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ive】20200211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1400)
#港澳新泰旅遊警告
中央疫情中心今(11)午後招開記者會,衛福部長陳時中宣布旅遊建議等級,港澳地區提升至第三級警告,新加坡升至第二級警示,泰國提升至第一級注意。
陳時中說明,由於香港已出現無明顯感染源之社區傳播及群聚。而新加坡超過一半確診病例為當地感染且出現第三波傳染,並爆發輸出他國之會議群聚感染事件。泰國亦已出現未確定感染源個案及第三波傳染,但該國卻未對來自中國旅客採取相關入境管制或檢疫措施。
基於防疫安全,即日起提升上述國家之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其中港澳提升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民眾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新加坡提升至第二級警示(Alert),民眾至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泰國提升至第一級注意(Watch),民眾應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
#滯台中國籍民眾 #人道處理
陸委會在自2月12日零時起,對中國民眾進行入出境管制。以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投資經營管理、駐點服務、團聚及短期探親等6類事由,已入境台灣的中國籍民眾,可申請延長停留期限,經每專案核給15天。持專案長期居留證或長期探親證之國人或中國籍配偶之子女,我國基於人道考量,准予入境,並需居家檢疫14天。
#潛伏期14日
針對媒體提問,是否要將潛伏期觀察14日延長到24日,疾管署說明現行的14日的檢疫,已經可以涵蓋99%的病患,世界衛生組織也普遍認為14日是適當的,我國也經國內專家討論後決定,將維持相關規範。
#檢疫所 #心理關懷
醫管會回應,現在檢疫所民眾狀況穩定,昨日起有啟動全面心理關懷,都有電話關心,並提供四位民眾心理諮商。
#龜山島 #隔離 #惡魔島
陳時中也回應媒體提問是否要讓龜山島設防疫專區。部長說明檢疫所,現在內部分為安全組負責維安、後勤組負責相關物資支持、衛生組負責醫療。
#愛趴趴走的民眾
他認為龜山島變成檢疫所,會變成很像「惡魔島」,但島上沒有相關建物,效果不見得好,而且運送會有困難。但未來如民眾不配合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仍「趴趴走」的民眾可以考慮。
#口罩請留給需要的人 #防疫需要你我協力 #台灣加油
|編輯/Nagao
|攝影/公視記者 吳嘉堡
長期居留證期限 在 老師雞 何景榮 Facebook 八卦
【如何不讓非法外勞仲介集團,成為防疫上的漏洞?】
在開始談論一名脫逃的「非法外勞」(移民署目前統一以「失聯移工」稱呼),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事件之前,我先奉勸大家兩件事:
1. 首先,不用譴責她「在醫院玩抖音」。除非是醫生的專業意見,告訴病患「玩抖音會讓妳的武漢肺炎變嚴重喔!」,否則,沒人有資格批評她「嘻皮笑臉地」玩抖音這件事(不然生病的人,都應該哭著等死嗎? )。況且,新冠病毒不會透過手機訊號與網路傳染;一堆窩在房裡上網、每天「分析」武漢肺炎的鍵盤醫療專家,也還是生龍活虎,沒有因為在網路上接觸新冠病毒而染病。所以,這位抖音移工並沒有讓疫情變得更嚴重。
2. 也不用說「幹嘛幫她治病、讓她死了算了」、「不要讓她浪費健保資源」之類的話。這名外勞若是病逝,傷害的是我們在國際上防疫能力的名聲,對台灣可沒好處! 另外,這名外勞由於逾期居留,因此也沒健保可用,勢必要有人幫她處理醫療費用。請鄉民們不要忙著嗆我「這麼愛嘴,那你何景榮幫她付醫療費啊!」...對不起,應該幫她付醫療費的不是我,也不是你,而是沒有幫她依法投保的雇主。
所以,這位確診外勞所犯的錯誤,不在她的染病,而在於她是非法的逃逸外勞。因為逾期居留、在台灣沒有合法工作權,所以就算她看護的是高齡、低免疫力的高危險群,這位外勞也不敢主動就診;不知道(或是害怕想起來)自己染病,因此若無其事地在外面趴趴走。像這樣的非法外勞或失聯移工,在台灣有五萬多名,確實如柯文哲所說的,「成為台灣防疫上的漏洞」。
那麼,要解決「非法外勞成為防疫漏洞」的問題,就必須先了解:為何有人合法外勞不當,要當非法外勞? 為何有人不聘請合法外勞,偏偏要聘請來路不明的非法外勞?
