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師與阿扁律師
高雄一位黃姓麵包師,之前曾經拍過陳水扁前總統,在住家「人文首璽」附近公園散步的照片。照片中阿扁前總統步行穩健快速,麵包師因此質疑,「保外就醫」的前總統,身體根本「好得很」。
事後這照片被PO上洪秀柱小辣椒臉書粉絲團,引發了討論。或許是為了反駁事後陳致中「造假」的質疑,這位黃姓麵包師,再次拍扁,這次不但拍到阿扁走路,還拍到好久都沒有「聽到」過的,陳前總統的發言。
扁友人:你拍啥小?你哩拍啥小?
陳水扁:都已經查到你的身分了,只是沒對你下手而已,對不對,把你移送法辦。
扁友人:你不知道這是違法嗎?不可以亂照人家啊,人家不給你照啊!
麵包師:我違反什麼?這是公共場合。
扁友人:你亂照相就違法,公共場合不可以照人啊,我不給你照啊!
陳水扁:你沒那麼自由啦!搞不清楚狀況,你是這裡有問題嗎?如果沒問題為什麼做這種事情?
麵包師:我沒問題啊,我沒有做什麼事情啊!
陳水扁:沒救了嘛,你自己還不曉得你做錯了什麼事情,你還不曉得。
麵包師:那你要告我嗎?
陳水扁:告!我要告,我可以告。
這段全長4分56秒的「麵包師與前總統的對決」,透過網路,已經傳遍台灣。 https://youtu.be/oCgf25npBPg
首先大家要知道,中華民國的法律,是沒有「肖像權」這個名詞的「明文規範」。
所謂「肖像權」的概念,是指每個人都可以對自己的肖像(頸部以上的臉),主張擁有自主權,如果你走在路上,被人攝影,或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偷拍,甚至是拍你的人,在未取得你的同意的情況下,就進行拍攝,事後把包含你的外貌(肖像)的照片「公開散佈」,或者「作為廣告」,或者「圖利謀利」,那就會構成對肖像權以及隱私權的侵害。
民法18條:(人格權、肖像權)
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
民法195條:(隱私權)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這兩個法條所規範的「肖像權」以及「隱私權」的權益,就是陳水扁前總統,對著偷拍他的麵包師,所聲言厲色主張的權利。
然而,「前總統」不是「一般人」,陳水扁是台灣「肖像辨識度」極高的公眾人物之一,不管有沒有這段「偷拍影片」,陳水扁的「肖像」,在台灣都早已人人認得。拍一個「保外就醫」的前總統,走在「非私人場域」公園紅磚道上,算不算「侵害隱私」?法界意見分歧。
我是個政治記者,並不是律師,也非法律專家,這個麵包師到底有沒有「觸法」?我想就留待往後他與阿扁對簿公堂再去決定。然而,遠比「麵包師該不該被告」還更重要的,是這段影片所透露出的訊息。
如果這段影片,不是造假的,不是虛構的,不是事後加工的,那影片的那個「保外就醫」的前總統,不用坐輪椅,手也沒抖動,面對偷拍者,還可以義憤填膺的列舉法條,大聲主張自己的權益。這樣的「狀態」,是不是還不適合「出庭應訊」?是不是還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法務部與台中監獄,可能得立刻進行「重新評估」。
事實上早在今年六月四日,陳水扁從高雄北上參加凱校感恩餐會的那天,一家電視台就在人文首璽的樓下,拍到「穩健行走」的陳水扁。 https://youtu.be/wbzt-SQW07I
拍的都是「保外就醫的前總統」,地點也都在「非私人空間」,公園外的人行步道,那為何當時陳水扁被電視台記者拍了沒有怒斥,這次卻要這樣對著麵包師,大聲咆哮?還嗆聲要告呢?
