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風嗌外賣?你一直在玩命…》
我有個好賤嘅興趣,就係鍾意喺打風同掛紅黑雨嘅時候打電話去嗌外賣。因為嚟我屋企呢段路基本上係無瓦遮頭,所以幾乎每次啲外賣仔都會頭髮亂哂全身濕哂。睇見佢哋一臉狼狽嘅樣,真係所有壓力都會一掃而空。
今日,颱風海馬難得戰勝咗李氏力牆。我當然唔會錯過呢次機會,打電話去樓下茶記嗌外賣……
「記住呀,豆腐班腩飯要炒底,奶茶要多奶少冰,喂係咪仲有菠蘿包?我要兩個新鮮出爐嘅,唔好送到嚟嗰陣凍㗎……」
「好,半個鐘後到。」
落單之後,我開著電視䟴䟴腳咁等外賣送嚟。見外面橫風橫雨,本來已經想像緊外賣仔到嘅時候個樣會幾咁滑稽。點知個外賣竟然遲咗成個鐘都末到。」
「喂,點搞架?你又話半個鐘就到?」我終於忍唔住打電話去嘈。
「你等等先……喂,傑仔佢唔係去咗送外賣咩?」餐廳老闆轉去問其他職員。「客人唔好意思呀,你留個電話,我一陣打返俾你……」
「6894……」電話留到一半突然有人拍門,「唔洗喇,個外賣仔應該到咗。」
「唔好意思呀。」
收線後走埋去開門,最先見到嘅係一位年紀同我差唔多嘅男仔。見佢手上面拎住一袋外賣,佢應該就係餐廳老闆所指嘅傑仔。
可能係因為陰天加上走廊光源唔夠,傑仔塊臉就好似蒙上咗一層陰影咁,睇落仲好似無乜血色……
「你……」
「四十六蚊唔該。」傑仔陰聲細氣咁講。
本來我仲想罵佢點解咁遲先到,但一聽到佢把聲,成個人就寒咗寒,結果無咗件事。
「你、你等陣……」拉開鐵閘接過外賣之後,我喺褲袋裡面拎出銀包,「……咦?」
我突然有種好奇怪嘅感覺,外面明明大風大雨,點解個外賣袋係完全唔濕嘅?抬頭望返去外賣仔嗰邊,佢無論衫褲鞋襪都係完全唔濕,再睇真啲……佢仲要係冇帶到遮。
「四十六蚊唔該。」傑仔不帶任何語氣咁重複。
成件事越嚟越古怪,我喺銀包裡面搵唔到兩張二十蚊,最後乾脆畀張五十蚊盡快打發佢算:「唔洗找喇……」
「唔啱數。」意外嘅係,傑仔收到之後居然咁講。
「吓?呢度咪五十蚊囉!點解唔啱數?」我指住佢手上面嗰張綠色嘅五十蚊紙。
「唔啱數。」傑仔再次重複。
「你係咪玩嘢呀?」我加重語氣,最大原因係為咗壯膽,「我打去搵你老闆投訴㗎!」
「你就算打去都係唔啱數,啊……」傑仔聽完一啲都唔驚,仲喺冇得到我同意嘅情況下逕自行入屋。
「喂你做咩呀!?」我大聲咆哮。
佢無視我繼續行,最後行到去拜神櫃面前拉開櫃桶,喺裡面拎出一大疊陰司紙……
「呢啲就啱喇。」傑仔笑住講,認真數一數之後,再擺喺鼻前聞咗一聞,「條數啱啱好……李先生……再見喇。」
講完呢句後,傑仔就帶住呢筆陰司紙離開咗……而我,就俾佢嚇到成個人向後跌落地……
唔知過咗幾耐,我終於回過神嚟,但雙腿仍然係軟弱無力。最先吸引我注意嘅係電視入面嘅新聞報導……
───事發時間係下午兩點,有一名中國藉男子路經海旁時俾巨浪捲走,經初步認為係一名茶餐廳職員,消防隊派蛙人落水搜救但未發現失蹤者───
新聞主播講到呢度,畫面右上角出現咗失蹤者嘅照片……呢個樣我一定唔會忘記,因為正正就係傑仔……
「點解……點解會咁……」
我忍唔住將目光放喺嗰一袋外賣,只見有一堆紅色嘅蛆蟲不停喺外賣盒裡面爬出嚟,最後跌落地上面……
「你點解仲唔食呀?」
就喺下一瞬間,背後響起一把令人毛骨悚然嘅聲音,嚇到我成個人離一離……
「係咪唔啱食……?」
我慢慢擰轉頭,見到嘅係……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唔好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救命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唔想死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哈哈哈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好好玩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
*
*
*
「傑仔,今次進行成點?」返到公司後,師父開聲問。
「好咗,但佢始終都係唔記得。」我回答。
「嗯。」師父點咗下頭,「呢單嘢唔容易對付,只可以慢慢嚟唔可以心急。辛苦你喇。」
「唔辛苦。」我搖搖頭,「我只係唔明白,點解過咗咁多年佢都放唔低啫。」
行埋去放低疊陰司紙之後,我點著枝煙,靜靜咁回想返成件事:
七年前,當颱風莫拉克吹襲香港嘅時候,有位叫做李明生嘅精神病患者喺天水圍AB邨四樓六室自殺身亡。屍體足足過咗半個月先有人發現。因為冇留低遺書,所以冇人知道佢點解會選擇輕生。
但自從發生咗嗰件事之後,每當打風或者紅雨黑雨嘅時候,AB邨附近嘅茶餐廳都會收到一個外賣電話,點單要求豆腐班腩飯炒底,奶茶多奶少冰同埋新鮮出爐菠蘿包。而每次外賣仔送到去嘅時候都唔會有人應門,事後該名外賣仔仲會大病一場,甚至死亡……
為咗解決呢件事,受過呢件事影響嘅茶餐廳夾咗筆錢請咗我同師父嚟,希望可以幫李明生進行超渡。
「老闆,點解你會選擇用呢招對付李明生?」
「傑仔,要超渡亡魂,我哋首先要知道佢點解會變成咁,再對症下藥。」師父回應,「既然李明生化成厲鬼之後選擇咗玩人同嚇人,我哋就要用返相同嘅招數……傑仔,由佢唔肯應門,到而家你已經可以同佢溝通到,我相信時機好快就會成熟。」
「唉……希望呢件事真係可以盡快解決喇。」
就喺我整熄煙頭嘅一刻,突然有一陣風吹過,將灰燼吹散落地……
隨即,電話響起,仲自動接通轉去喇叭模式……
「唔該,個菠蘿包唔夠熱……我想加單……要兩份新鮮出爐嘅人肉叉燒包。」
(完)
終於呢個故事就俾個 like 同 share 出去啦~
註:本故事純屬虛構。各位千祈唔好打風掛紅黑雨嘅時候嗌外賣,外賣仔都係有血有肉有媽生的。
======================
【植入式廣告】《西營盤》現已登錄各大書局!