如果今天,一個來路不明、沒有證件,連中文都說不好的印尼人,自己跑到你家按門鈴,說要幫你照顧你的父母、或是有身心障礙的至親,請問你願意為了省個兩、三千塊錢就聘用她,讓自己原本就因為健康因素而屈於弱勢的親人,再暴露於人身安全的危險之中? 換句話說,一個脫逃的外勞,因為居留證逾期而被撤銷之後,如果不透過熟門熟路的其他人的媒介,單憑自己,是很難再找到工作的!
所以,這些脫逃、逾期居留非法外勞,大多數是透過台灣人、透過台灣自己的非法外勞仲介業者,媒合到台灣雇主的工廠或家庭中。這些仲介業者,憑藉著三寸不爛之舌(「哎呀! 外勞有沒有逾期居留,反正每天待在家裡,根本沒差!」),一定程度的法律常識,再加上熟悉移民署、勞動部等公部門的作業流程(例如先幫外勞申請居留證延長,再扣留公部門交還的領件收據,達到間接扣留外勞居留證件的目的),取信於台灣雇主,進而讓這些沒有身分的黑工,進入工廠、甚至是進入你我的家庭,最終成為今天防疫上的一大漏洞。
至於外籍移工這方面,由於現行法律,允許外籍移工在第一個合約的三年期滿之後,自行跟雇主續約,不需再透過仲介。那麼,又是那些人放著合法外勞不當、不走續約這條路,反而鋌而走險,選擇脫逃或逾期居留,進而走上了非法外勞這條不歸路? 通常是下面幾種情況:
1. 工作期間無法取得雇主的信任,於是雇主在合約期滿後不願意續約(這種情況最少)。因此外勞必須去找原本仲介她來台灣的仲介業者,代為尋找新的工作機會。
2. 移工看護的長輩或病患過世,工作與居留原因消失,移工只好去找原本的仲介業者,看能不能媒合新的雇主。
3. 雇主(通常是被看護長輩的子女,也就是真正付薪水的老闆)一副「付錢是大爺」的心態,強迫移工超時工作,或是對移工有暴力毆打或性侵等行為,迫使移工脫逃(不要跟我講「外勞應該尋求法律途徑救濟,不應該先脫逃」這類的事後諸葛;外勞是勞工、不是律師,對我國法律並不瞭解。人生地不熟的她們,也不太了解政府能夠提供的救濟管道。至於「挺身對抗雇主」這類的廢話,更不用講了! 去問問在澳洲當台勞的那些年輕人,有幾個敢對抗雇主? 這些台勞很多都還是大學以上學歷的高知識份子)。這些脫逃外勞,沒辦法靠著同鄉的外勞姊妹找工作(人家也只有一個老阿公或老阿罵照顧;讓給妳,那她吃什麼?),所以最終還是要回去,尋求當初的仲介業者幫忙找工作。
由於幫外勞媒介合法的工作合約,只能再賺單次的一筆仲介費,因此某些不肖的仲介業者,就會假藉各種名義(例如「先幫妳辦居留證延期,所以妳居留證先交給我保管」)取得移工的證件並扣留後,才幫忙安排非法的居家看護工作。
由於證件已經在業者手上,只要移工的居留期限一過,變成非法外勞,那麼這些仲介業者就可以巧令名目,除了仲介費,再額外收取例如「陪病費」(帶著不再有健保的移工去看病,並幫忙付錢,再從中抽頭)等等五花八門的費用,移工也只能一隻羊被扒好幾層皮、任其宰割。
更狠一點的業者,就用「當短期看護,時薪比較高,工作時間也比較彈性」等藉口,以類似「派遣工」的方式,幫非法外勞媒介在醫院照料突發性的重症患者,甚或是臨終病人的安寧看護工作。至於醫院的院方或是護理人員,只要病患家屬有派人過來陪病,陪病的外勞是否合法,通常也不會過問。
(話說我爸在臨終之前、我在加護病房外陪病的那段期間,就有遇過仲介業者,問我「需不需要找印尼人來幫忙看護」,通常我都是回答「不用了! 我跟我媽就是印尼人」來打發他們XD。)
所以說,以派遣工的模式,來操控非法外勞的仲介業者,他們的商業模式很「一條龍」,有著完整的上下游分工(其實還蠻類似毒品販售的模式)。業者不但會在各大醫院的重症病房或加護病房外,找尋需要看護工的家屬,再派遣旗下的外勞去看護,從中抽頭獲利。等到這位病患的看護工作結束(有可能是因為病患康復,但是更通常的情況是病患往生),再安排另一位病患的看護工作。
此外,仲介業者還會幫這些負責做派遣看護工作的脫逃外勞,安排「阿斯辣瑪(asrama; 印尼語「宿舍」之意),美其名是為了照顧外勞起居,實際上的目的,除了創造向脫逃外勞收費的更多機會(相信我,「阿斯瑪辣」的吃、住,都要付錢給仲介業者,而且不會低於外面的市價行情)之外,更是為了方便管理、集體監控,讓非法移工繼續成為不肖業者刀俎上的魚肉!