其中最大的差別,也許就在「記者在拍,阿扁知道;但麵包師在拍,阿扁不知」。
也因為不知道麵包師手上的那隻手機,還持續在拍,阿扁才會這樣的大聲斥責,宛如律師出庭般的連續責罵。若不是這個「麵包師」,辯才無礙、咄咄逼人的「阿扁律師」,台灣人已經很久,都沒有看到。
暐瀚 2016-10-31 de 台北
#陳水扁 #麵包師 #肖像權 #隱私權 #保外就醫 #拍三小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萬的網紅飲食男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車輪滾滾,輾過鬧市霓紅燈照在地上的繁華,晃動的小型客貨車車身印着「文記醬料」的字號,抓着軚盤一雙粗糙及滿佈不少傷痕雙手,或新或舊或星點或刀划,訴說着他的滄桑及經歷,雙手主人將屆七十,半個花白頭髮已禿光的老者。 車上時間顯示已將近午夜十二時,他仍踏着油門,在港九新界來回穿梭,為店鋪送醬去,他是文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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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我受不了了。
請大家拿出《搶救國文大作戰》,這段時間,應該所有人都會處理到前總統李登輝去世的稿子,大至報章雜誌,小至臉書貼文,身為編輯應該好好斟酌這些用詞遣字。
不要再放任你們的記者/編輯/行銷/老闆亂用這些詞了!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另外也不要亂用生僻冷字,駕崩?薨逝?只要有一絲不確定,請至這個網站查詢: 教育部字典
最後刷一下李登輝的熱度,我跟他不熟,小時候也沒有很喜歡他(單純因為他是國民黨)。
小三的時候,有一堂課叫鄉土課,問到我們最喜歡的政治人物,老師要我們統一寫「李登輝」,我很大聲地說,我爸媽都說他貪汙!結果就被老師打了XD
想必老師心中的小警總因我這句話而警鈴大響,辛苦來自客家村的劉美花女士了。(不要指名道姓)但現在已經沒有人會因為批評政治人物而被噴辣椒水了,不過被告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看《女朋友男朋友》,再加上太陽花學運,才慢慢感受到他的偉大,不傷害任何一名學生,在中間折衝樽俎、斡旋調停。(打人的警察到底找到沒?)
後來李先生替阿扁站台,又幫馬英九站台,再來又幫蔡英文站台,才慢慢瞭解到,或許黨派只是種包袱,愛不愛人民才是一種事實。(但我真的跟他很不熟,沒有辦法細數他的豐功偉業)
#更新圖片於留言區
#我也太愛用括號了
#算了誰無語病
#跟人家不熟還寫這麼多
辣椒水被告 在 邱顯智 Facebook 八卦
今天出發,應邀到紐約、洛杉磯等幾個北美城市的台灣會館演講。搭了十幾個小時飛機,在舊金山轉機的空檔,好不容易連上網路的時候,卻忽然接到鄭性澤案的非常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的消息。
一時之間,難過到說不出話來。
想起這張照片裡,鄭性澤古意憨厚的父母,正在苑裡的田邊,等待已經在陰暗的黑牢裡十三年的鄭性澤歷劫歸來;也想起,鄭性澤曾經告訴我,如果這次非常上訴可以成功,他計畫把家裡原本種稻的田改種水果。
如今所有的期待,再度破滅。我們必須從新再來。
非常上訴,是我國賦予檢察總長的特殊權限。當檢察總長認為確定判決有違背法令之虞時,就有權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這是一個特別的救濟程序。
在黃世銘擔任檢察總長的期間,鄭案律師團就曾經聲請過二十多次的非常上訴,但黃世銘從未搭理,甚至反過來指責我們聲請太多次。令人傻眼。
如果不是真有冤枉,誰會無聊到一再聲請非常上訴?
