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衝突 迎向未來】
「解決財務懸崖,提升現役權益,保障低階生活,降低退役衝擊!」
「衝突在社會,解決在立院」是我對於立法委員這份工作的期許,也是從政以來的堅持,本次軍人年金改革,即是在此原則下完成三讀。
自年金改革政策啟動以來,各界存在許多支持或反對的聲音,反對者發動多次社會運動,表達訴求,過程中難免發生衝突,甚至發生不幸事件,立法院為國家最高民意機關,自然背負解決社會衝突的責任。
本次臨時會可以說是一個不一樣的臨時會,朝野各黨團理性溝通,讓軍人年改能夠達成最大的共識。《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的立法過程中,共舉辦四場公聽會、歷經兩天委員會審查、五次朝野協商以及兩天院會討論,感謝黨團成員與助理,在立法過程中的努力與辛勞,特別在協商過程中,本黨委員王定宇、何欣純、蔡適應、許智傑、羅致政、尤美女等人,在協商時穿梭會場、努力溝通,讓我們得以在建立合理制度的原則下,接納許多在野黨的意見,化解歧見,使立法能夠更為周延,讓立法院成為衝突的終點,社會進步的起點。
軍人是守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力量,讓國軍無後顧之憂是政府的責任。法案審議過程中,朝野無分黨派,都全力支持與捍衛軍人的尊嚴,更感謝袍澤弟兄願意在國際情勢如此險峻、隨時可能需要踏上戰場犧牲生命的情況下,願意投身軍旅,為國家、為人民、為至親而戰,自八二三炮戰、退出聯合國、臺海飛彈危機到近日的共軍軍機繞臺,三軍將士都能夠無所畏懼,勇敢地站在第一線保衛國家安全,我們深深感佩軍人的熱情與奉獻,國軍官兵的努力不僅於此,在重大天災過後,都能夠看到國軍挺進災區,救民於水火,對於袍澤關懷同胞的大愛精神,更是令人動容。軍人在國家風雨飄搖的時刻挺身而出,我們應當全力保障袍澤退休後的生活,讓基金永續,保障現役與退役軍人的權益。
本次軍人年金改革以建立穩健的退撫制度為最高目標,並且盡力降低對於退役袍澤的衝擊,修法重點如下:
首先,調整所得替代率計算公式,並刪除18%優存利息。本次軍人年改,將月退俸的計算基準改為最後任職五分之一年資本俸平均之兩倍,以避免升官後即退伍的「一日將官」弊病,同時考量軍人有最大服役年限之規定,導致任職期間較短,因此將起支俸率由原先的服役20年的40%調升至55%,每多服役一年,俸率上升2%,軍官以90%上限,士官則因其薪俸較低,以95%為上限,同時刪除優惠存款利息之規定。「約有半數退役軍人之月退俸會有部分減損,但卻可提升現役部隊中約10萬純新制袍澤的退除待遇,藉此拉近不同世代間退休俸之差距,以落實代間正義,再配合先前增加最大服役年限之立法,讓優秀袍澤願意留在軍中,以達成長留久用的政策目標」。
再者,分十年調降月退俸差額。為了降低已退軍人的衝擊,若其原先領取的月退俸高於新公式計算後的金額,兩者間的差額分十年調降,並且設有軍人最低保障金額(現為38990元),若月退俸低於該金額則不再刪減與調整,以確保退役軍人能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不至於生活陷入困頓,此外,因公、因作戰導致受傷、身心障礙者以及年滿85歲的校級以下軍、士官,都不刪減其優惠存款利息,以彰顯政府對於弱勢將士的照顧之心。
第三,增列遺屬年金領取資格限制。本次改革增列支領退休俸軍人退役後新婚或再婚之配偶,在領俸人亡故後,為鼓勵其配偶投入勞動市場,請領遺屬年金的資格為年滿55歲之未再婚配偶且法定婚姻關係存續10年以上,但軍人在職時與配偶已有婚姻關係,且該配偶未再婚者,就不受限制,可保障軍士官身故後家人之權益,讓國軍袍澤能夠無後顧之憂,全力為國而戰。
第四,增列再任停俸限制。為鼓勵公私部門流動與保障青年就業機會,退役人員再任公職或是私立大學專任教師,每月薪酬若超過33140元,即停領其退休俸至離職為止,但為減低對於基層退役軍、士官的衝擊,目前在任各單位的工友、技工、司機等或是軍事單位的評價聘僱人員,都不受限制。
此外,民進黨團也從善如流,接受許多在野黨提出的意見,例如第十五條退役條件中,國民黨建議增列「將官停年十年必須退役」以及時代力量提出「當事人服役滿一年可提出退役申請,並經人事評審會審定」,我們均願意同意並作成協商結論,另外,時代力量要求增列「軍訓教官涉案性侵案件必須追繳退休俸」,我們也接受並修正條文,不只如此,親民黨團希望85歲以上校級以下軍官、士官以及因公或因戰受傷者不予刪減優惠存款利息,我們基於人道考量,亦予以修正行政院本。從上可見,朝野良性的互動,能夠讓條文更為完善與周延,同時確保公平正義與人道關懷。