FB: 有心無默
個人ac:(歡迎 follow ~)
https://www.facebook.com/myechoofheart
IG:echoofheart
【解悶良伴】
《西營盤》
http://bit.ly/27ZWrwN
《絕望走廊》
http://bit.ly/25qf91O
《醉後的藍》
http://bit.ly/1Pekb4K
《無限次告白》
http://bit.ly/25PaQxi
《正負人生》
http://bit.ly/290huFB
《時間守衡者》
http://bit.ly/29l7aIZ
《同居貓物語》
http://bit.ly/29B6JL1
【情人節中伏系列】《飄浮的眼淚》
http://bit.ly/29E6mmx
【情人節中伏系列】《心的謊言》
http://bit.ly/29UiOd3
《最近距離的來信》
http://bit.ly/2bxNXtI
超 能 先生 越 來 越 毛骨悚然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八卦
[富豪之妻](葉佩雯)
妳第一次聽到「80/20法則」是在大二的時候,一堂叫做「個人投資理財」的通識課上。
·
會選那堂通識絕對不是為了想要成為股神巴菲特,原因很單純,就是很好過、很好拿分。且上課人數多,上百個人在全校最大的階梯教室內,老師十分風趣自信,因為風趣自然能吸引許多生活比妳更無趣的學生去上課,教室內總呈現一片演唱會搖滾區般的榮景;因為對教學很有自信總能看見一片演唱會搖滾區榮景,老師索性也就不點名了,畢竟點起來也是耗時費力。
·
這對認為上學只是出席不是學習的妳而言,無非是一種絕佳的寬容,因為妳可以連去都不要去,安生窩在家睡覺,或是和周博宇窩在學校附近的廉價連鎖咖啡廳,陪他打電動。甚至偶爾兩人多點閒錢的時候,還能到便宜昏暗的小賓館去「休息」。
·
·
·
·
周博宇是妳的全世界。
·
見到他第一眼,妳就知道從小到大這一路痛苦不堪地被壓制在體制內,不甘願地唸書、考試、做妳永遠不擅長卻會被世人稱讚的事,就是為了考進大學,與他相戀。
·
周博宇大妳兩歲,卻和妳同學年。他大學指考第一次因為英文零分而喪失選填志願的資格,第二次則乾脆地睡過頭沒考,第三次才考進這所學校。妳在學生會辦給新生的聯合迎新舞會上聽他說起這段令人啼笑皆非的經歷時,更深刻地感覺,上天就是為了要令他與妳相遇,才這麼設計他的這兩年。妳是他苦盡甘來的美好果實,他的腳步慢了一點,因為他在等妳長大、等妳的十八歲。
·
你們在一起六年,最終因為他無數次劈腿分手。
·
最後那半年,妳突然意識到其實他並不屬於妳、妳也不屬於他。你們傾盡了全力將彼此交集相連(他不論怎麼劈腿都還是會爬回來把妳當做正妻第一位,從未有任何女人凌駕妳的地位),互相稱呼公公婆婆、認識彼此的父母、融入彼此的交際圈、共存一個結婚基金戶頭、兩人的第一份儲蓄險保單是一起買的,受益人還寫了彼此的名字⋯⋯。可你們分手的時候,不論有多少物理的、心理的難分難捨,世界依舊運轉,你們仍然可以用一個人的姿態投入其中,沒有因為不再成雙成對而被反彈吐出,而你們還曾經那麼以為只有彼此才是全世界。
·
·
·
·
在妳交到下一個男朋友以後,有一日無聊解開對他的社交軟體封鎖,看他的動態發現他亦有了新女友時,妳有點惆悵但也噗哧笑了出來,好像從前那些深刻都在這一笑之間輕解,妳不恨了,甚至有點懷念。
·
·
·
·
「這個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財富由百分之二十的人掌握。」潘潘姐說。
·
妳第一次跟著潘潘姐在店裡樓上不對外開放、僅提供給VVIP使用的私密Lounge,服務盛太太及她的女兒盛頤蓮的時候,潘潘姐壓低聲音告訴妳這句話,並以眼神示意著盛家母女。
·
盛太太那日替丈夫選了三條領帶、一副袖扣;替娘家親友選了五條絲巾、兩件披肩;替丈夫的客戶選了一套妳根本覺得不可能會賣出去的限量麻將組及紅酒醒酒瓶;替狗賣了四條項圈;替自己及女兒拿了六個包包及數不清的衣服帽子鞋子配件⋯⋯。
·
剛進公司的新人僅會被分配到站櫃接待過路客,而這種客人百分之八十都是抱著一種朝聖的心態進來晃晃,要不是裝逼東問西問、東摸西摸,好像自己非常懂一樣;要不就是畏縮得猶如過街老鼠,稍微喊一句「有需要找什麼嗎?」就被嚇得屁滾尿流抱頭鼠竄。真正有消費能力的百分之二十,大多是存了很久的錢才有機會買一個包的小資女(而且買的永遠是某幾款品牌辨識度高的),或是貪圖花錢爽快的包養小三及酒店小姐。真正有身分、有品味的人很少,而這樣有潛力的客人一旦被資深哥姐發掘,很快就會被哥姐收進囊中,成為主顧。
·
新人只能等熬過一段時間,熟悉店裡運作及品牌知識,被哥姐信任以後,才有機會分得接觸高端客戶的機會。
·
妳知道這世上有所謂的超級有錢人,而妳不知道的是,他們的超級比妳想像極限的超級還要超級。妳第一次上去「樓上」(店裡人對私密Lounge的暱稱),看見盛家母女那樣買東西,最後還有司機進來幫她們把東西拿下樓的時候,妳腦裡突然浮現非洲貧童的畫面,重疊上自己那有著微微壁癌、舊公寓三樓、堆滿雜物永遠丟不乾淨的家裡。妳還記得小學發通知單做家庭狀況調查時,媽媽在家庭經濟那欄填了「小康」,妳還自豪自己雖然高中大學七年念的都是私校,但學費都是家裡付清沒有讓妳揹學貸,還能給妳穩定的零用錢。
·
盛家母女的消費實力讓妳知道,妳在真正有錢人的眼裡,和非洲貧童根本相差無幾。只要她們願意,她們能買斷妳整個人生。不過,顯然妳的價值比店裡的東西還不如,因為她們才不會買妳。
·
「媽咪,我覺得,我跟她好像長得好像。」勾著盛太太的盛頤蓮突然指著妳道,口音聽得出來是從小在國外受教育的。
·
工作這段時日,妳發現富家千金和原生家庭的關係通常非常好,兒子倒不見得。雖然兒子骨子裡也能令人瞧見貪圖家裡財產貪得要死的本質,沒有表面那麽不屑,但卻不像千金小姐一樣不論幾歲都能勾著父母的手親親暱暱說話,會叫Mommy、Daddy而不是媽跟爸。她們像被關在童話世界裡的公主,不能出來也不願出來。
·
「怎麼這樣指人家?沒禮貌。」盛太太輕聲唸了一句,但聽得出來話裡沒有責怪,只是怕從小養在童話世界裡的公主被人輕視。說完,盛太太抬頭定睛看妳,妳被瞅得有些發窘,卻也不敢先避開眼神怕是自己冒犯了。
·
「神韻是有點像,」盛太太端詳完之後發表評論:「可是妳比人家胖了一點。」邊愛憐似的捏了捏自己女兒尚未發展成熟的小圓臉。
·
妳沒想到,因為大小姐一句話,從此盛頤蓮就被哥姐默許分配成妳的專屬VVIP,只要盛頤蓮來,不論手邊是不是有客人,都會令妳過去接待。這一行雖是走在時尚產業最前端,卻意外地很著重客戶與Sales之間的「緣分」。即便偶有搶客人的情事發生,但大多是發生在小櫃。像你們這樣大品牌中的大店,Sales們都很謹守份際與高傲脾性,不會隨意拿走別人的客人。
·
盛頤蓮很少來,妳認識她那一年她才剛剛考上大學,一年頂多寒假、暑假從美國回來個兩次。妳們較熟以後,她要妳別叫她盛小姐,叫她Elaine,她說她常年在國外生活其實不是很習慣亞洲這樣處處有人服侍的文化(妳在心裡翻了個大白眼:那是只有她才這樣有人處處服侍好嗎)。剛開始有些拗口,因為妳的英文也不是太好,L後面要捲舌不捲舌的還有點喉音的音調妳怎麼也發不好,不過後來在潘潘姐的逼迫下去上了英文課(潘潘姐也是去同一個地方學的),逐漸地連盛頤蓮都稱讚妳的發音越來越標準。
·
·
·
·
潘潘姐是妳的恩師,從妳進入這行第一次跟她配班開始,她就願意傾囊相授許多留客技巧。妳後來發現她並不是對所有新人都這樣,甚至她在店裡還有「殺神」封號,她在重要顧客及喜歡的人之外,一個眼神就能殺得令人毛骨悚然。且因為業績太好,連總公司派來的大中華區總經理(法國人)都對她敬畏三分。
·
妳之後仔細斟酌自己與她的相處,才發覺原來是與周博宇在一起的那段時光推波助瀾。
·
周博宇因為長得好看還有點小聰明,從小到大不論在什麼場合總是很吃得開,為了避免人前仆後繼的愛慕,他養成先用眼神冷漠以待的習慣,不過真正熟了以後倒是幼稚得可以。妳和他在一起太久,很能明白這種奇妙的「願以拒絕換真心」的白濫態度,因此當潘潘姐說著什麼話好像很尖銳嚇人的時候,妳馬上能調頻成正確的弦外之音,望著她冷淡的時候也不會輕易感覺受傷而退避三舍。
·
妳剛進店時,前輩們對妳並不算待見,因為妳是「空降」,就是此前沒有任何精品銷售、也沒有任何高端服務經驗的白紙。你們這種頂級品牌連環境衛生的職缺都是人人搶破頭,第一線的Sales更是沒有門路、沒有介紹別想進來。而妳卻莫名循著一般求職管道、丟履歷面試被錄用。一進店帶不來舊業績也留不住新客戶,等於是沒有戰力的冗員。這在大牌之中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大牌所有Sales大都是從小牌、小櫃開始一步步累積經驗客戶,才有辦法輾轉到這個終極殿堂,光靠品牌名聲這輩子就吃香喝辣。
·
想想,還是要再次感謝周博宇。
·
剛進店的時候是你們剛分手的時候,他為了要挽回妳(這是你們在一起不變的戲碼),打聽到妳換了工作在這裡,便時常以顧客姿態前來逛逛。你們店裡不乏有人因為感情金錢糾紛被堵、被騷擾,通報一聲,店門口似是門神的西裝帥弟弟,便會先行以保安名義將前來者擋下甚至架走。
·
但周博宇的相貌氣質太好了,雖然比起妳真正見過的有錢人還相差甚遠,但他好歹也算是個「奈米開」,家裡也開了一間小小公司衣食無虞,拿著他媽的附卡還能消費一點零錢般的東西(一萬左右)。即便店裡人看得出你們之間的齟齬,卻沒有人問妳「要不要通報」,妳是新人也不敢置喙。
·
潘潘姐雖沒替妳通報他,卻在某次他又來的時候,領著妳去「樓上」,就是妳第一次見到盛頤蓮那天(盛太太此前倒是見過許多次)。潘潘姐看出那時的妳對復合有些動搖,雖然妳認為你們已經不是你們,是你和妳不屬於彼此也不屬於誰,但和他在一起畢竟是一條熟悉不過不需要練習的老路,閉著眼都能走完,妳偶爾犯著寂寞還是會想乾脆窩回去,最終嫁給他妳的人生也算是有所提升。況且現在的他還有他媽的附卡在手,那是一張有心理額度(就是他媽准他刷的金額)卻沒有實際額度的卡片(無限卡)。
·
潘潘姐想告訴妳,真正的有錢人是怎麼樣的。若是沒有了愛想要嫁給錢,也要嫁給很多很多錢。即使是周博宇,也不過是六十億的百分之八十之一。
·
·
·
·
說到底,會不會終究是錢解救了妳?
