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到中秋節前夕我都會特別的思念姊姊。人生真的是無巧不成書,姊姊因中秋得名(姊姊名秋月),中秋節是姊姊的生日也是忌日。那一年我為了宣洩對姊姊的思念,歇斯底里的花了一整個學期時間在松山一帶找尋她的男友蘇先生,三年前也寫了一部電影劇本《再見秋香》述說我們姊妹的故事。
〈姊姊〉
母親一度堅持要將姐姐這台每天騎著上班的50CC機車當成破銅爛鐵賣掉,我大力的反對。我能體會母親不想睹物思人的用意,但是對我來說,這台機車不只是姐姐上下班的交通工具,更是姐姐夢想的傳遞者,姐姐常對我說「桃子,這台機車可以帶我到任何想去的地方,就像一雙翅膀」,「媽,我要修好它留下來」。
隔壁機車行老闆評估了車子損壞的狀況搖了搖頭喃喃「這個要8千元來修理哦」,老闆接著說「桃子,我和妳爸爸媽媽都是老鄰居了才會好意的跟妳說,這台機車就算修好了也只值1萬元,真的不值得啊」,「曾哥哥,請你盡力幫我修好,我要帶去台北騎」我不想解釋這台機車對於我和姐姐的意義有多大,當時中風躺在床上的父親如果還能開口說話,一定也會同意我的做法。
我都稱呼隔壁的機車行老闆為「曾哥哥」,曾哥哥比我母親的年紀稍微小一點,是我們花蓮老家20年的老鄰居。曾哥哥為人海派見多識廣,就像一部會走路的活電腦,我想是經年累月和修機車的客人聊天得來的知識,每次我們家(除了我父親)有什麼疑難雜症都會過來請教他,對此我的父親常顯得不悅。
「桃子,妳可以去申請妳姐姐的勞保死亡給付」曾哥哥蹲在地上一邊修理姐姐的機車,一邊抬頭向站在旁邊觀看的我說,偌大的啤酒肚已下垂的貼到油滋滋烏漆嘛嘿的水泥地上,「勞保死亡給付?這是什麼東西啊?」,「就是妳姐姐所投勞保的工會,會付錢給妳們家」,曾哥哥又說「記得,要在幫妳姐姐除戶籍以前辦好」。
在到戶政事務所替姐姐除戶籍之前,母親交給我在姐姐房間裡所有找得到的證件,之後悄悄的將剩餘的東西全部燒掉。我在姐姐的這些證件裡頭發現一本「模板工會」的會員證,「模板工會?好奇怪,怎麼不是「餐飲工會」,至少也該是「美髮工會」什麼的才對」我訥悶的想著(姐姐生前從事的是「餐飲服務」工作,投保的卻是「模板工會」?)。我拿著姐姐的死亡證明書、身份證、戶口名簿和印章,來到姐姐投保的「模板工會」領取勞保死亡已付。不到5分鐘快速的效率,我第一次體驗到台灣辦事效率的快速居然是姐姐的身後錢。公會的出納交給我一只鼓鼓裝滿一千元的信封袋,我拿出來細數是7萬元整。
姐姐的勞保死亡已付7萬元,加上肇事者賠償的15萬元,剛剛好是姐姐的喪葬費用,人的一條命就只值這樣子。我拿著招魂幡弟弟捧著姐姐的遺照,我們坐在1噸半的小發財車後車斗兩旁,中間是姐姐的棺木,一路搖搖晃晃的從省立醫院太平間來到了吉安鄉慈雲山公墓火葬場。2個小時後,姐姐的人永遠的消失在這個世界上,我無法相信這是真的,就在15天前姐姐還問我要不要陪她一起過生日。
無數的日子我都在想著同一個問題,如果那天我答應姐姐中秋節回來陪她過生日,如果我不那麼執著一定要多看幾個小時的書,一切都將會不同,這個問題就像烈火不斷的燒烤我的心。我的這個一念之差,改變了我和家人往後的運勢,我們的生命彼此環環相扣直到12年之後。
我將姐姐的機車修理好後,隨著我當日坐的火車班次托運到台北,往後這台機車就成了我每天上學的交通工具。我將姐姐到廟裡求給我的平安香囊,用透明塑膠袋包好,掛在車頭的儀表板上,每次騎車第一眼就會看見這個香囊,這樣讓我感覺離姐姐比較近一點。到現在我才發現在親人往生後,在世的家人對於其遺物會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就像我母親,把所有看的見的東西都燒掉或者丟掉,另一種就同我一樣保存下來。