事實上,我們提起非常上訴,最主要的依據,是監察院在2014年3月所做出的調查報告。
在報告中,監察院指出,鄭案判刑依據主要就是被告的自白、證人的指述、和法醫的證詞。但鄭案不僅有被告遭灌辣椒水、電擊下體等慘絕人寰的刑求,甚至連證人,都不分男女,遭到不人道的刑求;而法醫的證詞也同樣荒腔走板,同一位法醫,也在另一個冤錯案后豐大橋案裡,被監察院認為其證詞膽大妄為、胡亂作證。
本案因此遭監察院調查報告認定為冤錯案,其判決違背法令之處甚多,希望法務部能就鄭案提出再審及非常上以資救濟。
但整個黃世銘時代,鄭性澤非常上訴之路等於完全落空。
一直要到2014/4/29,新任檢察總長顏大和上任,才終於願意為鄭性澤提起非常上訴。
然而,原本期待應該可以重審的鄭案,今天竟然遭到最高法院駁回。
最高法院駁回的理由,根據報載,主要是認為鄭性澤在檢察官有自白,所以其自白是出於自由意志;另一點是鑑識人員、法醫,已經都以鑑定證人身分出庭,所以法院已詳盡調查鑑定證人。
但這種狗屁理由,真的讓人難以接受。
首先關於刑求的部分,在鄭性澤案發當日被送入看守所,所方所製作的身體檢查表中,就可看出他全身傷痕累累,也記載了鄭性澤自陳下體遭電擊。此外,證人遭刑求的部分,也都具有驗傷單。最高法院為何略這些事實不談,還認定證人與被告的自白是出於自由意志?真的讓人難以理解。
悲哀的是,在過去這樣冤錯案的例子,如江國慶案、蘇建和案,法院也都曾有類似的問題。要說難以理解,但其實鄭案也沒什麼特殊之處。只是我國的司法,再一次選擇視而不見、掩蓋事實。
第二個問題在於,鄭案中法醫,其專業性早就遭到嚴重質疑。如上所述的后豐大橋案裡,他就遭到監察院強力抨擊。在鄭案中,該名法醫所描述的犯罪情節,也早已經被許多名刑事鑑識專家、法醫,認定根本不可能發生,然而,因為這樣錯誤的認定,導致一個無辜的人,已經在黑暗的牢裡,度過十三年的光陰,到現在,還看不到隧道的盡頭。
以上這些問題,我們都已經講了無數次。挨著疲憊,現在在美國深夜的寄宿鄉親家的客廳桌上,還要再重寫一次,真的感到沒有止盡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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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這不只凸顯個案的問題,還牽涉到一連串制度的改革。
第一個,是台灣非常上訴與再審,如天一般高的困難。
所謂「再審」,意思是在一個案件確定之後,如果有動搖該判決的新事證時,受判決的人,就可以提出申請;而非常上訴,是當該判決有違背法令之處時,得請求檢察總長依法提出。兩者的差異在於,前者是針對事實,後者是針對法律。
但在台灣,不論「再審」或「非常上訴」的難度,都非常非常高。
在這次之前,我們已經替鄭性澤提出兩次再審、二十二次非常上訴,都被駁回。綜觀整體,相較於德國每年「准予再審」的案件高達兩千件,而台灣不到十件。難道是台灣判決的正確性,真的遠高於德國嗎?還是司法不願面對冤錯案的事實?
答案應該相當清楚。
改革的方向很清楚,就是修訂再審的相關條文,確保只有要有證據力的新事證,都應該開啟再審。
第二個,是台灣眾多冤錯案中,普遍存在的法醫錯誤認定問題。
事實上,在德國〈刑事訴訟法〉第91條,即規定了所謂雙法醫制度,以徹底解決單一法醫解剖、壟斷屍體解釋權的問題。因為解剖屍體只有一次性,無法再現,所以必須相當慎重。