好了,現在回到柯文哲跟陳時中都希望解決的問題:要怎麼找出這五萬多名散居在全國各地的非法外勞,避免他們成為防疫上的漏洞? 方法當然不是在街上,把每一個長得像印尼人的人,都抓來拷問(拜託不要來抓我! 我雖然又落選又失業中,但目前在台灣是有合法工作權的!)。正確的做法,是像從大鍋子裡提出一大串肉粽(台語的「提肉粽」)的方式,先找出源頭,也就是專門仲介非法外勞的業者。方法包括(但不限於):
1. 清查台灣所有的外勞仲介業者,找出「曾經仲介過的外勞,脫逃或失聯比例最高」的幾家業者;這類業者涉嫌窩藏逃逸外勞,甚至操控非法外勞擔任派遣工的嫌疑最大。
2. 針對嫌疑較大的仲介業者,清查公司或負責人旗下持有或租賃的住宅(特別是老舊公寓或地處偏遠的透天厝,這類的非營業用地);這些很可能是用來窩藏大批非法移工的「阿斯辣瑪」。
3. 再笨一點的方法,就是跟監個別的非法移工,或是常在醫院招攬看護生意的台籍掮客,試著找出非法移工宿舍的所在位址。
從源頭查起,查到之後,就要開始重罰! 對於貪小便宜,雇用非法移工的雇主,應提高罰金的金額;所雇用的非法移工,不論是隔離期間的所需開支,或是確診染病後的醫療費用,當然都是這些雇主來負擔。妳想省錢,我偏偏讓妳花更多錢!
對於甘願成為脫逃外勞的非法移工,則在遣返回國後,提高他們禁止入國的年限(目前被查獲的脫逃外勞,五年內不得再入境我國;自首者可減少兩年),犯行嚴重者,甚至可終生禁止其入台。妳以為當脫逃外勞可以在台灣趴趴走,那就讓妳以後根本進不了台灣!
至於罪魁禍首的非法外勞仲介集團,由於其犯行涉及偽造文書、人口販運、甚或是國際上最令人髮指的「奴隸罪」等等,因此我主張用「組織犯罪條例」,來起訴這些犯罪集團。政府不需要額外立一大堆的法,卻又不好好執行;只要有心,好好運用既有的法律,就可以對從事犯罪的個人或集團,產生最大的嚇阻作用。
當然,亡羊就要趕緊補牢,先從這次染病的非法移工,當初仲介她來台灣的仲介業者開始查起;我相信不是查不到,只怕這些業者背後的勢力太龐大,相關單位不敢查(至於業者背後的靠山有多硬,可以去問問長期幫移工說話,因而屢遭部分不肖仲介業者恐嚇的林淑芬委員)。
最後,有人會問我:「何景榮你自己不也是印尼人? 何況你很多朋友是外勞,為什麼還要想辦法去查緝非法外勞?」我的朋友大多是合法外勞;我一直相信:要取締非法,才能保障合法移工的就業權益。何況大家都是在台灣這艘船上,不論你是台灣人、印尼人還是東南亞人,只要這艘船因為疫情的破口而沉淪,最後大家都會變成死人!
