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營養午餐100%無萊豬!!
💢💢💢國民黨惡意造謠😡😡
教育部8月28號就已經發公文要求學校營養午餐限用國產豬肉,國民黨為了政治利益,繼續造謠把人民當白癡😡
#學校衛生法2013年就增訂第23-1至23-3條
#目的就是使用契約規範供應業者
#查出使用萊豬就可解約!
我今天和民進黨教文委員會的立法委員、教育部、農委會一起召開記者會,目的就是要澄清國民黨政治作秀、漫天飛舞的惡意造謠。
✅學校衛生法早有法源可以禁萊豬
為了要完善營養午餐的相關規範,《學校衛生法》在2013年就已增訂第23-1至23-3條,目的就是 #使用契約 來高標要求供應業者在食材、配送、清潔等的管理。
✅使用契約嚴格規範業者最有效
由教育部訂定的「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整本共48頁,除了各種履約、價金、管理、配送、清潔等條文外;針對食材管理部分,早就訂有若業者有查出藥物殘留、禁用農藥或動物用藥、防腐劑、二氧化硫、過氧化氫、大腸桿菌和其他非法定添加物,必須記點,累計20點就終止契約!
✅母法不可能把1萬項禁止項目都寫進去,針對性修法不可取
仔細去計算,各種食材不能有的物質,總共有 #1萬零6種;在立法技術上,不可能全部訂在學校衛生法母法裡,因此政府才負責任的母法裡授權教育部來訂採購契約,讓所有學校來遵照辦理。
✅教育部已公布最嚴格契約範本
✅業者被發現用美豬就終止契約(加工品也包括)
今天記者會中,教育部已經在契約內新增「肉類及其加工(再製)品與蛋類未使用國產在地之產品」將記「15-20點」,也就是說,只要肉類有用到美豬,幾乎就已達到終止契約的標準。
✅不只棍棒還有蘿蔔
除了前面所說的依照法規在契約範本上要求與處理外,政府還將每位學童每餐3.5元獎勵增加至6元,讓學校全面使用在地國產食材,這才是創造三贏,家長贏、農民贏、食農教育贏。
✅保證校園百分百無萊豬
美豬明年1月1日才開放進口,教育部及地方政府將會督導所有學校在11月前完成採購契約的換約,保證所有學生在學校,不僅不會吃到萊豬,吃的還一定是國產優質豬。
✅接續推動「學校飲食教育法」
我在10月21日教文委員會審查《學校衛生法》的修正草案時,就已經提出來,食育是五育之外的第六育,其重要性不該只由《學校衛生法》的少數幾個條文規範。應該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學校供餐機制,以及強調飲食的營養與健康、飲食與農業、飲食與文化的「食育」。
例如:日本也不是針對性、歧視性立法,而是訂有《食育基本法》,並由地方政府設置法人「學校給食會」來統籌校園食材的供應,並且有專責校園食育的專業「營養教師」。
供餐機制與食育的內容應該要包括「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設置統籌校園食材供應的中心」、「增加學校專職營養師員額」、「推廣多元飲食文化」、「促進地產地消」、「規劃減少剩食」等重點。
先前吳思瑤委員已有相關法案,我也正在研擬「學校飲食教育法」,以專法的高度通盤的解決近來社會關注的校園飲食議題,這才是負責任的立法。而不是像國民黨炒短線做政治操作,針對已有法源規範及處理程序的事,像小孩吵糖吃一樣的提出要修法。
#早有法源
#校園吃萊豬從頭到尾都是假議題
#國民黨不要再惡意造謠
