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距離性別友善城市,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我在議會,拿出台中市性別平等專區網站的「性平大會考」題目詢問各局處首長,結果回答零零落落。
這不是刻意為難,這是要告訴市民:如果市府團隊的性別意識是長這個樣子,要怎麼期待它尊重多元性別?
前陣子,才發生有學生因性別氣質遭受霸凌跳樓的案例。據瞭解,這位受欺負的學生還被同儕用「同性戀」和「愛滋病」等語嘲弄。
試問,市府團隊要用什麼來說服公眾:我們可以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更甚者,無論未來專法內容為何,根據大法官釋字748號解釋,5月24日後就應該開放同婚登記。台中市真的準備好了嗎?我們的公務員真的準備好了嗎?
全盤檢討台中的性別政策,我有三點要求:
1️⃣成立多元性別聯繫會報
台北市早在2011年就已經設置同志業務聯繫會報,定期與同志團體性平專家召開會議,連結社區、教育、醫療、職場跨領域的業務。成立多元性別聯繫會報,台中絕對可以做到更多。
2️⃣廣納性別團體作為市府協力夥伴
台中市本來就有活躍的多元性別社群,諸如好窩與基地都是有代表性的團體。未來的城市治理,應該要是公部門、私部門、第三部門的協力。性別團體除了是業務執行者,更可以是決策參與者。
3️⃣加強公務員多元性別觀念
基層公務員,是市政府與民眾接觸的第一線。目前的性別主流化機制,雖然有公務員的培訓課程,卻少有尊重多元性別的內容,以至於忽略性少數、性傾向、性別氣質的問題。
台大法研所的訓練告訴我,平等,不只是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的問題,更是反歧視的問題。
同志爭取的,一直以來都不是特權,而是平權。同志所想望的,其實也只是人皆生而有之的尊嚴。
今天出席民政業務質詢的每一位局處首長,請不要忘記我的發言——
因為我會記得,歷史也會記得。
⏯影片為今日質詢後半段4分鐘版本,完整影片在留言處。
「醫療領域之性別主流化」的推薦目錄:
醫療領域之性別主流化 在 鄭文燦 Facebook 八卦
「崇她玫瑰之愛—向暴力說不」健走公益活動 打造性別平權、性別友善環境
「性別主流化」政策是中央與各級政府重要施政方針,行政院設有性別平等處,而桃園則是全國少數成立性別平等辦公室的地方政府之一,藉此落實性別平權、性別友善並培養女力,讓性別平權意識得以扎根。
目前全市的商業登記有5萬家,女性擔任負責人占36%,有1萬8千家,我們不應該把她們稱呼「老闆娘」,而是老闆,顯示女性於經濟活動領域中越發活躍,女性創業與女性主管也逐漸成為社會的主流。
六都當中,桃園市政府的女性主管比例最高,一級機關女性首長約占四分之一。市府性別平等辦公室也以「就業、經濟與福利面向」、「人口、婚姻與家庭面向」、「教育、文化與媒體面向」、「人身安全與司法面向」、「健康、醫療與照顧面向」、「環境與交通面向」等六大面向,擬定性別平權政策方針並加以落實。此外,我也要求,各類型委員會女性比例須達三分之一,而在主管職務上,當候選人條件相當時,也會優先拔擢女性擔任主管。
桃園有214萬人口,男女人口各約107萬人,性別比相當,這意味桃園提供良好工作環境,許多女性選擇在此就業、生活並追求人生的夢想。例如,桃園捷運公司的女性員工很多,舉凡司機員、維修人員都有女性,女同仁表現也比男同仁更為優異。
前年桃園婦女館重新開幕時,我曾說,要將桃園打造成性別平權的城市,落實「性別友善、性別平權、保護母性、培植女力」理念,將性別平等意識貫徹到生活與城市的每一個角落。
醫療領域之性別主流化 在 許秀雯 律師 Facebook 八卦
【我的政策理念】
此次參選,我有兩大政策理念,簡介如下。
之後,我也將藉此次參選展開全台行程,向相關民間社團請益並與各地選民進行更廣泛的對話,以充實這兩大政策理念的內涵,擬定更細緻、在地化的政策主張。
一、多元/性別正義:
2015年6月我在紐西蘭召開的亞太綠人大會,代表台灣綠黨草擬並提出、獲大會通過的LGBTIQ(Lesbian, Gay, Bisexual, Transgender,Intersex, Questioning)權益決議文,將是我最關切與著力的政策,我也將在我國乃至國際串連合作的不同層次上,均積極促進多元性別平權的政治實踐,茲說明該決議文內容如下:
多元性別平權是一個迫切且不容妥協的重要原則與政治目標,為此,我們決議如下:
1.應在各級政府推動「多元性別主流化」(” LGBTIQ
mainstreaming"),所有政府機關在制定、推行及評估各種政策與服務的過程中,必須考慮多元性別群體的處境及需要,及其對多元性別群體的影響,尤其應該注意資源是否充足以及交叉歧視(多重歧視)現象的處理。考慮多元性別主流化政策在執行面的成效,多元性別主流化應由相當高層級的專責機構來負責統籌與協調。
2.為達成多元性別平權,「反歧視」與「提高社會接納」是必須持續進行的兩個主要方向,此必須透過立法、教育與行政等各種手段來落實。在同性伴侶尚未能合法結婚的各國(包括台灣)將積極推動婚姻平權,保障多元性別組織家庭(包括收養)的權利; 此外,各級學校應實施多元性別教育;公部門應該積極與民間同志平權組織合作,發展出在地化的反歧視與提高社會接納的具體作法。
二、永續/公平經濟:
我在台灣的碩士論文寫的是「勞動、性別與女性主義法學」,在法國的碩士論文(「歐盟法下的醫療照顧與市場規則」)及博士論文研究主題(「歐盟法下的社會保護及市場規則」)則關注歐洲經濟整合大纛下,公共服務、社會安全制度與福利、勞動權益、國家補助與市場競爭公平性的議題。歐盟各會員國經濟規模與社會文化存有相當差異,而他們為了追求和平與繁榮所努力實踐的「一個歐洲市場」模式,與台灣過去二、三十年來加入國際經貿組織(如加入WTO)或試圖參與、簽署國際經貿協定(如FTA、TPP)乃至兩岸之間方興未艾的ECFA、服貿、貨貿等合作基礎的條件當然不能直接類比,不過,有許多衝擊與問題卻是類似的,這些問題沒有萬靈丹式的答案,我也不認為立委的角色與職權對於這些問題擁有立竿見影的發揮空間,但我認為台灣在參與國際(或兩岸)經貿組織或簽訂經貿條約(協定)之時,在程序面,必須加強國會監督、資訊公開以及一般公眾意見的參與,在實質面,則必須確切進行主權/台灣自主性、環境、文化、經濟以及對社會不同階層的影響評估。程序面的要求,可以透過修訂已通過的「條約締結法」或制定「兩岸締結協定條例」等法律來促進,實質面則必須積極監督行政機關並與各領域公民團體積極合作才可能在政治上真正達成「永續、公平」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