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大開後門 原鄉建地棄之不顧》
~高金素梅2020.04.01
行政院版國土計畫法修正案,以「國家重大建設」為由大開後門。原住民族部落長期建地不足,導致違建林立,卻不見內政部有所作為。
針對內政部長期漠視部落族人需求,今天質詢要求內政部與原民會先行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讓現行法規先予修訂,後續再由國土計畫法施行後,另行擬定適合部落居住環境的土地使用管制措施。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20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舒翠玲議會質詢-107.07.16-市長施政報告及說明質詢[台66橋下規劃平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第一屆第八次定期會單位質詢) 台66橋下規劃平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 背景說明: 1.此案在105年10/17招標完成,10/27上午開工、下午停工,原因:無法請領建築執照。 2...
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在 地球公民基金會 Facebook 八卦
【國土保育第一步,採礦終於有人管】
礦權展限環評、水泥業礦業政策環評半年有譜!
環保署在今(15)日下午第298次環評大會審查「榮豐礦業」大理石礦場擴大開採案,除認定該案不應開發外,並做出重大宣示:將著手進行礦權展限須進行環評的法規修訂、推動水泥業和礦業政策環評,預計在半年內會有成果。
地球公民肯定環保署能夠正面回應公民社會意見、面對現行礦業開發制度的問題,扭轉變相鼓勵業主規避審查、寧願對一塊土地不顧一切地竭澤而漁也不願去承擔開發許可及環評審查成本的體制漏洞;更會堅定地在後續政策環評中、監督新政府配合國土計畫法的立法以及能源政策的修正,全面檢討我國上位水泥及礦業政策。此外,也呼籲礦務局及林務局等單位,能盡快配合內政部踐行去年九月區域計畫委員會第362次大會的決議,修訂「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讓礦業開發進行應有的土地開發審查。
然而,礦業制度改革的根本還是在礦業法的修法,尤其2003年礦業法修法而出現的霸王條款31條(無限上綱的補償條款)、與無須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讓太魯閣族人在自己的土地上流離失所的47條,更是非修不可。希望大家與地球公民以及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惜根台灣協會站在一起,持續推動礦業體制的改革。
◎礦場空拍(蔡嘉陽攝)
》礦業體制改革六大訴求完整內容:http://ppt.cc/oSLAY
1.全面檢討並修正礦業法
2.礦區環境基礎調查資料上網公開
3.礦權展限進行環評與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查(目前已得內政部 與環保署回應,待林務局與礦務局配合)
4.啟動礦業政策環評 (目前已得環保署承諾,待經濟部配合)
5.清點刪除各目的事業法的採礦後門條款
6.落實原住民族土地諮商同意權
》延伸閱讀:
李應元上任首次環評 榮豐礦業被裁定不應開發
http://ppt.cc/YiS99
李應元首度環評下重手 花蓮榮豐礦業「不予開發」
http://e-info.org.tw/node/116377
不利保育類動物 秀林開礦計畫被否決
http://news.pts.org.tw/article/325978
》榮豐環評歷程請參考:http://ppt.cc/1uT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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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在 邱顯智 Facebook 八卦
請蘇院長拿出魄力,解決20多年來盤踞龍昇村的黑暗勢力
從今年1月開始,苗栗造橋龍昇村的鄉親,已經 #埋鍋造飯、#連續抗爭50天。
他們奮力對抗的坤輿廢棄物處理場,2002年開始便三番兩次侵門踏戶,利用暴力手段威脅鄉親。
2006年,更爆出苗栗縣環保局副局長陳萬連在台東墜樓身亡,涉嫌貪汙的局長黃宏昌,也在2008年判決定讞後自殺。然而,這樣一件充滿黑金疑雲的廢棄物處理場申請案,苗栗縣政府卻在2020年12月31日突然核准了試運轉。
你以為這起案件只是苗栗縣政府瀆職怠惰造成的爭議嗎?實際上,坤輿案涉及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及使用地類別變更的問題。使用地類別的變更,是中央政府委辦給地方政府的業務,依照釋字553號文,中央主管機關有監督委辦業務的義務。
但是,從年初造橋鄉親埋鍋造飯、北上陳情到現在,仍不見內政部地政司做出任何表示,難道內政部以為,將業務委辦給地方政府,出事了就不用負責嗎?
坤輿科技在2002年送出興辦事業計畫書,其中地號588的農地面積為7,177平方公尺,坤輿在計劃書卻寫成「使用面積」7000平方公尺,這是筆誤搞錯了嗎?
當然不是,坤輿科技在這個時候就偷渡了分割後的土地面積在計畫書裡,預謀在未來,將原本7,177平方公尺的土地,分割為面積分別是7,000平方公尺及177平方公尺的588-1及588,為逃避使用分區變更與環境影響評估,買了第一份保險。
為什麼?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11條規定,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達2公頃,應變更使用分區為特定專用區;〈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規定,位於山坡地,申請開發面積二公頃以上的一般廢棄物或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衛生掩埋場,必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興辦事業計畫書通過後,2005年,坤輿為了一勞永逸,就把588分割為588與588-1,從此以後,588-1只剩7,000平方公尺,即便加上聯外道路,永遠都不會達到2公頃。
這等於是說,已經變更用地類別為特定事業用地的這塊土地,就不受《農業發展條例》的規範,得以切割出588,這塊面積只有177平方公尺,遠小於《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規定的2500平方公尺的畸零農地。
588這塊畸零農地,就是坤輿操弄程序的副產品。
分割土地後,坤輿還是不放心。所以,它堅持不將聯外道路納入興辦事業計畫的面積計算。這也是為什麼,環保署在2012年駁回坤輿科技的訴願。
然而,這條聯外道路,根本上就不符合聯外道路的要件。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規定,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連外道路應配合辦理交通用地變更,不得直接使用農業用地作為聯外道路。
那麼,坤輿廢棄物處理場實際的事業範圍到底有多大?其興辦事業計畫中「使用面積」為1.7958公頃,加上588的0.0176公頃及聯外道路的0.1992公頃,合計是2.0126公頃。也就是說,坤輿廢棄物處理場,從一開始,就應該要通過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及環評程序。
然而,苗栗縣政府卻放行其使用各種非法手段躲避監督,環保署和內政部地政司更是將委辦業務的監督拋諸腦後,完全無視苗栗縣政府的違法行為。
更可疑的是,廢棄物處理場周邊,包含地號858、860等農地已經被坤輿科技的法人股東「中綠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胡姓董事長買下,而且就「剛好」在掩埋場及聯外道路範圍旁邊共21筆土地,一起被當作擔保拿去向農會借錢。
這難道是「蛋黃區」、「蛋白區」安排,試圖以合法處理場掩護非法廢棄物處理嗎?