只有政府單位展開鐵腕作為,掃蕩非法仲介集團、更正這種近乎蓄奴的惡行,讓旗下的非法外勞能夠重見天日,將他們納入全國一體的防疫體系當中,這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長期居留證期限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八卦
#最新【台灣升高港澳、新加坡及泰國旅遊警告,專案開放陸配及子女入境但需居家檢疫 】
全球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未減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1)天下午宣布提升港澳、新加坡、泰國的旅遊疫情等級,呼籲民眾應減少至當地旅遊;考量家庭團聚及人道考量,原本全面禁止中國籍人士入境,今改為開放持有長期居留證或長期探親證的陸配子女可入境。
另針對中國研究指出,病毒潛伏期可長達24天,遠超過目前標準的14天,指揮中心則駁斥,指尚無科學證據可證明此說法。
■港澳升至三級旅遊警告,新加坡二級,泰國一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國際間持續新增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個案,其中香港已出現無明顯感染源之社區傳播及群聚;新加坡超過一半確診病例為當地感染,且出現第三波傳染(第三波傳染指的是家庭及醫院傳染),並爆發在星國參與會議回到英國後,參與者群聚感染事件;泰國亦已出現未確定感染源個案及第三波傳染(未確定感染主要是不確定感染源,也沒有中國旅遊史),但該國卻未對來自中國旅客採取相關入境管制或檢疫措施。
基於防疫安全,指揮中心今日宣布,即日起提升上述國家之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其中港澳提升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民眾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新加坡提升至第二級警示(Alert),民眾至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泰國提升至第一級注意(Watch),民眾應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
■專案開放陸配及子女入境但需居家檢疫
陸委會今日表示,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展,考量人道精神並兼顧人員防疫管理,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自明天,也就是2月12日零時起,對中國大陸人士入出境管制,採取下列措施:
一、 目前以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投資經營管理、駐點服務、團聚及短期探親等6類事由,已經在臺停留之中國大陸人士,申請延長停留期限,得專案逐次核給15天。
二、 持社會考量專案長期居留證或長期探親證之國人或陸配的中國大陸子女,基於家庭團聚及人道考量,准予入境,入境後須居家檢疫14天。
陸委會法政處處長蔡志儒說,之前台灣只允許國人以及居留的陸配入境,但要居家檢疫14天,針對子女部分還無法入境,產生很多家庭倫常問題,明天開放後,陸配子女即可入境,但還是必須要居家檢疫14天。
■陸委會補充:陸配子女需未成年者且經申請許可後才能入境
陸委會下午宣布明起開放陸配子女入境,引發外界抨擊,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晚間7點召開記者會補充說明並強調,政策有所調整,新增為需同時符合未成年以及中國無可提供照顧之親人兩條件,又經專案申請准駁者,才能入境台灣,但仍需居家檢疫14天。
陳明通表示,下午在宣布管制措施政策時,在用詞上不夠精確,所以晚間特別補充說明,並強調新政策並不是外界所說的「開放陸配親人來探親」。
陳明通舉例說明,國人和中國籍配偶在中國結婚生小孩,小孩在中國出生卻是在台灣長大唸小學,也有健保,只是在過年期間跟著媽媽到中國探訪外公外婆,卻剛好遇到受到此次疫情影響,而無法入境台灣。在今天之前的邊境政策中,中國籍的媽媽因有居留證能返台,但小孩卻因只有專案長期居留證和專案長期探親證而無法入境,「這一個禮拜,很多爸媽都很焦慮,因為他(指小孩)生活在台灣,只是跟媽媽回娘家去看外公外婆」。
不過,陸委會晚間並非只是針對新政策補充說明,也有新增政策。陳明通說,因為社會反應各方面意見,加上防疫重於一切,所以政策有所調整。所謂可入境陸配子女須同時符合兩條件,包括未成年以及在中國無可照顧之親人,最後還需專案提出申請並經准駁後才能入境。
陳明通再三強調,所有邊境管制都是以防疫優先,而符合此次新管制政策的陸配子女人數並不會太多,「絕對不是開放陸配大陸親人來探親,是讓原來在這裡生活的小孩讓他回來」。
■邊境檢疫全面升級 非中港澳旅客也須填健康聲明書