在高二學年結束前的8個月裡,每天早上我都是騎著姐姐的這台機車上學,從發動的那刻起,一路上想起此生不能再見到姐姐,想起種種的如果,我一路哭到學校,我還要分神來住意路上的交通警察。到了學校前的馬路,我將機車停好擦乾眼淚,一副若無其事的上課去。
我常想也許我不該勉強自己到台北來唸書,我應該留在花蓮陪伴著好不容易才團聚的家人才對,我要休學回家彌補這一切,強烈的這股意念,讓我的旅行箱一直打開著放在床上一邊,多少次我都提起行李箱走到樓梯口駐足許久又折返回房間,有時一個晚上好幾回,直到我精疲力盡為止。以前每當我對大事情有所疑惑時,我都有爸爸或姐姐可以問,現在就是真正我一個人要獨立面對問題的時候。
想起父親曾經告訴過我的一句話「桃子,當妳遇到問題百思不得其解的時候,妳就跳脫自己,想像如果是爸爸遇到同樣的問題會怎麼做,妳就可以得到讓妳安心的答案」。如果是父親會怎麼做?我的心裡出現了一個聲音,如果我不能保持一顆平靜的心,不強力干擾在姐姐還沒有發生車禍以前的環境,那麼姐姐的往生就只是個突發「單一事件」。這個突發事件在我的衝動決定下有可能會成為一把野火繼續燃燒下去,我的衝動休學可能是壓垮父親的最後一根稻草,可能讓弟弟對人生不再抱持任何希望,如果我什麼都不做,它就僅只是一個「單一事件」。
有了這樣的定見,我暫時遏止了休學回花蓮的念頭在心裡滋長。可是我沒有辦法控制開始討厭台北這個城市,這個曾經是我嚮往的繁華大都市,現在對我來說它就像一個荒蕪沙漠的夜晚,置身於其中,讓我感到無比的寂寞與恐懼。
幾個月前曾經聽姐姐提起她有一個要好的男朋友,姓「蘇」小她一歲,是花蓮某一間汽車修車廠的鈑金師傅,人正在當兵,兩人約定好在男方退伍後就要結婚。姐姐走了,我不能讓姐姐不明不白的就從這個世界上消失,我決定要去尋找姐姐的這位差一點就成為我姐夫的男朋友,當面告訴他這個消息。
姐姐的東西包括和男朋友來往的信件都已經被母親燒掉了,沒有了詳細地址,我隱約記得聽姐姐說過「我的男朋友家已經搬到了台北「松山夜市」一帶,在靠近整治後的「成美左岸河濱公園」河岸,以後姐姐就可以常和妳到松山夜市吃小吃囉…」。
於是我利用每個星期天假日沒上課的時間到「饒河街」一帶做地毯式的尋找。台北市不比花蓮,在花蓮家家戶戶門前都會掛起用大理石做的姓氏牌子,用楷書陰刻塗上金色的油漆,大小約是10公分寬20公分長很是氣派模樣,台北市則沒有找起來非常困難。
我挨家挨戶的按電鈴問「請問你們是不是姓蘇?」、「請問是姓蘇的嗎?」、「請問有沒有一位蘇先生?」,剛開始以我這樣的問法,十次裡有七八次是對方一句話不說就掛掉。後來我學聰明了,換個直接了當又不容易被掛斷的問法「請問蘇先生在嗎?」、「我找蘇先生」,口氣帶著堅定且自信,這段尋人的經驗對我往後與人交談有莫大的幫助。
左起環東大道一直到成功橋這中間,說小也不小,好幾千戶,房屋排列錯綜複雜又有許多難以發現的小巷弄。
在我休學回到花蓮之前,我足足花了四個月的時間尋找了不下20次「南松山一帶」,結果還是沒有找到姐姐生前的男朋友,一直縈繞埋藏在我心裡的話始終沒有說出來「姐姐已經往生了,可以麻煩去見她一面嗎?」,到底也是想看看姐姐心儀的男人到底長的什麼樣子。
2010年5月,母親滿百日,我在「東淨寺」的服務櫃檯填寫隔年給家人超渡的費用「普渡送金簿」時發現同一頁中有一個熟悉的名字,「給秋月,蘇**,3000元」。
他終於知道了,就在姐姐往生的10年後,我的眼淚止不住奪眶而出。
