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全球離岸風電一哥丹麥沃旭能源正式決定投資開發台灣最大離岸風場!(04/30/2019 沃旭能源)
一如所料。全球離岸風一哥丹麥沃旭能源(Orsted Energy)今天針對在台灣投資大規模離岸風場的計劃案,做出最終投資決定:將如期如質進行開發台灣規模最大的離岸風場!
恭喜沃旭能源做出了正確的投資決定,也恭喜台灣再生能源發展又再度向前邁出了一步。期待全球離岸風電一哥沃旭能源與台灣密切合作,帶來最新、最先進的能源開發、營管 know how 以及帶動台灣本土離岸風電供應鏈產業發展,融入全球風電供應鏈中,共創雙贏!
再生能源發電所能夠提供給我們的,遠遠不僅止於增加乾淨永續的自主能源電力供應這個單一面向而已,發展再生能源,進行能源轉型還能有效帶動國家社會的產業升級、產業轉型,綠色供應鏈發展,帶動在地就業以及提升在地經濟產值。
而且相較於火力發電電以及核能發電,使用再生能源發電,整體來看,在碳排放量、空氣汙染、廢水污染、廢棄物處置、核廢料處置、環境保護、健康影響等等個面向綜合評比下,比起核能、火力發電,再生能源發電毫無疑問的絕對是更好的選項。
大家應該對於台灣的能源轉型以及再生能源電力開發更加有信心,也更加堅定的支持。
沃旭能源在其企業臉書官網上所發布的正式聲明請由此連結進入瀏覽:
https://www.facebook.com/OrstedTW/videos/62461809800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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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旭能源做出最終投資決定 將建造台灣規模最大的離岸風場】
沃旭能源董事會今日針對大彰化東南及西南第一階段離岸風場做出最終投資決定(final investment decision)。在這項最終投資決定前,沃旭能源的產業關聯執行方案已經正式取得經濟部核可函,隨後沃旭也與台電依據2019年躉購費率簽署購售電合約。
大彰化東南及西南第一階段離岸風場位於彰化縣外海距岸35至50公里處,總裝置容量達900MW,未來可以供應綠電給約1百萬台灣家庭用戶。這項離岸風場計畫的海上建置期將為2021至2022年。
沃旭能源全球離岸風電事業執行長馬丁諾柏(Martin Neubert)表示:
「過去幾個月,我們專注致力於取得籌設許可、重新商議合約、通過產業關聯方案審查、及簽署購售電合約。由於我們的供應鏈夥伴、台灣電力公司及政府決策者的緊密合作,沃旭得以達成前述所有里程碑,並做出最終投資決定。這項具有指標性意義的計畫,將成為台灣規模最大的離岸風場,並展現出離岸風電在台灣及亞太地區創造低碳能源系統的無比潛力。」
沃旭能源亞太區總裁暨台灣董事長柏森文(Matthias Bausenwein)表示:
「大彰化東南及西南第一階段風場計畫,是台灣首座符合產業在地化要求並做出最終投資決定的離岸風場。沃旭能源這項重大投資將挹注於台灣再生能源轉型,並帶來創造本地就業機會及推動產業發展等實質效益。我們很自豪這項風場計畫內有很高比例的在地化項目,而初期陸域工作將於5月正式啟動。」
#沃旭能源 #能源轉型 #全台最大離岸風場 #創造完全以綠能運作的世界
公司聲明英文版:https://orsted.com/…/Company-Announcement-L…/2019/04/1812262
公司聲明中文版:https://orsted.tw/zh/News/2019/04/Changhua
躉購費率2022 在 波波研究室 Popo Lab Facebook 八卦
【🌏 #離岸風電在彰化:創造1.2萬個工作機會、供應1000萬家庭所需電力】
這裡有彰化的同學嗎?掌聲鼓勵,台灣最大的 #離岸發電風場 將在彰化外海落腳。這也是全球離岸風電 #市占率第一 的 #沃旭能源,在歐洲以外首座正式投資的離岸風場。風場預計在2021年完工、2022年開始運轉,這段期間將創造1.2萬個工作機會,未來可供應1000萬家庭所需電力!
🏃 聽起來好棒棒之餘,跟著研究員來暸解一波:
🔴 #離岸發電是什麼?
簡單一句話就是:「#建在海上的風力發電廠。」
離岸發電是綠能產業,屬於風力發電的一種。 一般來說,海上風力資源會比陸上豐富,風向也比較穩定,可以提供較多的發電量;而且建在海上,離人類居住地比較遠,面臨的反彈也比較小。
🔴 #我們為什麼要發展離岸風電?
因應「非核家園」政策,行政院訂出綠能發電佔比20%的目標。為了達成這個目標,政府正努力地推動「#太陽光電」以及「#離岸風電」。
🤔我們發展離岸風電的優勢是什麼?
