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士葆反同反到不管法律常識了?
大家關心的婚姻平權修法,終於在今天進入黨團協商。但在協商過程中,國民黨的立委賴士葆竟然說出:
「釋憲先發生,公投後發生,大家都知道,法律是後優於前,所以要尊重最新的結果!」、「公投是7百多萬的意見,釋憲是10個人的意見,哪個比較重要?」
釋憲位階等同憲法,當然高於公投!沒想到這種毫無法律常識的荒謬言論,竟然是從立法委員的口中說出!
賴士葆扭曲法制,為的就是要護航反同版本充滿歧視的法案。政院版的「748號施行法」已經是符合公投結論的版本了,反同方的「第十二案施行法」並不符合釋憲文要求的「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這樣不平等的法案,怎麼會有資格併案協商?
更可怕的是,反同陣營提出的第二版:同性結合版,將有機會在明天(5/2) 提出後逕付二讀,也一起併案協商。
其中「同性結合」草案第八條,竟然授權三等內血親、檢察官、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等 #雙方當事人以外的人,可以 #主動訴請 把人 #強制離婚!
除此之外,「同性結合」草案受到批評的,還包含刻意將法案中「結婚」兩字排除,改以「結合」代替外;以及第二十七條:合法歧視條款。這些惡意的條文不僅在人權觀念或立法技術上引起強烈批評,也有違憲疑慮。
大法官釋憲解釋文,是依照憲法保障平等、自由的原則而做出解釋說明,也指出目前同志朋友在人生重要的成家階段上,並不受到法律保障的困境。時代力量希望盡早完成修法,周全國家對於人民的應有的保障,也要公開呼籲,勿訂立非法違憲的立法!
賴士葆反同反到不管法律常識了 在 唐聖捷 Facebook 八卦
反同反到一個連最基本法律常識都沒有的立法委員!
到底在在講什麼啊!?要不要先回國中補上公民課?
【國中公民課程度】
釋憲條文等同憲法,任何法律或公投都不可以凌駕憲法。
釋憲位階等同憲法,當然高於公投!沒想到這種毫無法律常識的荒謬言論,竟然是從立法委員的口中說出!
賴士葆扭曲法制,為的就是要護航反同版本充滿歧視的法案。政院版的「748號施行法」已經是符合公投結論的版本了,反同方的「第十二案施行法」並不符合釋憲文要求的「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這樣不平等的法案,怎麼會有資格併案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