**親人走了最大的痛苦在於「記憶突然被活生生的拔掉」。這需要時間來療傷,但是終究會成為心裡的一道疤痕,這道疤痕會隨日子一天天過去而漸漸撫平,也許不會,但我們還是要樂觀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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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已經私下和解賠錢修車了嗎,怎麼還被獅子大開口?】
半夜十二點,老爸仍坐在客廳沙發裡,剛剛的那一通討錢電話,讓老爸皺著眉,臉上猙獰的表情似乎隨時爆發,只剩下轉動的電風扇能感受到風雨欲來前的平靜。
「ㄍㄧˇ ㄍㄨㄞ~」
小華躡手躡腳打開門走了來,腳似乎一跛一跛,老爸似乎聽到小華的腳步聲,大喊:「站著!」震慄之聲讓小華兩腳打直,不敢多跨出去一步。
「來來來!哩來!怎麼今天沒去補習?還這麼晚回來,手機又不通,到底發生什麼事你說!?」
「我…,沒有啦老爸,就小車禍而已,我不小心闖紅燈撞到別人,手機也摔壞了。」
「人有沒有怎麼樣?有叫警察和救護車嗎?」
「沒有,我們都覺得沒什麼,所以沒報警,但他說都是我闖紅燈惹的禍,我知道自己不對,就把這個月的補習費3000元直接給他,並互留聯絡方式,私下和解了。老爸別生氣,我知道自己錯了。」
老爸深鎖的眉頭,稍稍解開了。
「你既然有給,那為何人家還打電話來獅子大開口跟你爸我要一萬?」
「怎麼可能!!我看他也才腳指頭擦傷而已,我自己膝蓋的傷都還比他重勒~」
「那你們怎麼和解的?白紙黑字?」
「我們…只有口頭上而已。」
「對方拿了錢之後,有表示不再追究其他刑事民事責任了嗎?」
「沒有說,他拿了錢要了我的資料後,就一臉笑笑的離開了。」
「傻孩子,這樣子的和解是沒有保障的,難怪人家會獅子大開口翻臉不認帳。」
「那我該怎麼辦?」
老爸語重心長地把嘴巴湊在小華耳邊,我把你的糗事及注意事項全寫上臉書了,好好詳讀並記得轉給你的同學和好朋友,人生千萬不要用自己的血淚學經驗,懂嗎?
#和解採書面紀錄,有公信第三方做見證人最有保障。
#最有保障的就是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和解書上要有具體求償金額與支付方式。(現金或分期)。
#修車費用計算方式(合格車廠估價,跟零件折舊計算)。
#在家休養天數的賠償細節(診斷證明書的醫生囑咐跟單日薪資計算)。
#和解書要註明賠償費用是否已經包含強制險理賠金額。
#達成和解後,要註記是否同時拋棄刑事民事等訴訟權利。
車禍賠償拿錢不修車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八卦
<法院不是樂透提款機!>
之前有一個新聞,
一個男子碰到車禍,導致車輛受損,人受傷,
男子大概以為中了樂透要狠狠敲一筆,
明明醫療費用只有7000元,
卻要求醫療費2400萬元、看護費2500萬元、
增加生活需要費180萬元、
喪失勞動能力損失100萬元、精神慰撫金710萬元~
明明修車費只有15000元,卻獅子大開口請求119萬元,
(重點是:那輛車的新車價格只有60萬元,
值得用119萬元去修復嗎?)
搞了老半天,法院判賠25000元~
這是典型的錯把官司當作發財途徑的天真想法,
法律有一個古老名言"斷臂非中彩",
就是說我今天很倒楣手臂斷了,
是有權向法院請求一個公道,判對方要賠償我多少錢,
但賠償的金額頂多是填補我所受的損害,
並不是給我一個額外發財的機會~
一般提民事訴訟,提告時要交裁判費,
原則上是請求金額1/100,
你跟對方請求100萬,請先拿1萬元出來交給法院,
裁判費確保了不會有亂告的情形,
起碼要下場玩,是要付出代價的(註),
以上面這個案件為例,
該名男子如果提一般民事求償,起碼要付61萬裁判費,
那他在提告之前,應該會先想一下,不會有吃到飽的奇怪想法~
那為何這位仁兄會有這麼離譜的行徑?