因為 #全球前20處離岸風能最佳場址多數位於台灣海峽 哇🎉
🔴 #發展離岸風電可能帶來的好處
除了推動綠能之外,發展離岸風電還有什麼讚讚之處呢?
1⃣️ #提供就業機會
離岸風電場的建造,需要在地海事、機電、航太、土木、船舶等學門的專業人才,預計為台灣創造1.2萬個工作機會。
2⃣️ #帶動國內外投資
以沃旭為首的各大風電企業,可望吸引大量國際資金來台,預估2025年前帶來 #300億美元外資投資。對本國資金而言,離岸風電也可能是個新的出路,台灣面臨超額儲蓄,台灣銀行過剩資金不知該何去何從(#翻譯年糕:大家都把錢存起來,不去投資,市場就像死水),離岸風電可望成為投資破口。
3⃣️ #台灣有望成為亞洲離岸風電的領導者
離岸風電成功,而沃旭也依照承諾完成「#技術轉移」(a.k.a.讓台灣人也學會自己做離岸風電)的話,可以帶動國內產業轉型,讓台灣成為 #亞洲離岸風電技術輸出之聚落。
🔴 #差點撤廠不幹了,沃旭這三年面臨哪些挑戰?
決定在彰化投資離岸風電的廠商沃旭能源可說是大有來頭,來自丹麥的沃旭是 #全球離岸風電市場市佔率第一 的強者。三年前,他們決定進軍台灣,但過程中卻面臨了許多困難,甚至一度抱頭痛哭宣布撤廠、終止合作——究竟,期間發生了什麼事呢?
1⃣️ #躉購費率喬不攏
這個「躉購費率」簡單說就是「#政府向沃旭收購綠電的價錢」。
原本政府說要用一度電5.8元收購,2019年草案改為5.1元,最後公佈為5.516元——過程一度讓沃旭覺得無法接受。
2⃣️ #國產化審查過不了
政府願意用那麼高的價格收購離岸風力的綠電,主要是為了要求沃旭的離岸風電設備「#國產化」(a.k.a. 與台灣廠商合作,例如基樁採購是不是跟我們的中鋼買)以及達成「技術轉移」(a.k.a.讓台灣人也學會自己做離岸風電)。沃旭一度被判定產業鏈不夠在地化、本土化。
3⃣️ #彰化縣政府說不行
去年大選後,綠能大縣包括彰化、雲林縣等地由綠地轉為藍天,為離岸風電發展增添變數。彰化縣長國民黨王惠美,一度因為中央給政府的回饋金、就業機會主要集中在台中而非彰化、生態保育方案不完備等問題,遲遲不簽複審同意函。
期間,沃旭與政府,經過重重協調與修正,才終於在4月30日做出最終投資決定,拍板定案留在台灣。
🔴 #一些反對意見
的確,離岸風電不是童話故事,發展下去不一定是幸福快樂的美好結局。不少聲音質疑「風力發電量有限,效益不高」、「沃旭是否能依約達成技術轉移?」、「風電機組是否撐得過颱風?」,以及「離岸風電對生態帶來的危害」等等⋯⋯
研究員只能說,能源產業事關重大,牽涉的層面複雜又廣,一時之間還真是無法參透。但關心就是暸解的第一步,未來,讓我們一起關心離岸風電的發展吧!
底下也歡迎各方專業同學提供你對離岸風電的看法,大家一起 #漲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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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補給專欄》綠能假新聞第三話:台灣的離岸風電買貴了嗎?(一) (01/21/2019 芋傳媒)
台灣積極推離岸風電。2018 年吵得沸沸揚揚的議題之一,就是台灣的躉購費率 5.8 元/度,比許多歐洲國家的風電價格貴。
其實台灣自從 2011 年起,躉購費率一直都訂在 5 元多,2018 年會特別得到民眾關注,是因為後續競價風場開出了 2.2 至 2.5 元的價格,以及和其他發展風電國家的價格相比。最常拿來比較的,就是歐洲老牌國家,一度電只要 2 至 3 元。但其實制度不同,歐洲競標 2、3 元的價格,不全都是電價;而且直接比較,忽略了技術與產業的建立需要學習曲線的事實。
筆者嘗試用文章來說明成熟國家的制度,談談看和離岸風電領先國家發展初期時的價格相比,我們躉購費率一度 5 元多,是不是比較貴。
台灣離岸風電躉購費率:2011年起維持一度5元多
首先先來看看 5.8 元/度這個數字,和歷年相比,是不是特別高?台灣自 2010 年起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訂定離岸風電的躉購電價,價格區間大概在 5.6 元/度上下,即使中間歷經政黨輪替,價格也未有大幅度變動。所以,並不是 2018 年才出現 5.8 元/度的價格,更不是為了賣國進貢,而是價格一直以來都沒有太大變動。
那老牌的歐洲風電國家的情況是怎麼樣呢?我們來看一下其他國家的價格是怎麼降下來的。歐洲是最早發展離岸風電的地區,丹麥在 1991 年便建置了全球第一座離岸風場。目前為止歐洲國家發展了 15GW 的離岸風電,佔世界的八成;其中裝置容量最大的國家,莫屬英國(2017 年 6.9GW)與德國(2017 年 5.2GW)。
英國:歷時18年、發展近10GW,價格才開始從5元降到2元
義務憑證制度,讓業者除了賣電還有憑證收入