在德國即其他許多歐洲國家,碰到刑案,負責解剖的除了地檢署法醫之外,也必須有一位來自民間(如海德堡大學醫學院法醫學教授)的參與。讓兩者能夠互相監督制衡。
但在台灣,依照規定只需要地檢署的法醫。只有在社會矚目案件,如洪仲丘案,檢察官出於害怕責任,才會免為其難地同意有其他法醫進入。但如鄭案和后豐大橋等案,就只能任由昏庸的法醫,壟斷所有解釋。
第三,是法官官官相護、對新事證視而不見的問題。
事實上,前述「再審」的問題,早已在今年2月修法處理。但法官還是常常出於官官相護的「同事情誼」,對新事證視而不見,幾乎沒有做出過准許再審的裁定。
要進一步解決這個問題,就是要徹底檢討我國的審判制度。
試想,如果今天是由陪審團或參審員與法官共同組成的法院,當這些民眾看見這些被告與證人全身傷痕累累,當他們知道,這樣的自白是經由刑求所取得,就相對地,更不會做出官官相護、袒護警察的裁定。
今日,全世界除了英美有陪審制、德國有參審制外,各國也幾乎有國民參與審判的制度。像我國這種全由職業法官組成的法院,是絕無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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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已經是美國東岸的凌晨1:47分。邊寫這篇臉書的時候,也邊在看著朋友們在臉書上的討論。
我們一群過去一起為鄭案努力的朋友,有一個社團,叫做「鄭性澤愛堅強」。當然,鄭性澤自己是從來沒看過這個社團,因為他關進去的時候,根本還沒有臉書。這個社團名字取來,常常主要是跟我們自己說,不管怎樣,一定要堅強。
今天被駁回,但我們還會再持續在司法程序上為奮戰,讓鄭性澤可以早日回家。
另一方面,中午在轉機時,我也第一次跟隨行的陳為廷講說,其實,在這個案子裡面碰到的挫折,一二再再而三的挫折,也是我後來決定參選的原因。
因為台灣的司法,實在有太多問題需要改革。
而這些問題,背後都是人命。
都是許多傷痛欲絕的媽媽與孩子,暗夜當中的淚水。
辣椒水被告 在 飲食男女 Youtube 的評價
車輪滾滾,輾過鬧市霓紅燈照在地上的繁華,晃動的小型客貨車車身印着「文記醬料」的字號,抓着軚盤一雙粗糙及滿佈不少傷痕雙手,或新或舊或星點或刀划,訴說着他的滄桑及經歷,雙手主人將屆七十,半個花白頭髮已禿光的老者。
車上時間顯示已將近午夜十二時,他仍踏着油門,在港九新界來回穿梭,為店鋪送醬去,他是文記的老闆文健佳,人稱文叔。
這樣的日子他幾乎天天如是,從早上六時到廠切料、炒醬、入樽、包裝到送貨,忙上十五六個小時,對一個69歲的老人來說,這不單靠拚勁,還得有過人的意志力。他比任何人都要活得用勁、活得狠辣,如鋼鐵般的硬撐,因這條命經歷的苦辣太多,就像他手中的各種醬料,鹹酸苦辣,五味紛沓,全都封存在他這生命的載體裏──
萬死一生,他的命在槍口下得以倖存過來,把苦辣全都扛下。「我唔認輸呀﹗死人都要撐上去﹗」文叔兇巴巴的說。始後遭逢困境,每能排除萬難,扭轉危局,揮戈返日。以煙火炙燒,煮出一鍋屬於他的百料鍋,不知情者追隨其醬,被一襲濃重奇香所吸引,然而他的故事更曲折跌宕,蕩氣迴腸……
駑鈍之材 刻苦自勵
清晨六時,空氣中仍透着一絲清冷,在灰濛濛的工業區,上班的人潮未現,街道顯得岑寂。在某工業大廈的五樓內,一股濃烈攻鼻的香味正隨着抽風扇的翻動竄出,油煙氣充斥着整個空間,辛辣味道攻得人淚光盈盈。這裏是一家製醬工場,斑駁的牆壁都燻得黑黝黝,油膩污濁,長年累月炮製醬料,這些黑膩油迹,每一道都是歷史痕迹。