軍人年金改革完成後,併同公務人員、公立學校教職員以及政務人員,退撫基金均可再運作30年無虞,朝向建立可長可久制度之政策目標更進一步。「因改革而受影響的退役袍澤,我們深感抱歉」,無法實踐當初政府的承諾,但在國家財政以及整體利益的考量下,不得不做此調整,同時感謝退役學長姐願意一本在軍中照顧下屬之心,犧牲部分月退權益讓基金永續經營,使現役學弟妹在退伍後能夠領取基本的生活保障。
年金改革從來不是為了鬥爭任何族群,而是為了國家長治久安。本次修法過程,更可堪稱朝野協商的典範,各政黨理性討論政策,而非一味政治口水,讓執政黨發現原先草案不足之處,得以完善修法,此外,年金改革亦非針對軍公教進行批鬥,而是為了財政不得不然的作為,身為須負起國家成敗責任的執政者,更應是改革的領頭羊,在民進黨第一次執政時,已刪除政務官月退職金,只能於退職時領取一次金,立法委員為民意代表更自始無領受資格,因此,年金改革不分對象,只要為了國家進步與實踐公平正義,均會進行調整。
痛苦是改革的必經之路,但改革完成後,無論有多少烏雲都將散去,暖陽將重新照耀我們摯愛的這片土地,而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們,將會土豐民樂,安居樂業,請全體國人同胞,攜手與我們共同走向更好的臺灣。
退伍軍人再任公職年資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八卦
今天是立法院新會期第一次會議結束,也是連假結束開工日,很不幸地,民進黨團卻在院會再次復議封殺我提出的警消年改修法案,六個已經在上周五一讀付委的法案,全部包裹封殺!
難道民進黨蔡英文主席,不知蔡英文總統曾在107年6月15日警察節大聲宣示,24小時全年無休守護台灣社會的警察,政府一定要提升福利待遇、加強健康照顧,比照國軍照顧嗎?我一直訴求年改將警察當成一般文官處理是錯誤的,應該要比照一樣危險、辛勞的國軍。在109年12月11日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陳瑩提出警察比照國軍的年改再改革法案時,我以為看到曙光,隨即將研究近1年的法案送出。想不到,109年12月15日民進黨團復議封殺自家立委的提案,12月24日民進黨團也復議封殺了我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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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警消權益的使命不容我有時間悲觀。我隨即又整理文字,以警職比照軍人的精神,拆分出多個法案分進合擊,分別就所得替代率比照國軍退伍人員、優惠存款停辦條件、再任公職停發月退休金、退撫舊制年資補償金等照顧比照國軍,以及年金與物價指數同步上漲等等年改再改革的內涵共提出6個法案,在休會期間提出,以便能在新會期第一次會議就順利一讀。然而,民進黨團在第一次會議即將結束前一刻,又將這些法案拉出來復議,跟上個會期陳瑩和我的法案一樣,再次淪為所謂「另定期處理」,永遠石沉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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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蔡英文107年警察節說「警察工作真的很辛苦,不只是日夜顛倒,值勤的時候也長期處在精神緊繃的狀態。」、「國家應該投入更多的資源,支持員警身心的醫療照顧。今天內政部葉(俊榮)部長在這裡,我要請你負責這件事,盡快跟各部會討論協調,提出一個照顧員警身心健康的完整計畫。」,108年5月政府推出警職人員比照國軍就醫優惠的「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然而離蔡總統口中的完整計畫還有很大的距離。為何110年3月的黨主席蔡英文卻縱容黨團,封殺警察比照國軍照顧的法案?今天蘇貞昌院長施政報告時才說,讓人民安居樂業,政府會一直顧好家,好家會一直在。守護國人的警消,收到的卻是警消比照國軍照顧的承諾跳票,警察要如何安心?國人要如何安心?