對龍昇村的鄉親來說,坤輿是一個 #20年還不能拆除的不定時炸彈,隨時可能摧毀他們世代耕耘的美麗家園、汙染他們賴以維生的良田。
我們除了阻擋坤輿運轉,更要防堵下一個坤輿。
明天總質詢,我會要求蘇院長責成行政機關,依法撤銷坤輿案;並全面檢討興辦事業的委辦事項,#檢視中央主管機關對其合法性、#合目的性的監督,#健全興辦計畫的審查機制,別讓龍昇村20年來的夢魘,降臨在另一個農村。
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評價
舒翠玲議會質詢-107.07.16-市長施政報告及說明質詢[台66橋下規劃平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第一屆第八次定期會單位質詢)
台66橋下規劃平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
背景說明:
1.此案在105年10/17招標完成,10/27上午開工、下午停工,原因:無法請領建築執照。
2.土地分區為都市計劃外交通用地。
3.招標案中建築物結構為鋼骨+RC。
4.招標案中規劃94個自小客車及37輛垃圾車停車位。
🛎適法性問題:
1️⃣「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中明訂交通用地不能興建建物,所以無法請領建築執照。
👿都發局建議以臨時建築興建。
⁉️政府的交通用地可以興建建築物,那老百姓的交通用地也可以嗎?
⁉️「臨時」建築究竟要使用幾年可以視為「臨時」?
2️⃣以臨時建築名義興建,建築物結構是鋼骨+RC。
👿行政院主計處財物標準分類~鋼骨+RC結構之公有建築物使用報廢年限為60年。
⁉️要60年才能報廢的建築物可以視為「臨時」建築嗎?
3️⃣「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中規定在交通密集區、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停車位超過150個即必須做交通影響評估。
👿交通局回覆只有145個停車位,所以不用做評估。
⁉️但招標案中設計圖中明確畫出94個自小客車及37輛垃圾車停車位,準則中明訂1輛垃圾車計算=2輛自小客車,所以、應為168個車位,為何規避交通影響評估?
🛎實際現況:
📌附近居民自105年3月22日就曾拉白布條抗議、四處陳情,希望桃園市政府停止此案。
📌105年招開規劃說明會時,平鎮里長退席無言抗議、宋屋里長反對設置。
📌106年10月25日居民陳情會勘。
📌107年4月16日居民陳情。
桃園市政府針對平鎮台66橋下東勢里段空間活化編列3-4百萬做參與式預算,讓民眾決定如何使用,然而宋屋段完全不需要經費就有民眾參與,桃園市政府卻避之惟恐不及?
#平鎮台66橋下空間活化
#清潔隊辦公室及停車場
#公路總局
#臨時建築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jG6v7Fx5da4/hqdefault.jpg)
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評價
《國土計畫大開後門 原鄉建地棄之不顧》
~高金素梅2020.04.01
行政院版國土計畫法修正案,以「國家重大建設」為由大開後門。原住民族部落長期建地不足,導致違建林立,卻不見內政部有所作為。
針對內政部長期漠視部落族人需求,今天質詢要求內政部與原民會先行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讓現行法規先予修訂,後續再由國土計畫法施行後,另行擬定適合部落居住環境的土地使用管制措施。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hozjxIGIHps/hqdefault.jpg)
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評價
106.06.06-市政總質詢
玩法亂政之~台66橋下的未來
多年前就開始爭取
作為休憩運動場所、停車空間…
因橋下土地屬於都市計畫外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按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是不得做為停車場使用
更不能興建建物
但是鄭市長上任後
即規劃為清潔隊辦公區、停車區。
原本就已經堵車嚴重
希望做為附近住戶的停車場
改善現有的交通困境
現在卻規劃垃圾車、資源車停車場
而按照「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150個小型停車位即必須做交通影響評估
清潔隊辦公區及垃圾車停車位換算近300個
竟然可以不用做交通影響評估!
公共設施的規劃
沒有興利卻帶來更多弊端
按照「非都市土地管制規則」
特定農業區既不能申請建照也無法指示建築線
ㄧ個規劃要用10年的建築
市府以其為「臨時性建築」為理由
不必申請建照、不做交通影響評估
2787萬的建築預算
爾後每月再以1.5倍的水電費來支應
納稅人的錢可以如此被違法使用嗎?
桃園市政府
沒有能力為平鎮清潔隊找個新家
但也不該視法令如無物
在台66橋下興建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
上行下效、風行草偃
如此的桃園市政府
有何立場和顏面要求人民守法!!!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QOKQikfNe9g/h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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