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讓遺憾發生
#跟蹤騷擾防制法不能再等
「我被跟蹤騷擾了,可以幫幫我嗎?」如今還等不到答案,悲劇便已重演。
平時在通訊行上班的曾姓女子,某天黃男到店裡消費後,就開始不顧她意願,對她展開騷擾。有天,曾女下班時,發現對方騎車在門口尾隨,讓她感到惶恐不安,不僅調換工作地點,當時也馬上向派出所報案,同時希望能申請保護令。
然而卻因我們的法律對這樣的跟蹤騷擾行為「無法可管」,警方愛莫能助,最後只能不了了之。
然而,這名男子竟然變本加厲、刻意製造假車禍,還擄走遭撞的曾姓女子。
最終,她在屏東的空屋被發現,但是,已沒有了呼吸心跳。
這類型的案件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從 #台大宅男殺害前女友案件、#世新男大生砍殺學妹、#網紅直播主遭前男友殺害,一件件的悲劇,不斷重演。
這些案件的行為並非突發性,將時間點往前回朔,就會發現加害者早已進行了一連串長期的騷擾行為,然而,就算到警察局求助,礙於目前沒有相關法令依據,也無法對加害者做出任何處置,或提供被害人保護措施。
不久前的 38 婦女節,許多跨黨派委員才針對《跟蹤騷擾法》召開相關記者會,共同呼籲《跟騷法》不能再等;然而,沒想到才短短一個多月,就又發生這樣的遺憾。
然而,對於跟蹤騷擾防制法的延宕,警政署竟然說,是因為目前各委員版本內容「無所不管」,從鄰里檢舉到債務糾紛、從媒體跟拍到網路酸民,都屬於跟蹤騷擾範圍,嚴重背離初衷及民眾實際期待,有侵害人權的疑慮。
對於這樣的說法,我很懷疑,警政署是否有好好看過各個提案版本。
不論是民間團體或各個委員的版本,在警告命令的設計上,都有 #豁免條款,排除了媒體跟拍的情形;至於因債務糾紛衍生的討債行為,因為涉及刑法恐嚇危安罪,警察早已有法律依據可以進行相關處置,並不會因為跟蹤騷擾防制法的通過而有所影響。
因此,對於警政署這樣的理由,我完全無法接受,根本就是在推託!
而且,警政署不僅不接受民間團體共識,自己提出的草案版本,卻將性騷擾行為視作跟蹤騷擾行為的前提,這樣的立法實在過於限縮!若是依照此版本,根本也無法保護到這些因為跟蹤騷擾行為衍生的重大殺傷事件被害人。
到底,我們的《跟蹤騷擾防制法》,還要等多久?
到底,我們的內政部,何時才要提出對應版本?
令人難過的是,每次總要等到遺憾發生,才會激起《跟蹤騷擾防制法》的討論,然而,最後卻又無疾而終。
別再讓遺憾發生了,跟騷法真的不能再等。
跟蹤騷擾防制法刑法 在 洪孟楷 Facebook 八卦
💪捍衛婦幼來真的❗ 今天孟楷質詢內政部重點有:
1⃣行政院2018年4月便通過了內政部的「跟蹤騷擾(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時任賴清德院長也說要積極溝通、早日完成立法。內政部更不該用「要研議」拖時間❗
2⃣目前的刑法、家暴防治法、性騷防治三法、社維法等,皆不足以回應被害人需求,這可是內政部自己的看法。所以,更該警覺法規不足下虛耗了警力,而訂立跟蹤騷擾(糾纏行為)防制的專法,正是為了「挺婦幼、挺員警」❗
3⃣疫情期間的家暴案件成長了三成,卻不見內政部、衛福部保護司有特別的因應。孟楷要求,不管是110治安專線、113家暴專線,中央都該落實對受暴者通報的敏銳度,並加強應變教育、千萬別讓案件的增加下,警覺性再跟著降低❗
#立法委員洪孟楷
#持續加油努力不懈
#專業新希望
#淡水林口泰山八里三芝石門
#中央地方一條心
🔗相關新聞連結:
聯合新聞
洪孟楷質疑,高達八成民意都反對廢死;但法務部卻稱「廢死是國人的共識」?
https://reurl.cc/0o6WAY
聯合報
廢死是國人共識? 洪孟楷追問法務部:誰的目標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488248
中國時報
糾纏行為防制法卡關2年 徐國勇:半年內提修法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413002246-260407?chdtv
中天快點TV
糾纏行為防制法卡關2年 徐國勇:半年內提修法
https://gotv.ctitv.com.tw/2020/04/1259500.htm
跟蹤騷擾防制法刑法 在 洪孟楷 Facebook 八卦
保護人身安全新進度!「跟蹤騷擾防制法」初審通過!
針對恐怖跟蹤糾纏騷擾事件頻傳甚至引發兇殺悲劇,終於迫使行政院在上個月提出了院版的《跟蹤騷擾法》版本,在多達包括孟楷在內多達20多個版本的跟騷防制法,在昨天長達10多個小時的協商後,初審通過送出內政委員會;對於未來跟騷者,最重處3年徒刑併科30萬罰金,如有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罪者,最重處5年徒刑併科50萬罰金。
面對過去為數可觀的跟蹤騷擾被害者,多因是孤立的受害個體求助無門,因此在相關的立法與民間倡議推動上,堪稱是一場寧靜革命。但在朝野的共同催促生下,總算踏出了一個關鍵的里程碑!所有提案委員也為了讓跟騷防制法案能夠盡速三讀,不分黨派凝聚共識整合出四個版本進行討論協商,對於法案是否限縮在「與性或性別有關」或是否納入預防性羈押範疇等較具爭議條文,也將保留朝野繼續協商。
跟騷防制法初審通過算是社會防護網保護人身安全的關鍵一步,早一步立法就能更早減少一個重大刑案發生,現在我們要做的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最周詳的立法,讓過去無法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性騷擾防治三法、刑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等進行保護防堵的反覆、持續性跟騷行為,給予即時有效的公權力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