·
不知是心理的寂寞難忍,還是生理的寂寞難捱,你們在最後那次分手後,也確實打了幾次回鍋炮。周博宇雖是妳的第一次亦是妳的第一個(現在當然不只了),可「性」這事由奢入儉難的程度竟比許多事物有過之而無不及,小時候也不是沒有自慰過,性慾強的妳很早就發覺自娛的柳暗花明。不過一旦領悟到人體的巧妙設計及溫度以後,在身體機能的某個極限之前,都會一再一再地想念那種感覺、無法自己一個人完成的儀式與體驗。
·
高中和大學妳恰好念的都是教會辦的學校,不是因為家裡宗教信仰刻意選擇的緣故,是因為妳就是只考得上這兩所學校。
·
妳記得很清楚,高中時修女們不絕於耳地宣導愛、婚姻與身體的神聖性(白話就是不可婚前性行為),然而還是有同學去墮胎了;大學時和周博宇的第一夜, 他試圖進入妳而妳有些許猶疑時,他安撫並令妳臣服的呢喃是「我會娶妳為妻」。
·
到後來妳不只有他,也開始和別的男人發生關係,逐漸抽離夢幻,將性的受體(陰莖)當作工具一般使用以後,妳荒謬地發現,也許不是周博宇騙了妳,真正誆騙妳的,其實是那句「我會娶妳為妻」。是創造出這句話,將性與婚姻連成一線成為規矩與錨定的人,那讓妳從此以為這就是愛了。然而高潮還是高潮,不是周博宇也能令妳高潮。
·
周博宇在妳店裡消費得雖然不多且都是一些零錢般的東西,搭配你們之間一些齷齪的活塞運動,妳有幾度是真的差點要鬆口叫他公公了(這通常是你們復合的起點)。令妳下定決心的背景雖是潘潘姐的暗示提點,實在的重擊卻是他的小氣猥瑣。
·
最後那次分手後的最後那次回鍋炮,他在廁所大便抽菸玩手遊的時候,問了妳:「我之前在妳店裡買的那些東西,能不能退啊?」
·
「蛤,你說什麼?」其實妳聽清楚了,不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所以再問一次。
·
「就是我媽發現我最近卡刷得太多了,她有點生氣說要停掉我那張附卡。」周博宇開始解釋:「啊我不想要被停啊,而且我都已經很小心在結帳日之後才會去妳那邊買東西,不然帳單金額會太高,結果還是被唸了。我想說我有幾樣東西幾乎沒有用過,發票、袋子、盒子什麼的都還在,可不可以拿給妳去幫我退?我知道有超過七天鑑賞期啦,可是妳是員工是不是比較好弄⋯⋯」
·
好丟臉。妳心裡反覆念叨著這三個字,在他大便抽菸玩手遊的時候。
·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店裡的哥姐無一倖免浸淫在精品的環繞下傾盡所有也要一身珠光寶氣。妳原來非常不解,為什麼要這樣比較、這樣買東西,這樣不是沒辦法存錢了嗎(妳後來知道他們真的沒在存錢,今朝有酒今朝醉)。但周博宇的懦弱突然讓妳明白,對外在的追求雖然容易流於膚淺,內裡的根性與執著也要極為強大才有辦法那樣堅持,那是一種睹上一生的茫然與追尋。
·
而廁所裡頭那個人,看著是個奶油小生,內裡也是一坨奶油。
·
妳在他沖水出來的時候,翻身下床,拾起地上的衣物開始穿上。他不解地看著妳,問道:「不是說要過夜嗎?」
·
「我的主顧客傳訊息來說有急事找我,必須去一趟。」那時的妳還很菜,根本沒有什麼會時常聯繫的主顧客,但妳知道這是店裡哥姐常用的脫身藉口,因此借來一用。
·
「可是我房間錢都付了耶。」其實他是在撒嬌,不是真的計較,但聽在此刻的妳耳裡滿是諷刺。
·
妳打開錢包,在床頭留下這晚的房錢,便道:「那算我的。」
·
回家路上,妳動手封鎖了所有周博宇的聯絡社交管道。
·
妳突然有一種感覺,妳長大了,妳出社會了。
·
·
·
·
潘潘姐是個小三。
·
但她和會來店裡亂買一通的那種小三還是有著本質上的不同,妳感覺她比較像是盜亦有道的羅賓漢。不是說她花的錢比較少、或是她都拿男人的錢來做善事(也是有做一些)。而是以小三而言,妳認為她是個足夠努力,配得起這樣供養的女人。
·
每年公司會舉辦到法國總公司教育訓練的營隊,說是教育訓練,但整個台灣區能去的只有寥寥數人,且必須兼備業績、語言能力(英語授課)、品味這三項要素。有些店的哥姐是初代從品牌來台灣開拓駐點就在的元老,業績極好也頗有人望,卻因為不擅外語而沒有機會在公司邀請下去一趟法國(不過終究會自己掏錢去旅遊);有些人業績、英文都不錯,可望中選,最終卻沒有下文。各店裡的人私下交流時八卦推敲,發覺或許是因為「Sense」不夠才沒有獲邀。畢竟去到總公司除了上課,還有許多或多或少是在考驗Sales「內力」的社交場合。
·
潘潘姐幾乎年年雀屏中選。有幾年沒去是因為她恰巧身體不適(這行也是很拼的),或是她大方讓賢,給沒去過的人機會而主動放棄。
·
潘潘姐擁有許多死忠的主顧客,是因為她推薦的包都會增值(有時也會不計較利益推薦別牌包款),她對品牌典故、設計師風格、乃至於整個時尚產業的潮流動向知之甚詳,就算不買包,她也能教導客戶利用配件打造獨特風格,光是絲巾的打法她就至少會二、三十種。有些Sales光靠幾個暴發戶般的主顧客就能達到基本業績,潘潘姐卻從來不做那樣不顧一切強灌式的推銷,就算是精品,也不是一股腦地全往身上擺就好看,因此她也挑客人,挑能把東西弄得青出於藍的客人,不然人就不是人,是掛了許多貴重飾品的聖誕樹。
·
她的努力,純粹是來自對金錢與美好生活的渴望,沒有什麼高深的淵源。
·
本名潘幼凌,五專時代開始就半工半讀幫忙家裡供養三個弟妹。母親在工廠做女工,父親原是工廠領班,因為一場職業災害瘸了一條腿,幸虧在工廠老闆的寬容下,轉做保全。父親加母親六萬塊左右的薪水要養活一家六口,潘潘姐雖然天生就喜歡「美」的事物,喜歡撫觸衣物皮件特殊紋理、喜歡到書店偷翻時尚雜誌、剪貼收集得到的漂亮圖樣,卻沒有機會發展自己的興趣。畢業後先做了小牌小櫃的櫃姐,透過經驗與自修學習,才終於來到這個她最欣賞的大牌中的大店。
·
她長大的家很小,爸媽一間房,她和兩個妹妹擠一間,弟弟自己一個人在客廳邊上勉強擺了一張行軍床就算是一個房間了。懂事之後,她時常自問為什麼雜誌電視上的「家」是一個樣,自己的家卻是另一個樣。當她屢屢在成長過程中,因為想要什麼漂亮東西被父母以「沒有錢」拒絕,她就明白錢是驅使一切的動力;成為精品櫃的Sales以後,發覺許多人有了錢依舊可以把自己打理得不倫不類,她才領悟在錢之後,還有一種更深刻、不可言傳的物事,姑且可以稱之為氣質,而那才是促使東西真正漂亮恆常的源泉。
·
不過「錢」依舊是必要條件,倉廩足而知儀禮。太窮苦的人很容易就為了生存而將靈魂出售。
·
·
·
·
妳時常被稱讚漂亮,不是隔壁王奶奶摸摸頭客套說的那種漂亮。
·
潘潘姐卻總不這麼說妳,她說妳是有氣質。在妳還摸不著頭緒自己為什麼能被錄取進來,潘潘姐就告訴妳是因為妳天生的質感很好。雖然這樣被潘潘姐讚許,但她也警告妳,這種早發的靈氣要是沒有用心維持、餵養,終究會有面目可憎的一日,如張愛玲筆下《金鎖記》中的曹七巧,做了有錢人家的少奶奶以後還餵自己的兒子吃鴉片(害妳還去買了這本書,太想知道她為什麼要餵兒子吃鴉片了,不過只翻了五頁就放棄)。
·
店裡有幾個常客是以「美魔女」著稱的資深藝人,往往螢光幕前光鮮亮麗,實際的形貌與打扮卻不忍卒賭。潘潘姐告訴妳,若是一個人被「漂亮、美麗」之類的字眼綁架太久,久到認為自己不能失去,就會用盡方法維持,甚至不願自然老去,但那是人類不可逆的生理循環(潘潘姐的用字遣詞常讓妳懷疑妳們不是活在同一個地球),無法與年月共同成長的勉強下,人就會變得奇怪,不論是心,還是外表。
·
