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該如何傳給下一代啊?』
這是我碰到最多人問我的問題之一,今天我花一點時間,把傳承不動產的四大方法(遺囑、贈與、買賣、信託)做一個簡單扼要的比較,讓大家可以清楚、有智慧的把財富傳給下一代,讓人都能感受到『愛與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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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遺囑指定繼承
優點:
1. 所有權握在自己手上最放心(自己沒錢時還可以辦理以房養老)
2. 預立遺囑程序比過戶簡單
3. 遺囑不必事先公開,具有隱密性
4. 遺囑隨時可以改變傳承的對象,而且可以跨代繼承(給孫子繼承)
5. 不必繳交土地增值稅、贈與稅
缺點:
可能會有爭產或特留分問題
二、 生前贈與
優點:
所有權移轉完成,沒有繼承人之間的爭產問題
缺點:
1. 贈與後子女不孝,難以取回
2. 房地可被子女轉賣
3. 繳交贈與稅、土地增值稅(相對於繼承)
4. 宜考慮未來子女在出售房地時,房地合一稅的負擔
三、 直接買賣
優點:
1. 直接移轉給子女,可以賣便宜一點又取得養老資金。
2. 運用每年夫妻贈與子女的免稅額,先贈與部分金錢給子女,累積數年後由子女購買,可以達到『傳承』效果又合法節省稅賦。
缺點:
買方需要真正的資金作買賣,否則會被認為是贈與而課贈與稅,甚至要罰款。
四、 信託掌控
優點:
1. 利用信託控制的特色,讓子孫只能獲益,不能處分。
2. 彈性大,可以設計多人獲益又劃清界線,例如:將不動產設定信託30年,30年間由配偶使用收益,再用遺囑指定該不動產30年後給某子女繼承,如此一來,配偶得到保障,子女也能順利繼承財產。
缺點
1. 信託專業度較高
2. 額外有信託費用的支出
贈與稅免稅額對象 在 艾蜜莉會計師的異想世界 Facebook 八卦
爸爸於年中贈與兩名子女各200萬元,每個人均未超過220萬元免稅額,還須申報贈與稅嗎?不但要,而且贈與總額是400萬元,要繳18萬元贈與稅。
每隔一段時間,就有發生民眾搞不清楚贈與免稅額是怎麼算的,誤以為是以個別受贈對象受贈財產是否超過220萬元作為須申報贈與稅判斷標準,以致繳了不必要的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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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稅免稅額對象 在 李雪雯的健康財富百寶箱 Facebook 八卦
「高雄國稅局表示,將財物無償移轉給他人,依法要課徵贈與稅,雖然每年有220萬元免稅額,但是並非贈與每個對象都有220萬免稅額,而是以納稅人本人贈出總額來計算,全年贈出超過220萬以上,就要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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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20萬元。亦即贈與免稅額是以贈與人每年220萬元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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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稅免稅額」:每人一年為220萬(以贈與人計),不限制贈與對象。也就是每1位贈與人自每年1/1~12/31,不論贈與給多少人,累計贈與金額不超過220萬元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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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稅 · 贈與稅應納稅額,按贈與人同一年內贈與總額,減除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後之課稅贈與淨額,再乘以規定稅率減去累進差額,計算全部應納贈與稅額,減除同一年內以前各次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