機器聲隆隆,來自場內的一兩部機器,五六個人分散於內,矮小微胖的文叔;旁邊是他的妻子文太;紮馬尾的女生是文叔女兒May,遠處還有一兩個男女員工。就只幾口子經營着這裏,分工合作,忙忙碌碌。
「做咩咁早開工?我冇料!惟有將勤補拙,唔怕辛苦,勤力啲當撐自己!」文叔自謙地說。來自廣東寶安的文叔,做的辣椒醬是他祖傳家用配方,煮醬必用好材料。「材料來價都比較貴,我用白色小蝦米,有顏色嗰啲蝦米顏色係後加上去,冇蝦味。我用老甘草、肥身芝麻、細粒皺皮嗰種花生,最重要用呢隻辣椒乾叫『四川辣王』,香濃辣味強,用佢先至夠勁道!」
赴湯蹈辣 爐火純青
大量的四川辣王,連皮帶籽,與蒜頭一同磨碎。他做醬與人不同之處,是部分材料如芝麻、花生、小蝦米先以烘爐烘乾,烘得噴香才磨,香味突出。
炒醬前他大啖喝了整整一支水,走到一個足有半個人高的大桶前,桶底有火爐燒着猛火,煮着內裏的油。「煮油,油溫好重要。保持大火炸,但火又唔能夠太大,辣椒燒燶咗,成鑊油都變苦。」他等油沸起就將辣椒、蒜茸嘩啦嘩啦的倒進去,油一爆,辣味像原子彈般爆出來,攻鼻又刺眼,旁邊人們都立即退避三舍。「唔係人人頂得順㗎!我都要灌水降溫先炒到。」哪怕是煮了半輩子辣醬的老江湖,遇上奪魄勾魂的濃烈辣勁,還是難以招架,被攻得鼻水眼淚全套出來,可見這辣醬是如何橫行霸道。
辣椒也不能一下子全倒進去,這樣很難令油沸起,他逐少倒,不停令油保持沸點,炸到辣椒和蒜茸的水分全部出來。椒香撲鼻而出時,就加入磨碎的芝麻、花生、蝦米、甘草、八角、桂皮等,再放些蝦醬,一炒就炒足三小時,滾油把香與辣通通燒煉出來。旁人光是聞着都陷入狂打噴嚏的尷尬局面。
遍體鱗傷 渾然忘我
文叔依然面不改容,揮動着大鑊鏟不停的攪呀攪!火熊熊猛燒,火舌兇猛地把一鍋烈油煮得滋滋作響,油在滾動,燙熱的辣油小泡如噴泉般彈出,彈至他的手和身,登時紅了一個小點,燙痛難受過後!匯集成他身上手上無數的星點小疤痕──今天好了,明天又添新傷,這點小傷對他來說,已是家常便飯。
他把一門心思只放在煮辣油的節奏上,渾然忘我,直勾勾地盯着鍋裏辣醬的變化。「一定要慢慢嚟,用大火慢慢炒,一路炒要一路攪,等佢唔好黐底,又要留意顏色同氣味變化,見啲辣椒開始由紅變啡就叫得。」
這一下一下的攪動,對這副老骨頭是項考驗,心不老,可畢竟已屆古稀,他漸漸吃力,不得以交付夥計來攪,夥計倦了又換給他接力,如是者換來換去,兩人均汗流浹背。
一爐熊火,燒煉出這個性突出的辣椒醬。不加色素、不下防腐劑,一嗅,香辣味撲面而來。只舀小撮,舌尖傳來驚心動魄的辣,如果能忍受痛苦,後面便是美味了,蒜頭噴香,與芝麻、花生、蝦米、蝦醬等複雜的香味,直如一把無形的鈎,勾住了味蕾,讓人停不下來的上癮。
「我炒呢個醬四十幾年喇!起家都係靠佢架!」文叔感喟。這個醬,承載他窮與富,高山與低谷,與他糾纏半生。往事像空氣中的香辣味,在抽風扇的翻動中,一幕幕閃過……
死裏逃生 拚命地活
50年代,他在寶安出生於地主家庭,從小被定性為走資派、反革命分子等,背景成分不好,被冠上「地主仔」的惡名,他感到無比冤屈,「因父之名」成了被歧視欺侮的對象。
「我細個曾經俾人剝光豬,俾人吊住打。綁喺棵木瓜樹度示眾,人人經過見到,我覺得好醜怪。最慘係打完身上有傷口,就特登用木籤去拮,專揀我傷口痛處去拮,痛到……而家周時發夢都夢見番嗰種痛,痛到扎醒!」文叔猶有餘悸。
他17歲時,更因此被拉去勞改坐牢,判了十年徒刑,牢中遭受囚犯和獄吏的欺壓。他被困在這樣的環境裏,活得很絕望,只要一天在大陸,就看不見未來。「嗰陣身邊好多人同我講,喺鄉下死路一條,出香港仲會有條生路行。」