和潘潘姐逐漸熟識,產生一種師徒般的知遇之恩以後,她開始要求妳去上英文課,每月固定「研讀」幾本國際級時尚雜誌的中文及外國版本(巴黎、米蘭、紐約、倫敦、東京),她會與妳討論當季潮流、預測下季黑馬、分別何謂「抄襲」何謂「致敬」。她說潮流這種東西看見IG穿搭都已經是後發之舉,所以並不建議妳Follow,不然就只會是跟風者的跟風者,既無趣也難以產生自我主張,重點是還會容易產生嫉妒心,而嫉妒是最能令外表崩壞的毒藥。除了時尚雜誌,還有商業周刊、汽車雜誌、甚至家居生活雜誌。她也希望妳能看點書,但妳總是敬謝不敏,她後來也就不勉強了。
·
妳原先不曉得哪來的靈感,以為三十歲以後,女人就會斷然變成另一種衰老、可怕的樣子,所以只能在三十歲以前趕緊找到得以收容妳的巢所(男人)。但大妳十歲的潘潘姐,在妳進店那年已經超過三十歲,儘管比起妳還是多了一點所謂的「歷練」在臉上,妳卻感覺她更加地「好看」(論起漂亮妳還是很自豪)。
·
她教導妳的妝容、儀態,帶妳到她的美甲師那裡做指甲,指甲的顏色樣式還有要求(豬肝紅、杏色或是法式)。她說,自己有兩個妹妹,不介意再多一個。況且,這一行她不可能做一輩子,離職後這些主顧客也要交給一個自己信任的後繼者。
·
妳上妝以後總是會有出油的問題,每次工作都要不停補妝,但潘潘姐一日下來頂多意思意思補個一次,也不見她有糊妝的現象。而且,即使離開店裡黃暈燈光的照射,她的妝容依舊呈現相當高雅細膩的質感,像是雷諾瓦的畫作,有一種貴氣愉悅的豐盈氣息。
·
一次妳們一起去廁所,妳打開粉盒拿出粉撲,而她只是用面紙輕輕壓了壓T字部位的時候,妳終於忍不住發問:「為什麼妳都不用補,妝還那麼美?」
·
她竟藏私似的笑而不答,只說了句:「快點。」就轉身回到櫃上。
·
隔日上班,她從包裡拿出一個頗有質感的墨綠色柱狀紙盒,上頭印著燙金的英文字樣,遞到妳跟前,道:「給妳。」
·
「這什麼?」妳問。
·
「定妝噴霧。妳試試看,說不定可以解決妳妝糊的問題。」她答。
·
潘潘姐總是這樣,不做特地、虛偽、討好的那種事,冷峻外表下,能用體貼溫暖人心。
·
·
·
·
雖是個小三,潘潘姐卻不想扶正,她說:「結婚小孩都麻煩。」
·
甚至,她是有些刻意去尋求這樣的角色,不做正室。
·
「我家就是生太多小孩才過得這麼辛苦。要是我爸媽只生我一個,憑我的資質全力栽培我,絕對不只這樣。」她有些戲虐似的玩笑。妳知道,她其實很疼弟妹的。
·
以經濟層面而言,潘潘姐已經過上很好的日子,妳去過她在店附近走路可達隱藏在靜巷的家,一層一戶極具隱私,六十坪的空間還不算豪宅但只有她一個人住。這是男人買給她的房子,她買的房子現在爸媽弟弟在住,兩個妹妹則是已經嫁人。
·
男人是客人,總是派秘書來買給老婆小孩的禮物。秘書要幫老闆花那麼多錢,時常拿不定主意,打聽到潘潘姐是業界口碑很好的Sales,便指名拜託挑選。潘潘姐不負請託,挑的商品總能令男人的老婆小孩滿意。
·
這樣的模式維持幾年後,有一年聖誕節前夕,秘書在老闆的老婆小孩之外,突兀地要求潘潘姐挑選一樣給好看、能幹、品味極佳的女人的禮物,說也是老闆要送的。她有些疑惑,但秉持著專業也不多過問。
·
或許是小三吧,她猜想。看多了有錢人亂象,她早已見怪不怪。
·
她挑選了一條黑色細帶皮手環給那個好看、能幹、品味極佳的女人,與品牌傳奇包款的同版,金屬釦環部分是金色的,店裡難得進了這樣一條經典配色,她自己都很想要。
·
最後秘書結完帳,從袋裡拿出那個已經包裝好的小紙盒,又從自己的包裡拿出一張卡片,一起遞給她,道:「老闆要送妳的,他說謝謝妳讓他這幾年很放心,都不用操心禮物的事。」
·
原來她就是那個好看、能幹、品味極佳的女人。
·
卡片裡的字跡很大氣,僅是簡單表達一些感謝祝福之情,但附上了名片,令她終於知道這位神秘的老闆是誰。
·
後來秘書直接引薦潘潘姐給老闆的老婆小孩,因為她們也實在好奇,老闆買禮物的品味怎麼突然變得這麼好。
·
「然後有一次盛先生難得跟著他老婆來逛,我發現他是我喜歡的類型,晚上就主動先傳訊息給他。」潘潘姐輕描淡寫的語氣,好像主動傳訊息給有婦之夫是很稀鬆平常的事一樣。
·
妳上網查過盛先生的長相,嗯,不是妳的菜(或許年輕二十歲可以)。
·
「那妳怎麼還可以這麼平靜地面對盛太太和盛頤蓮?盛太太還很常來耶!」妳驚呼。
·
「盛太太替我承擔了操持家務和生兒育女的責任,盛頤蓮也是標準的不出錯又乖巧的千金小姐,我只要負責跟盛先生談戀愛、花他的錢就好了,我很謝謝她們耶,每次服務我都是帶著真心在報恩的。」妳看得出潘潘姐說得誠懇,不像騙人的樣子。
·
「可是女人不就是要找到自己的幸福嗎?」妳問。
·
「那妳首先要定義幸福是什麼,才有辦法依樣尋找。」潘潘姐的回答總是玄乎,妳已經開始懷疑她根本就是外星人。
·
「幸褔就是有愛我疼我的老公、乖巧可愛的小孩、組織一個美滿的家庭啊。」妳激動地說。
·
「我問妳,妳爸媽感情好嗎?」
·
妳皺了皺眉,因為他們的確不太講話,要對互相佈達什麼事情大多是透過通訊軟體遙控妳:妳去跟妳爸講⋯⋯、妳去跟妳媽講⋯⋯。
·
「我爸媽的感情也不好,他們只是湊在一起才有辦法活著的生存夥伴,頂多不憎恨彼此,對小孩還有起碼的責任感。」潘潘姐又道。
·
「感情不好還生那麼多小孩喔?」妳質疑。而妳和周博宇都是獨生子女。
·
「妳很窮的時候,沒錢看電影、逛街買衣服、上夜店跳舞,可是妳剛好有一個住在一起名義是丈夫的男人,妳又很無聊想找點樂子,妳會做什麼?」潘潘姐反問。
·
妳好像有點懂了,頭半抬了起來,深呼吸了一口氣,卻始終不肯老實點下。
·
「婚姻不是愛情的墳墓,安全感才是。」潘潘姐道:「妳知道妳為什麼可以跟妳那個想退貨的前男友糾纏那麼久嗎?因為他一直劈腿,給妳很多刺激,妳跟他在一起就像是遇見一連串打不完的怪。可是他又終究不會跟妳分手,妳就像是在玩一個可以不停重新開機的遊戲一樣。」
·
「才不是咧!」妳拒絕承認潘潘姐說得有理,儘管心裡已經在不知不覺中服氣了。
·
「只有讓錢給妳安全感就好了,因為人沒有辦法做得比錢更好。」潘潘姐說完摸了摸妳的頭,然後仙姑似的飄走。
·
·
·
·
妳在周博宇之後空窗了一陣,但在潘潘姐交付給妳的各種學習中,生活也是充實,忙碌到連寂寞都變得奢侈。
·
在身邊開始有人結婚生子,偶爾聚會,妳見到許多從前也算青春無敵的女同學,最美真的只有在結婚那天,然後就迅速平凡扁平化之後,也會有種不厚道的竊喜,自己還因為工作性質與要求的緣故,狀態維持得很前面。
·
不過也不能夠怪她們,妳指的是那些有了家庭小孩之後就迅速扁平化成為路人的女同學們。
·
在充斥著有錢人的圈子待久了,接觸到不計其數的富太太,看著她們種了睫毛、霧了眉、紋了眼線、做了指甲、請了傭人⋯⋯,都還是可以抱怨照顧家庭小孩的艱辛與不被理解,妳就明白不是富豪之妻的女同學們,是真正自願拔去羽翼以豐盈一個家庭的溫暖。
·
她們平凡而模糊的樣子,或許才該被歌頌,因為她們養育出了妳這樣的生命,讓妳有機會獨特。
·
妳曾經看過一則週刊報導,訪問一個在事業高峰期選擇嫁入豪門告別影壇的人氣女星,稱讚她如何愛惜羽毛,過著相夫教子、深居簡出的低調生活,全力支持家庭與丈夫。週刊轉述了女星的一日生活,說她為了陪伴小孩成長,讓孩子在一個充滿愛的環境長大,她從早餐到晚餐、讀書唸故事、上學接送⋯⋯,全不假他人之手,充分展現為母則強。週刊且寫了女星即便生了孩子,身材外貌依舊少女。
·
剛一開始看,會覺得這個女星不容易啊,這麼放得下身段,值得讚許。不過再往深一層想,就會發現其中的弔詭之處:那麼那些為了維持家庭生計、甚至是實現自我理想而繼續工作,無法天天親自做飯、唸故事、接送,而且還沒辦法將自己的外表維持得像婚前那般少女的主婦們,就不配稱作「為母則強」了嗎?
·
甚至像潘潘姐這樣,不願結婚也不願生小孩,但對自己極有要求,且充分照顧原生家庭的女人,也不能稱作「強」嗎?
