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我和不同的資歷的馬來西亞音樂人討論發生在《刻在我心底的名字》的現象(是現象)。有和我差不多一樣中生代的,也有上了神台的。如果站在“有新聞就是好事”的角度來看,這當然是件好事。
一開始的風向針對這首歌,然後就燒到盧廣仲,大家說“關盧廣仲什麼事,要罵就罵創作人”。
今天看到佳旺凌晨的貼文:
“本来觉得没什么好澄清的,但抄袭这两个字实在像把利刃直接刺进我的心脏。
把我过往所有的努力统统都推翻了,甚至害怕会造成以后写歌时的阴影。“
抄襲是怎麼一回事?
你可以說,說不上是抄,音符就7個,從莫札特到周杰倫,也是那7個。如有雷同,歡迎對號入座。
或者可以說,明明就是抄,這一段和那一段聽起來都很像啊。
我們先不說《刻在》有沒有抄襲。
我們來看一下創作者在中文流行音樂產業下的“歌曲生產流水線”是什麼樣子的(不同的案子有不同的作法,但不會差太遠)。
第一種,唱片公司/版權公司收歌:xxx歌手要發片,邀歌方會提供歌曲想要的方向或參考,讓創作人開始投稿。
第二種,創作人自發性創作,然後交給版權公司,版權公司會根據專業判斷建議給哪位歌手唱。
一位歌手要發專輯收歌逾百首,想想看如果這個市場有這麼多的歌手,那投稿量會有多大?無論是第一種或第二種,這麼多的歌曲之後都會形成一個很大很大的pool。音樂人常說:每首歌都有它的命。被厲害的歌手翻牌了,就有條好命。那沒有選中的歌曲呢?沒選中就沒了。它會留在這個pool裡,一輩子就躺在那裡,這樣。
歌詞也是一樣。一首確定要用的旋律,交給詞人比稿。中了就中了,不中的話,創作人的時間就會這麼賭上。樂觀的就當練筆,總會越寫越好;戰鬥力不強的,一般寫個幾年就會放棄。
全職創作人過的就是這種寫中就有,“寫不中就那你自行決定放棄寫歌吧”的生活。
我們先不說《刻在》有沒有抄襲。
我們來看一下歌曲從創作到發表需要的時間。
一首歌,從它在創作人腦海裡出現,到整理成歌到發表,需要不短的時間。
我和佳旺寫的《星期一去跑步》(收錄在范世錡2018年的47+專輯)是本來給我自己收在自己2015年《現在⋯已經是以後了》專輯,收不成。我寫這首歌的時候大概是2014,佳旺在約2017年的時候譜的曲。
一首流行歌曲成形之前,是會經過這麼長的時間被那麼多雙耳朵聽過,被這麼多個單位反覆驗證、考慮、篩選、拒絕,被拒絕後好運的話再被下一組單位覆驗證、考慮、篩選、敲定最後才製作。
我們先不說《刻在》有沒有抄襲。
我們說說佳旺這位創作人。
認識佳旺的時候,那是十多年前他和子瑩是一個組合。後來他幕前的味道越來越淡,轉去幕後。之後算是因為伍人,我們一起做了《娘惹相思閣》的主題曲,才有交流地一起寫歌。
一路走來,累積了十多年的經驗,一直磨刀一直在堅持,佳旺的音樂都獲得很多音樂人的認可,也一直有在賣歌。楊丞琳、莫文蔚、張韶涵、A-lin,很多你叫得出來的名字的歌手都唱過他寫的歌,還有很多你叫不出名字的。
當然,《刻在》是個高峰。
對於大部分創作人來說,在高峰(或許一輩子都不會發生)之前,就是一直在寫和寫和寫的生活裡。熬夜寫(可以refer下佳旺和其他音樂人的黑眼圈)、不斷寫、拼命寫。
我自己在集中創作的寫作時期,常自嘲自己是工廠妹。其實創意行業多少就是這樣,一直產出新的東西來,希望變成有價值的作品。如果你是在廣告行業或其他創意行業,覺得pitching是個不尊重創意價值的遊戲規則,可以來中文音樂圈玩一下,說不定你會覺得自己幸福。
佳旺是一位成功在這樣的規則下熬過來的音樂人。
我們先不說《刻在》有沒有抄襲。
我們說一下馬來西亞的中文音樂創作圈。
這麼多年以來,馬來西亞的中文音樂在全世界的華人音樂市場扮演著什麼角色,這種感覺“怕死別人不懂我們多重要“的話,講了這麼多年,我們如果無法自強,也不用多說明了。
我是真的覺得,馬來西亞人寫的中文歌真的不錯厲害,真的很好聽。是因為我們自身的產業鏈不夠強(還有很多其他商業因素),所以在音樂創作上,我們比較重的角色是,寫歌給外國人唱(當然啊馬來西亞都這麼少人發片了)。
管啟源等前輩推廣 #就醬聽音樂 就是希望“召喚” 下大馬人:嘿!來聽!這是我們的歌,馬來西亞人寫的歌。
《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成功的時候,我們都說,這是“馬來西亞”人的驕傲。
現在有爭議,除了引述台灣的新聞,有沒有馬來西亞媒體用不同的角度去探討這件事?
《刻在》有沒有抄襲,各位的耳朵自有答案。
如果可以,也請為馬來西亞音樂創作人捐贈一點勇氣,讓他們可以繼續寫歌給你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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