他不想坐這冤牢,就越獄逃了出來,打算偷渡來港。不料在邊境時被解放軍發現,飆疾追捕,十數隻狼狗被鬆綁亂跑而出,一下追人嗅、嗅草叢,甚至追車,偶而一犬吠影,百犬吠聲,聞者提心吊膽。解放軍聽見犬吠循他的方向去,拉了槍膛。「留喺度一定死!我走俾槍射又係死!但都有機會你射唔中,我仲有生天。」
他把心一橫,就在準備奔竄之際,解放軍已亂槍掃射,子彈嘭嘭嘭亂響,他以為難逃一死。突然有個女子在另一邊叫救命,分散了解放軍的注意力,他得以脫身。只向着看見的一點兒光,拚命地不顧一切逃到香港。「我條命本來係咁多!因為我有一個念頭──要生存落去,個天先加長我條命,到今時今日。」
他常告訴自己,這條命好不容易撿回來,只要有明天,他就拼盡全力活。
頑抗愛拼 遇強愈強
來到香港,他投靠在觀塘做街邊賣魚蛋小販的哥哥,炒這家傳辣醬,用來煮魚蛋。他跟哥哥看檔,有黑社會常在收「陀地」,他眼睜睜看着哥哥和自己捱更抵夜,又走鬼避警察才掙來點錢,黑社會天天搶去生計。終於,黑社會又來要錢,他忍無可忍,拿起牛雜鉸剪衝上前說:「一係你打死我,你打我唔死,一定係你死﹗」他發狠要插死那個黑社會,那人被他一兇腳軟,知道他強蠻如牛,惹不過,從此不敢再來取保護費。
其後他自立門戶,自己推木頭車在街邊賣魚蛋、豬皮,並改良辣醬,將芝麻、花生和小蝦米烘香,才磨碎與辣椒等炒,香味豐盈,自成一家。辣醬香味令他迅速火紅起來,未開檔已有大班客等候,開了檔就不停圍滿了客,魚蛋好賣得天天比人早賣清。
別檔眼紅他,就暗中報警。那年代,警察收黑錢是常事,有個警察特別針對他,一天拉了他四次。「嗰個差佬仲同我講,見我一次拉一次,如果再見到我喺觀塘開檔,就打斷我腳骨。」他怒不可遏,抓起那警察就打,他被告毆打軍裝警員,判了守行為。「嗰次我係留案底,但我都係嬴!至少班差佬以後見到我都唔敢再拉我!」文叔自傲地說。
廉政公署成立後,換了市政人員來拉他,他眼看經常走鬼不是辦法,剛好他存到錢,就立意上鋪。
飛黃騰達 傲睨一切
他開鋪賣老本行魚蛋,連帶他的辣椒醬,惹味誘人,人流如鯽,生意非常好,一個月賺二十萬。因此他陸陸續續開了九間店,這是他的黃金期,間間店都賺大錢,這時他身家暴漲至兩億,買下六七層樓。其中兩層,他用來接濟同鄉。
「我偷渡先可以生存到落嚟。而家到班鄉里偷渡嚟香港,我一定幫。冇地方住我免費畀層樓佢哋住,冇工返就喺我鋪頭做!」
他是過來人,有一顆赤子之心,其中一個同鄉免費一住就八年長,還有他見一些貧苦三餐不繼的,或乞兒等,都叫他們來鋪任吃而不收分文。
生意好,錢賺得容易,「我唔覺得搵錢有咩難度!」他漸漸對事物表現出鄙夷。曾經有個李錦記的夥計,到過他店吃東西,被其辣醬吸引,建議他不如開醬廠賺錢。「我睇唔起做醬,都搵唔到大錢。我同佢講送畀我都唔做!」
他有錢沒地方花,沒地方玩樂,心靈漸空虛,看見行家賭錢很得意,他亦陪着賭,賭股票、買黃金、鋤大d、賭十三張,從玩樂心態,到一步一步沉迷,終於陷了進去。「嗰時就算賭輸咗,啲錢聽日又再搵到番嚟,怕咩?」
97年前他去澳門,一晚輸過一千二百萬,回香港賣了五層樓填債。雖然爛船有三分釘,但他僅餘的資產,到金融風暴、沙士來時,鋪的生意一落千丈,九間店惟有相繼結業,差點連夥計的薪金也沒付清。他一下子跌入谷底,沒錢用,沒工作,連生計都成問題,他成了落難人,幾億身家一下子全被他敗光……
墮甑不顧 向前邁步
「冇晒錢,唔係死。如果係死,就真係乜都冇!我喺鬼門關走出嚟都試過,死唔去,我仲可以全力再做,由頭嚟過!」那時他50來歲,並沒因此而頹廢不振。
有個跟他相識的裝修公司老闆,明知他以前是億萬巨賈,在觀塘赫赫有名,特意請他做擔泥頭,然後到處跟人說文叔落難投靠,有意誇耀。「佢唔係睇低我,係睇得起我,我要多謝佢呀﹗嗰陣好多老細知我背景,冇人請我㗎!我多謝佢肯請我,畀機會我,我先可以翻身!」