·
妳讀到最後,情緒逐漸變得輕蔑,霎時明白如果不是錢的包裝與支持,女星也絕對無法做成這樣。如果她賺的錢都比老公還多了,豪門丈夫能不能反過來為孩子、為家庭放棄工作,從早餐做到晚餐、讀書唸故事、上學接送呢?可能性太低了,而這可能也是有錢男人的悲哀,做不了好好的一個爸爸。
·
對比平凡的百分之八十,妳感覺富太太們的抱怨,更像是在刷存在感,畢竟她們的生活太豐足,沒有別的可以埋怨的了。
·
在這點上,相對來說,包養小三和酒店小姐們就大方誠懇多了,明擺著一副「老娘就是來撈錢」的樣子,也是一種直率的可愛吧。
·
·
·
·
妳的品牌有一項十分特殊的服務:婚紗訂製。不過因為太貴、太花時間與精力,不是真正有閒有錢的人不會來訂製婚紗,一般人也不會知道原來還有這項服務。
·
訂製婚紗的流程是這樣,客戶和Sales聯絡說要訂製婚紗,因為需要至少半年到一年以上的溝通、製作流程,Sales必須先確定客戶的婚期是否有足夠裕度(及客戶是否有足夠財力),才能發Mail給法國總公司說有客人想訂製婚紗,和設計師敲定與客戶見面談草稿的時間。因為品牌精神認為婚紗僅能獨一無二,不做量產,只接受客戶訂製,所以客戶必須親自飛到法國與設計師見面,或是反過來請設計師飛來台灣,但那樣做還要另外包設計師的機票食宿,所以通常都是客戶自己飛過去,順便旅遊。
·
客戶和設計師談完草稿後,中間通常會有幾次Mail聯繫(親自飛過去也行),待到定稿之後,會開始打版,而客戶此時就要先付訂金,訂金為婚紗價格的百分之五十,婚紗價格視使用材質、用料多寡、繁複程度、設計師名氣而有不同,意思就是沒有訂價,少則百萬多則無法想像。打完版後,客戶需要再飛一次法國試穿,試穿完沒有問題(若有問題又要重新畫圖打版則要再飛過去試穿一次),即開始製作成品。成品完成後,客戶可以選擇到法國或是各國任一品牌分店取貨,只能在分店取貨是因為若有尺寸上的問題,還能送到各國特約的服裝修改室修改。
·
婚紗訂製在品牌大部分Sales的職涯中,可能一生都不會有一次,但妳才工作五年就遇見了。
·
而訂製的客戶便是妳的第一個專屬VVIP盛頤蓮。
·
盛頤蓮這年不過二十三歲,妳相當驚訝她才大學畢業一年,理應是該好好享受脫離學校家庭束縛的年紀,卻這麼快就逃難似的投入另一個家庭。而且會來訂製婚紗的都不太可能是先有後婚,畢竟太長、太麻煩的製作工期,加上女人懷孕前後的身形、荷爾蒙變化,等待婚紗期間客戶大多會好好避孕。
·
盛頤蓮的婚紗算快,八個月的時間便製作完成。她來店裡取貨那天,剛好是她二十四歲生日。
·
妳在她來之前,先在「樓上」替她將婚紗取出,掛在更衣室內,但更衣室的拉簾打開,讓她一上樓就能看見整套婚紗。盛頤蓮的婚紗是中西合璧的設計,上半身是無袖旗袍樣式,但鎖骨到胸口間挖了一個洞,胸口的剪裁是桃心領,下擺圓形大蓬裙,最外層的紗上,繡了翩翩相連起舞的鳳凰,不過全是白色的,不仔細看只會以為是一般蕾絲花樣,據說是盛太太特地拿著自己結婚旗袍的圖樣請設計師要加上去的。
·
盛頤蓮一看見婚紗就發出一聲驚呼。待妳服侍她穿完,再度打開更衣室拉簾,讓與她隨行的好友姐妹們品評時,眾人無不驚艷,紛紛上前觸摸讚嘆。
·
「生日快樂,Elaine。」在盛頤蓮臨走前,妳向她祝賀。
·
「謝謝妳,姊姊。」她總是很有禮貌,還是像小時候一樣喊妳姊姊。
·
妳忽然想起,妳剛進店那一年也是二十四歲,妳以為妳不會做久,以為終究會有一個男人以結婚的名義將妳帶走。
·
盛頤蓮離開,妳目送她的青春到這裡。
·
這年妳三十歲,妳發覺很多事是從現在才要開始,妳還沒環遊世界、還沒買房子、業績還沒超越潘潘姐、英文也沒她講得好⋯⋯。而眼前這個和妳好像的女孩子,才是一朵剛剛盛開的蓮花,能花百萬做一件嫁紗,卻從此不論做什麼都要背負著整個家庭的命運。
·
妳後來側面了解,盛合集團近幾年的財務危機,或許是促使盛頤蓮早早出嫁的緣由。但潘潘姐也以「內線」消息告訴妳,盛頤蓮嫁的也不是她不喜歡的人。盛家是從上上個世紀末就發跡的大家族,這種家族為了維護自己不敗的絕對利益,會和其他同性質的家族不停進行結盟,像是當紅藝人如果發覺自己好像快過氣了,便會和另一個崛起的新勢力或是大牌藝人共同合作一首單曲的商業行銷。
·
她的成長環境是被精心設計過、與我們這樣的一般俗人分隔開來的,她所能遇見的人,都只會是像她這樣的人,她戀愛、結婚的對象,自然也只會是她的同類。她的一輩子,有標價的東西都能買,包括學歷;沒有標價的東西,比如智力、形象,還能雇人替自己完成。這是她的幸運同時也是她的不幸,不過若是她從沒有從自己獨樹一幟的世界出來過,她便會認為那就是世界本來的樣子,有些許壓抑但不到無所適從。
·
像是被騙了大半輩子的人、只接受男主外女主內異性戀的人,給了他們再多堅實的證據、給了他們一把打開牢籠的鑰匙,他們也只會對著門口大喊:你們才是變態。
·
「那不是很可憐嗎?」妳居然忍不住同情起來。
·
「所以他們才要一直買東西來證明自己很滿足啊,」潘潘姐答:「如果沒有他們那種巨大的悲哀,我們精品業也就沒有發展的理由。潮流越多、越快、越茂盛,這個世界病得越重,我們賺的錢也就越多,那不是很好嗎。」
·
妳沒想到某種程度來說自己也算是共犯結構,若是像潘潘姐這般坦然了好像就違背了心裡深處一點可能叫做正義的東西;但若說要抵抗妳也無從抵抗起,菜刀對機關槍那種等級。
·
從小備受寵愛的公主,或許也有她萬般無奈的悲涼,望她這趟和親之旅順遂,儘管還有一生那麼長。
·
·
·
·
是夜,男友來接妳下班。
·
妳現在的男友小你四歲,在店裡認識的(客人),是個受潘潘姐認證過、沒有王子病的富二代,待妳很好,重點是消費以後不會要求退貨,自重負責。
·
妳喜歡他,他喜歡妳,但妳客觀知道你們要能走到結婚那一步很難,光是妳的年紀這一點他爸媽那一關就過不了,而且妳清楚,對他來說,與萬貫家財相比,妳的重要性可能還是低一點。總和上述,妳是帶著沒有怨懟享受的心思與他交往,不像其他女子總要他儘速給個「交代」,也因此你們的相處沒有壓力意外融洽。
·
想起盛頤蓮的事,妳突然有感而發,問道:「如果我們結婚,你或是你爸媽,會不會要我辭了工作,專心孵卵,卵孵化了,再專心帶小孩,煮飯、接送、唸故事,讓你無後顧之憂,營造一個充滿愛的家呢?」妳刻意用比較正面的說法來形容想像中與他的婚姻生活,說到「愛」字,還刻意拉長了音強調。
·
「嗯⋯⋯,」他有些猜不透妳問話的真正用意,抓著方向盤的雙手都僵硬了點:「會吧,畢竟我媽是這樣、我姐也是。怎麼了寶貝,怎麼突然這樣問?」
·
「你放心啦沒有要逼你娶我,聊天而已,而且我才不想嫁給屁孩咧。」妳俏皮回答。
·
反而是妳這樣有些輕蔑撒嬌的態度讓他鬆懈了,反問妳:「妳難道不想嫁入豪門嗎?」右手還伸過去將妳跩至懷裡。
·
「我想做自己的豪門。」妳在他懷中嚅囁道。
·
「妳說什麼?」
·
「我說我今天想回家不跟你去外面住啦!」妳掙脫他的懷抱後故意大聲起來。
·
「吼唷為什麼?」他也激動大吼。
·
「你難道想玩碧血劍嗎?」妳豎起劍指射向他。
·
「蛤啊,好吧。」男友無奈認輸。
·
·
·
·