指揮中心監測應變官莊人祥晚上並指出,為提升我國邊境檢疫措施,即日起非中港澳之所有入境航班旅客均需填報「入境健康聲明書」,並應據實填寫入境前14天內,是否前往中港澳等流行地區之旅遊史、接觸史,如有填寫不實或其他拒絕、規避、妨礙之行為者,依法最高將處15萬元罰鍰。至於中港澳入境航班旅客則維持填報「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且於入境14日內應配合居家檢疫措施。
■病毒潛伏期長達24天?指揮中心:尚無證據
中國呼吸病學專家鐘南山昨日發表研究,顯示新型冠狀病毒潛伏期最長達到24天,恐會出現「超級傳播者」。莊人祥今回應,潛伏期24天的病例可能屬於極端值,但目前國際各方面研究都認為,大部分感染者潛伏期還是在14天內,因此目前不會針對潛伏期的規定有所改變。
陳時中補充說明,病患都是沒有醫療專業背景的一般人,每個人對於症狀的認知不同,「可能某天體溫(升高)沒注意到(就說是無症狀)。」他強調,中國專家斷然認定潛伏期高達24天,這個說法在科學上還站不住腳。
對於中國傳出有5次採檢皆為陰性,最後卻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是否代表目前檢疫上出現破口?台灣目前是以連續檢驗兩次呈陰性即可排除確診,相關標準是否需要調整?指揮中心執行官周志浩回應,影響檢驗結果很多,最常見的是採檢品質不佳,「該檢驗痰,結果是口水(造成檢驗陰性),」因此對於中國的情況很難下結論。
另外,對於香港衛生部門今日凌晨緊急加開記者會宣布,香港出現同一棟大樓不同樓層的居民確診感染病毒,同時緊急撤出部分居民,香港專家不排除是因大樓排糞管相通,廁所內同時有排糞管和排氣管,在排氣管未密封完全的情況下,導致病毒入內進而傳染。
對此,台灣是否會加強或改變防疫策略?周志浩回應,香港也還無法確定糞便是否是傳染途徑,只是為了安全起見,把居民撤離,這部分還需要進一步了解。
■菲律賓突禁航台灣,外交部嚴正抗議並交涉中
菲律賓昨 (10) 日深夜發布旅遊禁令,依據「一中政策」原則,禁止曾入境或停留台灣的非菲律賓籍人士入境,菲國人也禁止來台,但數架班機在命令發布前起飛,約150名台籍旅客抵達宿霧、卡利波、馬尼拉等機場後被拒絕入境。
台灣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今日上午表示,菲律賓政府各部門立場不一致,沒有做好完整的平行溝通,外交部已經提出嚴正抗議並正在積極交涉中,目前外交部駐菲辦事處也正對因此滯留當地機場的一百多位台灣人提供協助。
■中國死亡人數已超過一千例
依據中國大陸疾控中心通報及各省市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布資料,中國大陸全部31省市區(不含港澳特別行政區)累計確診42,638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個案,較昨日新增2,478例;病例中7,333例重症,1,016例死亡,疑似病例21,675例。
指揮中心表示,除台灣外,國際間累計439例確診病例,分布於26個國家/地區;病例數以國際運輸工具(日本鑽石公主號)135例、新加坡45例、香港42例、泰國32例及南韓27例為多;病例中2例死亡。(文/林雨佑;圖/Reuters、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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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 #報導者 #2019新型冠狀病毒 #疫情 #wuhanvirus #ncov2019
長期居留證期限 在 大陸地區配偶申請來臺依親居留送件須知 - 移民署 的相關結果
一、依親居留證效期為1年,效期屆滿前原申請依親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得申請延期,每次延期不得逾2年6個月。 · 二、符合依親居留滿4年,且每年在臺逾183日 ... ... <看更多>
長期居留證期限 在 大陸地區配偶申請在臺長期居留送件須知 - 移民署 的相關結果
三、在臺依親居留期間,每次出境未逾三個月者,申請長期居留時,得免附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及刑事紀錄證明。 四、連續長期居留滿二年,且每年在臺合法居留 ... ... <看更多>
長期居留證期限 在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 ...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的相關結果
﹝1﹞ 長期居留證為大陸地區人民長期居留期間之身分證明文件,其有效期間自入境或核發之日起算為三年,移民署並核發多次入出境許可證。但所持大陸地區證照之效期不足三年者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