首先來看看英國的發展歷程。英國自 2000 年完成第一座示範風場,2002 年起推行「再生能源義務憑證」(Renewables Obligation Certificate,ROC),讓再生能源發電業者除了售電還有憑證收入。政策優惠在 2009 年更加碼,離岸風電每千度電可換憑證數量由 1 單位提高至 1.5 至 2 單位。
價差合約制度,依售電價差補貼業者
2014 年,英國離岸風電(已裝置 4.3GW + 規劃中 4GW),始在自由電力市場的基礎上採行「價差合約制度」(Contract for Difference,CfD)。價差合約制度的設計是發電業者透過競價方式提出「履約價」(strike price),由價低者取得為期 15 年合約。發電業者透過電力市場賣電,若市場價格低於履約價格,政府預算會依差價補貼業者,以此來鼓勵綠能發展。
2015年首次競標,但直到2017年開標價格才下降
2015 年才開始 CfD 的首次競標,履約價格約是 5.5 元/度,直到 2017 年的第二輪競標,價格才來到 2 元多/度,而這些 2 元多/度的風場預計是 2022 至 2023 年完工,其實和台灣預計於 2024 至 2025 年完工競標風場,沒有相差太久。
從過往資料來看,英國歷年來離岸風電平均價格約是 5.72 元/度,其實與台灣 2018 年躉購價格非常接近。英國經過 18 年的發展,推動了近 10GW 的容量,價格才下降至 2 至 3 元的區間。
德國:開標價格一度2元其實非電價,只是補貼
德國也採前高後低階梯式費率,鼓勵離岸風電發展
德國在再生能源的發展相當積極,2000 年公布了再生能源法,2002 年時便制定了「離岸風電發展策略」,從 2004 年開始訂定離岸風電躉購費率,而且採前高後低的兩階段階梯式費率,保證收購 20 年。
誘因不足,推動相當緩慢
2008 年前,躉購費率第一階段(前 12 年)約 3.2 元/度,後 8 年費率更低,誘因不足,推動相當緩慢。直到 2009 年開始,將第一階段調高至 5.28 元/度,才吸引大量投資。
2012 年政府導入市場電價差額補貼機制(Market Premium),業者在電力市場賣電,當售價低於躉購費率時,可請求差額補貼;更提供加速模式的階梯式費率,加速模式的第一階段(前 8 年)價格甚至來到 6.97 元/度。
競標制度是政府補貼,不是售電費
在自由電力市場的機制下,走了十多年,直到 2017 年,德國發展了 8GW 以上(已裝置 4GW + 規劃中 4GW),才引入競標補貼制度。這個制度是業者在電力市場賣電,並可以額外獲得投標的補貼費率。注意!所以這個競標是競標補貼的價格,所以 2 至 3 元/度,其實不是單純的電費,而是政府補貼給業者的價格,因此才出現多個「0 元競標」風場的情況。
歐洲在有相關制度和產業支持下,也走了十多年,價格才開始下降
英國發展離岸風電,歷時了 18 年,發展了近 10GW,才在 2017 年競標時開出低價。而德國以階梯式躉購費率發展風電,在自由電力市場的基礎上,歷時十多年,走向業者在市場賣電、政府額外競價補貼。
而德國的價格下降可以比英國快,有制度和產業上的原因,像是電網興建由政府出資,以及德國風電製造業發達,都會對價格發展造成差異。
這些歐洲國家用相關政策制度,加上產業的支持,走了十多年的時間,推動近 10GW 已裝置加規劃的容量規模,才開啟價格下降的契機。
歐洲國家在發展初期的價格,其實和台灣 2018 年 5.8 元/度相差不遠。對比台灣,我們用 3.8GW 的容量適用躉購費率,在沒有成熟產業基礎下,短時間內就走向競價,並成功降到了 2.2 至 2.5 元/度的價格,台灣的發展,其實相當快速了。而且我們現在投入,站在技術進步的優勢上,可以加速發展的歷程;不過還是需要給這個產業一些時間,才能讓離岸風電的基礎打穩、永續發展。
參考資料:
» Ofgem, Renewables Obligation:Annual Report
» Low Carbon Contract Company
» Erneuerbare-Energien-Gesetz – EEG
» Annual electricity spot market prices in Germany
» BMWi (2018), Zeitreihen zur Entwicklung der erneuerbaren Energien in Deutschland 1990–2017 (AGEE-Stat)
» 台灣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方式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taronews.tw/2019/01/21/232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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