爬上舊公寓三樓,牆上的壁癌妳已經找人處理好了,但家裡依舊雜物很多,因為不論妳多努力丟東西,妳爸媽總是有辦法把東西神秘地搬回來,十足十凡人根性。
·
這就是我的豪門。妳心想,然後抓起拖鞋抬手就殺了一隻在暗影中蠢蠢欲動的蟑螂。
·
·
·
·
〈富豪之妻〉完。
·
·
·
·
本文為與「MIELREVE甜夢定妝噴霧」合作所創作之短篇小說。
·
MIELREVE甜夢定妝噴霧,是與韓國知名化妝師Ham Kyung Sik聯名合作,提升在各種環境下皮膚的保濕度,讓臉上的妝容更為服貼持久。
·
官網: https://www.mielrevetw.com/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mielreve.tw/
Instagram: https://www.instagram.com/mielreve_taiwan/
·
原價$780/瓶,兩瓶優惠價$1080。
·
只要在最後結帳頁面輸入折扣碼:Sarah,無論是單瓶或是雙瓶優惠組,全部一律再九折。
·
優惠時間於今日2019/10/17~2019/11/17 12:00am。
超 能 先生 越 來 越 毛骨悚然 在 許榮哲 × 小說課 Facebook 八卦
【一日囚:比終身監禁更可怕的酷刑】
這次推薦給大家的作品,是中國科幻作家柳文揚的〈一日囚〉。
故事講述一位新房客B先生,在外人眼裡的24小時,度過了長達10年的「同一天」。
比起空間上的終身監禁,B先生被判了更加可怕的時間監禁。
來看看這部有意思的短篇小說吧。
-
一日囚 / 柳文揚
B先生死了。就在他搬進這座大樓不到二十四小時。
B先生是昨夜,不,準確地說是今天凌晨0點住進來的。那時夜霧彌漫,有兩個黑衣男子陪著他,拎著三個大提箱,敲開我值班的房門,要租一間不帶傢俱的房子。這個要求有點奇怪,因為大多數人都想要有傢俱的房間。
「請問你們要租多大的屋子?」我打量著B的光頭問。他戴著眼鏡,蒼白而又靦腆,臉上有種愁苦的模樣。
一個黑衣男人說:「最小的單元就可以了。一間臥室,帶廚房和洗手間。」
「請原諒,三個人住這麼小的房子是不是太擠了......」我說。
黑衣人面無表情,指了指B:「就他自己住。」
「好吧,您想租多久?半年還是一年?」我問B。
B先生低聲說:「一天......」
「什麼?」我沒聽清楚。
黑衣人說:「租一個月吧。這是你們最短的租期?」
「對。」我拿出登記簿,讓B寫下自己的名字。黑衣人付了一個月租金,然後我帶他們上電梯,到了大樓16層的那個小套間。
B先生對客廳表示滿意,但他抱怨房子的視野太狹窄了。黑衣男人們冷淡地沉默著,把大箱子打開。裡面竟裝滿了簡易傢俱——折疊的帆布衣櫃、充氣床墊,還有一些換洗衣服。最後,B安頓下來,一個黑衣人看了看表,說:「8月18日了,現在是凌晨0點整。」
兩個黑衣人走了。我對B說:「早點休息吧,希望您在這裡住得愉快。」
他點頭說:「是啊,愉快......我不會打擾你們太久的。」
「您說什麼?」
一瞬間,他眼睛裡流露出虛弱和渴望,好像要說什麼。我被嚇住了。但他馬上恢復了常態,也就是說,恢復了那種靦腆和愁苦的模樣。
「麻煩你了。請讓我休息吧。」他客氣地把我送出門外。
這就是我記憶中的昨夜。
僅隔二十幾個小時,B就死在房間裡。他死後形容枯槁,看上去老了很多。
那兩個黑衣人穿過夜霧走進大樓,還帶了一位醫生模樣的人。我現在還不懂,他們是如何預知B先生的死訊的。當他們要我打開那間屋子的門,發現B毫無生氣地躺在客廳地下時,他們一點也不驚訝。醫生走過去,翻開B的眼皮,然後摸摸他的脖子,轉身對兩個黑衣人點了點頭。
「他死了。」
他們想抬起B先生的屍體,我攔在門口說:「等一下,我應該去報警。還有,我都沒有發現他已經死了,你們是怎麼知道的呢?」
一個黑衣人走過來,低沉地說:「不必報警。」他拿出一份證件給我看,那是種讓人無法懷疑其權威性的身份證明。我沉默了。
他們在房間裡翻來翻去,把所有簡易傢俱拆開,每一件衣服都抖開來看——我發現那些衣服都很舊,而且都是一模一樣的套裝。B在這兒住了還不滿一天,難道能在房子裡藏什麼東西嗎?最後,他們將屋中的一切裝進大提箱,抬起B,消失在門外。只剩我一個人站在四壁皆白、空空如也的房間裡。
對這個死去的人,我有種奇怪的感覺。我認識他只有二十幾個鐘頭,但卻像是多年的老友似的。細究原因,大概是他每次見我都表現出老友一般的熟絡。
B先生真的有些古怪。他的精力一定非常旺盛,單看外表會被欺騙的,他蒼白憔悴,仿佛弱不禁風,但是他整整一天頻繁地出入於大樓內外,僅僅被我看見的就有十幾次。他好像可以突然間出現在這裡,又突然間出現在那裡。
自從午夜安排好房間,我第一次看見B先生竟是在半分鐘後。誰知道他是怎麼樣飛快地、神不知鬼不覺地下了樓,無聲地站在我旁邊。
我目瞪口呆地盯著他。他眼睛紅紅的,仿佛換了一個人,急切地問我:「現在怎麼樣?」
「什麼怎麼樣?」我莫名其妙地說。
「現在是幾點?幾號了?」他夢遊一樣問。
我幾乎被他嚇住,很快地回答:「8月18日凌晨......0點過1分。您是什麼時候下來的?」
他沒有理睬我的問題,呆了呆,說:「哦,是這樣......謝謝你。」
他回去睡了。但早上3點鐘,我竟透過窗子看見他在樓外。他佝僂著身子,從霧氣裡慢慢地移動過來,蒼白的臉像一盞昏燈。我趕忙出去,打開玻璃大門。他疲倦地走進來。
「您才安頓下來,不好好睡一覺嗎?」我說,「是什麼時候出去的?」
「什麼?」他愣了一下,然後說,「哦,我不累。我出去的時候,你沒看到?」
我遲疑地說:「可是,樓門一直是鎖著的啊......」難道他是從十六層的窗戶中爬下來的嗎?
「是麼?」他微笑,「你記錯了吧。我是從這裡出去的。」
他的背影蹣跚著走進電梯,我鎖好樓門,回到值班室裡打盹。
早晨七點半,他經過前廳,對我說:「早上好!」
「早上好!」我很驚訝,他只睡了這麼一會兒,居然有精神出去散步。
奇怪的是,只過了幾秒鐘——至少在我的印象裡,只過了很短暫的時間——又看到他經過前廳向樓門外走去。他沖我打招呼,就像剛才沒見過面似的:「早上好!」
我詫異地望著他,他走出了樓門。
大約一個小時後,他乘著一輛計程車停在樓外,慢慢從車上挪出來,疲憊不堪地走進大樓,也不理睬我,直接上了電梯。
B先生怎麼了?他在外面這一個小時做了什麼?我想得走了神,卻又看到他微笑著從我面前經過,道了一聲:「辛苦!」就去按電梯的按鈕。
我捧住頭,使勁閉上眼睛又睜開。我瘋了嗎?我的大腦提前老化了嗎?我在做夢嗎?
我在前臺上趴了一會兒,想養養精神。一抬頭,就看到B愁苦地在大廳裡走動著。我下意識地彈了起來!他對我羞澀而淒涼地笑笑:「我丟了件東西......」他茫然地說,「一定要找到,一定要找到......」
「您丟了什麼?」我問他。
他搖搖頭,走出了樓門。
我跟著他走到門外,身後有只手拍了拍我的肩,真是差一點叫我跳起來!
原來是住在1608號的那位老寡婦,她非常神經質,而且,說起來她還是B先生的隔壁鄰居。
「他叫什麼?」她伸出一根瘦得像巫婆的手指頭,遠遠指著B先生的背影。
「B。怎麼啦?」我問。
老太太低聲說:「他很怪!」
這我知道,但怎麼跟她說呢?