#說好做警消的後盾
#說好照顧警消
#原來一切都是假的
退伍軍人再任公職年資 在 柯建銘 Facebook 八卦
【軍人年改政院版 柯建銘:比公教優渥太多】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昨通過軍人年金改革草案,把軍官俸率上限自八十五%加碼至九十%,再任停俸的門檻也從二萬二○○○元拉高到三萬三一四○元。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坦言,這遠優於公教年改,他也呼籲國民黨團拿出版本來討論,不要被「八百壯士」牽著走。
籲國民黨團提版本
軍人年改草案,除了三萬八九九○元的最低保障金額,高於公教的三萬三一四○元,原本與公教一致的再任公職停領月退門檻,也從二萬二○○○元大幅提高到三萬三一四○元。
在相同年資下,退役軍人的俸率約比公教人員高出四成。公教人員的薪資採計期間將拉長至十五年,但軍人只採計五分之一,也就是四年到七年。公教人員的月退起支年齡將調整至六十五歲,軍人只要服役滿二十年,等於四十歲就能支領月退。
就改革幅度而言,已退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將在第一年直接砍至七十五%,等於少掉二成,十八%優存利息也將在二年內歸零;已退軍人的俸率則分十年緩降,減少幅度最大的上將,最多只少領二成,政府還將分十年挹注一千億元。
柯建銘表示,草案送進立法院就盡力處理,當然是希望能同步在七月一日實施。他坦言,這是比公教年改優渥太多的版本,光是黨內就有不同意見,需要內部溝通。
對於草案與之前的討論結果出現落差,柯建銘解釋,多數軍人在四十餘歲退伍,較有機會轉任公職,月退俸領得也不多,提高停俸標準是給他們基本生活保障。
不過對於原本軍官俸率上限由八十五%提高至九十%,有民進黨立委抨擊,軍官能服役滿三十五年的,至少是中將;但就實務而言,除非是升到上將,否則難以撐滿三十五年。
不具名立委指出,上將的俸額高達九萬八一六○元,比中將的五萬六九三○元多出七成,已佔盡便宜;現在把俸率上限從八十五%加碼至九十%,等於讓退役上將的月退所得,原本會從十九萬餘元減至十六萬六千餘元,現在還要回升到十七萬七千餘元,根本就是獨厚高階將領。
這位立委認為,軍官超過三十年的俸率年增率應降至一%,三十五年俸率上限八十%;就上將而言,月退仍高達十五萬七千餘元,也仍高於前副總統連戰以外的所有退休人員。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1192093
退伍軍人再任公職年資 在 105年以後退伍不得保留軍職年資轉任公職 - Mobile01 的八卦
退伍 保留年資轉任公職這個本來早就該取消了否則記得前兩年就有軍官犯性騷擾被部隊開除退伍結果退伍後用派遣方式轉佔公職缺變成領雙薪一份退休俸一份公職薪 ... ... <看更多>
退伍軍人再任公職年資 在 Re: [請益] 退休後再任公家機關最新修法? - 看板PublicServan 的八卦
※ 引述《skylin (自由翱翔)》之銘言:
: 請問一下,我學長今年軍中退伍,有領月退俸,他最近有個機會,去公家機關當約僱人員
: ,薪水三萬零幾元;
: 但好像今年新政府五月份有修正法條, 退伍後再任職公家機關人員,薪資超過法定基本
: 工資(20008元?)者,自105年5月13日起,將暫停止發放退休俸及優惠存款利息?
1、退伍軍人適用的是「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並非公務人員退休法
2、依服役條例第32條規定
支領退休俸之軍官、士官,自就任公職之日起,停發其退休俸,
俟脫離公職時恢復。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停發其退休俸:
一、月支待遇未達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俸額及
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合計數額者。
二、各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或軍事單位僱用之技警、司機、
技工、工友或工人。
三、軍事單位一般及評價聘雇僱用各等人員。
前項停支退休俸人員,所任職務待遇,低於退休俸者,
得向原核定之權責機關,申請補足差額。
第一項應停支退休俸人員,於再任公職時,
應即誠實申報其為支領退休俸人員。
如未依規定誠實申報支領退休俸,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從嚴懲處。
第一項停發退休俸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簡單來說,軍人再任限制比公務人員要寬,
三萬塊以下的薪水都還不用停發(14450+17710)
而且薪水比退休俸低的還可以補足差額(公務人員沒這規定...慘@@)
3、只有停發月退俸,沒有限制你在公家機關再任(政府為什麼要花兩份錢養你?)
別扯什麼工作權...沒有人阻止你工作
不想被停發月退可以去民間工作,不要跟公家機關扯上關係就好
看你是要加盟飲料店、去便利商店當店員、賣雞排還是開計程車都可以
(隨便想了幾個門檻低的工作,沒其他意思,勿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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