿藥單,讓反對性平人士進入擔任性平調查員,根本是大開性平倒車!
閔琳也要求教育局尊重性平專業,立即檢討調查此次性平調查人員培訓計畫;以學生權益為優先,勿讓不具性平專業的人干預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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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捷 高雄市議員
高雄市議員陳慧文
簡煥宗 高雄市議員
改變趁現在!邱俊憲
高雄市議員鄭孟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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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天星婦女團體聯盟
社團法人高雄市心家長協會
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辦公室
台灣人權促進會南部辦公室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南部辦公室
社團法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
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
社團法人高雄市性別公民行動協會
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
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
彩虹平權大平台
勵馨基金會-高雄愛馨人
霸凌調查人才庫 在 鋼鐵爸(阮橋本) Facebook 八卦
629凱道
反霸凌
反兒虐
反酒駕
公民遊行活動
兒少人權亮紅燈
喚醒政府不能等
1. 活動宗旨
孩子是現在國家的幼苗、是未來支撐國家的棟樑,我們本應該傾全國之力盡心呵護他們長大,但現在在台灣的事實卻是,許許多多未來的牛頓、愛因斯坦、高行健、曼德拉…還來不及長大,就被無聲地扼殺!
2. 緣起:<冷漠的代價>
當有個兒童被霸凌,我們沒有站出來。因為我們認為不關我們的事。
當有天,我們的孩子或自己被霸凌、被虐待、被欺負,也沒有人願意站出來。因為他們覺得不關他們的事。
冷漠的社會裡將沒有孩子、甚至是你我的容身之地,而年幼無助的孩子只能躲在陰暗的角落哭泣或默默地死去⋯⋯⋯
3. 為什麼辦凱道遊行
近年密集發生多起欺虐與霸凌事件,家庭、校園、戶外都可能是悲劇發生的地點。在這些事件中,無辜嬰兒、幼童、兒童或少年男女,身心遭受傷害,嚴重者甚至慘死,而有的受害者因無法承受被霸凌的痛苦選擇了自殺。
造成台灣近年來未成年學生自殺率急遽攀升!諸如兒虐、重傷、兇殺、猥褻、性侵,甚至父母攜子女燒炭、學校或補習班老師施虐等悲劇,都讓我們無法繼續漠視台灣社會如此沈淪下去!
因此,結合個人以及相關團體單位,與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屬一起上街頭提出【反霸凌.反兒虐】的訴求,希望督促政府積極保護兒少,以及喚醒社會的密切關心。
4. 為什麼保護兒少人權要上凱道發聲?
就一個單純只是為了孩子發聲救命的念頭、就一個沒有任何政治支援、沒有任何財團背景、沒有任何利益可供交換的媽媽團體,我們極需社會各界的支持。
我們都只是你左右鄰居那個朝九晚六趕著上班送小孩、下班接小孩的職業婦女,我們或者是你樓上樓下那個挽著鯊魚夾髮型泡奶唸故事、準備三餐的家庭主婦,我們有的只是一份替孩子撐起一片天的胸懷,我們有的只是不能辜負孩子誠摯懇切的信任,以及台灣絕對是一個美好良善的環境、絕對適合孩子們成長生存的信念。
5. 活動目標
1)喚醒政府重視兒少人權
2)推動霸凌防治準則法治化
3)儘速修法正視兒虐議題
6. 活動訴求
《現今台灣校園霸凌處理之五大建議》
1)校長應主動利益迴避,不應擔任霸凌因應小組召集人,外部專家更不適合由校長找來的人選擔任。如此形同讓校長任意安排自己的打手左右調查。霸凌只會不見天日,慘遭河蟹隱匿。霸凌調查專家應該有一個自外於學校,自外於教育局,超然獨立的第三公正專家人才庫,人選來自社會各方專家學者賢達,例如:家暴與兒虐專長律師,諮商輔導專家,心理醫師,相關領域大學教授,兒福聯盟,家扶基金會等公正客觀代表。
2)帶頭霸凌學生之不適任校長/老師,懲處不能躲在個資法的保護傘之下,要給陳情家長一個合理交代,並忠於教育法令規定,合乎法治精神、比例原則,而非官官相護。
3)霸凌調查過程冗長,形同凌遲被害人,90%受害孩子只能落寞轉學,或是畏懼上學躲在家,受教權嚴重受損。校方隱匿否認霸凌,就算霸凌調查成立,校長也能強硬拒絕道歉,加害者也是不聞不問,沒有賠償與道歉。
在台灣現況,教育部的霸凌防治準則形同虛設,校園人權聯盟呼籲政府應重視霸凌防治準則沒有任何法律效力,應儘速通過霸凌防治準則法制化,所有霸凌後續處理應導入修復式正義之SOP,並納入師對生的霸凌。
4)由教育局啟動對被害學生心理+課業的補救教學與輔導關懷,學生輔諮中心在霸凌事件中,應主動提供諮商專線,由心理師和社工師長期關懷,而非由學校輔導室片面選擇性關心,降低身心莫須有的傷害。
5)由政府編列經費預算,涵括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以及教育部學特司、國教署,建立橫向通報聯繫與直向整合連結,建置更完善的霸凌通報處理與輔導保護系統,啟動台灣全面兒少保護關懷機制,而非教育部0800只會轉接地方政府的官僚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