她看見B消失在拐角,把嘴湊在我耳邊說:「剛才我聽見他的房子裡有人在哭!」
「哭?」我覺得她太敏感了。
「沒錯!我趴在門上聽到了!」她忽然轉向裡面,臉上皺起驚恐的紋路。
B先生又從裡面走出來了。
我也百思不解,但是客氣地問了一句:「您丟的東西找到了嗎?」
「什麼?」他抬起頭來,驚疑地望著我,「什麼東西?」
真是莫名其妙。
他走出樓門。老太太拉著我跟出去,停在陽光下面,悄悄地說:「一個妖怪!」
B在遠處上了計程車。我轉過身,想著老太太的話,無意地向上一瞥。
我看見十六樓上,B先生房間的窗內有個人影。我退遠幾步,用手遮住陽光重新分辨。沒錯,是他的房間。那個清瘦而衰頹的人影移到了窗簾後面。我嚇出一身冷汗。
「你看見了?你看見了?」老太太激動地念著。
我扯著老太太,在她的心臟和腿腳允許的情況下儘快跑到管理室,拿上電棍,乘電梯上了十六層,在B的門口站住。我們緊張地傾聽著。
「B先生!您在裡面嗎?」我輕輕敲門。沒有人回答。
老太太尖利的手指掐得我生疼。我拿出備用鑰匙打開了門,必須搞清楚。我手握電棍,走進寧靜狹小的房間。
裡面空蕩蕩的。
老太太乾癟的嘴唇哆嗦著。「他是個妖怪,他是幽靈......」她驚惶地轉動腦袋四處張望,好像這間屋子裡真的有什麼看不見的幽靈。
「我們快離開吧!」她使勁拉我的衣服。我也害怕了。
就是這樣。我確實在今天一天裡看到B先生十幾次出入於樓門內外。而且,他的容貌像霧中的貓頭鷹一般不可捉摸,一會兒蒼老,一會兒又變得比較年輕。他的衣服也時新時舊。這個世界上是沒有幽靈的,但我拿不准B先生是什麼。
快到中午的時候,他拿著一副紙牌走到前廳,要跟我玩一會兒。
我無法拒絕,他明顯的蒼老了,真奇怪。而且他眼睛下面有暗淡的黑暈,目光仿佛是發高燒的病人。
他向我展露出令人驚嘆的牌技,就算我把牌洗得再徹底,他還是能記住每一張牌的位置。我更加相信他是個隱藏在現代城市裡的巫師。
最後,他把牌丟在檯子上,說:「這一點也不神秘,我不是什麼魔法師。年輕人,去買一副偏光眼鏡吧。這牌留給你。有些時候你會發現,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換一副眼鏡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我真的托人去眼鏡店幫我買了副便宜的偏光鏡,戴上它再看那副紙牌,原來每一張的背面都用特殊墨水做著標記。
這是B先生教我的一件最有趣的事,也許他另有用意,但我沒有猜破。
吃過午飯,我發現他站在樓門口,呆望著對面的路燈。
「天氣很好。」我小心地跟他打招呼。
「是啊,天氣每次都是這樣。我倒希望某一次看見下雨。」他更像是在喃喃自語,然後他奇怪地說,「你瞧那盞路燈,」
「路燈?」
「對,它一直在那兒嗎?」
我仔細看了看路燈,又看看他:「當然,它早就在那兒,一直在。」
「它......沒有......沒有被打破過?」他耳語似地問我,仿佛心懷恐懼。
「沒有吧。」我搖搖頭。這是拿不准的,附近的頑童很多,而我來這兒當管理員才兩個月。
他問出一個令我渾身發冷的問題:「你沒看見過路燈碎片從地面上飛起來,自動地重新組合好嗎?」
陽光燦爛,他的臉還是那麼蒼白。我的心像被看不見的冰冷的手狠狠捏住了。他看出我在害怕,就笑一笑進去了。
老實說,才認識一天就能讓我這樣害怕的人,B先生算頭一個。
我不敢再主動招呼他。下午我又看見他進進出出,來來去去。有時也跟我說話。但沒有特別奇怪的事情發生。
夜裡,他就死了。
兩個黑衣人把B的屍體和屋子裡所有東西都搬走以後,我站在他的臥室裡茫然四顧,雪白的牆壁,一塵不染的地板。黑衣人想在房間中搜尋什麼?B先生難道真的在這裡藏了東西嗎?回憶著B的種種詭異之處,我感覺這房間把我的心牢牢吸引住了。這裡留著他的靈魂,我荒唐地對自己說。
突然,在靈機一動之下,我從衣袋裡取出那副偏光眼鏡。戴上它後,我驚呆了。
老天哪,牆壁上寫滿了字。
毫無疑問,這是B先生特意寫給我的,他成功地瞞過了那兩個黑衣人。我把門從裡面鎖好,回到臥室激動地讀著牆上的字。這兒寫著一個最讓人毛骨悚然的故事:
我寫下這些,是因為我預感到自己就要死了。我一直渴望對人說出自己的遭遇,但我不敢。現在,我用這種方法告訴你,世界不像你想的那麼簡單。
在牆上寫字是因為:1,他們在最後會把所有能移動的東西都拿走,留下的只有牆壁;2,用這麼原始、簡單和不可靠的辦法才能騙過他們。你很聰明,理解了我對你所做的暗示。
我死後沒人能看到我的墳墓,讓我來悼念自己吧:B,65歲,死於長久的孤獨和生命力枯竭。他是個罪人,然而又是個可憐的犧牲者。我在這個地方,在這一刻,被囚禁了十年。
十年。
噩夢是這樣開始的,由於人類共同的弱點,我犯了罪,大罪。在我的世界裡,在你還沒有見到、無法想像的世界裡,我得知自己將接受什麼樣的懲罰。
法官說:「你被處以一日無期徒刑:在有生之年,你將永遠過著同一天—我們為你隨機選擇的那一天,2008年8月18日,你的一切生命活動都只限於這二十四小時之內,直到自然賦予你的生命結束。作為一種人道主義的優待,你可以在一座熱鬧的都市中服刑,但在服刑期間,你不能對周圍的任何人提起關於你和你所受的刑罰,否則,我們將把你轉移到一個封閉的小空間內,在孤獨中度過刑期。」
你理解嗎?朋友,這是無止境的噩夢。
據說我是第一批被處以時間囚禁的罪人之一。他們還不能瞭解這一技術的全部內涵,我們算是實驗品。
一開始,我對這刑罰的可怕之處還沒有真正的體會。這是座熱鬧繁華的城市,處處充滿生機。我住進自己的房間,對置身於開放的大世界裡感到高興,我透過玻璃窗觀察下面的人群,不準備擔憂以後的日子。
第一天——我這樣說是按照自己的習慣,其實我度過的這十年,這三千六百多個日子,對你們來說都是同一天。第一天,我早早地起了床,打算出去散步,呼吸一下這座都市的空氣。我的鄰居,1608號的那位太太——她真是個細心人——熱情地問候我。
「您好!您是新搬來的鄰居嗎?」
我答道:「是的。很高興認識您。」
「您從哪裡來?」
我把早已編好的謊言對她說了一番。她最後說:「希望您在這兒住得愉快!」
在樓下我對你打了個招呼:「早上好!」你對我報以關心。
走到大街上,我在拐角處的報童手裡買了一份報紙,先看了看日期:2008年8月18日,頭版的新聞很吸引人。我過馬路,在對面的咖啡館裡要了早餐,巴西咖啡和烤麵包。我看報紙,咖啡館老闆對我說:「我覺得您很面生。」
「對,我是剛剛搬來的。」我回答。
「喜歡我們這裡麼?」
「很好,大家都很友善,咖啡很香。」我向他微笑。
接下來我去公園散步,看場電影,吃午飯,在市政廣場坐著喂鴿子,逗弄躺在嬰兒車裡的小孩。
吃過晚飯後,在街道上漫步,直到疲倦才回家。我躺在床上睡覺,一覺醒來,仍然是2008年8月18日。
第二天(還是按照我的習慣說的),我在同一時刻出門。1608號的太太站在樓道裡問:「您好!您是新搬來的鄰居嗎?」
我答道:「是的。很高興認識您。」
「您從哪裡來?」
這真有趣,我又一字不差地說了那番話。她最後說:「希望您在這兒住得愉快!」
我又在下面問候了你,在街拐角買了同一份報紙:2008年8月18日的日報,頭版的新聞對我來說早已是往事。我過馬路,在對面的咖啡館裡要了早餐,還是巴西咖啡和烤麵包。我看報紙,咖啡館老闆對我說:「我覺得您很面生。」
這一切都像鐘擺一樣準確。
我說出了跟昨天一模一樣的回答。我感到自己好像一個無意間走進一部老電影裡的客串者,我知道電影裡發生的一切,但其他角色卻對此一無所知。
公園、電影、午飯、鴿子、嬰兒車裡的小孩......一模一樣的場景,一模一樣的事,唯一不同的只有我。不,唯一不同的只有我的心。我很清楚,這個日子我已經是第二次度過。這感覺真怪,2008年8月18日,這一天是否像錄影帶一樣永遠保存在某處,保存在宇宙的一個神秘角落?而我則被施了咒語,一次次地進入這盤錄影帶,帶著瞭解一切的心,卻被迫重複著一成不變的情節......
在開始的幾天裡,我並不沮喪,也沒有害怕。甚至還抱著一種優越感和好奇的興趣,觀察這發瘋的世界。我按照固定的時間表過日子,我記熟了在每個時刻、每個地點將遇到的人,以及他們將做的事情。我背誦著自己的臺詞,還在心裡替對方念出他想說的話,我暗自對他說:「嘿,我知道你下一分鐘要做什麼。」
但我很快厭倦了。如果你覺得生活中的某個日子是快樂的、豐富多彩的,那只因為它是唯一的,是轉瞬即逝的。永不逝去的一天是可怕的一天,它會由新鮮變為陳舊,變為腐爛,變為惡毒。
我默默地服刑。第一個星期,我快樂;第二個星期,我累了;第三個星期,我憤怒;第四個星期,我想到死;第五個星期,我知道自己將會發瘋。
真不可思議,在同一個人身上,在同一天,竟可以承載這麼多的眼淚、憤怒、掙扎、絕望和瘋狂。我躲在房間裡痛哭,用力咬著自己的手。時間囚禁之刑,無法打破、不能逃脫的監牢。
有一種魔力籠罩著我,每當一個二十四小時的週期即將過去,我似乎要追隨著時間之流,衝破牢籠;那魔力一下子又把我拉回二十四小時之前。於是一切周而復始。我又開始見到昨天見到的人,重複昨天做過的事。最可怕的是,只有我清楚這一切,其他人對此一無所知。我多羨慕他們,多嫉妒他們!對他們來說,我被永世困在其中的這一天只是生命中的千萬個平凡日子之一。他們將無知無識地度過這普通的一天,然後把它忘記,走進我永遠也看不到的「明天」。可我呢,我還要在循環往復的苦刑中掙扎下去,得不到一點同情和援助......