(損失這麼少,卻要這麼多)
那是因為車禍案件通常會告過失傷害,
這通常會成立犯罪,檢察官會起訴,
檢察官起訴後提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時,
你要求的賠償金額是不必交裁判費的,
那等於是做無本生意
(買樂透也要花50元,100元勒,附帶民事比樂透划算多勒)
既然是無本生意,當然請求越高越好,
不過勒,可以告=/=告得成,
請求那麼高,卻又拿不出像樣的證據證明你有那麼多的損失,
只是讓法官看笑話而已,也不會因此多給你一塊錢~
註:如果案件勝訴,裁判費是要由對方負擔的,
這時你就可以請求法院下裁定,請對方負擔你先墊的裁判費
不過記得在提告時在書狀上要寫明就是了,
不寫的話,法官是不會理你的~
車禍賠償拿錢不修車 在 [問題] 一定要先修車才能理賠? 的八卦
車禍 後車行估價4萬元,保險這邊也確認過沒問題,因為買不到一年就要大修,朋友建議是直接換台新的,可是今天去車行,車行堅持一定要先修車才能跟保險申請理賠有這種 ... ... <看更多>
車禍賠償拿錢不修車 在 車禍賠償請益:對方開出估價單卻把車子賣掉 - Mobile01 的八卦
目前的狀況就是經過兩三次和解破局,對方要告要月底前告, 跟一個不理性的人溝通真的很累,希望法官能教教他一些常識, 不然他就是一直伸手要錢 ... ... <看更多>
車禍賠償拿錢不修車 在 Re: [問題] 車損只開估價單不維修拿的到錢嗎? - 看板car 的八卦
※ 引述《farmer (^_^)》之銘言:
: 我方機車閃黃,對方歪L閃紅燈,
: 對方雖停車再開,但目洨害我方煞不及撞上。
: 實務上閃紅幾乎吞7成以上的肇責,誰叫閃紅燈出來不巴結一點。
: 由於我方有擦傷驗傷,對方不敢吭聲也不敢提出賠償要求,打算逼對方肇責全吞。
: 有跟老闆講只要有擦到全部都要換新,老闆也蠻配合的,目前估價單出來大概7萬多。因
: 為機車牽不到3年,應該不會全部更換。
: 原本的工作就想辭職,事故之後索性不去上班了,剩下還有薪資損失,及精神賠償,再
: 慢慢看怎麼開…
: 就車損的部分實務上可以僅依估價單沒有全修就請對方賠錢嗎?
: --
身為處理過這種小型車禍調解的,對於你這類型的人,我一律建議告好告滿;賠償能凹多
少就凹多少,最好一口價20萬開出來做和解條件,不然就法院見。
兩年前剛好也處理過類似的案件,肇責部分初判出來是5:5,被撞者小擦傷,送急診後擦
擦藥,包紮完就自行回家,機車就小凹小擦傷;5000以內就結束了,而那台賓士就下保桿
刮傷,智慧頭燈燈殼掉了一小塊大概0.8公分左右。
我是不知道受傷的人回去嗑了什麼藥還是呼麻,隔天到交通隊做筆錄遇到車主,一進去就
對車主說:10萬和解,修車你全部負責,不然法院見。
我跟交通隊的組長還有里長聽到差點沒把喝的水吐了出來,一般來說擦傷這種傷勢有一萬
拿就很好了,如果傷口縫針看大小,縫小針大概5萬以內和解掉。當然車主本來一開始很有
誠意,想說拿個一萬五出來希望當場和解,然後頭燈的小碎片就自己去買個三秒膠黏一黏
看不出破痕就好;保桿的擦傷當天車廠業務就送來原廠的漆在外面幫他處理完,也就是說
車主不打算出保,也不想讓對方負擔他車子的維修費,全部自行處理掉。
只不過遇到這種台灣鯛,看對方開賓士一開口就是10萬,交通隊的組長不管怎麼說判例,
死活就是要10萬,既然台灣鯛堅持10萬調解不成,中間處理過程就不贅述了,我直接講結
果車主因為保乙保,保好保滿,本次車禍所有賠償及維修費一毛錢都沒花,生活一切正常
然後換了一個新的頭燈大概20多萬,保桿也全部換新的,加一加差不多25~26萬左右
台灣鯛拿到八千塊醫藥費含自費美容膠,然後再收到一張保險公司十多萬的求償單
所以對於你這類型的人,我真心建議你能跟對方凹多少就凹多少,反正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一次100萬喊下去,應該很快就可以財富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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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6.65.1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16052358.A.F58.html
他自己日子正常的過,也沒上過法院XDDD
※ 編輯: ciza (210.66.65.167 臺灣), 03/18/2021 15: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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