他肩膀擔着扁擔,挑起兩筐黃泥,爬上八樓,來來回回,汗涔涔而奔跑。文太見況,忍不住兩淚滂沱。文叔安慰文太道︰「搞成咁係我爛賭,自己攞嚟嘅!大丈夫能屈能伸,冇所謂嘅!只要養到自己同頭家,咩工、咩苦都唔怕捱!」
他不計較別人的眼光,肯捱肯做,那老闆被感動,反而因此看得起他,願意借錢給他去做生意。
他懊悔當年太桀驁不恭,想起李錦記夥計提議他開廠做醬的事,他就拿着這點小本錢,開了醬廠。自己手做辣椒醬、魷魚醬、麵豉醬、xo醬、酸梅醬,共十種。
他認真做醬,腳踏實地,事事親力親為。親自到店鋪及食肆兜售,送醬給人試吃,又在各區開分銷攤位親自坐鎮推銷。逐步去建立,慢慢有了生意,客人又被他的辣椒醬味道吸引住了。如今他不敢怠慢,收到客戶來訂貨,都親自去送貨。他批發給許多雜貨鋪、小超市、分銷檔、酒樓食肆等,像食神韜哥的大榮華酒樓都來幫襯他,更有不少客直接上廠買醬,生意滔滔。
他靠醬由街邊起家,上鋪,結業、到開廠再做醬,起起落落,從谷底再爬起來,又屹立不倒。「起又好,跌又好,做人最緊要有一個念頭、一種態度──我唔會死嘅!」
這是他的人生感悟,心存信念,就可活出生命,是死?也生。
撰文:孟惠良
攝影:陳秉謙
文記醬料
廠地址:新蒲崗大有街2-4號旺景工業大厦5字樓H座
電話:2342 0343
營業時間:星期一至五9am-6pm
銷售點︰文記醬料設流動直銷攤位,詳情請留意香港文記醬料Facebook專頁( http://bit.ly/2K691bc )。
辣椒水被告 在 肥大叔Fat Uncle Youtube 的評價
最近有很多同學敲碗想學一道炒海瓜子
但大叔今天去市場,被告知已經賣完了😂
想買海瓜子的朋友記得要早點去啊!
不過大叔把海瓜子換成了蛤蠣
作法也是一樣的,好吃也是一樣的!
不管你買不買得到海瓜子,不妨一起試試看吧~
🥬材料 (4人份)
🔸蛤蜊 4人份
🔸九層塔 適量
🔸蒜末 2-3顆
🔸蔥段 少許
🔸辣椒 少許
🧂調味料
🔹醬油 少許
🔹香油 兩滴
🔹米酒 適量
🔹蠔油 少許
🔹醋 少許
🍳作法
1️⃣熱鍋加油,蒜末、辣椒下鍋爆香,蛤蠣下鍋
2️⃣加入米酒、水,轉小火蓋鍋悶煮1分鐘
3️⃣適量醬油、蠔油翻炒,再加入蔥段、香油、烏醋、糖
4️⃣讓蛤蠣煮開後加入九層塔,稍微拌炒後即可起鍋
📢煮呷就看肥大叔 大叔教你真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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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水被告 在 Re: [討論] 噴防狼會被告- 看板car - PTT網頁版 的八卦
... 的小知識※ 引述《koil (矛盾)》之銘言: : 標題: [討論] 噴防狼會被告: 時間: ... 今天看到的新聞: 噴防狼辣椒水會被告: 以後遇到行車糾紛: 只能把自己鎖在車上: ... ... <看更多>
辣椒水被告 在 [問卦] 辣椒水噴人會被告嗎?? PTT推薦- Gossiping 的八卦
那個蝦皮訂的辣椒水到惹想問一下哦若跟人吵架噴噴的話會被告嗎?是告哪一條啊? 啊還有若買鹹酥雞忘記加辣的話能自己用辣椒水噴嗎?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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