國民黨立委這段時間的操作、抹黑及造謠,提出各種法案修法版本來反對萊劑進入校園,卻不管其他的進口農產品進入校園,完全是政治作秀。
我在今天記者會中,也再次呼籲國民黨立委,不要再癱瘓議事,趕快讓立法院及各委員會回歸常軌。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
我前兩次有關校園萊豬的PO文👉
https://www.facebook.com/daan4fanyun/posts/4039343419428927
https://www.facebook.com/daan4fanyun/posts/4013412012022068
------
學校衛生法 第23-3條(摘錄第一、二項)
學校辦理膳食之採購,應參考中央餐廚或外訂餐盒採購契約書範本與供應業者簽訂書面契約,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中央餐廚或外訂餐盒採購契約書範本,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責任制契約範本 在 賴品妤 Facebook 八卦
【學生用膳不是政治操弄的籌碼,請國民黨不要再打假球!】
昨天教文委員會開會的 #真實狀況 是──早在國民黨提案之前,民進黨立委們就已經提案,也率先通過以下七點:
1️⃣ 將豬牛肉製品原產地列為校園食材登錄平台必填項目
2️⃣ 督導各級學校、幼兒園及課照中心標示使用豬牛肉製品產地
3️⃣ 督導幼兒園落實執行食材來源資訊透明化
4️⃣ 鼓勵中小學供餐多使用營養食材少用加工品
5️⃣ 修訂各級學校食材採購契約範本,並設定罰則
6️⃣ 督請地方政府稽查幼兒園供餐食材中,國產豬肉、牛肉使用情形
7️⃣ 確立驗收責任明確化,由學校端驗收產地標示,由中央及地方農業及衛生單位定期抽查食,確認其真實性
以上七點,已經完全涵蓋了國民黨委員提出的提案內容,也完全是 #教育部正在執行的政策與未來方案。而且,#國民黨委員的提案用詞上有諸多不明確的地方,例如「萊克多巴胺」並不完全等於「瘦肉精」,卻完全不同意任何文字上的修改,使人費解。
昨天質詢時,我和其他民進黨立委都非常關心校園營養午餐食材追溯機制,並且要求盡快補上第一線稽查的人力缺口,就是希望家長放心、孩子安心。我也在此附上提案給大家參考。
責任制契約範本 在 王婉諭 Facebook 八卦
我是 4 個孩子的媽媽,我參選的最大初衷,是為了給孩子更好、更安全的成長環境;但是,台灣的虐嬰事件頻傳,常常聽這些故事、講這些事情,都讓我悲從中來,相信每位爸媽都是。
保護兒童生存與發展權,是國家的責任,怎麼好像變成是我們必須透過一個個讓人心酸的故事,才去一步步地求來?
這週二,我和時代力量的夥伴一同召開親子正義政見發表記者會。做爸媽的,除了希望能減輕育兒的重擔之外,更希望的時孩子能健康成長!
上一篇我談到育兒量能的增加,為的就是希望父母在育兒這件事情上,能夠「自由選擇」最符合自己需求的方式,在公托、私托、親帶當中可以自己做選擇,而不是被迫的只能有一個方式。
選擇機構托育,是當下最普遍的方式,但層出不窮的機構意外或兒虐事件,是爸媽心底深深的隱憂,因此除了解決托育量能之外,必須同步的是,如何確保托育品質?
以下是我們提出的第二波親子政見!
💡托育機構的協助改善與監督管理💡
1、改善教保員勞動環境
身為 4 個孩子的母親,我知道要照顧好嬰幼兒,是多麽勞心勞力。當一大群嬰幼兒全部都仰賴照顧者,會是多麼的辛苦與困難?