而且,要知道,除了我自己之外,其餘的一切人、一切事,都是固定不變的,在每一次迴圈當中比原子鐘還更穩定。所以,我必須注意每一件事的準確時刻,以免與這個世界脫節。我有一個固定的時刻表,精確到秒。在這鐘錶般的世界裡我是唯一可變的因素,但我卻要強迫自己成為鐘錶裡的一個零件。我是罪有應得,但我要告訴你,這種刑罰過於殘酷了,即便是對我這樣的罪人。
時間的囚徒,比空間的囚徒更可悲。全世界都與你無關,只有你獨自在不變的時光中老去,日復一日地重複著比死亡還蒼白的生活。
時間是多麼可怕、偉大和不可駕馭的東西。我是想說,當猴子學會了一種把戲,它只能想到憑藉這把戲來換一點食物。人,只有人,才會把他所掌握的一切權力和知識都用於「懲罰」。
在無數次孤獨的發作之後我決定破壞規則,看一看能給世界造成多大的麻煩。我扔掉了時刻表,故意在頭一天的早上七點三十分整出門,而在第二天早上的七點三十分十五秒出門。我在比平時晚半分鐘的時間進入咖啡館,要熱麵包卷和冰咖啡。在下一個迴圈中,再晚半分鐘進去,要蛋糕、檸檬凍和香草霜淇淋。我選擇不同的時刻——但相差不超過一分鐘——從報童手裡買報紙。我在每個迴圈中換著看不同的電影。我這次踩死一隻蝸牛,下次卻把它從地上撿起來放進草叢裡。出於一種可笑的倉惶失措,為了逃離牢籠般的感覺,我曾經到處亂跑,跑到城市的邊緣,再乘坐計程車回來。
我在郊外過夜,仿佛希望這能幫助自己奇跡般地逃離被困於今天的命運。我蜷縮在草叢中,看著星星。時間一秒一秒地流逝,每一秒鐘都在心中撞擊出宏大的迴響。午夜十二點,我激動地坐起來,在星空下奔跑。我狂喊著:「計程車!計程車!」我上車就問司機:「現在是幾點?今天是幾號?」
「0點十分啦。您喝得夠多的,今天是8月18日。」司機說。我的心沉了下去。汽車穿過入睡的城市,停在被夜霧籠罩的大樓前,已是凌晨三點,我還要回到那間小屋,回到監牢中的監牢裡睡覺。
我的歇斯底里症發作了不止一次。我幻想著,在某個特殊的時刻「再次」進入大樓,就能打破魔法。我從郊外回來,在午夜十二點整走進樓門,問你:「幾點了?今天是幾號?」
小夥子,記得嗎?你說:「十二點啦,您住進這兒快有一整天了。今天當然是8月18號。」就是這個時刻,魔法的轉捩點,我要在你的見證之下突破了......我激動萬分,盯住你,在那裡站了一會兒,又問你:「現在怎麼樣?」
「什麼怎麼樣?」僅隔幾秒鐘,你就像完全忘了剛才的事。我有種不祥的感覺,我說:「現在是幾點?幾號了?」
你驚訝地回答:「8月18日凌晨......0點過1分。您是什麼時候下來的?」
你知道當時我是多麼絕望嗎?
我還有過更瘋狂的主意:我想帶著幾個人走得遠遠的,走到郊外去。晚上,我們圍坐在篝火旁,我要在午夜時分講一個故事。當時鐘越過12點、又回到二十四小時前的瞬間,我會看到什麼情形?那幾個人會像幻影一樣消失嗎?他們又會看到什麼?他們會發現自己忽然從家裡的臥室中來到了野外嗎?
我不敢做那樣的實驗,風險太大了,可能會傷害別人。我只能用自己作實驗品,給世界找一點小小的麻煩。
世界沒有垮掉,無論我怎麼躁動,都像籠中困獸的掙扎一樣無濟於事。只有寥寥幾次,我從你和別人的目光中看出了詫異與恐懼。你們發現了嗎?我不清楚。
本來我有種可怕的猜疑:這刑罰只是一種心理層面的感受,只有我的「靈魂」(我只能這麼說)被硬生生地剝離出來,拉回一次次迴圈的開始,而肉體則像行屍走肉一樣,僵硬地重複著比鐘擺還準確的固定行為。也許為了打消這種恐懼,我才故意在每天的行動中做了一點變化。沒有遇到阻礙,而且,我慢慢地發現自己的身體在衰老,我放心了。
如果你的外部行動被限制在一個小範圍內,那麼你會發現,心靈的活動將變得十倍百倍地豐富和激烈。我不是科學愛好者,但現在卻對時間這個東西產生了興趣。我很想知道自己是用什麼方式被一次次拉回8月18日的凌晨0點。我還想知道,時間是什麼,被困在時間中的人又如何與世界發生關係。
後來的日子裡,我一直在觀察和思索。這樣反而不太難過。我列出了幾種被拋入時間迴圈的方式。
第一種,像那些物理學家所說的,每當我被「拉回」一次,時間就在這裡產生了一個分枝,出現了一個新的「平行世界」,在這個新世界裡,除了我本人,其餘的一切都與原來的世界相同。但是,我有證據否定這種理論:這個新世界中的人將不會知道原來那個世界在8月18日發生的事,可有一次,你突然問我:「您丟的東西找到了嗎?」我大惑不解。想來這是因為在後面的某次迴圈當中,我將丟失一樣東西,而時刻卻在此時之前。後來證實了這個猜測,我的錢夾丟失了,時刻是上午九點。
還有一種最簡單的解釋:8月18日這一天是固定不變的,只有我一次次地回到這天當中,重複我的生活。但這會造成一個難點,我反覆地度過這二十四小時,度過了三千六百五十次。我一個人在此期間所耗費的物質,比如水和電,會超過整個大樓中其他居民用量的總合。難道沒人發現這樁怪事麼?
有一次,我一言不發地走到大樓對面的路燈底下,脫下鞋子,用它打碎了路燈。然後我穿好鞋走回大廳裡。當時你驚訝極了,你一定認為我發瘋了。不,我在思考問題。
在路燈被打破後的整整一天裡,我記住了每個人看著我的神情、對我所說的話。次日(我習慣的說法),我一早就發現路燈好好地立在那裡,當然啦,我還沒有去打它呢。這一天真的與前一個迴圈大不相同。
我的存在使世界變得充滿悖論。我在這次迴圈當中,在上午九點打碎了街上一盞路燈,那麼在別人即旁觀者眼裡,這盞路燈在九點之後就應該不存在了;但在此次迴圈之前的那些天裡,路燈一直存在到一天的結束。旁觀者究竟會「記得」那一種情況呢?
記得我問過你,在一個中午。你完全不知道我打碎過路燈。
我的最後一個猜測是:每當一個迴圈結束,我就仿佛被單獨拉出這個世界,而那神秘的魔力,即操縱時間的力量,使整個世界(除我之外)退回到二十四小時之前的初始狀態,然後我又被扔進世界裡面,一切重新開始。那就是說,無論我在服刑期間做了什麼,把路燈打碎多少次,旁觀者都只會「記得」最後一次迴圈。
不知我猜的對不對,多想向某個旁觀者詢問一下啊。
但丟掉錢夾的事,還有你看到我不按時刻表行動時的詫異,又如何解釋呢?
大概,在旁觀者眼中,我在若干次迴圈中的行為,像立體空間的物體在平面上的投影一樣,被疊加於一天裡面,於是形成了這麼一種情況:你看著我走出大樓,然後又看見一個我走出大樓,而緊接著,你可能發現我的房間裡仍有一個我。我所處的微觀時間迴圈被嵌套在整個宏觀的時間之內,於是在外人看來就有了一種粒子態一般測不準的「閃動」。
如果有一位超然的觀察者俯視這座城市,他會發現我就像一個做布朗運動的粒子那樣,狂亂而無序地出現在各個角落。這一秒鐘在東邊,下一秒鐘又到了西邊,甚至在同一秒鐘裡出現在幾個地方。普通人如果留意我的行蹤,一定會被這奇怪的現象搞瘋的。
我很遺憾在將要死去的時候才發現了思考的樂趣。我相信,那些孤守在燈塔上的人不會瘋狂,因為他們是思想者。
但唯一不公平的是,他們的每一天都是不同的。
我要死了,我仍然沒有明白時間是什麼,被困於時間中的人又怎樣與世界發生聯繫......再見了,朋友,你將幸福地進入明天,把今天的我永遠忘記。而那個明天是我絕對無法想像的。再見。
我摘下眼鏡,牆壁又變得潔白無瑕。這一切真的發生過嗎?我又戴上眼鏡,B先生寫下的字跡佈滿了整面牆。
應該把這些字塗抹掉。誰知道以後的住戶會不會戴起偏光眼鏡來看這牆壁呢?B先生此時已經死了,但在此時之前,在2008年8月18日凌晨0點到夜裡10點,他依然活著,永遠活著,一次一次地活著。他的秘密仍然不能洩露。
我看了看手錶,已經是11點半了。
我忽然激動起來。
B先生是今天0點住進來的,他的死亡時間是今夜10點,而現在是11點半,距離一個迴圈結束還有半小時!他在牆上寫著,他曾在午夜12點從郊外回來,希望由我見證他突破時間的牢籠。我有辦法驗證他的猜想了。
「一個」B先生已經死了。如果在12點,「另一個」B先生從外面回來,那就至少能證明他的一部分猜想。可那種情況會多麼詭異、恐怖和激動人心啊。
如果是那樣,如果「另一個」回來了,我應該對他說什麼?B先生,您已經死了,現在的您是無數鏡子裡的鬼魂之一?我能不能這樣認為:當我們這些幸福的人無知無識地越過了今天午夜,進入B先生無法求得也無法想像的明天;在被我們超越、拋棄和遺忘的這一天裡,還有一個、兩個、無數個B,無可奈何,循環往復地永遠被困於此。我對這些道理一點都不懂,也想不明白。
我懷著莫大的期望和恐懼,坐在大樓門口的管理員室內,望著窗外的夜世界。
我頭一次注意到時間是這麼奇妙,每一秒鐘都仿佛在我心中跳躍著流過。流逝,流逝,流逝......在某一次迴圈當中,B先生此時此刻還坐在由郊外趕回來的計程車上。我心亂如麻,等待他穿過夜晚的濃霧,蒼白的臉像一盞燈一樣往大樓裡走來;等待他從時間的某個角落佝僂著走來;等待他迷茫絕望地一邊尋找一邊走來。從未知走進未知,從無限走進無限,從幽暗走進幽暗,從牢籠走進牢籠。我要緊緊拉著他的手,不,我要緊緊地抱住他,跟他一起度過由今天到明天的那一秒鐘。如果這樣,我能夠把他帶進明天嗎?或者是他把我拉進那迴圈的魔咒當中?天哪,我在想些什麼?
12點鐘就要到了,我的心跳幾乎停止。
窗外,夜霧茫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