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所得?
從食品安全問題開始
到污染環境的排放污廢水問題
都有檢察或行政單位
高喊要處罰犯法的廠商
要沒入廠商的「非法所得」
問題是
什麼叫「非法所得」?
那如果犯法的廠商
沒有「賺錢」
不就沒有「所得」
當然就沒有「非法所得」
那不就罰不了?
蔡正元ㄧ再呼籲
司法機關要把「非法所得」
改成『營業收入』
作為罰金的裁量基準
因為「營運收入」
查銷貨和生產記錄就知道
沒有可爭執的
但「非法所得」
還要從「營運收入」裡
扣除「營運成本與費用」
在法庭就有得吵了
ㄧ群法官、檢察官、律師
在法庭爭論「成本費用」如何計算?
以便裁決罰金的金額
實在有夠可笑!
銷貨成本計算 在 社長大人 / Mr.President Facebook 八卦
第三十話 / 社長大人!創業啟動金要準備多少啊?
社長好像六天沒更新了吧,因為最近新品牌要開始試營運了(之後會在這邊發給大家試用品),所以真的是忙到瘋掉,順便也想談一件事,「假如你今天要創業,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要準備多少錢。」
#又是流量
首先,你要先評估你想做多大的生意,過去我就聽我爸講過一句話「20萬做50萬生意難,但是100萬做50萬生意就容易了」,其實意思就是「現金流量」的概念,就先來試算看看吧。
比如說想要做月營業額50萬、毛利大概40%的生意,那就代表你的銷貨成本是60%,那算式就像是下面這樣:
|60%*500,000= 300,000
#總之就是抓出成本要花多少
因此想要做每個月營業額五十萬的生意,等於你「至少」就得先準備30萬的現金來砸,至於為什麼要這樣算出是30萬呢,原因是因為你在銷貨之後「可能」不會馬上收到錢,因此就先必須計算出每個月要拿出來做生意的錢需要準備多少,總不能這個月做一做下個月沒錢了就收了,就算要借錢也知道大概需要借多少錢!然後你還得計算因此產生的間接成本,比如多請的人手、運費、報廢率、倉儲費用、或是金流手續費等等,所以雖然是相當陽春的算法,但對準備要創業的人來說至少可以先有點概念。
#粗略的估計總比沒估計好
社長跟會計師請教這個算式之後,他建議可以再詳細計算「收款天數」「週轉率」會跟好,這樣就可以「粗略的算出」多久之後品牌可以自給自足,總之、計算你積壓的資金和潛在的金流風險,能避開的風險我們就盡量避免吧!。
P.S 對這個概念想更仔細了解的人,可以去買「師傅」這本書喔!
#社長大人
銷貨成本計算 在 銀行家尼莫 Facebook 八卦
大立光囤積太多現金在手上,以去年底的規模和資源來計算,維持既有運作和花錢方式,大立光可以四年多沒有營收才會燒光手上現金!
現金是最沒用的資產,囤積過多現金只是讓管理層心理層面自覺有安全感而已,若尼莫是股東一定會參加股東會提議增加股息
大立光2019年底手上現金+短投+受限制存款=984億
銷貨成本扣除折舊耗和原物料成本後每年需要付出現金約95億
2019年營業費用54億假設全數都要付現金
過去5年平均每年資本支出72億
984/(95+54+72)=4.45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4512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