這就是目前托育的普遍現狀,教保員在同時要照料多位孩子時,稍有不慎就容易有意外產生。許多研究已指出,降低師生比,能有效降低幼兒意外事故發生。
📢 我們呼籲:在積極加碼育兒津貼的同時,仍必須同時檢視孩子的安全、孩子的需求。
教保員是長時間的嬰幼兒照顧者,不是廉價勞工,給教保員更多的保障,就是給孩子安全成長的機會。除了降低師生比之外,我們也希望積極檢視承包政府的委託方案者,是否有違反勞基法的案例、公家機關聘僱的教保員的薪資應一致、輔導教保人員組成工會、教保員在職進修加入勞權課程,以及讓教保職業工會能一同進行陪檢….等,全面提高教保員的勞動環境。
2、以更透明的機制杜絕不肖業者
幼兒園的違規事件頻傳,超收學童、幼保員無照的新聞,屢見不鮮,然而,被裁罰的業者,往往改名異地之後重新營業,爸媽無從追查,可能持續受騙。
① 兒虐案件全公開:
0~2歲及3~5歲,因為分屬不同主管機關(衛福部及教育部),且適用的法規也不同(兒少法及幼照法),目前即使兩部法都有規定違法資訊應公開,卻有很大的落差程度。現在只有衛福部有做公開平台。
📢 我們認為:不論是違反兒少法或幼照法的單位,都應該完整統一揭露,且揭露資訊,應溯及負責人及更名歷程,統一格式為可搜尋亦追查,以免托育單位更名躲藏!
② 托嬰中心及幼兒園稽查過程全揭露:
以美國為例,所有幼托機構中稽查報告、違規、被投訴、法律訴訟等資訊,都向人民完全公開。而台灣目前能給家長的,卻只有評鑑指標、機構名稱、地址,經過改名異地之後,這些資料已不具任何參考價值。
📢 我們呼籲:政府應立即公開詳細稽查報告、違規事項、被投訴記錄及醫療院所向政府通報在園所受傷人數等,全面揭露!
③ 全面提高罰則:
超收、無照的不肖業者已不是零星幾起,而是逐漸氾濫或一犯再犯。然而,裁罰金額往往只有數萬到 30 萬不等,遠低於其獲利金額。
杜絕不肖業者,也是鼓勵優良業者,讓消費者清楚自己的選擇為何,便能讓更多有心守護嬰幼兒的業者得以安穩立足與發展。
📢 我們呼籲:中央應提高罰則,杜絕業者繼續超收,以維護幼生受教權。
3、保障托育機構中家長權益
以新北市板橋區某幼兒園的實際案件為例,該幼兒園嚴重超收,以致於多數學生在密室中上課,長期處在通風不良且膳食不足的環境下,增加生病機會。甚至還透過娃娃車,將孩子載送至未告知家長的他處安置。
事情被舉發後,家長因園方的威脅和其違規事項未能即時改善,只好委屈退園。
身為爸媽的你我都清楚,既然都已知園所的不安全,我們當然不可能再把孩子往危險中推,這絕不是因為個人因素離園。
但以新北教育局的退費標準,讀完 8 週(2 個月)就不予退費,將退費事宜回歸至家長和業者協調,基於家長與業者的立場衝突,不可能達成協議。
任何父母都可以想像,這是以上種種事多麼荒堂離譜的劇情,但卻真實上演在我們的育兒機構當中。
類似的違規事件頻繁,但公私幼數量明顯不足,造成幼兒園成為賣方市場,家長經常考量現實問題不敢向業者提出妥適要求,無法讓消費者與園所存有平等對等的關係。
① 針對幼兒園及托嬰中心,政府應提供定型化契約範本,保障家長基本權益。
② 政府應對幼兒園加強法令宣導與稽查,尤其是常見的違規事項,超收、開分科教學(才藝班)、師生比不符、娃娃車規範等。
③ 退費制度合理化:非個人因素離園,應明訂或協助處理退費。
④ 限期改善之天數及期限,應規定寫入文函 ,並招開說明會,讓稽查單位和家長有所本共同監督。
身為媽媽,我會用盡全力保護我的孩子,想盡辦法給孩子更好、更安全的成長環境。
接下來,我也會提出關於社會安全網的政見。
希望別再有更多令人心酸、遺憾的事發生。
#請大家幫忙分享一起討論
#政黨票請支持時代力量
#才能讓我進國會盡一份力
責任制契約範本 在 責任制勞動契約範本、定期契約續約、一年一聘意思在PTT ... 的八卦
社會福利服務機構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 (PDF). 部分工時勞動契約參考範本1070517. ... 擔任保全的小平屬適用責任制之勞工,而小平與雇主簽訂之勞動契約中雖有. ... <看更多>